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105 信隆健康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6-12-25│ 3.40│ 2.13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0.00│ ---│ ---│ 598.44│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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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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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自动化技术改造│ 7712.00万│ ---│ 7776.00万│ 100.83│ 766.00万│ 2011-12-31│
│项目 │ │ │ │ │ │ │
├─────────┼──────┼─────┼─────┼─────┼─────┼──────┤
│天津信隆一期项目 │ ---│ 0.00│ 1.00亿│ 100.11│ ---│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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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运动器材厂项目│ 1.36亿│ 278.00万│ 4606.00万│ 127.66│ 1486.00万│ 2011-12-31│
├─────────┼──────┼─────┼─────┼─────┼─────┼──────┤
│天津信隆一期项目 │ ---│ ---│ 1.00亿│ 100.11│ ---│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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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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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信隆车料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从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信隆车料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信隆车料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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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田发展有限公司 3300.00万 8.96 21.36 2021-06-10
─────────────────────────────────────────────────
合计 3300.00万 8.96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信隆健│天津信隆实│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康产业发展│业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深圳信隆健│天津信隆实│ 2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康产业发展│业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深圳信隆健│天津信隆实│ 2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康产业发展│业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深圳信隆健│信隆健康产│ 2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康产业发展│业(太仓)│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子公司 │ │ │ │ │ │ │ │ │
├─────┼─────┼─────┼────┼─────┼─────┼────┼───┼───┤
│深圳信隆健│天津信隆实│ 1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康产业发展│业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深圳信隆健│天津信隆实│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康产业发展│业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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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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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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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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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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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
6年4月29日以公告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于2026年4月2
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会议现场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至2026年5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碧头社区碧腾路1号信隆公司A栋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廖学金先生
(6)见证律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黄劲业律师、杨阳律师。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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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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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持股152518200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41.64%)的控股股东利田发展有限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66241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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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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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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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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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细化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断完善
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度,维护股东合
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信隆健
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制定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发展战略、实际经营
情况、股东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
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
,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的基础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
,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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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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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本着谨慎性原则,对2025年度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
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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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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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止2025年12月31日,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4114657.08元,加上以前年度滚存的未
分配利润,2025年末累积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320770760.53元。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2026年4月14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信隆健康
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并于20
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审【2026】7477号确认,截止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合并
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4114657.08元,加上以前年度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2025年末累积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320770760.53元。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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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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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经参会董事投票表决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为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续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天津信
隆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信隆”)2026年度分别向九家银行(台湾土地银行、建设银
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永丰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北京银行、渤海银行)
续签或申请总计人民币26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融资额度100%的公司连带责任保证。本次
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信隆”)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6年2月28
日,天津信隆分别向台湾土地银行天津分行、建设银行天津静海支行、永丰银行南京分行、招
商银行天津分行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无锡分行取得的循环融资额度合计人民币17000万元,本
公司对上述循环融资额度提供了100%的最高额公司连带保证。
2026年,天津信隆结合自身需求,拟向九家银行(台湾土地银行、建设银行、民生银行、
兴业银行、永丰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北京银行、渤海银行)续签或申请总计
人民币26000万元的融资额度,并向本公司申请为其该融资额度提供担保
此次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津信隆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68.2
8%,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议案
由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授权董事长廖学金先生代表公司与上列各家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等合同及其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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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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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远期外汇交易的情况概述
1、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目的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
前提,在未来约定时间以约定汇率水平卖出本币买入外币,或者买入本币卖出外币的交易行为
。
本公司约50%产品出口,且均为自营出口收入,多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而采购多以
国内采购为主,日常需支付的人民币金额较多,公司每月的结汇需求较大,因此当汇率出现较
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现计划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主要目
的仍然是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
产经营。
2、远期外汇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的
远期结售汇业务。
3、预计业务期间和远期外汇交易金额
公司预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境内外商业银行作为交易对手方,进行合
计不超过1500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不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4、资金来源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时,公司除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外,不需要投入保证金等任何担保,
到期交割时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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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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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与会计师事务
所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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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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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现持股1525182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1.64%)的股东“利田发展有限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
易日后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66241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利田发展有限公司《拟减持股份的告知函》,计划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者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66241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利田发展有限公司
(二)持股情况:利田发展有限公司现持有公司股份15251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1.
64%,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企业自身经营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自上市公司200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IPO)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数量:366241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份(366241950股)的1%;
4、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2026年1月21日
至2026年4月20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662419股(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于减持计划实施时参考市场价格后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利田发展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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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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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181805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4940%。本次回购注销涉及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63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3.49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回购注
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为366241950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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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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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7月11日披露了《关
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公告),公司控股股东“
利田发展有限公司”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任意连续90个
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680600股,即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1%(窗口期内不减持)。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2025-025)。
2025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利田发展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
知函》通知:利田发展有限公司于2025年08月01日至2025年10月29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00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55%。减持后,利田
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5251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4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
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利田发展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
份。说明: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
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利田发展有限公司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
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2、利田发展有限公司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
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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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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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了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了公司20
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依股东大会授权决议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原激励对象柯胧扬、邓鹏程、刘朝德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公司股票合
计75,000股,须由公司以调整后的授予价格3.49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或者以调整后的
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案,公司应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
现有的60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
,须由公司以调整后的授予价格3.49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即现有60名
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3,486,100股其中的50%,即1,743,050股,须由公司以调整后的
授予价格3.49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回购并注销。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披露于公
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的《关于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1)及《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本次回购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公司股票1,818,05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68
,060,000股减少至366,241,95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68,060,000元减少为人民币366,24
1,95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
知书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
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
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10月24日起45天内(工作日8:00-11:30,13:30-16:3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碧头社区碧腾路1号信隆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陈丽秋彭敏
邮政编码:518105
联系电话:0755-27749423分机8105、8106
传真号码:0755-27746236
电子邮箱:cmo@hlcorp.com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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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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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
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董
事会拟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
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玖拾捌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肆拾
贰万元。中汇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
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在202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为维持公司审计的连续性,
结合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情况,经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系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最近一年(2024年度)
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4
5625万元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
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
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
、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昝丽涛,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
司审计、2019年10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廖坤,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1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质量控制复
核人:黄婵娟,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3月开始
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家数8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
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中汇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
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参考公司上一年度审计费用、本年度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具体工作量、结合目前市场价
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后,审计总收费为人民币14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8万元
,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2万元),与上一年审计费用(含内控审计费用)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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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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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18180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0.49
40%。
2、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68060000股减少至366241950股。
3、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由公司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回购注销业务,股
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8月21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审批情况
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口头、书面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
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情况。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
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于2023年6月1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
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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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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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
于2025年8月1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在公司办公楼A栋2楼会
议室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秀卿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
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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