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168 ST惠程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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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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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7-09-07│ 19.13│ 2.3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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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0-12-22│ 30.11│ 4.3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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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11-04│ 4.38│ 6876.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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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12-28│ 6.24│ 5116.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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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8-16│ 7.49│ 1198.4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8-16│ 7.49│ 1198.4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9-19│ 7.44│ 3.0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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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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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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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恩医药 │ 4700.00│ ---│ 51.00│ ---│ 2317.29│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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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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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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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耐热聚酰亚胺│ 3.31亿│ 16.53万│ 3.05亿│ 91.89│ -646.15万│ 2012-12-31│
│纤维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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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耐热聚酰 │ 3.31亿│ 16.53万│ 3.05亿│ 91.89│ -646.15万│ 201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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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胺纤维产业化项目│ 3.31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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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高性能高分子材│ 7610.39万│ 0.00│ 1697.72万│ 100.00│ ---│ ---│
│料金属复合管母线及│ │ │ │ │ │ │
│结构件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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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空绝缘电气控制设│ 4479.05万│ 0.00│ 1028.70万│ 100.00│ ---│ ---│
│备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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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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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30 │交易金额(元)│51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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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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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重庆峰极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30│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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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重庆东数同新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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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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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背景概述 │
│ │ 2025年7月22日,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 │
│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为进│
│ │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同意公司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
│ │控股子公司重庆峰极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极智能”)30%股权,如本次 │
│ │交易顺利实施,峰极智能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仍持有峰极智能21.7241%股权│
│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价值以2025年5月31日为资产评估基准日,经评估,峰极智能股东全 │
│ │部权益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55.00万元,评估价值为1419.17万元,公司拟定的转让峰极智 │
│ │能30%股权对应的首次挂牌底价为510万元,最终以实际成交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 │2025年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 │
│ │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
│ │ 二、交易进展 │
│ │ 1.根据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反馈的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共征集到1名合格意向受让方 │
│ │重庆东数同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数同新”)。近日,公司与东数同新签订了《股│
│ │权转让协议》,同意将持有的峰极智能30%股权以5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东数同新,东数同新│
│ │受让上述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其自有或自筹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峰极智能已就上述股权│
│ │转让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程序,峰极智能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仍持有其21.7241%│
│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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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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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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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重庆必好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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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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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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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近日,因经营管理需要,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
│ │程科技”)拟与重庆必好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好城运”)签订《委托代理│
│ │销售框架合作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由公司授权必好城运为公司产品电缆分支箱、电力│
│ │电缆附件、环网柜、SMC电气设备箱体、充电桩等产品的代理商,协议有效期限内,代理销 │
│ │售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最终以成交金额为准。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生效之 │
│ │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
│ │ 2.必好城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绿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实业集团│
│ │”)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必好城运为公司的│
│ │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
│ │》等规定的关联交易。 │
│ │ 3.2026年6月29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委托│
│ │代理销售框架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 │
│ │审议。 │
│ │ 2026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董事长艾 │
│ │远鹏先生因在交易对手方的关联企业任职,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
│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4.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 │ 1.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必好城运 │
│ │ 关联关系:必好城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绿发实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
│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必好城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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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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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重庆星创医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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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法人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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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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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近日,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锐恩医│
