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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阳节能(00208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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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088 鲁阳节能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增发 │ ---│ 18.22│ 3.40亿│ ├───────────┼───────────┼───────────┼───────────┤ │首发融资 │ 2006-11-17│ 11.00│ 2.6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6-15│ 8.37│ 9198.6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29│ 7.16│ 3970.2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0-29│ 6.36│ 791.82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奇耐联合纤维(上海│ 24896.69│ ---│ 100.00│ ---│ -3145.47│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宜兴高奇环保科技有│ 17904.72│ ---│ 100.00│ ---│ -2124.84│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18000吨1050型 │ 7400.58万│ 0.00│ 7793.87万│ 105.31│ 2949.46万│ 2009-06-30│ │陶瓷纤维针刺毡项目│ │ │ │ │ │ │ ├─────────┼──────┼─────┼─────┼─────┼─────┼──────┤ │年产2万吨陶瓷纤维 │ 3170.00万│ 0.00│ 2985.76万│ 94.19│ 3956.10万│ 2009-06-30│ │隔热板项目 │ │ │ │ │ │ │ ├─────────┼──────┼─────┼─────┼─────┼─────┼──────┤ │公司技术中心建设项│ 5783.00万│ 0.00│ 6289.55万│ 108.76│ ---│ 2010-12-31│ │目 │ │ │ │ │ │ │ ├─────────┼──────┼─────┼─────┼─────┼─────┼──────┤ │年产1600万块莫来石│ 9950.00万│ 0.00│ 0.00│ 0.00│ 0.00│ 2011-06-30│ │纤维砖项目 │ │ │ │ │ │ │ ├─────────┼──────┼─────┼─────┼─────┼─────┼──────┤ │年产2万吨可溶纤维 │ 9590.00万│ 5033.21万│ 1.56亿│ 100.08│ 1309.60万│ 2011-06-30│ │系列产品建设项目 │ │ │ │ │ │ │ ├─────────┼──────┼─────┼─────┼─────┼─────┼──────┤ │内蒙古鲁阳节能材料│ 0.00│ 0.00│ 4000.00万│ 100.00│ 934.10万│ 2010-12-31│ │有限公司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Luyang Unifrax Trading Company Limited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鲁阳”)与UFXHoldingIIC│ │ │orporation(以下简称“UFXHolding”)于2014年4月4日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 │ │约定,任何UFXHolding或其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在中国销售与公司“主营业务”可能构成 │ │ │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产品,均须事先获得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同意,并通过公司或公司控股│ │ │子公司或其分销商或代理进行销售。公司将担任UFXHolding或其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在中│ │ │国销售与公司主营业务可能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产品的独家经销商。根据《战略合作协议│ │ │》的安排,2015年4月23日,公司与LuyangUnifraxTradingCompanyLimited(以下简称“Luy│ │ │angUnifrax”,)签订《独家经销协议》,LuyangUnifrax指定公司在期限内作为其与公司 │ │ │“主营业务”可能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产品在中国地区的独家经销商。2017年4月24日,双 │ │ │方修订《独家经销协议》的定价机制和付款条款。 │ │ │ 2、奇耐联合纤维亚太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耐亚太”)系公司控股股东,Luyan│ │ │gUnifrax系奇耐亚太全资子公司,《独家经销协议》项下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 │ │ 3、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Lu│ │ │yangUnifraxTradingCompanyLimited签署<独家经销协议>暨奇耐产品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 │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公司与关联人签│ │ │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独家│ │ │经销协议》最近一次审议系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因此,本次 │ │ │按规定将《独家经销协议》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 │联人将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 │ │董事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 │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Unifrax Holding LLC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为借助双方的市场及技术优势,实现互利共赢,公司控股股东奇耐联合纤维亚太控 │ │ │股有限公司的关联方UnifraxHoldingCo.(以下简称“Unifrax”,已更名为“UnifraxHoldi│ │ │ngLLC”)于2023年4月27日与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约定Unif│ │ │rax将其所拥有的相关产品项下的技术(“获许可技术”)和商标(“获许可商标”)(合 │ │ │称“获许可知识产权”)以非排他、不可转让、不可分许可的方式授予公司用于生产和在销│ │ │售地区销售该等产品,该许可授予且仅授予公司,不包括任何公司控股子公司,如果公司需 │ │ │要向任何公司控股子公司分许可而用以制造产品,公司应事先获得Unifrax的同意,但Unifr│ │ │ax不应不合理拒绝或拖延做出同意。 │ │ │ 每一获许可技术应制订单独的技术计划并作为《合作协议》附件,技术计划中将具体载│ │ │明技术名称、技术描述、使用技术生产的产品概况及规格、对应的获许可商标、许可期限、│ │ │销售地区、许可费、获许可生产厂等信息。 │ │ │ 《合作协议》作为Unifrax和公司之间的主合作协议,其条款和条件适用于《合作协议 │ │ │》附件中列示的Unifrax与公司之间技术许可的合作安排。若Unifrax和公司未来拟就目前《│ │ │合作协议》附件未包含的技术展开合作的,届时双方可协商签署单独的合作协议或以更新附│ │ │件的形式加入《合作协议》。公司将视后续双方合作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届时的监管规则履行│ │ │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 │ 2、UnifraxHoldingLLC与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合作协议》项下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 │ │ 3、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UnifraxH│ │ │oldingCo.