资本运作☆ ◇002087 *ST新纺 更新日期:2024-04-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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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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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银行 │ 1000.00│ ---│ ---│ 607.0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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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锦域纺织棉纺10万锭│ 2.82亿│ 0.00│ 2.83亿│ 100.00│ 4408.02万│ 2017-06-01│
│及5000头转杯纺项目│ │ │ │ │ │ │
├─────────┼──────┼─────┼─────┼─────┼─────┼──────┤
│公司本部高档针织面│ 6.05亿│ 2.80亿│ 4.51亿│ 100.00│ 236.89万│ ---│
│料项目 │ │ │ │ │ │ │
├─────────┼──────┼─────┼─────┼─────┼─────┼──────┤
│公司本部针织服装数│ 1.33亿│ 0.00│ 0.00│ 0.00│ ---│ ---│
│字化加工项目 │ │ │ │ │ │ │
├─────────┼──────┼─────┼─────┼─────┼─────┼──────┤
│锦域纺织棉纺10万锭│ 0.00│ 0.00│ 2.82亿│ 100.00│ 4408.02万│ ---│
│及5000头转杯纺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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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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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财政局 1.00亿 12.24 44.85 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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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0亿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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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3-03-31 │质押股数(万股) │4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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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1.53 │质押占总股本(%) │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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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新野县财政局 │
├────────┼──────────────────────────────────────┤
│质押方 │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3-03-2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03月23日新野县财政局质押了4800万股给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2-11-01 │质押股数(万股) │5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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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3.32 │质押占总股本(%) │6.37 │
├────────┼──────────────┴────────┴──────────────┤
│股东名称 │新野县财政局 │
├────────┼──────────────────────────────────────┤
│质押方 │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2-10-2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新野县财政局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2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
│ │分行,为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并在中国证券登记│
│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22年10月28日起至向│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
├────────┼──────────────────────────────────────┤
│解押说明 │--- │
└────────┴──────────────────────────────────────┘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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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野纺│新疆宇华纺│ 2.28亿│人民币 │--- │2023-12-31│--- │否 │是 │
│织股份有限│织科技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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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野纺│南阳纺织集│ 2.24亿│人民币 │--- │2020-12-31│--- │否 │否 │
│织股份有限│团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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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野纺│河南天冠企│ 8999.60万│人民币 │--- │2020-12-31│--- │否 │否 │
│织股份有限│业集团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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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野纺│新野县汉凤│ 5290.00万│人民币 │--- │2023-06-30│--- │否 │是 │
│织股份有限│纺织销售有│ │ │ │ │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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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野纺│阿瓦提新新│ 2996.10万│人民币 │--- │2023-06-30│--- │否 │是 │
│织股份有限│棉业有限责│ │ │ │ │ │ │ │
│公司子公司│任攻速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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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野纺│阿克苏新发│ 2900.00万│人民币 │--- │2023-12-31│--- │否 │是 │
│织股份有限│棉业有限责│ │ │ │ │ │ │ │
│公司 │任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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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野纺│新疆锦域纺│ 2500.00万│人民币 │--- │2023-12-31│--- │否 │是 │
│织股份有限│织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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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野纺│河南天冠燃│ 1000.00万│人民币 │--- │2020-12-31│--- │否 │否 │
│织股份有限│料乙醇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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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野纺│新疆恺缌珈│ 397.54万│人民币 │--- │2023-06-30│--- │否 │是 │
│织股份有限│棉业有限责│ │ │ │ │ │ │ │
│公司 │任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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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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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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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增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一)新增重大诉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近期新增重大诉讼案件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新增重大诉讼、仲
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诉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相关案件尚未开庭,对公
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
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二、其他事项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
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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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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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增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一)新增重大诉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近期新增重大诉讼案件具体情况。
(二)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诉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相关案件尚未开庭,对公司
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
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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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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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收到立案告知书的情况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野纺织”或“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
案字0122024001号),《立案告知书》主要内容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3月21日,我会决定对
你单位立案。
二、其他事项
1、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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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3│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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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增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一)新增重大诉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近期新增重大诉讼案件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新增重大诉讼、仲
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诉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相关案件尚未开庭,对公司本期
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
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其他事项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
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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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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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对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
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规定,公司对第十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如下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峰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选举马晓宇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王小荣女士(主任委员,召集人,独立董事)、张涛
先生(独立董事,委员)和马晓宇先生(董事,委员)。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其
他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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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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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内容: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新野县财政局及其指定的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023年5月8日起6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