│ │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恩医药”)拟与重庆星创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创医药”│
│ │)签署《奥利司他胶囊药品批准文号转让协议》,锐恩医药拟以702.78万元(含税价)受让│
│ │星创医药持有的奥利司他胶囊的药品注册批件(批准文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权利、以│
│ │及与该品种相关的生产技术资料和知识产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资金来源于锐恩医│
│ │药自有或自筹资金。 │
│ │ 2.星创医药为公司关联法人植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植恩生物”)的全│
│ │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星创医药为公司关联法人,│
│ │本次交易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的关联交易。 │
│ │ 3.2026年6月29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 │
│ │司签署<药品批准文号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
│ │董事会审议。 │
│ │ 2026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根据《深 │
│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4.鉴于本事项涉及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变更,最终尚需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地│
│ │方药监部门的审核批准。 │
│ │ 5.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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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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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新合富(重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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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及其曾直接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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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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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背景概述 │
│ │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17日、6月3日 │
│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
│ │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喀什中汇联银创业投资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喀什中汇联银”)与中新合富(重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中新合富”)、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资产”)共同投资│
│ │设立重庆绿能启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或“绿│
│ │能启航基金”)。产业基金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中新合富、喀什中汇联银作│
│ │为普通合伙人分别认缴出资100万元、200万元,绿发资产、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认缴出│
│ │资6,900万元、2,800万元,基金管理人为中新合富。 │
│ │ 2021年8月,产业基金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由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 │
│ │的《营业执照》。2021年9月,产业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 │
│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6月4日、8月18日、9月2│
│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 │ (二)产业基金延长存续期限情况概述 │
│ │ 1.鉴于绿能启航基金合伙期限将于2026年8月31日届满,结合当前的市场环境和产业基 │
│ │金的实际运作情况,为保障产业基金已投项目的有序退出和基金的正常运作,实现最优的基│
│ │金收益和合伙人权益,产业基金拟将存续期限延长1年,调整后产业基金存续期限至2027年8│
│ │月31日,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除此以外,原合伙协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事项不涉及│
│ │公司新增资金投入。 │
│ │ 2.绿发资产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绿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实业集团│
│ │”)的全资子公司,中新合富曾为绿发资产最近12个月内直接控制的公司,2026年2月,中 │
│ │新合富控股股东已变更为重庆两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等相关规定,绿发资产、中新合富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的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本事项构成关 │
│ │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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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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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植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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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存在业务往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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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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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近日,因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锐恩新程│
│ │(重庆)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恩新程”)日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锐恩新程拟与关│
│ │联人植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植恩生物”)签署《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 │,在许可期限内,植恩生物同意将合法持有的“艾丽”、“赛乐西”、“赛培通”三项商标│
│ │许可锐恩新程无偿使用,商标授权使用范围限于大中华区艾丽、赛乐西奥利司他胶囊、赛培│
│ │通盐酸罗匹尼罗缓释片的运营相关使用。 │
│ │ 2.植恩生物为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重庆锐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恩医药”)持│
│ │股49%的少数股东,植恩生物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与锐恩医药存在业务往来,交易金额占比 │
│ │较高,对锐恩医药的经营发展能够施加重要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自2025年年度报│
│ │告披露次日(即2026年4月1日)起将植恩生物认定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深圳证│
│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
│ │》等规定的关联交易。 │
│ │ 3.2026年5月15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注册│
│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
│ │ 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根据《深圳 │
│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4.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 │ 1.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植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锐恩医药为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植恩生物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与锐恩医药│
│ │存在业务往来,交易金额占比较高,对锐恩医药的经营发展能够施加重要影响。根据《深圳│
│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有关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自2│
│ │026年4月1日起将植恩生物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认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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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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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植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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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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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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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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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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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植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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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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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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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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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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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重庆绿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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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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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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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背景概述 │
│ │ 2025年2月,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
│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重庆绿发实业│
│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实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绿发城建”)同意2025年度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
│ │供18,560万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额度范围包括存量及新增授│