与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根据 │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 │ │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合作协议》最近一次审议系于2023年│ │ │5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因此,本次按规定将《合作协议》提交公司2025 │ │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 │ │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 │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5-08│其他事项 ──────┴──────────────────────────────────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定于2026年5 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1)。 2026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 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2026年5月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奇耐联合纤维亚太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 耐亚太”)发出的《关于提请增加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 的函》。奇耐亚太提议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 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 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奇耐联合纤维亚太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683562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30%,其提 案人资格符合上述规定,其临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 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 他事项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会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9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6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 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沂河路11号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 议室 ──────┬────────────────────────────────── 2026-04-29│重要合同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鲁阳”)与UFXHoldingIICor poration(以下简称“UFXHolding”)于2014年4月4日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 ,任何UFXHolding或其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在中国销售与公司“主营业务”可能构成竞争或 潜在竞争的产品,均须事先获得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同意,并通过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或 其分销商或代理进行销售。公司将担任UFXHolding或其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在中国销售与公 司主营业务可能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产品的独家经销商。根据《战略合作协议》的安排,20 15年4月23日,公司与LuyangUnifraxTradingCompanyLimited(以下简称“LuyangUnifrax”, )签订《独家经销协议》,LuyangUnifrax指定公司在期限内作为其与公司“主营业务”可能 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产品在中国地区的独家经销商。2017年4月24日,双方修订《独家经销协 议》的定价机制和付款条款。 2、奇耐联合纤维亚太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耐亚太”)系公司控股股东,LuyangU nifrax系奇耐亚太全资子公司,《独家经销协议》项下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Luya ngUnifraxTradingCompanyLimited签署<独家经销协议>暨奇耐产品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 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 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独家经销协议 》最近一次审议系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因此,本次按规定将《 独家经销协议》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 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2、关联方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奇耐亚太持有LuyangUnifrax100%股权,控制关系图详见附件。 3、关联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LuyangUnifrax自2015年成立,主要负责将鲁阳产品出口到经销区域,以及进口LuyangUni frax关联方产品到中国境内。 4、关联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会计期末的财务数据 5、LuyangUnifrax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双方将以LuyangUnifrax同类产品市场售价为指导,结合经销区域的市场状况共同确定每 年产品的经销价格,保证定价的公平、公正、合理。协议定价如下: 1、双方同意,双方共同确定每一年度经销商向供应商购买的产品的价格,双方并在每年的 【最后一个季度】对清单进行审查,共同讨论确定下一年度经销商向供应商购买产品的价格。 2、尽管有上述约定,双方同意,如发现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因原材料、市场波动等原因 导致产品的成本实质增加或减少(具体指【10%或以上】的增加或减少),则双方同意共同协商, 对该年度经销商向供应商购买的产品的价格进行合理调整。 3、关于经销商向其客户出售的产品的价格由经销商自行决定。 ──────┬────────────────────────────────── 2026-04-29│重要合同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借助双方的市场及技术优势,实现互利共赢,公司控股股东奇耐联合纤维亚太控股 有限公司的关联方UnifraxHoldingCo.(以下简称“Unifrax”,已更名为“UnifraxHoldingLL C”)于2023年4月27日与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约定Unifrax将 其所拥有的相关产品项下的技术(“获许可技术”)和商标(“获许可商标”)(合称“获许 可知识产权”)以非排他、不可转让、不可分许可的方式授予公司用于生产和在销售地区销售 该等产品,该许可授予且仅授予公司,不包括任何公司控股子公司,如果公司需要向任何公司 控股子公司分许可而用以制造产品,公司应事先获得Unifrax的同意,但Unifrax不应不合理拒 绝或拖延做出同意。 每一获许可技术应制订单独的技术计划并作为《合作协议》附件,技术计划中将具体载明 技术名称、技术描述、使用技术生产的产品概况及规格、对应的获许可商标、许可期限、销售 地区、许可费、获许可生产厂等信息。 《合作协议》作为Unifrax和公司之间的主合作协议,其条款和条件适用于《合作协议》 附件中列示的Unifrax与公司之间技术许可的合作安排。若Unifrax和公司未来拟就目前《合作 协议》附件未包含的技术展开合作的,届时双方可协商签署单独的合作协议或以更新附件的形 式加入《合作协议》。公司将视后续双方合作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届时的监管规则履行相应的信 息披露义务。 