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160 常铝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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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7-08-07│ 6.98│ 2.81亿│
├───────────┼───────────┼───────────┼───────────┤
│增发 │ 2014-08-12│ 5.05│ 2.70亿│
├───────────┼───────────┼───────────┼───────────┤
│增发 │ 2014-12-03│ 4.58│ 8423.53万│
├───────────┼───────────┼───────────┼───────────┤
│增发 │ 2015-04-01│ 5.06│ 10.11亿│
├───────────┼───────────┼───────────┼───────────┤
│增发 │ 2015-05-28│ 14.51│ 3.2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12-17│ 5.15│ 983.65万│
├───────────┼───────────┼───────────┼───────────┤
│增发 │ 2016-03-31│ 7.88│ 6.63亿│
├───────────┼───────────┼───────────┼───────────┤
│增发 │ 2018-11-29│ 6.86│ 2.22亿│
├───────────┼───────────┼───────────┼───────────┤
│增发 │ 2019-09-02│ 2.76│ 9396.22万│
├───────────┼───────────┼───────────┼───────────┤
│增发 │ 2022-12-23│ 3.48│ 8.1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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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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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 │ 635.54│ ---│ ---│ 2117.91│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8.15亿│ 8.15亿│ 8.15亿│ ---│ 0.00│ ---│
│短期借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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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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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6 │转让比例(%) │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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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78亿 │转让价格(元)│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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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3771.74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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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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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7-11 │转让比例(%) │22.38 │
├──────┼────────────────┼──────┼────────────────┤
│交易金额(元)│13.38亿 │转让价格(元)│5.79 │
├──────┼────────────────┼──────┼────────────────┤
│转让股数(股)│2.31亿 │转让进度 │进展中 │
├──────┼────────────────┴──────┴────────────────┤
│转让方 │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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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山东济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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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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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6 │交易金额(元)│1.78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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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771│标的类型 │股权 │
│ │742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 │ │
│ │6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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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 │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常铝股份”)控│
│ │股股东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财金”)拟将其持有的公司37717425股│
│ │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65%)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 │
│ │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产发”)发,转让价格为4.72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 │178026246.00元。(该事项以下简称为“本次协议转让”或“本次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08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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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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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2%的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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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 │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易概述 │本次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最终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的│
│ │直接控股股东仍为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财金"),最终实际控制人仍│
│ │为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济南市国资委");本次控股股东上│
│ │层股权结构调整完成后,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产发")将为公司│
│ │的间接控股股东。 │
│ │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常铝股份")于2025年4月22日收 │
│ │到公司控股股东齐鲁财金的通知:根据济南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
│ │司部分股权无偿划转的通知》(济国资产权【2025】5号),济南市国资委将持有的齐鲁财 │
│ │金36%的股权无偿划转至济南产发,将持有的齐鲁财金32%的股权无偿划转至济钢集团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济钢集团")。 │
│ │ 2025年8月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齐鲁财金的通知:齐鲁财金32%股权无偿划转至济钢 │
│ │集团、齐鲁财金32%股权无偿划转至济南先投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
└──────┴────────────────────────────────────────┘
┌──────┬────────────────┬──────┬────────────────┐
│公告日期 │2025-08-08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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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2%的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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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济南先行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卖方 │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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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常铝股份")于2025年5月13日收到公 │
│ │司控股股东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财金")的通知:根据济南市人民政│
│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济南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
│ │限公司和济南先行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无偿划转的通知》(济国资产权【2025】│
│ │8号),济南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齐鲁财金32%的股权以行政划转方式划转至济南先行投资集│
│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先投集团")。 │
│ │ 2025年8月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齐鲁财金的通知:齐鲁财金32%股权无偿划转至济钢 │
│ │集团、齐鲁财金32%股权无偿划转至济南先投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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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7-30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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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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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8.4│标的类型 │股权 │
│ │7%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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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济南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卖方 │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易概述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济南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
│ │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通知》(济国资产权[2025]12号)、《股东│
│ │决定》,济南市国资委将持有的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产发”)│
│ │98.47%股权无偿划转至济南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工控”);同时,济南│
│ │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济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钢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济南│
│ │工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 │om.cn)披露的《关于间接股东国有股权行政划转及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
│ │》(公告编号:2025-047)及《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2025年7月28日,公司收到济南工控的通知: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8.47%股 │
│ │权、济钢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济南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
│ │毕。 │
└──────┴────────────────────────────────────────┘
┌──────┬────────────────┬──────┬────────────────┐
│公告日期 │2025-07-30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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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济南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卖方 │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易概述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济南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
│ │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通知》(济国资产权[2025]12号)、《股东│
│ │决定》,济南市国资委将持有的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产发”)│
│ │98.47%股权无偿划转至济南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工控”);同时,济南│
│ │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济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钢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济南│
│ │工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 │om.cn)披露的《关于间接股东国有股权行政划转及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
│ │》(公告编号:2025-047)及《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2025年7月28日,公司收到济南工控的通知: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8.47%股 │
│ │权、济钢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济南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
│ │毕。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4亿 14.95 50.00 2025-10-28
上海朗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601.00万 3.27 99.98 2020-02-26
朱明 220.00万 0.28 12.91 2020-02-25
─────────────────────────────────────────────────
合计 1.83亿 18.50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10-28 │质押股数(万股) │15154.47 │
├────────┼──────────────┼────────┼──────────────┤
│质押占所持股(%) │49.08 │质押占总股本(%) │14.67 │
├────────┼──────────────┴────────┴──────────────┤
