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177 御银股份 更新日期:2024-05-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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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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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宝15号 │ 7000.00│ ---│ ---│ 7020.76│ 20.7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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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宝10号 │ 5000.00│ ---│ ---│ 3066.67│ 105.6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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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宝29号 │ 2300.00│ ---│ ---│ 2336.11│ 36.1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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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 │ 1698.95│ ---│ ---│ 1201.79│ -445.8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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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心享卓识兴泰伟业│ 600.00│ ---│ ---│ 580.08│ -19.92│ 人民币│
│十五号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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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 │ 593.97│ ---│ ---│ 441.60│ 14.62│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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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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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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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运营ATM网络建 │ 4.73亿│ 0.00│ 1.94亿│ 100.00│ 1181.19万│ 2011-10-31│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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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M融资租赁运营服 │ 2.79亿│ 6.42万│ 2.83亿│ 101.37│ 3240.96万│ 2012-11-30│
│务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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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M融资租赁运营服 │ ---│ 6.42万│ 2.83亿│ 101.37│ 3240.96万│ 2012-11-30│
│务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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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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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9-19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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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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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无锡微研股份有限公司51%股份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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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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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高昇投资有限公司、无锡海明达投资有限公司、无锡微研和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蔡星海、蔡磊明、陈琦、曹艳、谢欣沅、胡冠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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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筹划收购无锡微研股份有限公司( │
│ │以下简称“无锡微研”“标的公司”)51%股份事宜(“本次交易”)。 │
│ │ 一、交易概述 │
│ │ 为了优化上市公司业务结构,快速切入精密制造这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上市公司新│
│ │的业务和盈利增长点,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于2023年6月3日与无锡微研、高昇投资有限公司(“高昇投资”)、无锡海明达投资有│
│ │限公司(“无锡海明达”)、无锡微研和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兴投资”)、│
│ │蔡星海、蔡磊明、陈琦、曹艳、谢欣沅、胡冠宇签署《收购框架协议书》。公司拟收购无锡│
│ │海明达、和兴投资、曹艳、谢欣沅、胡冠宇(以上五方合称“交易对方”)持有标的公司全│
│ │部或部分股份以最终取得标的公司共计51%股份,收购完成后,无锡微研将成为公司子公司 │
│ │。 │
│ │ 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经初步测算,若公司最终完成本次交易,根据《上│
│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
│ │组上市。 │
│ │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推进本次重大│
│ │资产重组所涉尽职调查、审计与评估等各项工作,鉴于交易各方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多轮│
│ │沟通、商谈和审慎论证后,对本次交易方案核心事项仍存在较大分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 │公司在综合考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面临的相关不确定因素及公司持续经营发展、收购成本│
│ │及有效控制风险等因素的情况下,经审慎研究和分析,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较难实现,│
│ │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终止本次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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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6-09 │交易金额(元)│273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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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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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市顺义区丽来花园四区149号楼-│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 │1至3层的一套房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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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张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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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御新赢创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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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为盘活公司闲置资产,切实提高资产运营效率,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
│ │公司转型发展战略的实施,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御新赢创科技有限公司拟将位于│
│ │北京市顺义区丽来花园四区149号楼-1至3层的一套房产出售给自然人张瑾女士,交易价格为│
│ │人民币2730.00万元。 │
│ │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 │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事项│
│ │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交易进展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御新赢创已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并与交易对方办理完毕│
│ │上述房产的过户手续,本次交易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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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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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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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御银科│金融电子 │ 5000.00万│人民币 │2021-02-03│---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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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御银科│金融电子 │ 2000.00万│人民币 │2021-03-24│---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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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御银科│金融电子 │ 100.00万│人民币 │2020-09-14│---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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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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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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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
资的议案》,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属于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资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具体情况及未来战略布局规划,经审慎研究决定,公司拟减少全资子公
司广州御新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御新”)注册资本2900万元,减少全资子公司广州
御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银智能科技”)注册资本2700万元,减少全资子公司广
州御银自动柜员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动柜员机科技”)注册资本9700万元,减少全
资子公司广东小炬人创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炬人”)注册资本700万元。本次减资完
成后,广州御新、御银智能科技、自动柜员机科技、小炬人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御新
注册资本将由300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100万元;御银智能科技注册资本将由3000万元人民币减
少至300万元;自动柜员机科技注册资本将由1000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300万元;小炬人注册资
本将由100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300万元。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减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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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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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总额度不超过(含)
人民币1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交易金额
(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证券类投资进行有效
的风险防范,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金融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及
政策风险、操作风险等因素引致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证
券投资操作,规范管理,防范与控制风险;同时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的匹配情况,审慎进行证
券投资,以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鉴于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证券投资的议案》期限已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及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持续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水平,同意公司(
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10000万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证券投资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
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此额度,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闲置
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总额度不超过(含)
人民币1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
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方式: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不包含证券衍生品。
4、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
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证券投资具体事宜,根据资金
、市场情况确定具体投资品种和投资金额。
5、投资期限:投资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投资具体品种的期限
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视具体情况而定。
6、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不涉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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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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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御银(中国)科
技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银国际”)注销完成的通知。御银国际已办妥相关注销手续,
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注销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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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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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及期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
(含)人民币6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
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鉴于广州御银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期限已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
司于2024年4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
下,为持续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水平,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60,000万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次委托理财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
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
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含)
人民币60,000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不超过委托理财额度。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为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银行、信托、证券、
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
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4、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
大会审批通过的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委托理财具体事宜。
5、投资期限:投资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投资具体品种的期限
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视具体情况而定。
6、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不涉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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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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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此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15,448,735.6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11,199,639.03。母公司202
3年度实现净利润31,111,238.94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111,123.89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50,807,851.7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78,80
7,966.83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
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
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应满足《公司章程》《利
润分配管理制度》中“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本着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
经营成果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提出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61,191,294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656,678.12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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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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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
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
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6名、注册会计师33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3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4,676.50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547.76万元。2023年度为8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
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
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0,395.4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
元的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游泽侯,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武汉科前、申菱环境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勇,注册会计师,20
16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至今为止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红,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年起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福光股份、太阳电缆、福昕软件
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公
司实际情况、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
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
;关于2024年度审计费用,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
原则,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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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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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并参照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公
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
议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监事薪酬方
案的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生效日期及适用期限:
1、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失效。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
效。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除外),按照所担
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职务薪酬,薪酬标准以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确定。
2、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3、未在公司担任除非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固定董事职务津贴
,由原每年10万元(含税)调增为每年12万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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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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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9日分
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
、修订<公司章程>(更新修订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6日、2023
年12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
87、2023-088、2023-091)。
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广州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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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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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御银金融电子设备有限
公司对其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
得由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企业名称:广州御银产业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JJFB59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春分路88号自编1栋301房
法定代表人:陈国军
注册资本:叁亿壹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2月27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
://www.gsxt.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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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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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全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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