│ │信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反担保等,有效期自公司董│
│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需向其支付任何担保费用,亦│
│ │无需提供反担保。 │
│ │ (二)本次延长担保额度使用期限的情况 │
│ │ 为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存量及新增授信事项的顺利实施,绿发实业集团及绿发城建同│
│ │意将2025年度为公司及全资公司提供的18,560万元担保总额度使用期限延期至2026年12月31│
│ │日,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保持不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需向其支付任│
│ │何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 │
│ │ (三)其他说明 │
│ │ 1.绿发实业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绿发城建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绿发实业集团、绿发城建均为公司关联法人,本事项构成《│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的关联交易。 │
│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 │ (一)重庆绿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绿发实业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 │,绿发实业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 (二)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 │ 绿发城建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绿发城│
│ │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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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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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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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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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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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债权人重庆绿发资│
│ │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资产”)出具的《关于债务豁免事项的通知函》,为│
│ │支持公司持续健康有序发展,经绿发资产有权机构合法授权同意,绿发资产决定豁免公司的│
│ │债务本金1.3亿元。以上债务豁免为绿发资产单方面、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 │
│ │销之豁免,豁免生效后将不会以任何方式要求公司承担或履行上述任何责任或义务。 │
│ │ 2.绿发资产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绿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实业集团│
│ │”)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绿发资产为公司│
│ │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 │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的关联交易。 │
│ │ 3.2025年9月26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获得 │
│ │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4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关联董事艾 │
│ │远鹏先生因在交易对手方任职,已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的相关规定,本次获得债务豁免事项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
│ │务的交易行为,经申请,本事项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4.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 │ 1.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 绿发资产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绿发实业集团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绿发资产为公司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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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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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驰惠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7033.62万 8.77 100.00 2021-02-23
中驰极速体育文化发展有限 1206.32万 1.47 --- 2017-06-06
公司
共青城中源信投资管理合伙 312.73万 0.39 100.00 2021-04-01
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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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8552.67万 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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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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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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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惠程信│植恩生物 │ 1.37亿│人民币 │2022-11-16│2032-11-10│连带责任│否 │否 │
│息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重庆惠程信│植恩生物 │ 3000.00万│人民币 │2024-03-19│2025-03-18│连带责任│是 │否 │
│息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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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惠程信│重庆惠程未│ 3000.00万│人民币 │2023-08-28│2025-08-28│连带责任│是 │否 │
│息科技股份│来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重庆惠程信│重庆惠程未│ 3000.00万│人民币 │2023-09-07│2029-08-10│连带责任│否 │否 │
│息科技股份│来 │ │ │ │ │保证、抵│ │ │
│有限公司 │ │ │ │ │ │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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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惠程信│重庆惠程未│ 2700.00万│人民币 │2023-08-18│2031-08-08│抵押、连│否 │否 │
│息科技股份│来 │ │ │ │ │带责任保│ │ │
│有限公司 │ │ │ │ │ │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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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惠程信│重庆惠程未│ 2700.00万│人民币 │2025-08-28│2029-08-28│连带责任│否 │否 │
│息科技股份│来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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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惠程信│重庆惠程未│ 2000.00万│人民币 │2022-09-21│2025-07-25│抵押、连│是 │否 │
│息科技股份│来 │ │ │ │ │带责任保│ │ │
│有限公司 │ │ │ │ │ │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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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惠程信│重庆惠程未│ 2000.00万│人民币 │2024-03-28│2030-05-24│连带责任│否 │否 │
│息科技股份│来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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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惠程信│重庆惠程未│ 1500.00万│人民币 │2025-07-24│2029-07-24│抵押、连│否 │否 │
│息科技股份│来 │ │ │ │ │带责任保│ │ │
│有限公司 │ │ │ │ │ │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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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惠程信│重庆惠程未│ 1000.00万│人民币 │2024-08-23│2025-08-21│连带责任│是 │否 │
│息科技股份│来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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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惠程信│重庆惠程未│ 800.00万│人民币 │2025-07-09│2029-01-23│连带责任│否 │否 │
│息科技股份│来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重庆惠程信│重庆惠程未│ 700.00万│人民币 │2025-09-08│2029-09-05│抵押、连│否 │否 │
│息科技股份│来 │ │ │ │ │带责任保│ │ │
│有限公司 │ │ │ │ │ │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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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惠程信│重庆惠程未│ 500.00万│人民币 │2025-05-23│2029-05-22│连带责任│否 │否 │
│息科技股份│来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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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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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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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设置有
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采取线下纸质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对《重庆惠程信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重组协议暨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为充分尊重和保障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本次公司预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4日(星期五)24:00,
公司及预重整辅助机构将持续跟进上述议案的表决情况,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预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涉及的尚需债权人表决的事项尚未最终完成表决,《重庆
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重组协议暨重整计划草案》最终能否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
过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预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26年7月30日(星期四)9:30通过“律泊智破会议系统
”线上平台召开,会议召开网址为https://huiyi.lawporter.com/,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议召开情况公告如
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包括: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公司授权代表及职工代表、预重整辅
助机构相关代表、评估机构相关代表。
二、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预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26年7月30日(星期四)9:30在“律泊智破会议系统”
线上平台召开,本次会议具体议程如下:
