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117 东港股份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北京瑞宏科技有限公│ 780.00│ ---│ 39.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个性化彩色印刷项目│ 1.58亿│ 802.85万│ 1.53亿│ 97.00│ 724.11万│ 2013-12-31│
├─────────┼──────┼─────┼─────┼─────┼─────┼──────┤
│综合金融服务外包项│ 5417.00万│ 458.76万│ 4594.03万│ 85.00│ 1160.45万│ 2013-12-31│
│目(不含呼叫服务)│ │ │ │ │ │ │
├─────────┼──────┼─────┼─────┼─────┼─────┼──────┤
│智能卡制造和个性化│ 1.33亿│ 892.45万│ 1.25亿│ 94.00│ 506.10万│ 2013-12-31│
│处理项目 │ │ │ │ │ │ │
├─────────┼──────┼─────┼─────┼─────┼─────┼──────┤
│综合金融服务外包业│ 5417.00万│ 458.76万│ 4594.03万│ 85.00│ 1160.45万│ 2013-12-31│
│务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11-22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北京瑞宏具身智能机器人科技有限公│标的类型 │股权 │
│ │司 │ │ │
├──────┼────────────────┴──────┴────────────────┤
│买方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北京瑞宏具身智能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
│ │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市场需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智能机器人领域的│
│ │竞争实力,加强业务拓展能力,董事会同意对北京东港瑞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
│ │瑞宏)增资,现就该议案详细内容公告如下: │
│ │ 将北京瑞宏的注册资本由2,333.3333万元增资至5,000万元,采用公积金转增股本和股 │
│ │东现金出资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此次增资。此次增资后,北京瑞宏的股东和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 │。 │
│ │ 为匹配北京瑞宏的业务特点,将公司名称由“北京东港瑞宏科技有限公司”更改为“北│
│ │京瑞宏具身智能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1-22│增资
──────┴──────────────────────────────────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
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市场需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智能机器人领域的
竞争实力,加强业务拓展能力,董事会同意对北京东港瑞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
宏)增资,现就该议案详细内容公告如下:
一、北京瑞宏简介:
1、公司名称:北京东港瑞宏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39号1幢401室
3、法定代表人:刘宏
4、注册资本:2333.3333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商用密码产
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税务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
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
除外)。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
6、股权关系说明:目前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91.4286%,我公司持股
:8.5714%,由于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我公司间
接持有北京瑞宏100%的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4年9月30日,北京瑞宏资产总额为:5779.56万元,负债总额7
66.83万元,净资产5012.73万元。2024年1-9月份,北京瑞宏营业收入为3138.74万元,实现净
利润181.36万元,占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上市股东净利润的2.26%。目前,北京瑞宏的资产、收
入和利润规模都较小,对公司总体经营业绩的影响也较小。
8、业务及发展情况介绍:北京瑞宏成立后主要从事电子票证等业务,现已通过软件成熟
度CMMI3认证、公安部等保三级认证等多项专业认证,拥有机器人、电子发票、区块链等相关
的诸多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2015年参与国家税务总局电税中心组织的电子发票技术规范编
写工作,主导起草了关于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管理与服务规范。所开发的电子票证类产品
已形成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非税电子票据服务平台、政务类电子证照服务等多个服务平台,在
区块链技术应用领域具有一定的市场和技术优势。
2023年起,随着AI技术的广泛应用,北京瑞宏开始对大模型、具身智能机器人及应用进行
研发,并将原有业务领域向AI服务进行延伸,提高服务的科技含量和技术附加值,并逐步利用
AI技术替代原有的服务,使产品更加智能化,服务更加具有针对性。北京瑞宏研发了一系列多
样化的智能机器人产品,如政务机器人、党建机器人、政务数字人、教育机器人等,部分项目
已成功落地,为客户提供了更加智能化和个性化的服务体验,从而提升客户价值和用户满意度
。
──────┬──────────────────────────────────
2024-11-01│股权回购
──────┴──────────────────────────────────
1.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21945466股,占注
销前公司总股本的4.02%。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545666421股变更为523720955股
。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
24年10月30日办理完成。
3、因注销回购股份,公司的总股本由545666421股变更为523720955股,导致公司股东费
占军、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
由5.9613%,增加为6.2111%。
公司因实施注销回购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发生变化,根据《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
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20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年5月16日起公司本次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1.2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95元/股(含)。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9)。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8月12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19454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2%,最高成交价为7.9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6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63397062.7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
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相关内容,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方
案不存在差异,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披露在《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2024年8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
注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由“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变更
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1945466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
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024年9月22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
并注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2194
5466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符合回购股份注销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4-09-21│其他事项
──────┴──────────────────────────────────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职工代表大会于2024年9月19日10:00在公
司临港开发区厂区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有关规定。
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选举唐国奇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2024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的股
东代表董事和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唐国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唐国奇先生当选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选举王晓延先生、张力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2024年第一临时股东大
会选举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王晓延先生、张力女士简历详见附
件。
王晓延先生、张力女士当选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
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
1、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唐国奇先生:1968年10月生,硕士学位,经济师。2002年12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技术负
责人,2021年9月起任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2023年3月起任本公司总裁。
目前兼任北京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郑
州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港数据处理有限公司董事,山东东港数据处理有限公司
董事,山东东港彩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中嘉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唐国奇先生
通过北京中嘉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585979股股份,
唐国奇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
的不得提名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2、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晓延:男,1972年7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96年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本
公司销售业务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在公司销售管理总部市场部任职。
2015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目前持有本公司13500股股票。
王晓延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
不得提名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张力:女,1972年11月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6年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本公司
技术处副处长、处长,质量管理部经理,生产管理总部技术质量主管。现任济南临港运营平台
总经理助理。2015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目前持有本公司22950股股票。
张力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
得提名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
2024-08-22│对外担保
──────┴──────────────────────────────────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东港数据处理有限公
司为上海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就该议案详细内容公告如下:
一、提供担保的原因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港印刷)目前正在上
