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106 莱宝高科 更新日期:2025-04-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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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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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顺电子 │ 1000.00│ 0.00│ ---│ 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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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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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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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尺寸一体化电容式│ 6.70亿│ 0.00│ 6.70亿│ 100.00│ ---│ 2014-09-05│
│触摸屏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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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尺寸一体化电容式│ 7.80亿│ 0.00│ 7.80亿│ 100.00│ 3.70亿│ 2014-09-05│
│触摸屏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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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 2.50亿│ 0.00│ 2.50亿│ 100.00│ ---│ 2022-12-31│
│验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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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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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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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能(宁波)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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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系其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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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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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为降低用电成本、努力减少碳排放量,经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与关联法人--国能(宁波)节能环保科技│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国能”)于2024年10月29日在深圳市签署了《深圳莱宝高科技股│
│ │份有限公司屋顶光伏发电(2.541MWp)能源管理项目合同》,公司与宁波国能合作开展光明│
│ │工厂屋顶光伏发电合作能源管理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或“项目”),宁波国能利用│
│ │公司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光源四路9号的光明工厂(以下简称“光明工厂”)的建筑物屋顶资 │
│ │源,投资建设一座总装机容量为2.541MWp(暂估值,具体以实际投资建设的屋顶光伏电站的│
│ │装机容量为准)的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站,并负责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
│ │该项目的光伏发电在满足公司用电需求的情况下由公司优先使用,剩余电量接入公共电网,│
│ │剩余电量的电费收入归宁波国能所有。项目的效益分享期限为自并网验收之日起20年,公司│
│ │按光伏电站同时段电网与公司结算的分时电价7.35折(含税)与宁波国能结算并支付电费,│
│ │效益分享期限届满时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宁波国能将项目的光伏电站的所有权转移给公司。预│
│ │计合作期内公司向宁波国能累计支付电费约人民币3,489万元(估算参考金额,鉴于合作期 │
│ │内电网供电市场价格、公司实际用电量均可能发生相应的变化,最终金额以公司向宁波国能│
│ │实际支付的光伏电费金额为准,以下均同此说明)。 │
│ │ 鉴于宁波国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公司”)之│
│ │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
│ │规定,宁波国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合作项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
│ │ 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 │
│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合作开展光明工厂屋顶光伏发电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暨关联交│
│ │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法人--国能(宁波)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展光│
│ │明工厂屋顶光伏发电合作能源管理项目,关联董事臧卫东、王裕奎、廖林均对该议案予以回│
│ │避表决。此外,该议案在提交前述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
│ │门会议审议并以全体董事全票同意通过。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
│ │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与宁波国能预计协议期内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3,│
│ │489万元(估算参考值,最终以实际发生值为准),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 │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 │ (三)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
│ │ 公司名称:国能(宁波)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256435251C │
│ │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北仑横河路22号5幢602 │
│ │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38号天宁大厦22F │
│ │ 法定代表人:吴华 │
│ │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
│ │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同能│
│ │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等。 │
│ │ (三)关联关系说明 │
│ │ 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公司”)持有公司147,108,123股股票,占公 │
│ │司总股本的20.84%,系公司第一大股东,节能公司对宁波国能的持股比例为50%,系宁波国 │
│ │能之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宁波国│
│ │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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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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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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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莱宝高│重庆莱宝科│ 4.27亿│人民币 │2024-10-27│2026-10-26│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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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莱宝高│浙江莱宝显│ 3.82亿│人民币 │2024-09-19│---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示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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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莱宝高│深圳莱宝光│ 1045.22万│人民币 │2022-12-28│2024-12-27│连带责任│是 │是 │
│科技股份有│电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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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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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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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的目的: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防范和减轻公司所面临的
外汇汇率变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与符合相关条件具备外
汇衍生品交易资质、外汇交易品种丰富、规模大、实力强、信誉好的金融机构签订外汇衍生品
交易合同,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合约(结售
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货币互换等业务。
2、交易的额度: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内开展任意时点合计余额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
易,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或等值外币)。