1.辅助机构代表作《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工作报告
》;
2.辅助机构代表作《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辅助机构审
计阶段性工作报告》;
3.评估机构代表作《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评估机构阶
段性工作报告》;
4.辅助机构代表作《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债权申报及
审查情况说明》;
5.辅助机构代表作《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重组协议暨重整计划草案的说
明》;
6.辅助机构代表作《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说明》;7.债权人会
议审议表决《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重组协议暨重整计划草案》。
──────┬──────────────────────────────────
2026-07-25│其他事项
──────┴──────────────────────────────────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星期五)14:30
4.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8楼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兼总裁郑远康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
2026-07-15│其他事项
──────┴──────────────────────────────────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25年8月4日,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
060),公司债权人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
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提交对
公司进行预重整的申请,不包含公司子公司。
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重庆五中院
已经完成对公司预重整的备案登记,债务人就本次预重整备案登记事项无异议。经公司主要债
权人同意,公司已聘任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联合担任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以下简称“辅助机构”)。
预重整期间,公司和辅助机构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已完成债权申报审查、审计及评估、重
整投资人招募、《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重组协议暨重整计划草案》制定等各
项工作。公司预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6年7月30日(星期四)9:30通过“律泊智破会
议系统”线上平台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
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预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会议召开时间
公司预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星期四)9:30。
三、会议形式
本次会议以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本次债权人会议,参会
人员可以通过电脑或手机端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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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30日(星期四)14:30
2.出资人组会议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3.本次会议涉及的提案:《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重组协议暨重整计划草
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5年8月4日,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
060),公司债权人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资产”)以公司不能清
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重庆五中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申请,不包含公司子公司。根据《重庆市第五中
级人民法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重庆五中院已完成对公司预重整的备
案登记,债务人就本次预重整备案登记事项无异议。经公司主要债权人同意,公司已聘任北京
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公司预重整辅助机
构(以下简称“辅助机构”)。预重整期间,公司和辅助机构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已完成债权
申报审查、审计及评估、重整投资人招募、《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重组协议
暨重整计划草案》制定等各项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
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公司拟在重整程序中实施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召集于2026年7月30日(星期四)14:30召开预重整出资人组会议,
审议表决《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重组协议暨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
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预重整出资人组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3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7月2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代表;
(4)公司聘请的律师;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预重整出资人组会议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8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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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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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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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近日,因经营管理需要,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程
科技”)拟与重庆必好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好城运”)签订《委托代理销售
框架合作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由公司授权必好城运为公司产品电缆分支箱、电力电缆附
件、环网柜、SMC电气设备箱体、充电桩等产品的代理商,协议有效期限内,代理销售金额累
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最终以成交金额为准。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
12月31日止。
2.必好城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绿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实业集团”
)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必好城运为公司的关联
法人,本次交易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规定的关联交易。
3.2026年6月29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委托代
理销售框架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6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董事长艾远
鹏先生因在交易对手方的关联企业任职,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必好城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77717873589
法定代表人:向凌云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
道双星大道50号1幢11-1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3-08-22
营业期限:2003-08-22至2053-09-1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公共交通;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
网信息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食品销售;供电业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第三类医
疗器械经营;中药饮片代煎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充电桩销售;
机动车充电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
营;停车场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城市公园管理;居民日常生活服务
;餐饮管理;农副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环境卫生管理(不含
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软件开发;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针
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钟表销售;乐器零售;体
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家具销售;家
用电器销售;通信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普
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验式拓
展活动及策划;票务代理服务;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供应链管理服务
;母婴用品销售;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照明器具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住
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水
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数据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
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诊所服
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诊所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
);康复辅具适配服务;销售代理;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地产中草药(不含
中药饮片)购销;中草药收购;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残疾康复训练服务(非医疗);健
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卫生用品和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养老服务;汽车零配件零售;水资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股权结构:绿发实业集团持股100%。
3.必好城运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净资产48506万元。2025年1-12月,实
现营业收入5840万元,净利润98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4.关联关系:必好城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绿发实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必好城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5.履约能力:必好城运具备
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并结合实际情况共
同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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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其他事项
──────┴──────────────────────────────────
(一)背景概述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17日、6月3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喀什中汇联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喀什中汇联银”)与中新合富(重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新合富”)、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资产”)共同投资设立重庆绿
能启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或“绿能启航基金”
)。产业基金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中新合富、喀什中汇联银作为普通合伙人分
别认缴出资100万元、200万元,绿发资产、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认缴出资6900万元、2800
