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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002134)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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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134 天津普林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7-04-24│ 8.28│ 3.91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泰和电路科技(惠州│ 42310.30│ ---│ 51.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HDI项目 │ 3.50亿│ 2411.02万│ 3.32亿│ 94.79│ -210.72万│ 2011-09-30│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3600.00万│ ---│ 3600.00万│ 100.00│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460.00万│ ---│ 460.00万│ 100.00│ ---│ ---│ │)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1-06 │ ├──────┼────────────────────────────────────────┤ │关联方 │TCL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董事长的公司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关联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 ├──────┼────────────────────────────────────────┤ │关联方 │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担任董事长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出租│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 ├──────┼────────────────────────────────────────┤ │关联方 │乐金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出租│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 ├──────┼────────────────────────────────────────┤ │关联方 │广东深天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董事长的公司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出租│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 ├──────┼────────────────────────────────────────┤ │关联方 │惠州TCL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董事长的公司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出租│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 ├──────┼────────────────────────────────────────┤ │关联方 │TCL奥博(天津)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董事长的公司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出租│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 ├──────┼────────────────────────────────────────┤ │关联方 │广东TCL瑞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董事长的公司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出租│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 ├──────┼────────────────────────────────────────┤ │关联方 │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董事长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出租│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 ├──────┼────────────────────────────────────────┤ │关联方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出租│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 ├──────┼────────────────────────────────────────┤ │关联方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出租│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 ├──────┼────────────────────────────────────────┤ │关联方 │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出租│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 ├──────┼────────────────────────────────────────┤ │关联方 │惠州TCL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租赁│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 ├──────┼────────────────────────────────────────┤ │关联方 │TCL新能源工程(深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董事长的公司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租赁│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 ├──────┼────────────────────────────────────────┤ │关联方 │广东TCL瑞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董事长的公司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租赁│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 ├──────┼────────────────────────────────────────┤ │关联方 │TCL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董事长的公司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租赁│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 ├──────┼────────────────────────────────────────┤ │关联方 │TCL建设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董事长的公司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租赁│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 ├──────┼────────────────────────────────────────┤ │关联方 │TCL商用信息科技(惠州)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董事长的公司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租赁│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 ├──────┼────────────────────────────────────────┤ │关联方 │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董事长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租赁│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 ├──────┼────────────────────────────────────────┤ │关联方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租赁│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 ├──────┼────────────────────────────────────────┤ │关联方 │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担任董事长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租赁│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 ├──────┼────────────────────────────────────────┤ │关联方 │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租赁│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 ├──────┼────────────────────────────────────────┤ │关联方 │TCL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董事长的公司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关联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 ├──────┼────────────────────────────────────────┤ │关联方 │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担任董事长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服务│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 ├──────┼────────────────────────────────────────┤ │关联方 │广东深天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董事长的公司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服务│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 ├──────┼────────────────────────────────────────┤ │关联方 │广东万颗子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董事长的公司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服务│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 ├──────┼────────────────────────────────────────┤ │关联方 │TCL奥博(天津)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董事长的公司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服务│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 ├──────┼────────────────────────────────────────┤ │关联方 │广东TCL瑞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董事长的公司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服务│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 ├──────┼────────────────────────────────────────┤ │关联方 │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董事长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服务│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 ├──────┼────────────────────────────────────────┤ │关联方 │茂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服务│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 ├──────┼────────────────────────────────────────┤ │关联方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服务│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天津普林电│泰和电路科│ 2.7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路股份有限│技(珠海)│ │ │ │ │保证、抵│ │ │ │公司子公司│有限公司 │ │ │ │ │押 │ │ │ ├─────┼─────┼─────┼────┼─────┼─────┼────┼───┼───┤ │天津普林电│泰和电路科│ 