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095 生 意 宝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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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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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锐风电 │ 6.54│ ---│ ---│ 0.00│ -5.5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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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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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 4500.00万│ 0.00│ 3061.84万│ 68.04│ 0.00│ 2010-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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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浙江阅海科技有│ 0.00│ 0.00│ 1800.00万│ 100.00│ 241.70万│ 2008-12-31│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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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专业搜索信息服│ 4800.00万│ 0.00│ 4255.60万│ 88.66│ 251.00万│ 2010-12-31│
│务平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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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专业信息平台升│ 4500.00万│ 0.00│ 4060.00万│ 90.22│ 556.50万│ 2010-12-31│
│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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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交易平台和供应│ 4950.00万│ 0.00│ 0.00│ 0.00│ 0.00│ 2009-12-31│
│商关系管理系统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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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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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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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网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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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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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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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满足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
│ │务拓展所需资金,推动公司持续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网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网盛投资”)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
│ │民币2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及质押担保等。在 │
│ │总额度内可多次循环使用,担保具体金额及方式以与相关授信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签订的│
│ │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有效期限与借款期限一致。上述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
│ │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
│ │ 2、网盛投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
│ │网盛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
│ │方无偿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孙德良先生、傅智勇先生、吕钢先生、童茂荣先生、於伟东│
│ │先生和寿邹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
│ │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规定,公司已向深圳│
│ │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
│ │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浙江网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公司名称:浙江网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730928409M │
│ │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法定代表人:傅智勇 │
│ │ 注册资本:1200万人民币 │
│ │ 成立日期:2001年08月01日 │
│ │ 营业期限:2001年08月01日至长期 │
│ │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立业路788号网盛大厦2901室(自主申报) │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 │广;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 │(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
│ │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 │
│ │批结果为准)。 │
│ │ 实际控制人:孙德良 │
│ │ 主要股东:孙德良持有网盛投资70.22%股权,俞锋、傅智勇、吕钢、朱炯分别持有网盛│
│ │投资4.62%股权,於伟东、童茂荣分别持有网盛投资3.66%股权。 │
│ │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网盛投资资产总额为1,037,444,042.84元,净资│
│ │产为303,227,527.14元,营业收入为38,538,450.26元,净利润为49,764,701.64元。(以上 │
│ │数据已经审计) │
│ │ 经查询,网盛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网盛投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网盛│
│ │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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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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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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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网盛融资担保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网盛融资”)为兼顾长远发展和实现股东的投资收益,经其股东会审议,决定
向股东派发现金分红,具体内容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网盛融资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积未分配利
润为93118633.04元。经网盛融资股东会审议,决定按股东持股比例派发现金分红共计8000000
0.00元。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32.4996%,派发现金分红25999680.00元;其余股东持股比例
为67.5004%,派发现金分红5400032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上述分红款25999680.00元,公司本次所得分红将增加公
司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但不增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
2024年度整体经营业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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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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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
拓展所需资金,推动公司持续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网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
盛投资”)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及质押担保等。在总额度内
可多次循环使用,担保具体金额及方式以与相关授信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和
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有效期限与借款期限一致。上述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担保费用,也
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2、网盛投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网盛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
无偿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孙德良先生、傅智勇先生、吕钢先生、童茂荣先生、於伟东先生
和寿邹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
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浙江网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网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730928409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傅智勇
注册资本:12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08月01日
营业期限:2001年08月01日至长期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立业路788号网盛大厦2901室(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未
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实际控制人:孙德良
主要股东:孙德良持有网盛投资70.22%股权,俞锋、傅智勇、吕钢、朱炯分别持有网盛投
资4.62%股权,於伟东、童茂荣分别持有网盛投资3.66%股权。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
31日,网盛投资资产总额为1037444042.84元,净资产为303227527.14元,营业收入为38538450
.26元,净利润为49764701.64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经查询,网盛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网盛投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网盛投
资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公司控股股东网盛投资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
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向网盛投资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及子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相关协议
尚未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以有关实施主体与相关方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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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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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战略将逐步聚焦大宗原材料