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8日披露的《河南新野纺织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23-031号)。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近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新野县财政局的通知,增
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1770731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2.6654%,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50002428元(不含手续费),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
毕。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新野县财政局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
2447309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624%。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新野县财政局。
2、增持主体已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新野县财政局持有公司股
份2229601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30%。其中质押股份为1000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的44.85%。
3、增持主体新野县财政局在本次增持计划前的12个月内无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
4、增持主体新野县财政局在本次增持计划前的12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8日披露的《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23-0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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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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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概况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续贷担保,具体如
下:
拟对公司新疆宇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28000万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占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净资产额的39.92%,担保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
拟对阿克苏新发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3150万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占2022年12月31日经审
计净资产额的4.49%,担保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拟对阿瓦提新新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5
00万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占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额的0.71%,担保期限截至2024年12
月31日;拟对新野县汉凤纺织销售有限公司提供5300万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占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净资产额的7.55%,担保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拟对新野汇金实业有限公司提供198
5万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占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额的2.83%,担保期限截至2024年12月
31日;拟对新野县鑫发棉业有限公司提供1487万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占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净资产额的2.12%,担保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
2、审议程序
2023年10月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本次担保事项。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且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实际情况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满足上述子公司经营业务的融资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并同意公司对上述子公
司进行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保证被担保对象的正常的经营融资需求,提高其
融资能力。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
不利影响。
2、上述担保行为相关会议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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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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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河南省新野县汉华街道书院路15号;
魏学柱,时任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陶国定,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肖新宅,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经查明,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野纺织”或“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3年1月31日,新野纺织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43000万元至48000万元。2023年4月28日,新野纺
织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140877.60万元。新野纺织
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
新野纺织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
5.1.3条的规定。
新野纺织时任董事长魏学柱、总经理陶国定、财务总监肖新宅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
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4.3.1条、第5
.1.9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3.2.3条和《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十七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
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
司时任董事长魏学柱、总经理陶国定、财务总监肖新宅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
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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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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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概况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续贷担保,具体如下:拟对新疆恺缌珈棉业
有限责任公司提供300万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占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额的0.42%,担保
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
2、审议程序
2023年8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续贷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本次担保事项。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单位的基本情况
新疆恺缌珈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9日。公司住所为: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
乌恰镇克其力克农场内,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郑军辉。经营范围包含:
一般项目:棉花收购;棉花加工;棉、麻销售;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
品销售;纺织专用设备销售;面料纺织加工;农副产品销售;棉花加工机械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租
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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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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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7日,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野纺织”)收到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或“南阳中院”)送达的(2023)豫13破申39
号《决定书》,南阳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2023年7月19日,公司收到南阳中院送达的
(2023)豫13破申39号之一《决定书》,南阳中院指定新野县人民政府成立的新野纺织预重整
及司法重整清算组担任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为加快推动预重整工作,临时管理人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现
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河南省新野县,总股本为816,794,335股,法定代表
人为郑军辉。新野纺织是国家大型纺织骨干企业,连续多年跻身中国棉纺行业企业20强,是河
南省最大的纺织龙头企业和第一家棉纺织上市公司,拥有国内最大的转杯纺生产线和亚洲最大
的气流纺生产基地,在国内纺织行业拥有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力。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和遴选投资人的目的在于协调推进和统筹完成公司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由投
资人提供资金及产业支持等,化解公司风险,依法保护债权人、职工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全面优化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结构,有效整合产业资源,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最终打造治理结构
完善、资产质量优良、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优质公司。
四、招募和遴选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资金实力雄
厚,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投资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市场信用,自身及其核心关联企业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无未结的被立
案调查事项,不存在核心资产被抵质押融资或其他重大债务风险;
3.意向投资人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预重整及重整投资,并能提供不低于其拟投资总
额度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的优先考虑;
4.意向投资人不限行业,包括产业投资人和财务投资人,但意向投资人应说明是否具备与
新野纺织主营业务或未来规划业务相匹配、协同的经验,能否为新野纺织提供产业协同、业务
资源、资金扶持等方面支持和赋能,鼓励并优先考虑具有产业协同的产业投资人参与投资;
5.两名或两名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全部选聘条件
且应指定牵头投资人。牵头投资人及联合体成员确定后,未经临时管理人许可不得更换,否则
视为联合体自动退出本次招募;
6.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
该等要求;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的,应提交有权机关同意参与本次投资的决议;
7.临时管理人根据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需符合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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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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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7日,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野纺织”)收到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或“南阳中院”)送达的(2023)豫13破申39
号《决定书》,南阳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2023年7月19日,公司收到南阳中院送达的(2023)豫13破申39号之一《决定书》,南阳
中院指定新野县人民政府成立的新野纺织预重整及司法重整清算组担任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
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临时管理人组织开展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现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各债权
人及时申报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权申报
为帮助债权人顺利申报债权,临时管理人制作了申报指引材料。债权人可于债权申报网址
下载。请各债权人根据申报指引材料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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