1.9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路股份有限│技(珠海)│ │ │ │ │担保、抵│ │ │ │公司子公司│有限公司 │ │ │ │ │押、质押│ │ │ ├─────┼─────┼─────┼────┼─────┼─────┼────┼───┼───┤ │天津普林电│泰和电路科│ 1.3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路股份有限│技(珠海)│ │ │ │ │保证、抵│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押 │ │ │ ├─────┼─────┼─────┼────┼─────┼─────┼────┼───┼───┤ │天津普林电│泰和电路科│ 1.01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路股份有限│技(珠海)│ │ │ │ │保证、抵│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押、质押│ │ │ ├─────┼─────┼─────┼────┼─────┼─────┼────┼───┼───┤ │天津普林电│泰和电路科│ 2107.0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路股份有限│技(珠海)│ │ │ │ │保证 │ │ │ │公司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天津普林电│泰和电路科│ 1805.5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路股份有限│技(惠州)│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天津普林电│泰和电路科│ ---│人民币 │--- │--- │--- │否 │是 │ │路股份有限│技(珠海)│ │ │ │ │ │ │ │ │公司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09│其他事项 ──────┴──────────────────────────────────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6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06月23日刊登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于近日完成了法定代表人 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了由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 执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庞东先生变更为熊城杰先生。 除上述法定代表人事项变更外,公司营业执照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 2026-07-09│其他事项 ──────┴────────────────────────────────── 1、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8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8日,其中: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8日9:15-9:25,9:30-11: 30和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8日9:15-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53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2026-07-09│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01月01日–2026年6月30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2026-06-23│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泰和电路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泰和”“孙公司”)为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泰和电路科技(惠州)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惠州泰和”)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惠州泰和拟为珠海泰和提供的担保额为7000 万元,前述担保额度目前尚未实际发生,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截至2026年5月31日,珠海泰和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惠州泰和的全资子公司珠海泰和拟向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 期限不超过15个月,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 批复为准。 惠州泰和为珠海泰和上述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向光大 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泰和为孙公司 珠海泰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由于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截至2026年5月31日,珠海泰 和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6-23│银行授信 ──────┴──────────────────────────────────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6 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建设银行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安排,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不 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的业务范围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供 应链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5000万元,供应链融资额度5000万元。 开立国内信用证额度、供应链融资额度、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可串用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具体金 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期限不超过一年。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 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授权总裁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 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 担。 ──────┬────────────────────────────────── 2026-06-23│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5-29│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持有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711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29%)的董事兼总裁庞东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79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 持有公司股份2775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的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王泰先生计划在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 超过693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持有公司股份1963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的董事会秘书束海峰先生计划在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90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 2026-04-22│其他事项 ──────┴──────────────────────────────────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 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处置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年9月4日召开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2023年9月5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12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666268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12月5日以非交 易过户方式过户至“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2024年4月19日,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依据公司业绩、个人绩效达标情况 ,确定向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归属对应的股票合计为1597390股,并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 分别归属至相关持有人名下。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自持有人对应的标 的股票额度归属之日(2024年4月19日,下同)起,分两期非交易过户或卖出:第一次非交易 过户或卖出:自持有人对应的标的股票额度归属之日起12个月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方可根据当 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50%,或在届时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系统支持的前提下,将 持有人对应份额的50%股票过户至本期计划持有人账户; 第二次非交易过户或卖出:自持有人对应的标的股票额度归属之日起24个月后,本员工持 股计划方可根据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50%,或在届时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系统 支持的前提下,将持有人对应份额的50%股票过户至本期计划持有人账户。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处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22),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解锁条件成就,自2025年4月19 日起,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制,并结合市场情况择机出 售持有人对应份额的50%股票,或将持有人对应份额的50%股票过户至持有人账户。 2025年6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完成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归属持有人部分股票第一次非交易过户,过户 股份数量为757141股,占非交易过户时公司总股本的0.31%,其中向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非交易过户187489股,向其他持有人非交易过户569652股。 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23),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解锁条件成就,自2026年4月19 日起,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制,并结合市场情况择机出 售持有人对应份额的50%股票,或将持有人对应份额的50%股票过户至持有人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剩余持有的867627股(含归属于公司的68878股)股 票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出售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35%。 公司在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根据规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于15个工作 日内完成相关资产清算和权益分配等工作。 ──────┬────────────────────────────────── 2026-04-21│其他事项 ──────┴────────────────────────────────── 1、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0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0日,其中: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9:15-9:25,9:30-11 :30和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9:15-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53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2026-04-18│其他事项 ──────┴──────────────────────────────────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年9月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 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3年8月16日、2023年9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 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关键业绩指标达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核算持有人对应 的标的股票额度,并将该等对应的标的股票额度全部归属至持有人,分两期非交易过户或卖出 ,并根据个人绩效确定各批次内实际可归属至持有人的权益。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设置的 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为2023年净利润较2022年增长率不低于20%或2023年营业收入较2022年增长 率不低于20%。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较2022年度净利润增长63.51%,2023年员工持 股计划的关键业绩指标达成。 2024年4月19日,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依据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达标情况 ,确定向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归属对应的股票合计约159.74万股,并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 分别归属至相关持有人名下,其中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人共归属约40.16万股,其他持有 人共计归属约119.58万股。 因部分持有人个人绩效不达标,约6.89万股未归属至持有人,未归属的标的股票及其对应 的分红(如有)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对应股票的权益归属于公司享有。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自持有人对应的标的股票额度归属之日(20 24年4月19日,下同)起,分两期非交易过户或卖出: 第一次非交易过户或卖出:自持有人对应的标的股票额度归属之日起12个月后,本员工持 股计划方可根据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50%,或在届时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系统 支持的前提下,将持有人对应份额的50%股票过户至本期计划持有人账户; 第二次非交易过户或卖出:自持有人对应的标的股票额度归属之日起24个月后,本员工持 股计划方可根据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50%,或在届时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系统 支持的前提下,将持有人对应份额的50%股票过户至本期计划持有人账户。 根据上述约定,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解锁条件即将成就,自2026年4月1 9日起,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制,并结合市场情况择机 出售持有人对应份额的50%股票,或将持有人对应份额的50%股票过户至持有人账户。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解锁后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 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 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 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 其他重大事项。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 进行分配; 2、本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股票过户至本期计划持有人账户后,本期计 划可提前终止,该持有人退出本期计划。 3、本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的50%以上( 不含50%)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期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3-27│委托理财 ──────┴──────────────────────────────────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资产收益,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 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 上述事宜。该事项尚需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一、委托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 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预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 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 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3、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未占用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 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 的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包括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5、投资期限: 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 6、授权有效期 公司理财额度的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7、投资理财的要求 公司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现金流的状况,及时进行 理财产品的购买或赎回,投资理财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8、与受托方之间的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9、实施方式 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 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运营部具体操作。 ──────┬────────────────────────────────── 2026-03-27│其他事项 ──────┴────────────────────────────────── 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 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 ”指导思想,结合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为 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质量 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筑牢发展根基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印制电路板(PCB)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广泛应用 于工控、医疗、汽车电子、航空航天、消费电子等领域。 公司深耕印制电路板(PCB)行业三十余年,始终坚持“品质第一、以客户为中心、全员 精益改善”的经营理念。近年来,公司通过完成对泰和电路的收购,实现了天津、惠州、珠海 三地工厂的战略布局,天津基地聚焦工控、汽车、航空及科研专用等高端领域,华南基地则以 显示光电、线圈厚铜板等特色产品为主,形成了差异化、协同化的产业格局。 展望未来,我们将持续专注PCB主业,坚持精益改善、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始终以正直 诚信、创新共赢的态度,扎实推进规范、专业、发展的各项实践。全体员工凝心聚力,迎难而 上,共同筑牢发展根基。 ──────┬────────────────────────────────── 2026-03-27│其他事项 ──────┴──────────────────────────────────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议案 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 弥补亏损金额为11896.27万元,实收股本为24654.11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 总额的三分之一。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二、亏损主要原因 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37868.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2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为476.4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5.93%。由于历史年度亏损,致使公司2025年度未 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2026年度,公司管理层将立足长远发展,通过多维度的举措,持续提升整体盈利能力与核 心竞争力: 1、深耕客户关系,拓展市场空间:在巩固现有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客户关系的维 护与深耕,提升客户粘性与满意度。同时,积极洞察并挖掘潜在市场的需求,开拓业务增长点 ,确保持续稳定发展。 2、深化精益管理,强化成本管控:公司将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强化成本管理和 全过程的费用预算控制。通过全面优化经营流程、减少不必要的支出,提升内部运营效率与管 理水平,夯实盈利基础。 3、提升组织效能,激发内在活力:深入推进公司内部改革,提升决策与执行效率。同时 强化绩效管理与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创造力和责任感,营造高效务实的工作氛 围。 4、整合优势资源,激活双轮驱动:积极整合内外部优势资源,提升业务协同与响应能力 。持续激发天津基地与华南基地双轮驱动的内生动力,充分发挥两地资源互补与市场联动效应 ,不断扩大业务覆盖范围,提升整体盈利空间。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2026-03-27│其他事项 ──────┴──────────────────────────────────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公 司全体董事对《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未在公司专职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职务津贴。 在公司专职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其薪酬 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 2、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津贴为税前人民币10万元/年,上述津贴均按月发放。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 基本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工作职务,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 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包括月度、年度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并根据月 度、年度实际实现效益情况以及个人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其中,月度绩效薪酬根据月度考 核结果随月度基本薪酬发放,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年度考评后发放。 ──────┬────────────────────────────────── 2026-03-27│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 2026-03-27│其他事项 ──────┴──────────────────────────────────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截止2025年 12月31日的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应收账款等资产进行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减值 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度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准备新增计提合计金额为85 2.24万元,转销/核销金额为1015.49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 2026-03-27│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0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4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53号公司会议室 ──────┬────────────────────────────────── 2026-03-07│银行授信 ──────┴──────────────────────────────────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3 月6日召开,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广发银行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 司向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向农业银行天津港保税区支行申请 授信额度的议案》。 一、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 1、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安排,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不 超过1.3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其中敞口授信额度不超过0.8亿 元人民币,低风险授信额度不超过0.5亿元人民币,敞口授信额度的业务范围包括流动资金贷 款、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单笔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 以银行批复为准。 2、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安排,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 行申请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敞口授信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授信额度 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 行批复为准。 3、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安排,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 区支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 汇票、流动资金贷款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二、其他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 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授权总裁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 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 担。 ──────┬────────────────────────────────── 2026-01-27│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01月01日–2025年12月31日2.预计的业绩:预计净利润为正值 且属于同向下降50%以上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 2026-01-23│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2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22日,其中: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9:15-9:25,9:30-11 :30和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9:15-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53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2026-01-06│其他事项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TCL科技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5月7日,公司与TCL科技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就服务内容及定价、 交易限额、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的界定及争议的解决途径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有效期为三 年。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TCL财务公司发生的存贷款额度及其他金融服务额度严格按照已审议 批准额度执行,实际实施的各类金融服务业务未超出批准额度。 (二)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与TCL科 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结合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下同)未来业务发展、实际资金需求等情况,预计2026年度与TC L财务公司开展各项金融服务业务的额度为: 1、预计2026年度公司在TCL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人民币2亿元。利率不低 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公布的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公司在国内主要合作 商业银行提供同类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亦不低于TCL财务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其他成员企业 同期在TCL财务公司的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标准。 2、预计2026年度公司在TCL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未偿还信贷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公 司向TCL财务公司支付贷款利率或其他融资性业务的利率(费率),原则上不高于公司在国内 其他主要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 3、预计2026年度TCL财务公司给予公司的授信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一)基本情况 (1)名称: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17867103C (3)注册地: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十九号小区TCL科技大厦21楼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黎健 (6)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7)主要股东: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2%) (8)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 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 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 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自身结售汇业务 和对TCL科技集团成员单位的结售汇业务;按规定提供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集 中运营管理境内外本外币资金;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按《金融许可证》、国家外汇管 理局的批复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的备案通知书的规定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历史沿革及发展状况TCL财务公司于2005年12月 由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筹建,2006年9月获 得开业批复,2006年11月8日正式开业运营,TCL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66H34413000 1,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17867103C。 截至2025年12月31日,TCL科技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 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 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与TCL科技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经营 状况良好,在关联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按照公平、自愿的原则协商办理,收费 标准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 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 2026-01-06│对外担保 ──────┴────────────────────────────────── 特别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泰和电路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泰和”“孙公司”)为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泰和电路科技(惠州)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惠州泰和”)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惠州泰和拟为珠海泰和提供的担保额为4000 万元,前述担保额度目前尚未实际发生,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截至2025年11月30日,珠海泰和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 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惠州泰和的全资子公司珠海泰和拟向向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综合融资额度,其中低 信用风险额度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及银行承兑汇票额度4000万元,有效期1年。具体融资 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惠州泰和为珠海泰和上述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额度为4000万元 (低信用风险额度3000万元无需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公司于2026年1月4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并由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泰和为孙公司珠海泰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由于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截至2025年11月30日,珠海 泰和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泰和电路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9月27日 注册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七星大道1088号 法定代表人:易剑平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真空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真空 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电子 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 机电组件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股权结构: 经查询,珠海泰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担保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 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珠海泰和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由惠州泰和为其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 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1-06│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1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53号公司会议室 ──────┬────────────────────────────────── 2025-12-23│其他事项 ──────┴──────────────────────────────────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最新的《天津 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包括1名职 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生和罢免。 