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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高科(002144)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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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144 宏达高科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富特科技 │ 4000.00│ ---│ ---│ 11571.02│ ---│ 人民币│ ├─────────┼─────┼─────┼─────┼─────┼──────┼──────┤ │海宁皮城 │ 1992.23│ ---│ ---│ 8904.75│ 130.29│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超声诊断设备产业化│ 6766.33万│ 10.15万│ 2322.76万│ 41.43│ 137.97万│ ---│ │升级项目 │ │ │ │ │ │ │ ├─────────┼──────┼─────┼─────┼─────┼─────┼──────┤ │超声治疗设备产业化│ 3159.42万│ ---│ 211.46万│ 100.00│ ---│ ---│ │项目(一期)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32亿│ 175.42万│ 8707.65万│ 52.33│ ---│ ---│ ├─────────┼──────┼─────┼─────┼─────┼─────┼──────┤ │销售服务中心建设项│ 5376.85万│ 268.29万│ 4458.64万│ 74.38│ ---│ ---│ │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3-29 │交易金额(元)│365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宗地编号:海自然字25042号 │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买方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浙江省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交易概述 │1、合同双方 │ │ │ 出让人:浙江省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受让人: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 2、宗地编号:海自然字25042号 │ │ │ 3、宗地位置: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站前大道西侧、客专线北侧4、宗地面积:59719平 │ │ │方米 │ │ │ 5、土地用途:二类工业用地、旅馆用地、餐饮用地、零售商业用地6、土地交付时间:│ │ │出让人同意在受让人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因迟延支付出让价款相应的违约金)后10个工│ │ │作日内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 │ │ │ 7、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40年,以出让人向受让人实际交付宗地之日起算。 │ │ │ 8、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人民币3650万元。 │ │ │ 9、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人民币9486.4万元。 │ │ │ 10、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 │ │ 主体建筑物性质:工业厂房、旅馆用房、餐饮用房、零售商业用房;附属建筑物性质:│ │ │配套设施。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宏达高科控│海宁宏达小│ 4000.00万│人民币 │2020-05-15│2021-05-15│连带责任│否 │是 │ │股股份有限│额贷款股份│ │ │ │ │担保,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证担保 │ │ │ ├─────┼─────┼─────┼────┼─────┼─────┼────┼───┼───┤ │宏达高科控│海宁宏达小│ 0.0000│人民币 │2020-01-10│--- │连带责任│否 │是 │ │股股份有限│额贷款股份│ │ │ │ │担保,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证担保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4-26│其他事项 ──────┴──────────────────────────────────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 经验和职业素养。自公司2011年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的审计机构,能够较好满足 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 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 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 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60万元(含税),本次收费是以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 的审计费用。 ──────┬────────────────────────────────── 2025-04-26│其他事项 ──────┴──────────────────────────────────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的相关规定,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 24年12月31日的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于 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和《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 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部分可能发生减值的 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 2025-04-26│其他事项 ──────┴──────────────────────────────────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 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该方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7084号),20 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944496.6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2795332.96 元,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279533.30元后,加上年初母公司的未分配利 润879239237.06元,因出售海宁皮城部分股票增加未分配利润50208379.25元,再扣除本年度 支付2023年度现金股利26514379.2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932449036 .77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为更好 的回报股东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 提下,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1767625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 税),共计派发人民币8838126.40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923610910.37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分配预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2025-04-26│委托理财 ──────┴──────────────────────────────────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综 合考虑公司可能使用的银行授信,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 00万元自有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 。 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的同时,董事会转授权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由公司财务总监组织实施,公司及其子公司、孙公司的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内审部进行事前 事中和事后审计监督。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以上 资金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 下: 一、现金管理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 2、授权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若 公司有并购或其他资本性支出需求时,可减少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3、授权有效期:本项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日止。 4、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及国债回购、委托贷款、定期 存款、信托产品等业务。 5、单次理财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6、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 2025-04-26│银行授信 ──────┴──────────────────────────────────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5亿元( 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综合银行授信额度,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做大做强医疗器械产业、做强做精面料织造双主业发展的战略要求,为保证公司 现金流量充足,同时满足生产经营和重大产业化升级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公司(含控股子公 司、孙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 额度为准)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沈国甫先生签署与以上授信业务有关的法律文件;控 股子公司、孙公司的法律文件的签署人按其章程规定确定,在其章程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由 宏达高科法定代表人授权或指定的代表签署。同时授权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管理层 经办授信相关事宜。 ──────┬────────────────────────────────── 2025-01-24│其他事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将公司本次拟计提减值准备 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所属资产进行 了减值测试,拟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预计2024年全年计提资产和信 用减值准备金额合计约为9582.49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2025-01-11│其他事项 ──────┴────────────────────────────────── 近日,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得了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SGS”)颁发两份产品碳足迹核查声明书。 