│股东名称 │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10-2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0月24日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15154.4719万股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 │有限公司莱芜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0-28 │质押股数(万股) │285.61 │
├────────┼──────────────┼────────┼──────────────┤
│质押占所持股(%) │0.92 │质押占总股本(%) │0.28 │
├────────┼──────────────┴────────┴──────────────┤
│股东名称 │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10-2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0月24日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285.6065万股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 │限公司莱芜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江苏常铝铝│江苏常铝铝│ 4.64亿│人民币 │--- │--- │--- │否 │否 │
│业集团股份│业集团股份│ │ │ │ │ │ │ │
│有限公司子│有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常铝铝│江苏常铝新│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集团股份│能源材料科│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江苏常铝铝│包头常铝北│ 1.04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集团股份│方铝业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 │ │ │ │ │ │ │
├─────┼─────┼─────┼────┼─────┼─────┼────┼───┼───┤
│江苏常铝铝│包头常铝北│ 1.04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集团股份│方铝业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 │ │ │ │ │ │ │
├─────┼─────┼─────┼────┼─────┼─────┼────┼───┼───┤
│江苏常铝铝│山东新合源│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集团股份│热传输科技│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常铝铝│上海朗脉洁│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集团股份│净技术股份│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常铝铝│上海朗脉洁│ 8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集团股份│净技术股份│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常铝铝│上海朗脉洁│ 8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集团股份│净技术股份│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常铝铝│上海朗脉洁│ 6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集团股份│净技术股份│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常铝铝│上海朗脉洁│ 6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集团股份│净技术股份│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常铝铝│上海朗脉洁│ 6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集团股份│净技术股份│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常铝铝│上海朗脉洁│ 6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集团股份│净技术股份│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常铝铝│包头常铝北│ 6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集团股份│方铝业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 │ │ │ │ │ │ │
├─────┼─────┼─────┼────┼─────┼─────┼────┼───┼───┤
│江苏常铝铝│上海朗脉洁│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集团股份│净技术股份│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常铝铝│上海朗脉洁│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集团股份│净技术股份│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常铝铝│上海朗脉洁│ 38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集团股份│净技术股份│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常铝铝│上海朗脉洁│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集团股份│净技术股份│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常铝铝│常州朗脉洁│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集团股份│净技术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常铝铝│常州朗脉洁│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集团股份│净技术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常铝铝│常州朗脉洁│ 98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集团股份│净技术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常铝铝│上海朗脉智│ 9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集团股份│能控制技术│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有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常铝铝│上海朗脉智│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集团股份│能控制技术│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有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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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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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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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常铝股份”)
控股股东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财金”)于2026年6月15日与山东济新
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新产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齐鲁财金拟通过协议
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2311101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8%。
2.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将由齐鲁财金变更为济新产发,实际
控制人将由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
会。
3.本次权益变动尚需交易各方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相关义务,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
及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或核准。最终是否能够完成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
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协议转让情况概述
1、2026年6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齐鲁财金与济新产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
议内容,齐鲁财金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3111011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38%)以非
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至济新产发,转让价格为5.79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33
8127583.22元。本次拟转让股份中权利受限的股份为231110118股,其中司法冻结76709334股
、质押154400784股。(该事项以下简称为“本次协议转让”或“本次交易”。)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济
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济南新
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
──────┬──────────────────────────────────
2026-06-16│股权转让
──────┴──────────────────────────────────
1.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常铝股份”)
控股股东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财金”)拟将其持有的公司37717425股
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65%)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济南产发”)。
2.济南产发为齐鲁财金的控股股东,本次协议转让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主体之间的内部
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二级市场减持。
3.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济南市国
资委”)批准。
4.本次协议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6年6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齐鲁财金与济南产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齐鲁财金拟
以其所持有的公司3771742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65%)的股权转让至济南产发。
二、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1、根据《股份转让协议》,齐鲁财金拟以其所持有的公司3771742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3.65%)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济南产发,转让价格为4.72元/股,股份转让总
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78026246.00元。(该事项以下简称为“本次协议转让”或“本次交易”。
)
2、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的同日,齐鲁财金与山东济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济新产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内容,齐鲁财金拟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3
111011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38%)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至济新产发。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
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3、上述两项交易相互独立,互不为前提条件。鉴于上述两项交易同时发起,如最终均实
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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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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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股东
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4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5月29日下午13:00在公司办公楼
(苏州常熟市长江路)会议室召开,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股东会由
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石颖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97人,代表股份4358096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2.19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28692543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1.50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91人,代表股份71170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6891%。
3、公司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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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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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日,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常铝股份”)控
股股东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财金”)累计质押股份及被司法冻结股份
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并经书面
征询公司控股股东齐鲁财金后获悉,齐鲁财金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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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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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股东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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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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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鉴于公司2025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
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
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3517.59万
元,扣除报告期内己付普通股股利0元,加以往年度的未分配利润-655.81万元,减去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金286.18万元,2025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75.60万元;2025年公司合并
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53.83万元,加上以往年度的未分配利润-32272.98万
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86.18万元,2025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605.33万
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5年度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负。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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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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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或“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