2、UnifraxHoldingLLC与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合作协议》项下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3、公司于2026 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UnifraxHoldingCo.与公司签署 <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之规定,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 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合作协议》最近一次审议系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 度股东大会。因此,本次按规定将《合作协议》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 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2、关联方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UnifraxHoldingLLC与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企业,UnifraxHoldingLLC的股 东及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3、关联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UnifraxHoldingLLC近三年主要业务是一家控股公司,致力于对各相关方进行投资以及运 作的控制。 4、关联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会计期末的财务数据 5.UnifraxHoldingLLC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合作协议》项下许可费为基于销售的许可费,由双方依据技术特性、市场变化等因素以 市场公允价值基础上确定。具体约定如下: 基于销售的许可费则应当按照鲁阳和/或其关联方生产的产品年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计 算(且受限于市场单价及最低折扣要求)。技术计划中所涉的许可费率统一为10%,或者双方根 据技术特性、市场变化等因素以市场公允价值基础上在相关技术计划中另行确定的比例。 产品的市场单价由双方进一步商定。尽管协议项下有任何其他规定,在计算产品的销售额 时,该等销售额受最低数额的限制,其应不低于按前述市场单价计算的市场总价的一定比例( 由双方进一步商定)。为免疑义,最低折扣限制适用于鲁阳和/或其关联方的每一笔销售交易 。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确保持续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中期分红条件 2026年中期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3、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 ──────┬────────────────────────────────── 2026-04-29│银行授信 ──────┴──────────────────────────────────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综合考虑资金安排后拟向 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包括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 、信用证等融资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运营资金的 实际需求确定,并遵守相关审批程序后实施。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对公司本年度及未 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明显影响。授信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授权之日起12个月内。授信 方式为信用授信。 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银行贷款由 董事会审批。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和有效期内行 使除银行贷款外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 2026-04-29│股权回购 ──────┴──────────────────────────────────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 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 销。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9人(其中首次授予2人,预留授予7人 )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前述9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共计191000股予以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 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 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做相应的调整。发生派息的调整方法具体如下: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1、2024年6月14日,公司实施完毕2023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以总股本511877586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25年6月13日,公司实施完毕2024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以总股本513122586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根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 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 鉴于公司预计先实施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再进行本次回购注销,故本次董事会拟根 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及实施情况对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价格为7.16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6.36元/股。根据上述规定,本次对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P0-V=7.16-0.8-0.8-0.3=5.26元/股调整后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P0-V=6.36-0.8-0.3=5.26元/股(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2026-04-29│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收益相对稳定的专业金融机构委托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拟使用合计不超过(含)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及相关工作人员 的操作风险等。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公司及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收益相对稳定的专业金融机构委托理财产 品,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含)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期限内任一时 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含)6亿元。 3、委托理财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在银行、证券公司 、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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