海地区进行新项目的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3亿元,目前已进入项目建设阶段。为保障项目建
设的顺利进行,根据政府主管建设部门的要求,需由第三方担保机构深圳市华富通融资担保有
限公司向建设单位中建一局集团第一建筑有限公司出具工程款支付保函,因此,本公司另一全
资子公司上海东港数据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港数据)需向深圳市华富通融资担保
有限公司出具反担保保函。
二、担保单位:上海东港数据处理有限公司。
三、被担保单位:上海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
四、担保事项:上海东港印刷因工程建设需要,由深圳市华富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施工
单位中建一局集团第一建筑有限公司出具工程款支付保函,上海东港数据为该事项提供反担保
保函。
五、担保金额:壹仟零贰拾捌万元整。
六、担保期限:自本反担保保函签发之日起,至保函期限届满后两年止。
七、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元电路597号二幢
(3)法定代表人:杨兆云
(4)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刷,包装印刷,其他印刷,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件领域内的
技术开发,纸制品、印刷器材、电子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件的销售
,物业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品),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
金融业务流程外包,计算机服务,档案管理服务,自有厂房租赁。
──────┬──────────────────────────────────
2024-08-22│股权回购
──────┴──────────────────────────────────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
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回购股份的用途由“员
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即拟对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21945466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审批及实施情况
公司2024年2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
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20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年5月16日起公司本次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1.2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95元/股(含)。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9)。
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8月12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19454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2%,最高成交价为7.94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6.6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63397062.7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
毕。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符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相关内容,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且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4)。
截至目前,公司暂未使用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原因及内容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结合公
司整体战略规划、股权激励规模等因素综合考量,公司拟将上述回购股份方案用途由“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2024-08-22│其他事项
──────┴──────────────────────────────────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2024年1-6月份,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79.66万元,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34148.57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796.22万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361.97
万元。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基数,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36
1.9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因公司实施了股票回购方案,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建
议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0.5元(含税,以董事会审议时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计算。公司总股本545666421股,
当前回购股份21945466股,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523720955股),分红总额26186047.75元。
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
因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
2024-08-14│股权回购
──────┴──────────────────────────────────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
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20元/股(含),回购
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
分派,自2024年5月16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1.20元/股(含)调整
为不超过人民币10.9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和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公司
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2024年2月19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合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5310
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6%,最高成交价为6.9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65元/股,支付
的总金额为17266337.67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披露在《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7)。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和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
增加百分之一时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股份2194546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02%,最高成交价为7.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65元
/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63397062.74元(不含交易费用)。
至此,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符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相关内容,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
方案不存在差异,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
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
2024-03-26│其他事项
──────┴──────────────────────────────────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027.35万元,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224.62万元,以前年度滚存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1334.38万元,公司目前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559.00万元。
因公司实施了股票回购方案,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
利润分配的权利,董事会建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6元(含税,暂以董事会审议时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计算。
公司总股本545666421股,扣除当前回购股份16376366股,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52929005
5股),分红总额137615414.3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股,不派送红股。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
原因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
2024-03-26│委托理财
──────┴──────────────────────────────────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
品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董事会同意在2024年使用自有资
金投资理财产品,具体方案如下:
1、资金来源:公司以自有资金作为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在具体投资时对经营资金进行
合理测算,不影响经营流动性,不使用募集资金。
2、投资目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短期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
3、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含陆亿元),在额度内资金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上述投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投资品种: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人民币理财产品,以及上市券商发行的收益凭证、
低风险浮动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债券、国债逆回购等投资品种。公司不直接投
资股票、基金及其衍生品。
二、审批程序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本议案投资理财工作,遵守《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管理制度中相关审批权
限规定,在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公司设立理财小组,由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组成,总裁任组长,公司财
务管理总部负责具体理财操作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
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
资理财。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不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2024-02-20│股权回购
──────┴──────────────────────────────────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不超过11.20元/股(
含本数)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
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以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
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2月19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合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5310
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6%,最高成交价为6.9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65元/股,支付
的总金额为17266338元。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
拟定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
2024-02-08│股权回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