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170 芭田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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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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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 76600.00│ ---│ 100.00│ ---│ -126.85│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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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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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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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新厂区工程项目│ 3271.81万│ 3271.81万│ 3271.81万│ 100.00│ 0.00│ 201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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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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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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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黄培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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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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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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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
│ │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
│ │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黄培钊先生为公司在人民币310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 │
│ │向部分特需的银行提供担保,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公司接受该担保,无需支付任何担│
│ │保费用。随着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融资担保总额将根据市场情况进行缩减。如公司为该担│
│ │保提供反担保,需另行审议。 │
│ │ 2、黄培钊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
│ │)》等相关规定,黄培钊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融资提供 │
│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培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林维声先生回避表决。该议│
│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
│ │规定,本次融资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 │
│ │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关联方: │
│ │ 姓名:黄培钊 │
│ │ 性别:男 │
│ │ 国籍:中国香港 │
│ │ 证件号码:H60****** │
│ │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荔湖花苑****** │
│ │ 黄培钊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7927851股 │
│ │,占公司总股本的26.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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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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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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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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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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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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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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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新农财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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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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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或销售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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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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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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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温州喜发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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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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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或销售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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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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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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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时泽(深圳)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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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持有其股权并担任其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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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或销售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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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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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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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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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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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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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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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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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新农财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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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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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或销售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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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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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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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温州喜发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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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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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或销售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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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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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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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时泽(深圳)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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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持有其股权并担任其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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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或销售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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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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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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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培钊 9296.00万 10.48 36.04 2021-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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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9296.00万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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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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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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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贵州芭田生│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生态工程股│态工程有限│ │ │ │ │担保,保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证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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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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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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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销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
期内获授的可行权但尚未进行行权的834479份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等待期期间,共有24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享受激励的资格
,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498000份由公司予以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
励对象数量相应由139人调整为115人。
3、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得分60分,对应公司层面行权比例60%,
符合可行权条件的115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全部考核全部为“A”,对应的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
权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100%,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层面考关于2022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核未完全达标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二个
行权期不得行权的共计14166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本次合计注销3749079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二)注销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等待期期间,共有14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享受激励的资格
,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595000份由公司予以注销。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
对象数量相应由79人调整为65人。
2、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得分60分,对应公司层面行权比例60%,
符合可行权条件的65名激励对象全部个人绩效考核全部为“A”,对应的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
权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100%,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层面考核未完全达标致
使已获授但在第一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共计7890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本次合计注销1384000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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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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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内获授的可行权但尚未进行行权
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予以注销;在第二个行权等待期内有24人已离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
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等待期内有1人已离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等
待期内有14人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剩余的行权期内全部不得
行权,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得解除限售;以及由于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
相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存在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已获授但在第二个行权期不得
行权、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以及部分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已获授但在第一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情形,需注销对应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对应
部分限制性股票。
(一)注销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
期内获授的可行权但尚未进行行权的834479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予以注销。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等待期期间,共有24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享受激励的资格
,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498000份将由公司予以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数量相应由139人调整为115人。
3、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得分60分,对应公司层面行权比例60%,
符合可行权条件的115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全部考核全部为“A”,对应的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
权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100%,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层面考核未完全达标致
使已获授但在第二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共计1416600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予以注销。
本次合计注销3749079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本次注销事宜需由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予以办理后最终完成。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等待期期间,共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离职,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享受激励的资格,其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05000股将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数量相应由9人调整为8人。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业绩考核得分60分,对应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60%,因公司层面考核未完全达标致使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342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予以回
购注销。以上合计447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
鉴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方
法对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派息:P=P0-V=2.835-0.15=2.685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即
2.80元/股,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但不得解除限售的447000股限制
性股票。
注: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含当天)起计算利息到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
案之日(不含当天),因间隔天数不满一年,按照六个月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进行
计算。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4、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上述股票的拟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447000股。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办理完成后,及时披露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5、本次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
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三)注销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等待期期间,共有14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享受激励的资格
,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595000份将由公司予以注销。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
励对象数量相应由79人调整为65人。
2、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得分60分,对应公司层面行权比例60%,
符合可行权条件的65名激励对象全部个人绩效考核全部为“A”,对应的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
权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100%,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层面考核未完全达标致
使已获授但在第一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共计789000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予以注销。
本次合计注销1384000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本次注销事宜需由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予以办理后最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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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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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65名激
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1183500份,行权价格为5.535元/份(调整后
)。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目前公司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65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
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1835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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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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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内,共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享受激励的资格,其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05000股不得解除限售,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
未完全达标致使符合解除限售资格的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342000股限制性股票在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47000股,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
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4-27)。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447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447000元
。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
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
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
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
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
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具
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
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具体如下:
1、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学府路63号联合总部大厦30楼证券法务部
2、申报期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9月8日,工作日的8:30-12:00和14:00-18:00。
3、联系人:旷隆威
4、联系电话:0755-26951598,传真:0755-26584355,邮箱:zqb265843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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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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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8人。
2、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拟解除限售数量:513000股。
3、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解除限售,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目前公司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513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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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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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115名激
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2124900份,行权价格为5.535元/份(调整后
)。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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