万元,基金管理人为中新合富。
2021年8月,产业基金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由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营业执照》。2021年9月,产业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私
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6月4日、8月18日、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产业基金延长存续期限情况概述
1.鉴于绿能启航基金合伙期限将于2026年8月31日届满,结合当前的市场环境和产业基金
的实际运作情况,为保障产业基金已投项目的有序退出和基金的正常运作,实现最优的基金收
益和合伙人权益,产业基金拟将存续期限延长1年,调整后产业基金存续期限至2027年8月31日
,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除此以外,原合伙协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事项不涉及公司新增
资金投入。
2.绿发资产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绿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实业集团”
)的全资子公司,中新合富曾为绿发资产最近12个月内直接控制的公司,2026年2月,中新合
富控股股东已变更为重庆两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规定,绿发资产、中新合富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的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中新合富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本事
项亦构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的共同投资。
3.2026年6月29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的
产业基金延长存续期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6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董事长艾远
鹏先生因在交易关联方任职,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
避表决。
4.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绿能启航基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20MAABXEEP79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新合富、喀什中汇联银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11-6出资额: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08-16
营业期限:2021-08-16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金额单位:万元
3.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4.绿能启航基金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产业基金延长存续期限情况
根据前期各方签署的《合伙协议》,产业基金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经营期限为永久
存续,自合伙企业起始运作日起的前3年为投资期,投资期届满之日起算的2年为退出期,经全
体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后可以延长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原则上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可以延长1
次,每次延长不得超过1年。鉴于绿能启航基金合伙期限将于2026年8月31日届满,结合当前的
市场环境和产业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为保障产业基金已投项目的有序退出和基金的正常运作
,实现最优的基金收益和合伙人权益,产业基金拟将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延长1年,调整后合伙
企业产业基金存续期限至2027年8月31日,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除存续期限展期一年以外,
原合伙协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事项不涉及公司新增资金投入。
──────┬──────────────────────────────────
2026-07-01│重要合同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近日,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锐恩医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恩医药”)拟与重庆星创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创医药”)签
署《奥利司他胶囊药品批准文号转让协议》,锐恩医药拟以702.78万元(含税价)受让星创医
药持有的奥利司他胶囊的药品注册批件(批准文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权利、以及与该品
种相关的生产技术资料和知识产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资金来源于锐恩医药自有或自
筹资金。
2.星创医药为公司关联法人植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植恩生物”)的全资
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星创医药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
交易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的关联交易。3.2026年6月29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药品批准文号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鉴于本事项涉及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变更,最终尚需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地方
药监部门的审核批准。
5.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星创医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7980352603
法定代表人:罗礼平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07年3月9日
营业期限:2007年3月9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60号3幢3单元2-1(自主承诺)经营范围:许可项目:
药品批发;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
售;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药用辅料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
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
品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
;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玻璃仪器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
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广告发布;图文设计制作;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
服饰研发;服饰制造;鞋帽批发;鞋帽零售;制鞋原辅材料销售;鞋制造;箱包销售;互联网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畜牧渔业
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肥销售
;肥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
试验发展;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
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木制容器
销售;纸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股权结构:植恩生物持股100%。
3.星创医药为公司关联法人植恩生物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星创医药为公司关联法人。
4.经查询,星创医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子公司锐恩医药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重庆坤元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星创医药持有的奥利司他胶囊生产销售相关的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
估,以2026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重庆锐恩医药有限公司拟购买资产涉及的重庆
星创医药有限公司持有的与奥利司他胶囊生产销售相关的无形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
报告》(重坤元评[2026]124号)。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进行了评估,评估结论如下:星创医
药持有的与奥利司他胶囊生产销售相关的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为663万元(不含税)。本次交
易价格以评估结论为基础,并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标的的转让价格最终确定为702.
78万元(含税价),本次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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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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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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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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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程科技”)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
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25年年度报告》,
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1599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新增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已达到披露标准。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新增的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为
1180.27万元,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以上。其
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172.32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
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1007.95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新增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
(不含重大诉讼)进展情况详见附件2:前期已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统计表。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公告的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
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依法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公
司的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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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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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驰惠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驰惠程”)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被法院继续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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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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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近日,因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锐恩新程(
重庆)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恩新程”)日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锐恩新程拟与关联人
植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植恩生物”)签署《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在许
可期限内,植恩生物同意将合法持有的“艾丽”、“赛乐西”、“赛培通”三项商标许可锐恩
新程无偿使用,商标授权使用范围限于大中华区艾丽、赛乐西奥利司他胶囊、赛培通盐酸罗匹
