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170 芭田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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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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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7-09-07│ 10.16│ 2.3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2-04-26│ 6.62│ 3329.6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2-06-25│ 6.62│ 150.61万│
├───────────┼───────────┼───────────┼───────────┤
│增发 │ 2012-06-29│ 7.64│ 5.37亿│
├───────────┼───────────┼───────────┼───────────┤
│增发 │ 2015-05-04│ 5.71│ 1.35亿│
├───────────┼───────────┼───────────┼───────────┤
│增发 │ 2015-06-15│ 28.73│ 4071.81万│
├───────────┼───────────┼───────────┼───────────┤
│增发 │ 2016-09-23│ 12.06│ 1.5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6-13│ 2.85│ 85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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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4-11-06│ 7.12│ 4.8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5-28│ 5.04│ 151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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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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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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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 76600.00│ ---│ 100.00│ ---│ -126.85│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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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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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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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 3.50亿│ 42.50万│ 8813.99万│ 25.18│ ---│ 2026-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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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1.50亿│ 0.00│ 1.50亿│ 99.99│ ---│ 2024-12-31│
│银行贷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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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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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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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黄培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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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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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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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
│ │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 │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黄培钊先生为公司在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
│ │向部分特需的银行提供担保,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公司接受该担保,无需支付任何担│
│ │保费用。随着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融资担保总额将根据市场情况进行缩减。如公司为该担│
│ │保提供反担保,需另行审议。 │
│ │ 2、黄培钊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
│ │,黄培钊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融资提供担 │
│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培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林维声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规│
│ │定,本次融资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 │
│ │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关联方: │
│ │ 姓名:黄培钊 │
│ │ 性别:男 │
│ │ 国籍:中国香港 │
│ │ 证件号码:H60****** │
│ │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荔湖花苑****** │
│ │ 黄培钊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7,927,851股 │
│ │,占公司总股本的2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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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7-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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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贵州芭田生│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生态工程股│态工程有限│ │ │ │ │担保,保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证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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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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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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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内
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及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总计不超过510000万元,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适用期限自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股东会审议新授权或以金融机构对相关标的的相关授信
合同结束日期为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确保其资金流畅通,同时加强公司及子公司对
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增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及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510000万元,具体以实际
签订合同为准,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
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上述计划仅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拟定担保额度
,担保协议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具体担保金额以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此担保事项需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担
保额度适用期限自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股东会审议新授权或以金融机构对相关标的的相关授信合
同结束日期为止。
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
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相
关子公司与合作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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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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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融资提供资产抵押授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以
下相关标的房产、土地、无形资产等资产对融资等(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综合授信)进行抵押授
权,按市场比较法评估,评估总值为28.26亿元,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本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
效率,公司拟将以下相关标的房产、土地、无形资产等资产对融资等(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综合
授信)进行抵押,按市场比较法评估,评估总值为28.26亿元,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本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
及其授权代理人就以上事项签署有关资产抵押等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授权适用期限自通过之日
起至下次股东会审议新授权或以金融机构对相关标的的相关授信合同结束日期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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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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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
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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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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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决策部署,积极响应证券监管机构关于深入开展“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号召,全面提
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信息披露质量、经营发展质量与投资者回报能力,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
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本方案于2026年4月13日经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聚焦双主营业务,强化核心竞争力,助力高质量发展
公司创建于1989年,是中国复合肥行业首家上市公司,业务已涵盖功能肥料研发生产、数
字化农业服务、磷矿采选、新能源材料制造、土壤修复等多个领域。公司通过“百县千镇万村
”渠道工程实现重点乡镇市场深度覆盖;公司深耕行业三十余年,磷资源综合利用、功能肥料
核心技术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建立了包括国家钙镁磷复肥研究中心(行业唯一)、博士后工作
站在内的多个省市级以上创新平台,累计拥有有效专利630件、软件著作权11项,主导或参与
制定国家标准32项(如《绿色产品评价无机肥料》)、行业标准3项、地方标准5项、团体标准
5项(合计45项),其中21项已在全行业推广,涵盖产品质量、检测方法、应用技术等领域,
显著提升公司在行业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
未来,公司将继续立足双主业核心,坚持做精做强、提质增效,围绕客户需求提升精细化
、专业化和智能化水平,优化产品结构,加快智慧矿山与数字农业装备升级,推进智能采矿与
数字化农业建设,推动新质生产力落地转化,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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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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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九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相关内容如下: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久安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公司拟继续聘请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依照公司实际审计需求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
基本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
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所有
者权益情况。鉴于双方合作良好,公司拟续聘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
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依照公司实际审计需求确定。此事项
需经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拟聘事务所名称: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1年3月15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四道18号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
西座1001-1005
(5)首席合伙人:刘洛
(6)历史沿革: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1991年10月成立的深圳
福田区审计局下属深圳福田审计师事务所。1997年12月,经脱钩改制,更名为深圳广朋会计师
事务所。2007年12月,按照《合伙企业法》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8月更名为深圳
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10月,经证监会和财政部备案为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会计师事务所。
(7)业务资质: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执业证书编号:44030052)
财政部和证监会双备案——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
深圳市财政监管分类分级评价最高级——A类
海关“企业稽查借助中介机构审计力量”事务所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
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审计机构
审计服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8)截至2025年12月31日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4人,共有注册会计师98人
,其中5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926.8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4,
984.5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02.65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12.54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
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3年度、2024
年度、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涉及人员4名,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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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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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九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
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2027年4月12日。其中,单项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
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
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一、主要内容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好的收益。
2、投资额度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上述额度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允许公司按实际情况
进行额度分配。其中,单项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
品。公司购买的投资理财产品不得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4、投资期限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4月12日。
5、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6、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7、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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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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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根据《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
下属控股公司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相关
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
,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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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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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
议案》。为进一步提升股东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实际情况,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下简称《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为
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
下: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以及
公司战略布局和规划目标要求;
2、2026年中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3、公司现金流充足,实施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
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金额不少于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
关规定拟定。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前述条件下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
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实施时间等。授权
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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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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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九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相关内容
如下: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
各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1亿元的金融机构授信,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
人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负责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具
体以实际授信金融机构及授信额度为准。适用期限自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股东会审议新授权或以
金融机构对相关标的的相关授信合同结束日期为止。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认为
此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申请向各家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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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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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具体情况如
下:
一、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2025年,公司通过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实现营业收入、盈利水平双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5651.94万元,同比增长52.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91152.27万元,同比增长122.79%;归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07
41.81万元,同比增长124.00%。2025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发放薪酬共462.98万元(
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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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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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出是基于公司的实际需求出发,综合考虑了
股东回报、公司经营发展等因素,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亦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11522715.02元,未分配利润1610063732.85元;母公司净利润702964029.7
4元,未分配利润589502336.61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589502336.61元。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
指导意见,公司积极践行尊重投资者、持续回报投资者的理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
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本次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分配利润,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发行总股本9703
517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70元(含税),预计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
人民币553100472.99元(含税)。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4、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及比例
(1)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676699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1.60元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54827193.12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2025年10月28日,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2)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发行总股本970351707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7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53100472.99元,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
累计派发现金股利7.30元(含税),累计现金分红总额707927666.11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7.66%。
(二)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
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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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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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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