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160 常铝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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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 │ 635.54│ ---│ ---│ 2117.9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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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8.15亿│ 8.15亿│ 8.15亿│ ---│ 0.00│ ---│
│短期借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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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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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24 │交易金额(元)│2285.6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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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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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苏州奥芮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5.38%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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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红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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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为进一步聚焦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规划和高质量发展目标,江│
│ │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常铝股份”)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公│
│ │司所持参股公司苏州奥芮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芮济”或“标的公司”)5.38│
│ │%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挂牌底价为不低于经公司向有关国资监管单位备案的 │
│ │标的股权评估值。根据《公司章程》,上述事项经公司总裁办公会议批准,无须提交公司董│
│ │事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 │.com.cn)刊登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
│ │ 二、交易进展情况 │
│ │ 2023年12月29日,常铝股份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产权中心”)公开挂牌转│
│ │让所持有的奥芮济5.38%股权,挂牌底价为人民币2285.6万元(不低于标的股权经向国资监 │
│ │管单位备案的评估值),相关挂牌信息已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http:/│
│ │/www.sdcqjy.com/)公开披露。2024年1月26日挂牌公告期结束。2024年1月29日,公司收到│
│ │产权中心出具的《结果通知单》,确定上海红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上海红镁”)为本次交易的受让方。 │
│ │ 2024年2月2日,公司与上海红镁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转让价格为2285.6万元。本│
│ │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常铝股份不再持有奥芮济股权,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符合《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全部交易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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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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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朗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601.00万 3.27 99.98 2020-02-26
朱明 220.00万 0.28 12.91 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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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821.00万 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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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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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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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铝铝│江苏常铝铝│ 4.36亿│人民币 │--- │--- │--- │否 │否 │
│业集团股份│业集团股份│ │ │ │ │ │ │ │
│有限公司子│有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常铝铝│包头常铝北│ 2.24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集团股份│方铝业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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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铝铝│江苏常铝新│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集团股份│能源材料科│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江苏常铝铝│上海朗脉洁│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集团股份│净技术股份│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常铝铝│上海朗脉洁│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集团股份│净技术股份│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常铝铝│上海朗脉洁│ 8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集团股份│净技术股份│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常铝铝│上海朗脉洁│ 7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集团股份│净技术股份│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常铝铝│上海朗脉洁│ 6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集团股份│净技术股份│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常铝铝│包头常铝北│ 5553.5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集团股份│方铝业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 │ │ │ │ │ │ │
├─────┼─────┼─────┼────┼─────┼─────┼────┼───┼───┤
│江苏常铝铝│包头常铝北│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集团股份│方铝业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 │ │ │ │ │ │ │
├─────┼─────┼─────┼────┼─────┼─────┼────┼───┼───┤
│江苏常铝铝│上海朗脉洁│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集团股份│净技术股份│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常铝铝│上海朗脉洁│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集团股份│净技术股份│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常铝铝│上海朗脉洁│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集团股份│净技术股份│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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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铝铝│上海朗脉洁│ 2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集团股份│净技术股份│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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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铝铝│上海朗脉洁│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集团股份│净技术股份│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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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铝铝│常州朗脉洁│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集团股份│净技术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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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铝铝│上海朗脉智│ 9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集团股份│能控制技术│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子│有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常铝铝│常州朗脉洁│ 8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集团股份│净技术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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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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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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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选聘办法》”)等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审计
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按照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了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开选聘程序,经综合评估,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5、本事项尚需提交至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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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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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
政策及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报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6
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
了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共计提减值损失1138476.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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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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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选举石颖先生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近日,公司完成了法定代表
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苏州市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石
颖先生。
除上述法定代表人事项变更外,公司营业执照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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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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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石颖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石颖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以及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有
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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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8│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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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投资建设新能源新型结构件及智
能化装备制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项目投资概述
1、项目名称:新能源新型结构件及智能化装备制造项目(最终以在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的
项目名称为准)
2、实施主体:山东新合源热传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新合源”)
3、投资总额:3.5亿元(最终投资额以实际投资情况为准)
4、项目目标:为满足下游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而扩建新能源新型结构件产品线产能,同
时为满足扩能所需,进一步提升装备的自研、自制能力。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
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涉及关联交易。未来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如涉及前述有关情况,公
司将按照有关规则规定另行履行有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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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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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朗脉洁净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朗脉”)收到《中标通知书》,确定上海朗脉为舍得酒业股
份有限公司不锈钢曲框、曲架采购项目的中标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标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人: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中标单位:上海朗脉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中标金额:12,109.73万元
4、公司与招标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标项目的中标金额合计为12,109.73万元,占上海朗脉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
5.16%。上述项目的承揽预计将对公司医疗洁净健康业务板块的经营产生正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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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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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权内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
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
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
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
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
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
整公式如下:派发现金股利:P1=P0-D
资金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
,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
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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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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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49294230.3
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扣除报告期内已付普通股股利0元,加以往年度的未分配利润-
93951612.04元,2023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4657381.71元;2023年公司合并报表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07030.63元,加上以往年度的未分配利润-416725597.60
元,其他转入1050438.05元,2023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0568128.92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
益,提出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
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
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由于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利润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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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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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
政策及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报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12
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
了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3年共计提减值损失14330388.81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8194351.43元,资产减值损失6
136037.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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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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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股东价值、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不断完善和健全科
学、持续和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性和可持续性,保障股东权益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盈利能力、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
环境等因素,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如下:
一、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同时,确定合理的利润分
配方案,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规范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监督机制。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
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
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
基础上做出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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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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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常铝股份”)于2024年3月18日
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满足子公司(含子公司全资控股的下属公司,下同)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
,提高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效率,2024年度公司拟向子公司上海朗脉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朗脉”)、江苏常铝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科技”)
、包头常铝北方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常铝”)提供总额不超过150300万元担保
额度,其中预计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0万元,向资产
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503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
保证、抵押、质押等。
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
围的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的下属公司);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
象(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的下属公司),仅能从资产负
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对于资产负债率低于7
0%的担保对象(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的下属公司),仅
能从资产负债率低于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
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预计
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对子公司担保的相关事宜并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因公司医疗洁净健康工程业务板块的整体发展规划所需,上海朗脉与上海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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