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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田股份(00217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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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170 芭田股份 更新日期:2024-03-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 76600.00│ ---│ 100.00│ ---│ -126.85│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平谷新厂区工程项目│ 3271.81万│ 3271.81万│ 3271.81万│ 100.00│ 0.00│ 2015-08-31│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3-04-29 │ ├──────┼────────────────────────────────────────┤ │关联方 │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或提供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9 │ ├──────┼────────────────────────────────────────┤ │关联方 │温州喜发实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或提供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9 │ ├──────┼────────────────────────────────────────┤ │关联方 │时泽(深圳)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或提供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9 │ ├──────┼────────────────────────────────────────┤ │关联方 │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9 │ ├──────┼────────────────────────────────────────┤ │关联方 │温州喜发实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或提供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9 │ ├──────┼────────────────────────────────────────┤ │关联方 │时泽(深圳)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或提供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9 │ ├──────┼────────────────────────────────────────┤ │关联方 │黄培钊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 │ │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 │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在人民币510,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向银行申请│ │ │融资。如有部分融资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培钊先生为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接受该担保,无│ │ │需支付任何担保费用。随着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融资担保总额将根据市场情况进行缩减。│ │ │如公司为该担保提供反担保,需另行审议。 │ │ │ 2、黄培钊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 │ │)》等相关规定,黄培钊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融资提供担 │ │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培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林维声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同意,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 │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融资担保事项无需│ │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 │ │ │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关联方: │ │ │ 姓名:黄培钊 │ │ │ 性别:男 │ │ │ 国籍:中国香港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黄培钊 9296.00万 10.48 36.04 2021-10-30 ───────────────────────────────────────────────── 合计 9296.00万 10.48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7-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芭田│贵州芭田生│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生态工程股│态工程有限│ │ │ │ │担保,保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证担保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2-06│股权回购 ──────┴────────────────────────────────── 特别提示: 1、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2.87元/股的回购价格对20 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共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6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约占回购注销 前公司总股本的0.40%,回购金额为1033200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已于2024年2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89908627股减少至889548627 股。 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注销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设定的相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存在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在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需回购注销对应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36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事 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2023 年1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23-47)、《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3-85 )。 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注销手续。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 2023-12-19│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相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存在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在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需回购注销对应部分限制性股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 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3-47)。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减少36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3600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 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 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 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 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 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具 体如下:(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 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具体如下: 1、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学府路63号联合总部大厦30楼证券法务部 2、申报期间:2023年12月19日至2024年2月1日,工作日的8:30-12:00和14:00-18:00。 3、联系人:旷隆威 4、联系电话:0755-26951598,传真:0755-26584355,邮箱:zqb26584355@163.com。 ──────┬────────────────────────────────── 2023-12-01│其他事项 ──────┴──────────────────────────────────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1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 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 人员充分履职,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鉴于公司董事、 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一)投保人: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赔偿限额:7000万元 (四)保费支出:30万元 (五)保险期限:1年(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董 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 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 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 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 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3-12-01│其他事项 ──────┴──────────────────────────────────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久安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1年3月15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一道008号创维大厦C902 首席合伙人:何新苗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32人,其中 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13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796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6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97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 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年度、2022 年度、2023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 管理措施1次,涉及人员2名,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徐大为,男,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从事审计工作,2 016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1年10月至2021年8月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年8月至今就职于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李领军,男,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从事审计工作,就职于河北 华安会计师事务所,2002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20年8月至2023年6月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7月至今就职于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 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敏燕,女,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从事审计工作,2011年成为 执业注册会计师。2010年3月至2017年12月就职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 年5月至2022年5月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5月至今就职于深圳久 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徐大为因执行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报审计项目,于2022年被 山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除此之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 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久安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 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 2023-11-07│其他事项 ──────┴──────────────────────────────────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6月13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由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3年2月23日,鉴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及生效,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议案。2023年3月13日,召 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 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顺利进行,公司决定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募集资金数额及 用途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 总额,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 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调整后: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 总额,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 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调整后 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 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023-07-26│其他事项 ──────┴──────────────────────────────────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报送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于2023年2月28日被受理 。本次变更前,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为陈昱池、李领军,现变更为 陈昱池、沈建平。变更原因为:原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签字会计师李领军因离职原因,不再 负责发行人审计工作,故不再担任发行人签字会计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深圳市 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中天 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变更签字会 计师的专项说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变更签字会计师的承诺函》。 ──────┬────────────────────────────────── 2023-07-25│股权回购 ──────┴──────────────────────────────────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等 待期内已有20人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以及由 于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相关公司层面/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存在部分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已获授但在第一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情形,需注销对应部分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3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3-47)。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 完成上述3081360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律师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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