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119 康强电子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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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7-02-08│ 11.10│ 2.62亿│
├───────────┼───────────┼───────────┼───────────┤
│增发 │ 2013-02-04│ 7.73│ 8604.0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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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462.78│ ---│ ---│ 483.48│ ---│ 人民币│
├─────────┼─────┼─────┼─────┼─────┼──────┼──────┤
│期货 │ 187.74│ ---│ ---│ 203.45│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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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3000万条高密度│ 3.11亿│ 598.65万│ 8780.22万│ 102.05│ -174.39万│ 2015-03-31│
│集成电路框架(QFN │ │ │ │ │ │ │
│) │ │ │ │ │ │ │
├─────────┼──────┼─────┼─────┼─────┼─────┼──────┤
│年产1000万条高密度│ 8604.00万│ 598.65万│ 8780.22万│ 102.05│ -174.39万│ 2015-03-31│
│集成电路框架(QFN │ │ │ │ │ │ │
│)生产线项目 │ │ │ │ │ │ │
├─────────┼──────┼─────┼─────┼─────┼─────┼──────┤
│年产25亿只平面阵列│ 0.00│ 0.00│ 0.00│ 0.00│ ---│ 2015-03-31│
│式LED框架生产线( │ │ │ │ │ │ │
│一期)项目 │ │ │ │ │ │ │
├─────────┼──────┼─────┼─────┼─────┼─────┼──────┤
│年产50亿只平面阵列│ 2.89亿│ ---│ ---│ ---│ ---│ 2015-03-31│
│式LED框架生产线( │ │ │ │ │ │ │
│一期)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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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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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2 │转让比例(%) │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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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2.48亿 │转让价格(元)│16.26 │
├──────┼────────────────┼──────┼────────────────┤
│转让股数(股)│1526.43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泽熙6期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
├──────┼────────────────────────────────────────┤
│受让方 │顾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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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1-22 │转让比例(%) │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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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2440.50万 │转让价格(元)│16.27 │
├──────┼────────────────┼──────┼────────────────┤
│转让股数(股)│15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泽熙6期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
├──────┼────────────────────────────────────────┤
│受让方 │李丽丹 │
└──────┴────────────────────────────────────────┘
┌──────┬────────────────┬──────┬────────────────┐
│公告日期 │2025-12-05 │转让比例(%) │0.54 │
├──────┼────────────────┼──────┼────────────────┤
│交易金额(元)│3254.00万 │转让价格(元)│16.27 │
├──────┼────────────────┼──────┼────────────────┤
│转让股数(股)│20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泽熙6期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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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陈宇鹏、张寿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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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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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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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禾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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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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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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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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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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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司迪威工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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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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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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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禾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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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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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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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司迪威工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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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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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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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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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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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普利赛思电子有限公司 4066.44万 19.72 --- 2018-06-23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亿旺贸 1413.42万 6.85 --- 2016-03-22
易有限公司
任颂柳 440.00万 1.52 --- 2018-07-06
熊基凯 204.91万 0.99 --- 2018-06-23
─────────────────────────────────────────────────
合计 6124.78万 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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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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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康强电│宁波康强电│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子股份有限│子股份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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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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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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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分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
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设立分公司情况
分公司名称: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经营场所:杭州市萧山区
分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凭总公司授权开
展经营活动
以上信息均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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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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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股东宁波司麦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司麦司”)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528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公司于近日收到司麦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司麦司于20
26年4月7日至2026年6月10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7527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司麦司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及相关
监管要求。
2、司麦司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司麦司非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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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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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将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不
高于人民币13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34.5元/股,按此次回购资金最高人民币13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376.
