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 ◇002147 新光退 更新日期:2022-06-23◇ 通达信沪深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关联交易】【3.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所持对象/万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 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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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万厦香城房地 7391.00 --- 82.12 --- -25.78 人民币
产开发有限公司
ST厦工 15.52 --- --- 0.00 -1.57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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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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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2-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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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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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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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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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1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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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2-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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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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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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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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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1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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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2-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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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虞方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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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家庭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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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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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1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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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2-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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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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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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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1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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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2-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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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新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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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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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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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1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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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2-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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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森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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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法定代表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家庭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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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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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1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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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2-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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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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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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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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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1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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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2-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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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新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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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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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1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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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2-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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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东阳市德克建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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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法定代表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家庭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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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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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1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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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2-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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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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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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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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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1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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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2-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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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森太农林果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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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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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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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1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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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2-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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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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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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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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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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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2-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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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虞方定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家庭成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2-04-30 │
├─────┼─────────────────────────────────┤
│关联方 │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2-04-30 │
├─────┼─────────────────────────────────┤
│关联方 │浙江新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2-04-30 │
├─────┼─────────────────────────────────┤
│关联方 │浙江新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2-04-30 │
├─────┼─────────────────────────────────┤
│关联方 │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2-04-30 │
├─────┼─────────────────────────────────┤
│关联方 │浙江森太农林果开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3.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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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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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终止上市股票的证券种类、简称、代码、终止上市决定日期、摘牌日期1、证券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代码:002147
3、证券简称:新光退
4、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2年5月24日
5、摘牌日期:2022年6月23日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退市整理期现已结束
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
定》(深证上【2022】第492号),主要内容如下:
因你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
你公司股票交易自2020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你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
产为负值,你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2年4月30日,你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你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
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第一款第(
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4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
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你公司股票自2022年6月1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
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你公司股票予以摘牌。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
后续有关工作。
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
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6月1
日进入退市整理期,在退市整理期交易十五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为2022年6月22日,退市整
理期现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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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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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
22】第49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6月1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拟聘任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
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
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
板块”)进行挂牌转让。公司应当聘请主办券商办理公司股票在交易所摘牌后进入退市板块挂
牌转让的相关业务,包括办理交易所市场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退市板块的股份初
始登记、股票挂牌及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
2022年6月8日,公司与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签订了《新光圆
成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股票转让的协议书》,委托国都证券提供股
份转让服务,办理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退
出登记,股份确权,股份在中登北京分公司登记和在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等有关事宜。
关于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手续及具体安排,公司将另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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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3│其他事项
──────┴──────────────────────────────────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披露了《关
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因公司未按规
定披露对外担保及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
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公司于2021年1月4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95),马鞍山市公安局决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晓光、虞云新取保候审,期限从2020
年12月21日起算。
公司于今日收到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马检刑不诉【2022
】4、5号)及《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马检解保【2022】2、3号),现公告如下:
1、根据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马检刑不诉【2022】4、5号),
周晓光及虞云新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正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周晓光及虞云新不起诉。
2、根据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马检解保【2022】2、3号),因
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对周晓光及虞云新作出不起诉决定,现决定解除对周晓光及虞云新取保候
审措施。
实际控制人周晓光、虞云新未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影响公司的正
常业务运作。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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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31│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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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及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
-087)。原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与被告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义乌世茂”)、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建材城
”)、新光圆成、周晓光、虞云新等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其借款本金及
利息208100.13万元。公司于2020年4月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5)。公司收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19】浙
07民初390号),对此案件进行判决。
公司于2020年8月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
20-061)。公司收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2020】浙07民执446号),
责令各被告履行(2019)浙07民初390号判决书主文内容,并支付执行费。
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部分房产被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4)。因义乌世茂、新光建材城等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浙商银
行向法院申请立案强制执行,法院裁定查封义乌世茂、新光建材城部分房产。
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
-077)。公司收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2020】浙07民执446号之一)
,法院裁定拍卖义乌世茂、新光建材城部分房产。
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房产拍卖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94)。公司收到了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关于义乌市福田街道世贸中心20套房
地产拍卖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房产拍卖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1-034)。公司收到了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关于被执行人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
发有限公司名下20套房地产拍卖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房产拍卖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1-056)。公司收到了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关于义乌市福田街道世贸中心16套房
地产拍卖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房产拍卖情况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1-071)。公司收到了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关于拍卖义乌世茂中
心发展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情况的说明》及执行裁定书【(2020)浙07执446号之一百三十一
】,裁定(2020)浙07执446号案件终结执行。
公司于2021年8月3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
76)。公司收到了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2021)浙07执恢74号】,责令
各被告支付执行标的860870157.18元及利息。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公司收到了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
行裁定书【(2021)浙07执恢74号】,裁定拍卖义乌世茂部分房产。
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
012)。公司收到了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2021)浙07执恢74号之六】
,裁定拍卖新光建材城部分房产。
二、房产拍卖情况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义
乌世茂、新光建材城、新光圆成等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中,根据执行裁定书【(2021)浙07执恢
74号】及【(2021)浙07执恢74号之六】,在2021年9月13日至2022年5月9日期间,通过淘宝
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了被执行人义乌世茂名下22套抵押物,及新光建材城名下85套抵押物
。义乌世茂名下22套抵押物拍卖总价款119279750元,扣除过户税费8735821.71元后,发放给本
案申请执行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3882183.54元,发放给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
院(2022)浙07执219号案件申请执行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优先债权766
61744.75元。新光建材城名下85套抵押物拍卖总价89583000元,出卖方税费目前未确定,保留
部分税款后,发放给本案申请执行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0068000元(包含义乌世茂
名下4套抵押物悔拍保证金2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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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5│其他事项
──────┴──────────────────────────────────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
22】第492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一、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简称:*ST新光
3、证券代码:002147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因你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
你公司股票交易自2020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你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
产为负值,你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2年4月30日,你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你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
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第一款第(
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4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
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你公司股票自2022年6月1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
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你公司股票予以摘牌。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
后续有关工作。
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
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该聘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委托该
机构提供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服务,并授
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股份转让系统的
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
相关规定,及时聘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办理好股票终止上市后的相关事宜。
四、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方式
1、联系人:董事会秘书杨畅生
2、联系电话:0555-3506900
3、联系传真:0555-3506930
4、电子邮箱:dah@masfy.com350693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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