尼罗缓释片的运营相关使用。
2.植恩生物为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重庆锐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恩医药”)持股
49%的少数股东,植恩生物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与锐恩医药存在业务往来,交易金额占比较高
,对锐恩医药的经营发展能够施加重要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
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自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
次日(即2026年4月1日)起将植恩生物认定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
的关联交易。
3.2026年5月15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注册商
标使用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植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709356784W
法定代表人:黄山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重庆市高新区金凤镇新州
大道5号1-5幢注册资本:9352.6027万元
成立时间:2001-04-02
营业期限:2001-04-02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生产硬胶囊剂、栓剂、颗粒剂
、片剂、原料药(奥利司他、甲磺司特、盐酸罗匹尼罗、盐酸多奈哌齐、盐酸非索非那定、盐
酸托烷司琼)、药用辅料(水杨酸甲酯),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医药研究,制造、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和一类易制毒品)、医药中间体
(不含药品、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化妆品、日用化学品(不含危险
化学品),西药、中药、原料药及制剂的研究,验光配镜,房屋租赁(不含住宿),第一类医
疗器械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医护人员防
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劳保用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卫生用品批发,卫
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零售,消毒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备注:上表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
为四舍五入所致。
3.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植恩生物净资产168882万元。2025年1-12月,植
恩生物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9810万元,实现净利润68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关联关系:锐恩医药为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植恩生物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与锐恩医药
存在业务往来,交易金额占比较高,对锐恩医药的经营发展能够施加重要影响。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有关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自2026
年4月1日起将植恩生物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认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5.履约能力:植恩生物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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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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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14:30
4.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8楼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兼总裁郑远康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共审议5项提案,均采取普通决议方式
审议。按照会议议程,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了年度述职。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4.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5.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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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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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程科技”)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
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25年年度报告》,
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1599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新增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已达到披露标准。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新增的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为
1032.73万元,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以上。其
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428.02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
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604.71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新增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
(不含重大诉讼)进展情况详见附件2:前期已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统计表。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公告的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
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依法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公
司的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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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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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概述
2025年8月4日,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惠程科技”)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0),公司债权人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
中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申请,不包含公司子公司。
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重庆五中院
已经完成对公司预重整的备案登记。经公司主要债权人同意,公司已聘任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
所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以下简称“
辅助机构”)。
2025年8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3),为顺利推进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稳妥有序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和经营困境,快
速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实现债权人、中小股东等各方利益最大化,公司及辅助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公开招
募和遴选公司重整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年8月24日17:00之前提交报名材料,并按公司
及辅助机构要求向指定银行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
2025年8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5-064),经公司及辅助机构审查,截至报名期限届满,已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
已按期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且符合招募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共计3家(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视为1
家)。
2025年9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5-073),公司及辅助机构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后,组织召开了
重整投资人遴选会。在重整投资人遴选会召开前,1家意向投资人放弃参加重整投资人遴选。
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经评审委员会对意向投资人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
定植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植恩生物”)为中选重整投资人。
2025年9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公司拟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以总股本784163368股为基
数,按照每10股转增约4.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373471302股,转增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157634670股。植恩生物拟以本协议签订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50%,即1.735元/股的价格,出资金额402520000元,取得公司转增股票的数量为2320
00000股,持股比例20.04%。最终需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转增股票的数量需以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如上述方案顺利实施并最终完成,在重整程序完
成后,公司控制权可能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变更为植恩生物,实际控制人可能变更为
黄山。
2025年9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签署<重整财务投资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83),四名财务投资人拟以1.835元/股合计取得公司转增股票的数量为57
000000股,出资金额合计104595000元,以上价格未低于本协议签订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50%。最终需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转增股票的数量需以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2025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86),辅助机构及中介机构向债权人汇报了预重整相关工作进展和成果,本次
会议不涉及表决事项。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重整财务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植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丙1:重庆山源润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2:中金浦成投资有限公司
上述丙1、丙2为“丙方”。
(二)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投资人身份确认和变更
1.乙方指定丙方作为重整财务投资人之一参与惠程科技重整投资,丙方或其指定主体作为
本协议项下的投资主体及持股主体,支付重整投资款并持有在本次重整投资中获得的相应股份
。
2.甲方有权在丙方或其指定主体未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支付时间足额支付投资款时,
以单方通知的形式取消该逾期付款主体的投资人资格。
第二条投资安排
1.投资标的
甲方将在未来重整程序中进行出资人权益调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票,丙方或其指定主
体拟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投资对价,合计取得甲方114418178股转增的股票(以下简称“标
的股票”)。其中,丙1取得甲方102418178股转增的股票,丙2取得甲方12000000股转增的股
票。
2.投资形式
本协议签订后,丙方或其指定主体作为直接投资主体。
3.投资对价
(1)丙方或其指定主体受让甲方股转增股票的条件为支付重整投资款共计人民币2303352
34.13元,对应入股价格为2.0131元/股。其中,丙1受让甲方102418178股转增股票的条件为支
付重整投资款20617.80万元;丙2受让甲方12000000股转增股票的条件为支付重整投资款2415.