811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0%;按此次回购资金最低人民币8000万元测算,预计可
回购股份数量为231.8841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2%。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准,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2、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未来六个月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回
购期间存在实施股份减持的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
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
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若发生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
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
划或者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
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5)本次回购的股份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的法定期限内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公
司员工持股计划,则存在被注销的风险。
(6)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如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
措到位,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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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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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融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抵押融资情况概述
为确保公司新建年产1500亿只高密度高可靠性集成电路引线框架生产线项目能顺利实施,
公司同意以自有土地及房产(不动产权证编号:浙(2025)宁波鄞州不动产权第0286744号)
向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等银行进行融资,融资额度不超过48000万元。
二、审议批准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向银行申
请抵押融资的议案》,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申请抵押融资事项的相关
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土地及房产(不动产权证编号:浙(2025)宁波鄞州不动产权第0286744号)
向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等银行抵押融资,是为了确保公司新建年产1500亿只高密度高可靠
性集成电路引线框架生产线项目能顺利实施,加快新建产能释放。本次抵押融资事项的财务风
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公司将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有效防范
偿债履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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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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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2
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1号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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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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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本次委托理财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投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理财项目投资不排除因市场风险
、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而影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
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公司
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
品,进而能够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
2、投资金额: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资金状况,投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余额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
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投资理财额度。
3、投资方式:投资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短期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本事项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
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额
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子公司负责人在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及文件,财务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实施和办理具体事宜。本事项不构
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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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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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项目概述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高密度高可靠性集成电路引线框架生产线项目的议案》,为进
一步把握全球人工智能、智能制造以及半导体行业发展市场机遇,扩大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
董事会同意公司投资10亿元建设年产1500亿只高密度高可靠性集成电路引线框架生产线项目。
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为确保本项目能顺利实施,董事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投资建设生产线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新建厂房及配套设
施、购买机器设备以及办理其他与本投资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1500亿只高密度高可靠性集成电路引线框架生产线项目。
2、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投资规模约10亿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3、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利用公司宁波厂区西厂区原有土地46427.51平方米,新建4栋车
间及1栋办公楼、1栋宿舍楼,总建筑面积约124984平方米,新购置生产及测试设备991台(套
),建设高密度蚀刻引线框架和高精密冲压引线框架生产线。
4、项目建设期:项目分两期建设完成,其中一期高密度蚀刻引线框架产能1200亿只预计2
029年12月投产,二期高精密冲压引线框架产能300亿只预计2032年12月投产,最终以实际建设
情况为准。
5、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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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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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强电子”或“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上年度
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78人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
入总额:101434万元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上
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
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
、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前述受到行政处罚、监管措施以及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影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
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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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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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为了锁定公司产品成本,有效
地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
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
仅限与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黄金、铜、银、锌等原辅材料
相关品种的期货交易合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
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期货交易所等金融机构,在国内期货交易所进行。
公司在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业
务周期内上述保证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保证金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
额度,业务期间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公司主要产品生产所
需的黄金、铜、银、锌等原辅材料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3.风险提示。
公司在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过程中存在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
、技术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期货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材料为黄金、铜、银、锌等金属原材料,其中黄金成本占键合金丝生产
成本的90%以上,铜材料成本占引线框架生产成本的70%以上。黄金、铜价格波动对公司的生产
成本影响较大,为了锁定公司产品成本,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
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
2、投入金额与业务期间
公司在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业
务周期内上述保证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保证金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
额度,业务期间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3、交易方式及交易场所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与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材
料,包括但不限于黄金、铜、银、锌等原辅材料相关品种的期货交易合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期货交易所等金融
机构,在国内期货交易所进行。
4、资金来源
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境内
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本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且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董事会授权期现部办
理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具体事宜。
董事会意见: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产品成本,有利于防
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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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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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满足公司经营和未
来发展资金需求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高
于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贷
款、开立信用证、票据承兑、保函、贴现等信用品种,国际国内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等金融
衍生类产品及展期、出口押汇等日常其他贸易融资业务。
申请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
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授信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
切与授信有关的各项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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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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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在审议董事薪酬方案时回避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
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为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公司经营管理成果与经营者业绩贡献,贯彻积极的“激励与约
束”的薪酬管理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及津贴标准
1、董事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8万元人民币/年(税前),津贴按月平均发放;(2)非执行
董事(指不在公司分管具体事务,且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津贴为18
万元人民币/年(税前),津贴按月平均发放;(3)除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其他董事按其
所任公司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公司不额外支付津贴,其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及绩效薪
酬两部分,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业绩达成等情况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
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2、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绩效考核
与薪酬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薪酬制度并结合当年经营业绩、工作绩效等领取薪酬,其薪酬包
括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两部分,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及个人的业绩达成
等情况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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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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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8890654.7
5元,2025年度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889065.4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4
5596269.96元,减去2025年分配1125852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23339339.23元。
公司拟订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528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
增0股,共计发放现金红利15011360元。
如在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
为15011360元;2025年度,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使用
金额99999559.97元,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15010919.97元,占本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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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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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2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4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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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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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071730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52%)的股东宁波司麦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麦司”)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5284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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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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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
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股东宁波司麦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司麦司”)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5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公司于近日收到司麦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司麦司于20
25年12月8日至2026年2月27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75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其他相关说明
1、司麦司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及相关
监管要求。
2、司麦司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司麦司非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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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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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9日、2026年1月6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
“本员工持股计划”),同意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0日、2026年1月7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积极推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
施,目前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成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非交易过户业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
股计划。本次回购拟使用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
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25.00元/股(含)。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披露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及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累