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
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
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
事责任的情况如下: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
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
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
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江杰,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0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程雷,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曹小勤,200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3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江杰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券交
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近三年受监督管理措施2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签字注册会计师程雷和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曹小勤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
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12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8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
用20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根据2026年度公司业务规模及审
计范围变化、年报审计实际投入的工作量变化情况等因素在合理范围内调整2026年度审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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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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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临时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临时股东会无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4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3月31日下午13:00在公
司办公楼(苏州常熟市长江路)会议室召开,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
临时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石颖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18人,代表股份4331568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1.94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28682543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1.50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13人,代表股份447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332%。
3、公司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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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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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截止本公告日,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常铝股份”)控股股东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财金”)累计质押股份及
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
险。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并经书面
征询公司控股股东齐鲁财金后获悉,齐鲁财金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现将具体
事项公告如下:
二、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齐鲁财金书面征询,并根据齐鲁财金的函复确认,本次齐鲁财金所持公
司1.0486%的股份(股份数:3238098股)被司法冻结的主要原因系: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
份有限公司因与齐鲁财金下属子公司山东德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间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而
齐鲁财金为山东德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
公司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导致齐鲁财金持有的常铝股份部分
股权被司法冻结。截至目前,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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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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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朗脉洁净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朗脉”)收到《中标通知书》,确定上海朗脉为上海莱士血
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产能扩建工程机电、净化安装项目(专业分包)的中标单位,具体情况如
下:
一、中标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单位: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中标单位:上海朗脉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中标金额:18,350万元(含税,不含总包管理费)
4、公司与招标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标项目的中标金额合计为18,350万元,占上海朗脉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0.1
5%。上述项目的承揽预计将对公司医疗洁净健康业务板块的经营产生正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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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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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截止本公告日,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常铝股份”)控股股东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财金”)累计质押股份及
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
险。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并经书面
征询公司控股股东齐鲁财金后获悉,齐鲁财金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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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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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计划通过商
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来管理价格波动风险,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等,
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期货交易所等金融机构。
2、投资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该额度
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事
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4、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管理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实现稳
健经营目标,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
险、客户违约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铝板带箔的生产和销售,生产过程中对电解铝和铝坯料等
原材料需求较大。公司从事商品期货交易,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管理生
产经营中所需的原材料铝锭等的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
实现稳健经营的目标。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任何以投机为目的
的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2、交易金额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该额度在授权使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前
述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
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
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
3、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期货交
易所等金融机构。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相同的铝期货品种。
4、授权及交易期限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审议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
项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在授权期间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
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5、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
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如未来在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另行履行
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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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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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拟被担保方江苏常铝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包头常铝再生资源利用有
限责任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常铝股份”)于2026年3月13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展的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效率,2026年度公司拟向子公司上海朗脉洁净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朗脉”)、江苏常铝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能源科技”)、包头常铝北方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常铝”)、包头常铝再生资
源利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再生资源”)、山东新合源热传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山东新合源”)、泰安鼎鑫冷却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鼎鑫”)等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下属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50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
度合计不超过150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银行票据、信用证、
保理、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
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
围的子公司及其控股的下属公司);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
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的下属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
超过70%(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对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
保对象(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其控股的下属公司),仅能从资产负
债率低于70%(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
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担保额度预计的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止,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对子公司担保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
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上海朗脉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朗脉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可互相提供担保。具体担保
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预计的担保额度,且为不同时点各自的最高担保金额,担保额度的有效
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公司审议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止。上海朗脉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实际发生担保业务时,除无须再提交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外,仍应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
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子公司管理制度》以及上海朗脉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
行有关内部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年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
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仅为预计的担保额度,
且为不同时点的最高担保金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公司
审议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
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新增担保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方在被担保方申请银行授信、承兑汇票
、信用证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具体的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条款