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杨文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杨文清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 格与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合计不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 杨文清先生,198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现任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人 力资源部总监、精益革新与项目推进办公室主任。 截至本披露日,杨文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000股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查询 ,杨文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5-12-06│银行授信 ──────┴──────────────────────────────────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 月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 公司向民生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一、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 1、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安排,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不 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综合授信额度的业务范围包括但 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流动资金贷款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安排,公司拟向民生银行天津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 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综合授信额度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 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二、其他 以上授信额度及固定资产贷款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总授信 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授权总裁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 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 2025-12-06│其他事项 ──────┴──────────────────────────────────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托经营管理期间损益确认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受托管理情况概述 为拓展高端特种快板业务,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与就深圳市高瀚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高瀚电路”或“托管标的”)的控股股东贺斌签订《企业委托经营管理服务合同》, 约定由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托管经营高瀚电路,托管服务收益按照托管期间净利润的60 %计算,合同托管期产生的亏损由公司承担。高瀚电路的主营业务为印制电路板生产与销售。 基于各自业务发展规划及实际业务合作情况,经友好协商,公司与贺斌及高瀚电路于2025 年6月30日共同签署《<企业委托经营管理服务合同>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 ,原《企业委托经营管理服务合同》正式解除。根据解除协议之约定,公司承担托管期间高瀚 电路产生的亏损合计280万元,后续如因托管期间订单产生新增坏账、品质扣款等应计入亏损 的事项,三方应共同努力,配合减少亏损风险。解除协议签署后,通过近几个月对高瀚电路的 经营及财务状况的进一步盘点清算,公司、贺斌及高瀚电路三方共同确认,新增确认亏损金额 为人民币515.31万元。公司与贺斌及高瀚电路拟就上述事项签署期间损益确认文件,确定公司 承担的损失金额。 上述托管经营及解除事项已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托管经营及解除事项不构成关联 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托管标的的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高瀚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塘尾社区桥塘路28号厂房6栋202 法定代表人:吴卫华 注册资本:15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5月3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路板、测试架、光绘菲林、安防产品及电子产品的技术开 发与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 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电路板、测试架、光绘菲林、安防产品及电子产品的生产 。 股权结构:贺斌持有高瀚电路80%股权,吴卫华持有高瀚电路2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高瀚电路总资产为3000.17万元,净资产为-100.72万元,2023年度 营业收入为2823.42万元,2023年度净利润为-138.02万元。 三、签订损益确认函的主要内容 甲方(委托方):贺斌 乙方(托管方):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标的:深圳市高瀚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内容:确认因托管期间订单产生新增坏账、品质扣款等应计入亏损的事项具体金额及 承担事宜。 三方共同确认,就原合同项下托管期间的经营与财务状况,新增确认亏损金额为人民币51 5.31万元(大写:伍佰壹拾伍万叁仟壹佰元)。 ──────┬────────────────────────────────── 2025-10-30│其他事项 ──────┴──────────────────────────────────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津普林”)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天津普 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 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 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 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 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8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7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媛媛,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10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肖梦英,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金百泽、必易微、博实结等多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童彦,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过创维数字、骏亚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复核人:谭代明,2006年成为中国 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 年复核过华利集团、三态股份、深圳机场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张媛媛、签字注册会计师肖梦英、童彦、项目质量复核人谭代明近三年内未曾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 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预计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不超过100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 ──────┬────────────────────────────────── 2025-10-18│其他事项 ──────┴──────────────────────────────────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等级对应 行权比例未达100%,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将对上述6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不满足行权条件的2.6328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2.6328万份股票期权注 销事宜已于近日办理完毕。 本次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天津普林电路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按照有关规 定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 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 2025-08-27│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1 0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96.8272万份,行权价格为8.98元/份。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相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 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天津普 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普林电 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天津普林电 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天津普林电路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13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栏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 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4年7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天津普 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普林电 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 24年7月22日作为授权日,以8.98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授予398.92万份 股票期权。监事会对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 2025-08-27│其他事项 ──────┴──────────────────────────────────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等级对应行权比例未达1 00%,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规定,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不满足行权条件的2.6328万份股票期权进行 注销。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根据 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注销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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