计回购股份6022200股,最高成交价格为17.77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6.25元/股,支付的总
金额为99999525.32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6022200股股票,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1.60%,均来源于公司回购股份,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
。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非交易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开立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名称为:宁波
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521598。
根据《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拟持
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上限约为616.52万股,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为
8.11元/股,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5000.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
00元。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不含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总人数不超过28人。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募集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840042.00元,实际认购总份额为4884004
2.00份,实际缴款人数为28人,公司副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郑芳女士参与了本员工持股计划
并认购2930402.52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募集资金总额、实际认购总份额以及实际参与人
数均未超过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实施上限。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
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公司未向参与对象提供垫
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参与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的情形。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持股计划认购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
验[2026]0158号)。
2026年2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于20
26年2月3日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将“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60
22200股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
持股计划,过户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0%,过户价格为8.11元/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公司公告
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
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考核年度为2026年至2027年2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考核,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且满
足锁定期要求后,持有人所持标的股票分2个批次归属,各批次归属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比例
分别为50%、50%,各年度具体归属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计
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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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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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司麦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麦司”)持有宁波康强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251710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00%。
2、本次权益变动系司麦司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减持公司股份所致。该权益变动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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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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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1月6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6
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1号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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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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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用于回购
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回
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
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1日披露的《第八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
规则》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公司应当自该事实
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
2025年1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
9)。
2025年12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
截至2025年12月25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02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7.7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25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99999525.32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5年11月3日至202
5年12月25日。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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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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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处置概述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拆除公司宁波西厂区北侧四幢旧厂房即资产处置的议案》。随
着5G、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等新兴领域对半导体需求的持续增长,国内封测产业扩张,本土
企业市场份额逐步提升,但高端产品仍依赖进口,中国引线框架市场将继续受益于国产替代进
程加速和高端产品需求提升。公司看好高密度蚀刻引线框架和高精密冲压引线框架市场需求,
为给未来建设新建项目腾出空间,董事会同意拆除公司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源路988
号的宁波西厂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旧厂房四幢及各类附属钢结构棚,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
及其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旧厂房拆除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本次拆除旧厂房处置资产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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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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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召开)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6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6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1月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3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30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1号会议室(宁波市鄞州区投资创业中心金源路906号行政办公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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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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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拍卖的基本情况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
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鲁02执924号之三十六,裁定拍卖登记所有人华润信托持有的公司
股份18764272股(占公司总股本5.00%,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年9月12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35)。2025年9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2025年11月1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持股5
%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2025年11月21日,公司披
露了《关于持股5%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华润深国
投信托有限公司-泽熙6期单一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00万股,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二、本次拍卖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并与买受人沟通获悉,华润深国投
信托有限公司-泽熙6期单一资金信托计划持有的公司100万股股份已于2025年12月3日完成过
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泽熙6期单一资金信托计划被司法拍卖股
份全部过户完成,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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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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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446990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52%)的股东宁波司麦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麦司”)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526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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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8│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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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
统查询到公司持股5%股东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泽熙6期单一资金信托计划所持公司股份
被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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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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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将使用自
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份;回购
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按此次回购资金最高人民币10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
数量为4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7%;按此次回购资金最低人民币6000万元测算,预
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24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4%。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2、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3、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均不存在减持计划。
若后续存在实施股份减持的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
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
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若发生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
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
划或者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
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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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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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司麦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麦司”)及其一致行动
人郑康定先生持有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6269907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7.00%。
2、本次权益变动系司麦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康定先生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减持公司股份
所致。该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收到司麦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康定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
知函》,获悉郑康定先生于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
司股份180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8%;司麦司于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24日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5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2%。本次权益变动后,司
麦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康定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26990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00%,其
中司麦司持有公司股份2626990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00%;郑康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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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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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裁定书(2022)鲁02执924号之三十六,裁定拍卖登记所有人华润信托持有的公司18764272股
股票(占公司总股本5.00%),具体情况如下:
一、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02邢初148号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
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移送执行。
本案侦查机关对涉案财产进行了查封、冻结,案件移送审判后本院采取了继续查封、冻结
措施。现本案已经进入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
拍卖登记所有人华润信托所持上市公司康强电子(证券代码:002119)的18764272股无限
售流通股股票。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截止本公告日,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泽熙6期单一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187642
72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其持有的公司1876427
2股股票,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2、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泽熙6期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该拍卖事
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裁定拍卖事项后续可能涉及公示、竞拍、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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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以资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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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融资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抵押融资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继续申请以江阴康强的土地及房产(不动产权证编号:苏
(2020)江阴市不动产权第0030058号宗地面积89,584.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2,379.11平方
米)向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抵押融资,融资额度不超过13,500万元,根据实际情况可分签
贷款协议。
二、审议批准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融资的议案》,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
署上述申请抵押融资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不存
在关联关系,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土地和房产向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申请抵押融资,是为了满足公司资金需
求,该抵押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
影响,不会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公司将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优化
资产负债结构,有效防范偿债履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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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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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为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摘要
》。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产向银行申请抵
押融资的议案》。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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