72万元。
(2)丙方承诺,对本次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具有充分认识,对交易安排有充分了解,并
充分考虑到惠程科技资产、财务、经营等方面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交割日期间的变化对惠程科
技资产及股权价值产生的影响,并确认不以该等变化或情况要求减轻或免除投资人的相关义务
,不会调减包括重整投资款总额在内的投资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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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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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概述
2025年8月4日,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惠程科技”)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0),公司债权人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
中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申请,不包含公司子公司。
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重庆五中院
已经完成对公司预重整的备案登记。经公司主要债权人同意,公司已聘任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
所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以下简称“
辅助机构”)。
2025年8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3),为顺利推进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稳妥有序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和经营困境,快
速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实现债权人、中小股东等各方利益最大化,公司及辅助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公开招
募和遴选公司重整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年8月24日17:00之前提交报名材料,并按公司
及辅助机构要求向指定银行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
2025年8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5-064),经公司及辅助机构审查,截至报名期限届满,已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
已按期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且符合招募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共计3家(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视为1
家)。
2025年9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5-073),公司及辅助机构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后,组织召开了
重整投资人遴选会。在重整投资人遴选会召开前,1家意向投资人放弃参加重整投资人遴选。
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经评审委员会对意向投资人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
定植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植恩生物”)为中选重整投资人。
2025年9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公司拟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以总股本784163368股为基
数,按照每10股转增约4.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373471302股,转增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157634670股。植恩生物拟以本协议签订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50%,即1.735元/股的价格,出资金额402520000元,取得公司转增股票的数量为2320
00000股,持股比例20.04%。最终需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转增股票的数量需以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如上述方案顺利实施并最终完成,在重整程序完
成后,公司控制权可能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变更为植恩生物,实际控制人可能变更为
黄山。
2025年9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签署<重整财务投资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83),四名财务投资人拟以1.835元/股合计取得公司转增股票的数量为57
000000股,出资金额合计104595000元,以上价格未低于本协议签订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50%。最终需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转增股票的数量需以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2025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86),辅助机构及中介机构向债权人汇报了预重整相关工作进展和成果,本次
会议不涉及表决事项。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植恩生物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第八条,重整投资人获
得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50%。市场参考价为重整投资协议签订日前20、60或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根据《重整投资协议》,植恩生物拟以协议签订日前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即1.735元/股的价格,出资金额402520000元,取得公司转
增股票的数量为232000000股。根据《补充协议》,植恩生物拟以补充协议签订日前20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即2.0131元/股的价格,出资金额52447543.92元,再行认购公司
转增股票的数量为26053124股。植恩生物合计认购公司股票258053124股,持股比例20.04%,
出资金额454967543.92元。植恩生物认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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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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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
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公司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32788.69万元,实收股本为78416.34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
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本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1.公司于2017年12月完成收购成都哆可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哆可梦”)77.5
7%股权事宜,公司前期结合哆可梦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政策变化、行业竞争等情况,并严格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经公司及哆可梦检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组进行全
面清查和商誉减值测试,累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22024.05万元。
2.近年来,受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电气板块、新能源充电桩板块业务订单不
及预期,执行的订单总量有所下降。同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
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固定资产、应收账款等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对部分经营情况不及预
期的股权资产、项目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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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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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为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截至2025
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截至2025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
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
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
25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5年度信用和资产减值损
失金额合计2747.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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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
2024年12月-2025年1月,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程科技”、“公
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签
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4700万元购买植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植恩生物”)所持有的重庆锐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恩医药”或“标的公司”
)51%股权,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2025年1月,锐恩医药完成相关股权变
更程序,并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公司与植恩生物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为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各方一致同意,植
恩生物就本次交易向公司作出业绩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承诺期
业绩承诺期为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
二、标的公司业绩完成情况
经公司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锐恩医药2025年度实现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09.99万元,最终锐恩医药业绩完成情况需
以其2025-2027年度三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为准。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
认重庆锐恩医药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情况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至
董事会审议。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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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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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
警示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最终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跟进相关
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因公司2023-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
公司因重整事项导致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26年3月31日起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即ST)。
3.如最终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本次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证券代码
不变,仍为“002168”,股票简称将由“*ST惠程”变更为“ST惠程”,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
跌幅限制仍为5%。
4.本次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以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公司股票不涉及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
险警示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
经公司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审计确认,公司2024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母净资产为负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数且扣除后的营业收
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二)项以
及第9.3.4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的情况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8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
款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
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本规则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
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经大信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
值,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30,724.42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归母净资产为1,599万元。大信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
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同时,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关规定进行逐一自查,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一
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其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情形。
综上,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完全消除,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9.3.8条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且公司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的情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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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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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7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4月1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8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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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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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程科技”)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
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24年年度报告》,
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5482.35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
定,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新增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已达到披露标准。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新增的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
计为1824.39万元,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以上
。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424.23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
告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1400.16万元。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