公司获得碳足迹核查认证的产品为针织服装面料(黑色)和针织服装面料(中浅色)产品 ,取得的声明书编号分别为CN24/00008253和CN24/00008254。以上两项产品的碳足迹认证经SG S核查计算,在执行产品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查中,符合ISO14067:2018《温室气体产 品碳足迹量化的要求和指南》的要求,与商定的核查范围、目标和准则一致。 公司积极响应、全面落实国家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积极探索在纺织面 料领域中节能降碳的科学技术及生产工艺,从而降低产业能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以上证书 的取得有利于提升公司形象及增强产品综合竞争力,但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产品碳足迹核查声明书(针织服饰面料黑色)、产品碳足迹核查声明书(针织 服饰面料中浅色)。 ──────┬────────────────────────────────── 2024-12-07│对外投资 ──────┴────────────────────────────────── 1、投资协议书名称:《宏达高科产业化升级项目投资协议书》 2、项目建设主要内容:项目分两个建设模块:模块一项目的实施方式为零地技改,主要 内容为将现有厂区改造升级为包括高端汽车内饰面料、功能性服饰面料、家纺面料、高性能纤 维织物及复合材料生产线在内的智能工厂;模块二项目为征地新建,主要内容为建设高端功能 性面料和碳纤维复合材料智能工厂及商业一体化项目,拟新增用地90亩(以实际出让为准)。 3、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0亿元人民币(下同),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5亿元(暂定 数,以实际投资数额为准)。 4、特别风险提示:本事项为公司的公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协议书签订后,相关投资项目进度、收益等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拟签订的投资协议书中涉及 项目的各项数据均为初步规划或估计数据,未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受到行业、市场等因素 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一、本次投资概述 1.为进一步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并提升核心竞争力,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与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经友好协商,拟签订《宏达高科产业化升级项目投资 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书》”)。2.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情况。 4.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的相关人员全权办理与本次投资有关 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政府有关部门签署和办理投资建设相关的合同等事项,办理本 次投资建设所需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审批、备案等相关事项。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名称: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 2.注册地址:海宁市人民大道2688号 3.企业类型:地方政府机构,隶属于海宁市人民政府 4.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5.其他说明: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良好。 ──────┬────────────────────────────────── 2024-11-28│股权转让 ──────┴────────────────────────────────── 根据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授权董事长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长根据市场行情择机处置公司持 有的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股份3030万股,直至所有海宁皮城股票减持完毕为止 。近日,公司抓住市场机会,出售了部分持有的海宁皮城股票(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 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本次减持前,公司持有的海宁皮城股份共30300000股,属于首发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已于 2014年1月2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占海宁皮城总股本的2.36%。截至公告日,公司本次通过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海宁皮城股份共计11150000股,成交均价6.4268元/股,成 交金额71658875.55元(已扣除印花税及交易佣金)。公司本次减持股份占海宁皮城总股本的0.8 7%,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其他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的要求。 本次减持后,公司仍持有海宁皮城无限售股份共计19150000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49%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 2024-09-05│其他事项 ──────┴────────────────────────────────── 本公司参股的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特科技”)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20 24年9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为“富特科技”,证券代码为“301607.SZ”。富 特科技目前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总数为111014571股,其中22368152股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开始上 市交易。 公司于2020年10月公告拟对富特科技进行增资参股,并于同年12月完成入股(详见公司公 告2020-043、2024-045、2020-04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富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 股份3050626股,持股比例为2.7479%,该部分股票自公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公司目前将对富特科技的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除来自富特科技的分红(若有)计入投资收益外,其公允价值变动将不会产生投资收 益,不影响净利润,但会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公司将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4-09-05│其他事项 ──────┴────────────────────────────────── 近期本公司全资孙公司浙江威尔德数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数款彩色多普勒超声 系统取得了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 规格型号:Z2、Z4、Z6 注册证编号:浙械注准20242061734 注册证批准日期:2024年8月30日 注册证有效期至:2029年8月29日 产品适用范围:适用于人体腹部、浅表器官、神经肌骨、血管、经阴道、胎儿的超声诊断 检查。 上述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取得,说明孙公司浙江威尔德数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已达成产业化 条件,有助于提高公司医疗器械板块的产品竞争力和超声诊断设备的市场拓展力。所涉及的产 品实际销售情况取决于市场的推广效果,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4-06-13│其他事项 ──────┴──────────────────────────────────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2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 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注册地址由“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建设路118号”变 更为“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大桥路27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www.cni 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公司营业执照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变更后的企业登记信息如下: 1、名称: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沈国甫 4、注册资本:壹亿柒仟陆佰柒拾陆万贰仟伍佰贰拾捌元 5、成立日期:1997年07月24日 6、住所: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大桥路275号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6719376J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咨询服务,针织及纺织面料、服装、合成革的制造、 加工、销售;印染;房屋租赁,化纤丝、染化料(不含危险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详见 《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4-05-16│其他事项 ──────┴──────────────────────────────────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为顺利完成 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 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对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进行推荐和选举,会议由公司 工会委员会主席胡郎秋女士主持,共计50名职工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周美玲女士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周 美玲女士将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 会,任期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周美玲女士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 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 司章程》的规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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