3、审议程序:本次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开展上述外汇衍生品的议案已
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实施。
4、风险提示: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
品交易,以公司正常进出口贸易业务为基础,禁止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
险、内部控制风险、回款预测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概述
1、交易的目的
公司存在大量进出口贸易业务,特别是出口贸易业务,基本以美元结算,预计美元兑人民
币汇率波动较大,将会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较大波动影响;特别是在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大幅贬
值时,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较大不利影响。同时,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莱宝显示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显示”)投资建设的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以下简称
“MED项目”)计划总投资人民币90亿元,拟租用现有成熟工业厂房,MED项目总投资大部分用
于进口设备采购,2025年需大量支付日元、美元设备款;在美元或日元兑人民币汇率大幅升值
时,将极大提高进口设备的采购成本,进而极大提高MED项目投资甚至导致项目超出投资预算
、对项目实施造成较大不利影响。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防范和减轻公
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变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以套期保值
为目的适时、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合约(结售汇)、外汇期
权、外汇掉期、货币互换等业务。
公司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合约(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对冲进出口合同预期收
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的汇率变动风险,其中,远期合约(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是套期工具
,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对冲
的经济关系,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2、交易的金额: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内开展任意时点合计余额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
易,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或等值外币)。
3、交易的方式: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类型包
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合约、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货币互换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机
构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4、交易的期限:本次交易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交易金额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
5、资金来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投入的资金来源均以
公司的自有资金为主,必要时可能涉及部分使用银行借贷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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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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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7日,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25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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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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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
3月27日下午在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光源四路9号的公司光明工厂二期办公楼三楼308会议室以现
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5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
,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荣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全文登载于2025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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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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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设立海外业务机构和海外生产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
设立海外业务机构和海外生产基地,其中,公司拟以总投资额100万美元的自有资金在新加坡
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并以其为实施主体建设海外业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24年10月30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和《关于公司拟设立海外业务机构和海外生
产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公司之新加坡全资子公司于近日完成注册登记并取得当地主管部门签发的注册登记证明文
件,其主要的注册登记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LAIBAOTECHNOLOGYSINGAPORE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莱宝”)
2、注册号码:202511471Z
3、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4、公司类型:PRIVATECOMPANYLIMITEDBYSHARES
5、成立日期:2025年3月14日
6、注册地址:10ANSONROAD,#11-20,INTERNATIONALPLAZA,SINGAPORE079903
7、经营范围:WHOLESALEOFELECTRONICCOMPONENTS(46522)、ELECTRONICS-RELATEDINDUST
RIALDESIGNSERVICES(74111)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新加坡莱宝100%的股权,新加坡莱宝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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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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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设立海外业务机构和海外生产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
设立海外业务机构和海外生产基地,其中,公司拟以总投资额2000万美元的自有资金在泰国注
册设立全资子公司并以其为实施主体建设海外生产基地;注册资金和投资额可根据实际需要分
期逐步到位,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24年10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
6)和《关于公司拟设立海外业务机构和海外生产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莱宝科技(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莱宝”)于近日完成注册登记并取得当地主
管部门签发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其主要的注册登记信息如下:
1、中文名称:莱宝科技(泰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LaibaoTechnology(Thailand)Co.,Ltd.
3、注册编号:0125568008921
4、注册资本:3000000泰铢
5、签发日期:2025年3月10日
6、注册地址:108/31TheThammRatchaphruek-SirindhornVillage,Moo.8,BangKruaiJongT
hanomRoad,WatChaloSubdistrict,BangKruaiDistrict,Nonthaburi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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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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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莱宝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莱宝”)于近日收到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
重庆市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51102050),发证日期:
2024年10月28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认定系重庆莱宝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期满后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完毕减免税
手续后,重庆莱宝将自2024年起连续三年(即2024年-2026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
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重庆莱宝2024年已按15%的优惠税率申报及预缴企业所得税,因此,重庆莱宝本次通过国
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对缴纳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没有实质影响,相应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
绩没有影响,重庆莱宝2025年度、2026年度将继续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公司2
