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103 广博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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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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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博(柬埔寨)实业│ 1420.54│ ---│ 100.00│ ---│ -34.60│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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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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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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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西藏山南灵云传│ 1.60亿│ 1.60亿│ 1.60亿│ 100.00│ 5740.73万│ ---│
│媒有限公司交易中现│ │ │ │ │ │ │
│金价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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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相关费用 │ 800.00万│ 802.00万│ 802.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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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西藏山南灵云传│ 1780.00万│ 1846.67万│ 1846.67万│ 100.00│ ---│ ---│
│媒有限公司业务发展│ │ │ │ │ │ │
│所需运营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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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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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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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雅戈尔(珲春)有限公司等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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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亲属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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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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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4-19 │
├──────┼────────────────────────────────────────┤
│关联方 │雅戈尔(珲春)有限公司等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亲属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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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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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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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广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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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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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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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本次交易为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博股份”或“公司”)为有效提高公司资│
│ │源利用效益,满足园区统一管理的需要,向关联方宁波广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广博物业”)出租位于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车何广博工业园内的部分厂房、办公室及员工│
│ │宿舍。租赁面积合计约为3850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
│ │整体租金合计不超过6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为准。 │
│ │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属于正常商业行为,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 │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
│ │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利平先生、王│
│ │君平先生、戴国平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
│ │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有效提高公司资源利用效益,并满足园区统一管理的需要,公司与广博物业签订《租│
│ │赁协议》,将位于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车何广博工业园内的部分厂房及办公室出租给广博│
│ │物业。租赁面积合计约为3850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
│ │整体租金合计不超过6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为准。 │
│ │ 广博物业与广博股份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利平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依照│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之规定广博物业构成本公司之关联法人,本次交易 │
│ │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宁波广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583964126K │
│ │ 法定代表人:金达 │
│ │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
│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成立日期:2011年10月14日 │
│ │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车何渡村 │
│ │ 股权结构:宁波广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 │
│ │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服务;房屋维修;花木租赁;家政服务;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
│ │房屋租赁。 │
│ │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博物业与广博股份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利平先生│
│ │控制的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之规定广博物业构成本公司之关 │
│ │联法人。 │
│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
│ │ 公司与广博物业分别签署厂房及办公室《租赁协议》等,主要内容如下: │
│ │ (一)厂房及办公室《租赁协议》 │
│ │ 1、租赁协议主体: │
│ │ 出租方: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
│ │ 承租方:宁波广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
│ │ 2、租赁物位置、面积、租金、使用用途: │
│ │ 甲方将位于海曙区石碶街道车何广博工业园中部分厂房及办公用房按照《租赁清单》约│
│ │定的面积、单价出租给乙方。 │
│ │ 上述租赁房屋中除办公大楼租金单价包含水费、电费等费用外,其他租赁房屋租金单价│
│ │均不包括水费、电费等与承租方生产经营相关的一切费用。 │
│ │ 租赁期间,乙方需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租赁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租赁期间,未│
│ │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以及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之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租赁房屋的结构│
│ │用途。 │
│ │ 3、租赁期限: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
│ │ 4、租赁保证金、租金支付及水电费用承担: │
│ │ 乙方依据原租赁协议支付的租赁保证金20万元,待租期届满甲方确认乙方结清全部款项│
│ │后无息退还。 │
│ │ 租金支付:乙方应于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该月租金。 │
│ │ 水电费用:由乙方以每期预付,期满清算的方式结算。乙方于支付每期租金同时或之前│
│ │向甲方预付水电费等费用,具体根据每月租赁房屋实际使用数量及费用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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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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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平 5999.03万 11.23 48.78 2021-12-28
宁波兆泰投资有限公司 2400.00万 4.49 85.40 2020-10-21
王君平 1200.00万 2.25 43.78 2022-11-12
广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万 1.87 28.12 2023-02-07
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144.47万 0.47 --- 2015-11-20
(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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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7亿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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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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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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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博集团股│宁波广博纸│ 2500.00万│人民币 │2021-07-26│2024-07-20│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制品有限公│ │ │ │ │担保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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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博集团股│宁波广博文│ 700.00万│人民币 │2024-01-26│2026-01-26│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具实业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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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博集团股│宁波广博纸│ 691.89万│人民币 │2023-10-13│2025-10-12│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制品有限公│ │ │ │ │担保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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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博集团股│宁波广博进│ 126.40万│人民币 │2023-06-13│2026-06-12│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出口有限公│ │ │ │ │担保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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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博集团股│宁波广博纸│ 112.50万│人民币 │2024-06-12│2027-06-12│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制品有限公│ │ │ │ │担保 │ │ │
│ │司 │ │ │ │ │ │ │ │
├─────┼─────┼─────┼────┼─────┼─────┼────┼───┼───┤
│广博集团股│宁波广博进│ 0.0000│人民币 │2023-04-12│2025-04-12│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出口有限公│ │ │ │ │担保 │ │ │
│ │司 │ │ │ │ │ │ │ │
├─────┼─────┼─────┼────┼─────┼─────┼────┼───┼───┤