由担保方、被担保方与银行等机构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
准。在有效期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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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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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为盘活企业金融资产、提高资
产周转效率,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资产池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
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银
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或其他金融机
构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
称。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
、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2、合作金融机构
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董事会提
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拟合作方的资产池服务能力、比较优势等进行具
体确定。
3、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审议开展资产池业
务事项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4、实施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资产池额度,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在业务
期限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一时点开展资产池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具体每笔发生额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
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
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提请股东
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
确定。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盘活企业存量金融资产,实现企业存单、债券、商业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
等金融资产入池,将资产和负债业务、产品和服务、操作和管理等融为一体,创建一个全新的
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让银行成为公司真正意义上的“财务管家”。
1、通过企业存单、债权、理财产品等有价金融资产的入池,可以在保留金融资产配置形
态、比例不变的前提条件下,有效的盘活金融资产占用的企业经济资源,实现收益、风险和流
动性的平衡管理。
2、票据、信用证有价票证,公司可以通过资产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
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3、经过银行认可的应收账款入池,使得公司将相对不活跃的应收账款转为流动资金,提
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质押取得的资金可以用于投入再生产,扩大企业的规模,改善
公司的财务状况,可降低企业机会成本和融资成本。
4、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的存量金融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
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
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
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
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
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存单、票据等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
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
,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
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
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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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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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计划继续开
展以外汇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业务、
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2、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2000万美元或其他
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审议该事项的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止(以下简称“期限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
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3、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事
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4、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利率波动等对公司
经营业绩的影响,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公司实现稳健经营目标
,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随着公司外汇收支的增加,为有效规避和应
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及子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经营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以及为有效利
用外汇资金,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
组合。
2、交易金额及交易期限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规模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以上额度的
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止。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其
他等值外币。
3、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
融机构。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
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4、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
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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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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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司决定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股东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下午13:00开始;(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上午9:15~9:25,9
: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3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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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资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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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融资租赁事项概述
为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
拟以部分资产售后回租和以新购设备直租等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本次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总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以上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
度公司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任一时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合同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
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具体的合同等文件。前述授权期限为自该议案经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方必须为具备融资租赁业务资质,且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的融资租赁机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融资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公司及子公司合法拥有的固定资产和部分新购设备权属状态:标的资产不存在
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
冻结等司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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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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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国内保理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
公司与国内金融机构开展融资总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保理业务,保理业务期限为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公司关于申请国内保理业务额度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
司管理层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保理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销货方将向购货方销售商品所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金融机构(包
括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金融机构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账款向公司及子公司支
付保理预付款。
2、合作机构
拟开展应收账款转让融资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国内资信优质的金融机构,具体合作金融机构
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总裁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金融机构的综合实力等因素进
行选择。
3、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1)保理方式
交易对方根据公司申请,受让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款项等资产,由
保理交易对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相关保理服务。根据应收账款转让业务项下风险是否转移,
保理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2)业务期限
保理业务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公司关于申请国内保理业务额度
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3)实施额度
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开展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
过2亿元)。
(4)业务相关利息费用
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及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主
要以无追索权保理为主。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批准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开展保理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为了加速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减少应收账款余额,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有利于推动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发展,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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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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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
款等);
2.投资金额:在授权期限内,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
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
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
属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
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其控制的下属经营主体,下同)拟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委托理财等)。
2、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含结构性
存款、委托理财等),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在投资期限内的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
财的余额不超过10000万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3、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投资股票或其他高风险收益
类产品。
4、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的余额(含前述投资
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组织和实施相关委托理财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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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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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常铝股份”)于2026年3月13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如下: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0.45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
内,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银行票据等
;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
(最终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60.4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