(不含重大诉讼)进展情况详见附件2:前期已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统计表。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公告的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
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依法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公
司的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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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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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股票交易已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会
计年度。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经公司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预
审计,大信认为公司所作出业绩预告的依据及过程是恰当和审慎的,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
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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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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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14:30
4.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8楼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艾远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
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共审议2项提案,提案1.00采取特别决议方式审
议,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2.00采取普通决议
方式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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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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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一)背景概述
2025年8月4日,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程科技”)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0),公司债权人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资产”
)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
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申请,不包含公司子公司。根据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重庆五中院已经完成
对公司预重整的备案登记。
2025年9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5-073),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经评审委员会对意向投资人进
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植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植恩生物”)为中选重整投资
人。
2025年9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的公告》,公司与植恩生物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的规定,过渡期
内,惠程科技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由其自身财产承担,植恩生物和部分财务投资人及/或其指定
主体(如有)根据惠程科技的经营需要,向其提供不高于7000万元的流动性资金支持,保障惠
程科技运营稳定。
(二)本次接受现金捐赠事宜
近日,公司收到重整投资人植恩生物的函告,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植恩
生物自愿向公司无偿赠与现金资产3000万元,并于2025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将上述款项支付至
公司指定账户,本次捐赠为植恩生物无偿、无条件、不附任何义务且不可撤销的捐赠。植恩生
物确认本次赠与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
(三)其他说明
1.植恩生物与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
一致行动关系。
2.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重整投资人
现金捐赠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属于公司单方
面获得利益且不涉及对价支付、不附有任何义务的交易,可免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或重组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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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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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程科技”)及控股子公司对
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担保
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前述担保系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导致控股子公司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预计事项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
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
资产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资产/票据池、应收账款贸
易融资等,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等以公司与融资机构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授信额度预计在2亿元以上,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
审议。本次授信额度预计的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授信期限内
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向融资机构申请融
资。
(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同时,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保障其授信事项的顺利实施,2026年度公司拟为全
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惠程未来”)的上述融资事项提供
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额度,拟为控股子公司重庆锐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恩医药”
)的上述融资事项按照51%的出资比例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额度,锐恩医药的其他股东按照
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
担保额度范围包括存量授信担保、新增授信担保及存量续贷或展期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反担保等。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的
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期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
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三)其他
1.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及担保
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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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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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5日7.出席对象:
(1)2025年12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8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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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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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概述
2025年2月,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重庆绿发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实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绿发城建”)同意2025年度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18560
万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额度范围包括存量及新增授信担保,担
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反担保等,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需向其支付任何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
。
(二)本次延长担保额度使用期限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存量及新增授信事项的顺利实施,绿发实业集团及绿发城建同意
将2025年度为公司及全资公司提供的18560万元担保总额度使用期限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保持不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需向其支付任何担保
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
(三)其他说明
1.绿发实业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绿发城建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绿发实业集团、绿发城建均为公司关联法人,本事项构成《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的关联交易。
2.2025年12月10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关
联方延长担保额度使用期限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董事长艾远鹏
先生因在交易对方任职,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
定,本事项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行为,经申请,本事
项可豁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或重组上市
。
(一)重庆绿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绿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7688937335E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艾远鹏
成立日期:2009-06-04
营业期限:2009-06-04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6-2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住房租赁;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从事投
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授权的土地储备整治,授权的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
的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股权结构:重庆市璧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持股100%。
3.绿发实业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绿发实业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绿发实业集团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额度预计事项遵循自愿的原则,国资股东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融资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需向其支付任何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
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签署的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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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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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程科技”)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
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24年年度报告》,
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5482.35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
定,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新增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已达到披露标准。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新增的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
计为1266.87万元,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以上
。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152.2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
告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1114.67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新增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
(不含重大诉讼)进展情况详见附件2:前期已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统计表。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公告的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
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依法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公
司的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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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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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程科技”)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
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24年年度报告》,
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5482.35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
定,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新增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已达到披露标准。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新增的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
计为1098.06万元,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以上
。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0元,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
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1098.06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新增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
(不含重大诉讼)进展情况详见附件2:前期已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统计表。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公告的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
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依法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公
司的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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