│广博集团股│宁波广博纸│ 0.0000│人民币 │2022-03-27│2024-03-27│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制品有限公│ │ │ │ │担保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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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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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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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博股份”)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了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
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6.00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3个月。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
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3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的有关规定: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
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并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股份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包
括已回购股份总额、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以及支付的总金额等内容。截至2024年10月12日,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4年7月1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回
购股份数量为25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最高成交价为4.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7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09410.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17日披露的《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2、回购期间,公司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回购进展公告。
3、截至2024年10月12日,公司2024年度第二期回购股份方案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股份数量为18208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4%;成交均价为4.68元/股(最高成交价为4
.7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5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51264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区间为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5日,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本次
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上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符合公司回购股
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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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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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博股份”)于2024年8月28日收到国家
电网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发来的《成交通知书》,确定公司成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4
年办公类物资框架竞争性谈判采购”办公类用品包1-包6项下的采购货物成交人之一。现将相
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4年办公类物资框架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编号:071
1-24OTL07632029)
2、项目单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3、中标产品:办公类用品
4、中标包号:包1(办公日用类)、包2(办公电器类)、包3(办公耗材类)、包4(办
公设备类)、包5(办公用品类)、包6(办公日化类)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中标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份额,若本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项目的实施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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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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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博股份”)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了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
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6.00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3个月。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
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
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7月1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回购
股份数量为25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最高成交价为4.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70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120941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
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
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
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
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
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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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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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
市场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的
基础上,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在披露回
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出售。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第十条的相关条件: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
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公司股份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2、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
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
3、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百分之五十;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4年7月8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4.75元/股,已低于公司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9.9
4元/股的50%,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规则》、《回购指引》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回购公司股份的条件。审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董事会召开时点在相关事实发生之
日起十个交易日内。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0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将在回购
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
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
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的股份将
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出售,并在
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若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
法予以注销。如国家或监管部门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施行。
3、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6.00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333333股至1666666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534272953股的比例为0.2496%至0.312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
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4、回购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
元(均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使
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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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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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有抵押且期限不超过182天
(含本数)的国债逆回购品种。
2、投资金额: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任一时点用于投资国债逆回购的金
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短期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在不影响正常经营
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以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结构性存款、资产管理计
划、债券、基金、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其他产品,总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
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9日公司
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国债逆回购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
2、投资品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有抵押且期限不超过182天
(含本数)的国债逆回购品种。
3、投资金额: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购买了国债逆回购金额1000万元,公司及其所属子公
司用于投资国债逆回购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循环使
用,即在投资期限内的任一时点的国债逆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4、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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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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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博股份”)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均
含本数),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回购
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的有关规定: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
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并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股份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包
括已回购股份总额、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以及支付的总金额等内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
述回购方案已经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4年5月9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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