实际情况在各金融机构之间调剂使用,并负责办理相关银行授信申请与融资具体事宜。同时公
司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的融资合同或文件,授权期限为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审议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为保证上述融资事项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融资机构提
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应收账款质押向银行等融资机构用于申请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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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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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公司会计政策及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报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下同)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
减值测试,本着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5年共计提减值损失7266.78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3944.32万元,资产减值损失3322
.46万元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金额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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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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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常铝股份”)控
股股东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财金”)累计质押股份及被司法冻结股份
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并经书面
征询公司控股股东齐鲁财金后获悉,齐鲁财金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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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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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11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
调整,董事会成员由11名调整至9名,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上述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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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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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会议,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
俞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俞文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俞文先
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俞文先生简历
俞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4年生,中国民主同盟盟员,硕士研究生学历。
曾就职于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平台)、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战略
研究与股权投资等工作,曾担任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
书、副总裁;兼任泰安鼎鑫冷却器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俞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
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被中
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俞文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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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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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离任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20
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董事会人数从11名调整至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
表董事1名。
出于对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工作的支持,结合各自工作的安排,非独立董事王伟先生、靳祥
绪先生,独立董事孙闯先生自愿辞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具体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王伟先生、董事靳祥绪先生的辞职报告。王伟先生因前述原因申请辞
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仍将在公司担任副总裁职务及
在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朗脉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靳祥绪先生因工作安排原
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王伟先生、靳祥绪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
数,王伟先生、靳祥绪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靳祥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靳祥绪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
承诺事项。王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380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王伟先生将继续严格遵
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的规定,并将继续履行其已作出的相关承诺事项。
(二)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孙闯先生的辞职报告,孙闯先生因前述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孙闯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亦不会导致公司独立
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或者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的情形。孙闯先
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
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王伟先生、靳祥绪先生、孙闯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
董事会对王伟先生、靳祥绪先生、孙闯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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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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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
政策及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报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9
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
了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5年前三季度共计提减值损失40565984.20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11238432.92元,资产
减值损失29327551.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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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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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财金”)的通知,齐鲁财金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154400784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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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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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4.85亿元,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54.85亿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在各金融机构之间调剂使用,并负责办理相关银行授信申请与融资具
体事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
。
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计划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具体向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常熟支行担任牵头行的银团申请流动资金银团贷款20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流动
资金银团贷款合同为准),并拟与银团贷款成员银行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或文件。
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常铝北方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
头常铝”)、泰安鼎鑫冷却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鼎鑫”)以其持有的房产、土地使用
权等资产(以下称“抵押财产”)为公司拟申请的前述人民币流动资金银团贷款提供资产抵押
担保,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述抵押财产的账面价值合计为46445.73万元,担保期限以包头
常铝、泰安鼎鑫与前述银团正式签署的有关合同及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
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性质为公司接受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属于被担保方。
公司全称: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熟市白茆镇西
法定代表人:石颖
注册资本:1032781167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铝箔、铝材、铝板、铝带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投资管理;医药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
械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
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
及纯净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汽
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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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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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
政策及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报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6
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
了减值准备。具体如下: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5年上半年度共计提减值损失35378624.64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5099045.28元,资产
减值损失30279579.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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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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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或“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
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
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
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
事责任的情况如下: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
不利影响。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
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
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江杰,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0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程雷,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曹小勤,200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2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3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江杰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券交
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近三年受监督管理措施1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签字注册会计师程雷和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曹小勤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
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12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8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
用20万元(含税)。2025年度审计费预计12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预计108万
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预计20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
根据2025年度公司业务规模及审计范围变化、年报审计实际投入的工作量变化情况等因素在合
理范围内调整审计费用。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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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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