领域,利用公司原材料价格大数据、产业互联网及供应链金融等工具为原材料领域的生产商、
经销商与下游用户提供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和各类数字贸易服务!为推动该战略和有效规避经营
商品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范围为日
常经营过程中涉及经销的大宗商品,即铜、铝、锌、镍、锡、螺纹、热卷、燃料油、沥青、橡
胶、纸浆、铁矿、焦煤、焦炭、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淀粉、塑料、pvc、meg、pp、苯
乙烯、LPG、PTA、甲醇、纯碱、尿素、短纤、玻璃、动力煤、白糖、棉花、棉纱、菜油、菜粕
、硅铁、锰硅、红枣、苹果、生猪等大宗商品。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自有
资金开展经销的大宗商品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现有的业务规模需
要,拟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增加后公司及子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
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
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完成时终止。
2、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保证金额度,增加后公司及子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
元。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目的是
为了推动公司经营战略,有效规避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经销的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
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流动性、操作等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商品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
子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
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考虑到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和降低价格波动风险的必要性,原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保证金额度已不能满足现有业务的需求,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商品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增加后公司及子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
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经营战略将逐步聚焦大宗原材料领域,利用公司原材料价格大数据、产业互联网及供
应链金融等工具为原材料领域的生产商、经销商与下游用户提供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和各类数字
贸易服务!为推动该战略和有效规避经营商品价格波动的风险,防范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子
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
理。
2、投资金额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自有
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即期限内任一
时点的交易保证金占用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
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完成时终止。
3、投资种类及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范围为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经销的大宗商品,即铜、铝
、锌、镍、锡、螺纹、热卷、燃料油、沥青、橡胶、纸浆、铁矿、焦煤、焦炭、豆粕、豆油、
棕榈油、玉米、淀粉、塑料、pvc、meg、pp、苯乙烯、LPG、PTA、甲醇、纯碱、尿素、短纤、
玻璃、动力煤、白糖、棉花、棉纱、菜油、菜粕、硅铁、锰硅、红枣、苹果、生猪等大宗商品
。
4、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商
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
金额度,增加后公司及子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价格波动、流动性、内部控制、技术、政策等方面的风险
,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流动性风险: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可能造成
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
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等故障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
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等问题。
5、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
,从而带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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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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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2023年5月23日披露在《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
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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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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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5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
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范国荣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雯倩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俞伟英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
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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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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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经营战略将逐步聚焦大宗原材料领域,利用公司原材料价格大数据、产业互联网
及供应链金融等工具为原材料领域的生产商、经销商与下游用户提供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和各类
数字贸易服务!为推动该战略和有效规避经营商品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继续开展
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范围为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经销的大宗商品,即铜、铝、
锌、镍、锡、螺纹、热卷、燃料油、沥青、橡胶、纸浆、铁矿、焦煤、焦炭、豆粕、豆油、棕
榈油、玉米、淀粉、塑料、pvc、meg、pp、苯乙烯、LPG、PTA、甲醇、纯碱、尿素、短纤、玻
璃、动力煤、白糖、棉花、棉纱、菜油、菜粕、硅铁、锰硅、红枣、苹果、生猪等大宗商品。
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经销的大宗商品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
动顺延至单笔交易完成时终止。
2、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目的是
为了推动公司经营战略,有效规避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经销的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
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流动性、操作等风险。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子
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经营战略将逐步聚焦大宗原材料领域,利用公司原材料价格大数据、产业互联网及供
应链金融等工具为原材料领域的生产商、经销商与下游用户提供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和各类数字
贸易服务!为推动该战略和有效规避经营商品价格波动的风险,防范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子
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
理。
2、投资金额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
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即期限内任一时
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
至单笔交易完成时终止。
3、投资种类及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范围为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经销的大宗商品,即铜、铝
、锌、镍、锡、螺纹、热卷、燃料油、沥青、橡胶、纸浆、铁矿、焦煤、焦炭、豆粕、豆油、
棕榈油、玉米、淀粉、塑料、pvc、meg、pp、苯乙烯、LPG、PTA、甲醇、纯碱、尿素、短纤、
玻璃、动力煤、白糖、棉花、棉纱、菜油、菜粕、硅铁、锰硅、红枣、苹果、生猪等大宗商品
。
4、投资期限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本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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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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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
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3482575.65元,加年初
未分配利润236558596.44元,可供分配的利润250041172.09元。按母公司2023年净利润提取10
%的法定公积金1348257.57元,按照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现金红利12636000.00元,剩余
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6056914.52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36056914.52元。公司拟定的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527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
每10股派息0.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2636000.00元。剩余223420914.52元暂不分配。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
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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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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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经公司于2023年5
月22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2023年5月23
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2022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出具的《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的告知函》,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立信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杨远馨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孟捷先生作为
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远馨女士、原质量控制复核人
孟捷先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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