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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002104)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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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104 恒宝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方正证券融资业务债│ 47000.00│ ---│ ---│ 11153.86│ 423.82│ 人民币│ │权收益权转让与远期│ │ │ │ │ │ │ │受让 │ │ │ │ │ │ │ ├─────────┼─────┼─────┼─────┼─────┼──────┼──────┤ │首创证券创宁4号集 │ 6000.00│ ---│ ---│ 3047.90│ 230.40│ 人民币│ │合资产管理计划 │ │ │ │ │ │ │ ├─────────┼─────┼─────┼─────┼─────┼──────┼──────┤ │华鑫信托·鑫安331 │ 4000.00│ ---│ ---│ 0.00│ 64.48│ 人民币│ │号集合资金信托 │ │ │ │ │ │ │ ├─────────┼─────┼─────┼─────┼─────┼──────┼──────┤ │嘉实竞争力优选混合│ 2223.98│ ---│ ---│ 872.69│ -173.69│ 人民币│ ├─────────┼─────┼─────┼─────┼─────┼──────┼──────┤ │天算顺势8号私募证 │ 1500.00│ ---│ ---│ 1500.00│ ---│ 人民币│ │券投资基金 │ │ │ │ │ │ │ ├─────────┼─────┼─────┼─────┼─────┼──────┼──────┤ │江苏信托安鑫添利1 │ 800.00│ ---│ ---│ 813.87│ 13.87│ 人民币│ │号系列集合资金信托│ │ │ │ │ │ │ │计划 │ │ │ │ │ │ │ ├─────────┼─────┼─────┼─────┼─────┼──────┼──────┤ │东海证券龙盈收益凭│ 500.00│ ---│ ---│ 502.93│ 2.93│ 人民币│ │证可转让定制第4期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能IC 卡操作系统 │ 4071.21万│ 0.00│ 4222.32万│ 103.71│ 1.49亿│ 2007-06-10│ │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 │新设恒宝国际有限责│ 1500.00万│ 0.00│ 1500.23万│ 100.02│ 1462.71万│ 2010-02-28│ │任公司 │ │ │ │ │ │ │ ├─────────┼──────┼─────┼─────┼─────┼─────┼──────┤ │收购北京东方英卡数│ 1000.00万│ 0.00│ 1000.00万│ 100.00│ 562.97万│ 2010-07-31│ │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100%股权 │ │ │ │ │ │ │ ├─────────┼──────┼─────┼─────┼─────┼─────┼──────┤ │IC卡模块封装生产线│ 7113.55万│ 0.00│ 7290.75万│ 102.49│ 1952.31万│ 2008-07-10│ │建设项目 │ │ │ │ │ │ │ ├─────────┼──────┼─────┼─────┼─────┼─────┼──────┤ │PKI卡、USB-KEY 安 │ 3181.00万│ 0.00│ 2676.95万│ 84.15│ 2920.39万│ 2008-06-10│ │全产品研发生产项目│ │ │ │ │ │ │ ├─────────┼──────┼─────┼─────┼─────┼─────┼──────┤ │MIC卡研发及产业化 │ 5429.43万│ 0.00│ 6215.15万│ 114.47│ 426.53万│ 2011-12-31│ │项目 │ │ │ │ │ │ │ ├─────────┼──────┼─────┼─────┼─────┼─────┼──────┤ │电子标签生产线建设│ 8095.57万│ 0.00│ 341.88万│ 4.22│ 0.00│ 2009-03-30│ │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8-29 │交易金额(元)│4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的房产 │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 │买方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上海华新智慧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 │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购买资产的议│ │ │案》。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1、基本情况 │ │ │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 │ │公司“上海阳明守仁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当地主管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以下简│ │ │称“阳明守仁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同时以新设子公司名义购买上海华新智慧装 │ │ │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的房产(以下简称“标│ │ │的资产”)用于建设公司的智能卡个人化中心和模块封装测试产线,本次购房总额预计不超│ │ │过人民币4000万元(不包含交易所产生的税费等)。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0-18│其他事项 ──────┴────────────────────────────────── 一、概述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2,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阳明守仁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 024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45)。 二、注册登记情况 近日,上海阳明守仁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了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E2R56C1A 2、公司名称:上海阳明守仁科技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毛伟伟 5、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纪鹤公路1301号3幢1层 6、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 ;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货币专用设备销售;自动售货机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4-08-29│对外投资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购买资产的议 案》。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 司“上海阳明守仁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当地主管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以下简称“ 阳明守仁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同时以新设子公司名义购买上海华新智慧装备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的房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用于建设公司的智能卡个人化中心和模块封装测试产线,本次购房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0 00万元(不包含交易所产生的税费等)。 2、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购买资产事项已由公司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 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3、拟新设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定公司名称:上海阳明守仁科技有限公司 (2)拟定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3)拟定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信息 安全设备制造;货币专用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 销售;货币专用设备销售;自动售货机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 统运行维护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4)拟定资金来源:以自有资金出资。 (5)拟定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股100%。 以上内容以当地主管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 2024-08-29│其他事项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现就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减资事项概述 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运营资本结构、公司资源配置和资金使用安排,提高资产管理效率, 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公司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宝润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宝润 芯”)和云宝金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宝金服”)减少注册资本,具体情况 如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减少注册资本 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2024-08-22│其他事项 ──────┴────────────────────────────────── 1、公司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102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17.60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933%,首次授予部分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4.085元。 2、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股票期权需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公司届时将另行发布相关公 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 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 102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17.60万份。 ──────┬────────────────────────────────── 2024-08-22│价格调整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宝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 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388 01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并于2024年7月29日实施完毕。 2、调整方法 根据本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 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式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3、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215元/份 调整为4.085元/份,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43元/份调整为4.30元/份。 ──────┬────────────────────────────────── 2024-08-22│其他事项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三)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 (辞退)、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由公司注销。”由于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 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2万份。 ──────┬────────────────────────────────── 2024-07-25│其他事项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江苏恒宝智能系统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宝智能”)的通知,因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恒宝智能于近日进行了经 营范围的变更,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并取得了由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 的《营业执照》。 1.公司名称:江苏恒宝智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1780290749E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研发总部园4A幢8层801 5.法定代表人:黄宏华 6.注册资本:35000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05年10月25日 8.经营范围:电子标签、读写机具、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电子标签的行 业解决方案、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 、电子设备、移动智能设备、物联网产品的开发、销售、安装、维修;上述相关产业的信息咨 询服务;磁卡、IC卡、文化用品、信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 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 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限分支机构经营: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 ──────┬────────────────────────────────── 2024-05-25│其他事项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王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 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换届之日 止。简历如下: 王佩先生:中国国籍,1988年9月出生,硕士学历。2010年12月至今在江苏南昆仑律师事 务所担任律师职务,现为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王佩先生不存在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的工作情况,存在最近五年在其他 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披露日,王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5.5条 的不良记录。王佩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及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王佩先生具有独立性,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5.4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王佩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 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佩先生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2)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4)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5)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 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 职务,未满十二个月;(6)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 2024-04-30│对外投资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 券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一 步提升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进行证券投资,在该 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得超过该投资额度。 3.资金来源: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投资范围: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5.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投资方式: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组织证券部人员负责具体 实施;同时,本投资事项不得影响公司其他正常经营业务的进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及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证券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公司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 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盈利能力。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 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 2024-04-30│银行授信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概述 为落实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确保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 务,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银行资金贷款、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承兑、保函 等业务(具体业务品种由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与各银行协定)。本次计划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 计为等值人民币33500万元。 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 准,公司管理层可根据经营情况,调整综合授信机构范围及授信额度。 为保证上述授信业务的顺利开展,按照银行的相关要求,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时,可以自有 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设备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或涉及资产抵押担保情况,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上述拟申请授信的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抵押物的基本情况 1、公司拟以部分自有资产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市支行银行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本次拟用于抵押的自有资产为公司名下103179.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40669.49平方米工业用房 。 除本次抵押外,上述资产不存在其他抵押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 、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是为落实2024年度公司经营计划,确保业务发展的资金需 求,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额度为335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并提供相关抵押担保,上述事项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期限为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为落实公司2024 年度经营计划,确保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4-04-30│委托理财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 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使 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不 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 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合理利用暂时 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根据自有资金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 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不包括《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资。公司以该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流动资金。 6.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使用完毕。公司不存在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将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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