025年度、2026年度的经营业绩预计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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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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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降低用电成本、努力减少碳排放量,经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与关联法人——国能(宁波)节能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国能”)于2024年10月29日在深圳市签署了《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屋顶光伏发电(2.541MWp)能源管理项目合同》,公司与宁波国能合作开展光明工厂屋
顶光伏发电合作能源管理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或“项目”),宁波国能利用公司位于
深圳市光明区光源四路9号的光明工厂(以下简称“光明工厂”)的建筑物屋顶资源,投资建
设一座总装机容量为2.541MWp(暂估值,具体以实际投资建设的屋顶光伏电站的装机容量为准
)的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站,并负责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该项目的光伏发
电在满足公司用电需求的情况下由公司优先使用,剩余电量接入公共电网,剩余电量的电费收
入归宁波国能所有。项目的效益分享期限为自并网验收之日起20年,公司按光伏电站同时段电
网与公司结算的分时电价7.35折(含税)与宁波国能结算并支付电费,效益分享期限届满时按
照相关合同约定宁波国能将项目的光伏电站的所有权转移给公司。预计合作期内公司向宁波国
能累计支付电费约人民币3489万元(估算参考金额,鉴于合作期内电网供电市场价格、公司实
际用电量均可能发生相应的变化,最终金额以公司向宁波国能实际支付的光伏电费金额为准,
以下均同此说明)。
鉴于宁波国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公司”)之
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宁波国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合作项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合作开展光明工厂屋顶光伏发电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法人——国能(宁波)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展光明工
厂屋顶光伏发电合作能源管理项目,关联董事臧卫东、王裕奎、廖林均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此外,该议案在提交前述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
议并以全体董事全票同意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公
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与宁波国能预计协议期内累计发生关
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3489万元(估算参考值,最终以实际发生值为准),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审
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国能(宁波)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256435251C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北仑横河路22号5幢602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38号天宁大厦22F法定代表人:吴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
理;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
主要股东情况: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对宁波国能的持股比例为50%、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机关服务中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服务局)对宁波国能的持股比例为30%、宁波
海曙天顺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宁波国能的持股比例为20%。
(三)关联关系说明
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公司”)持有公司147108123股股票,占公司总
股本的20.84%,系公司第一大股东,节能公司对宁波国能的持股比例为50%,系宁波国能之控
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宁波国能为公司
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合作项目名称: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屋顶光伏发电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作项目的
主要内容简介:宁波国能为项目的所有者,负责承担项目的全部投资费用,并在运营期内负责
项目的设计、开发、建设、管理、运营、维护保养等工作且承担该等工作涉及的费用。宁波国
能拟利用公司光明工厂的共计面积约19545平方米(暂估值,具体以最终使用面积为准)建筑
物屋顶资源,投资建设一座总装机容量为
2.541MWp(暂估值,具体以实际投资建设的屋顶光伏电站的装机容量为准)的分布式屋顶
光伏发电站。该项目的光伏发电在满足公司用电需求的情况下由公司优先使用,剩余电量接入
公共电网,剩余电量的电费收入归宁波国能所有。甲方通过给予乙方电费折扣作为回报的方式
使用乙方提供的屋顶。项目效益分享期限为自项目并网验收之日起20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为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定价依据为由公司通过邀请招标评标的
方式择优确定合作方,基于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市场化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10月29日,公司与关联法人——国能(宁波)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深圳市签署
了《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屋顶光伏发电(2.541MWp)能源管理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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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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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综合考虑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莱宝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莱宝”)的土地使用现状、相关政策和要求及可能带来的影响
,以及重庆莱宝解决员工倒班住宿、节约租房成本等因素,着眼于长远可持续发展,经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重庆莱宝拟使用重庆莱宝产业园A区自有工业地块投资《
重庆莱宝产业园A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该项目在重庆莱宝产业园A区
整体规划设计、报建并先期建设员工倒班宿舍及配套用房等配套设施,该等配套设施规划占地
面积约334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31503平方米(暂估,具体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重庆莱
宝产业园A区规划设计稿规定的相关数据为准);本次项目计划总投资人民币16000万元,项目
建设期24个月(暂定),自项目正式开工之日起计。结合考虑防范相关风险等因素,重庆莱宝
2024年启动项目前期建设,后续根据实际需要和资金情况,在前述计划总投资范围内,逐年分
步实施。
(二)董事会审议投资项目议案的表决情况及交易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3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莱宝拟投资重庆莱宝产业园A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重庆莱宝投资《重庆莱宝产业园A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在重庆莱宝产业园A区
整体规划设计、报建并先期建设员工倒班宿舍及配套用房等配套设施,该等配套设施规划占地
面积约334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31503平方米(暂估,具体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重庆莱
宝产业园A区规划设计稿规定的相关数据为准);项目计划总投资人民币16000万元。具体内容
详见刊载于2024年10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
投资项目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投资项目事
项还需经发改、规划、环保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予以核准(或备案)。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不涉及其他交
易对手方,其基本信息如下:
(一)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585745357E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云福路299号
5、法定代表人:臧卫东
6、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
7、主营业务:制造、销售触摸屏、真空镀膜玻璃、平板显示器件及电子产品。
8、股权结构:重庆莱宝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公司对重庆莱宝的出资比例为100%
本次投资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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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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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谋求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积极应对国
际政治经济环境和行业环境变化,满足海外客户对公司日益提出的建设海外业务机构和海外生
产基地的需求,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公司与海外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
抗风险能力,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分别设立海外业
务机构和海外生产基地,其中,公司拟以总投资额100万美元的自有资金在新加坡注册设立全
资子公司并以其为实施主体建设海外业务机构,并拟以总投资额2000万美元的自有资金在泰国
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并以其为实施主体建设海外生产基地,本次对外投资的合计总投资额2100
万美元;注册资金和投资额可根据实际需要分期逐步到位。
(二)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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