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177 御银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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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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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7-10-22│ 13.79│ 2.43亿│
├───────────┼───────────┼───────────┼───────────┤
│增发 │ 2009-10-13│ 12.00│ 4.7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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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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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鑫益10号 │ 5000.00│ ---│ ---│ ---│ 69.81│ 人民币│
├─────────┼─────┼─────┼─────┼─────┼──────┼──────┤
│周周随鑫1号 │ 5000.00│ ---│ ---│ ---│ 8.4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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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鑫益 │ 5000.00│ ---│ ---│ ---│ 44.16│ 人民币│
├─────────┼─────┼─────┼─────┼─────┼──────┼──────┤
│百瑞信托安鑫广悦3 │ 5000.00│ ---│ ---│ ---│ 0.91│ 人民币│
│号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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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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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运营ATM网络建 │ 4.73亿│ 0.00│ 1.94亿│ 100.00│ 1181.19万│ 2011-10-31│
│设项目 │ │ │ │ │ │ │
├─────────┼──────┼─────┼─────┼─────┼─────┼──────┤
│ATM融资租赁运营服 │ 2.79亿│ 6.42万│ 2.83亿│ 101.37│ 3240.96万│ 2012-11-30│
│务项目 │ │ │ │ │ │ │
├─────────┼──────┼─────┼─────┼─────┼─────┼──────┤
│ATM融资租赁运营服 │ ---│ 6.42万│ 2.83亿│ 101.37│ 3240.96万│ 2012-11-30│
│务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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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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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11 │交易金额(元)│2823.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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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通惠河北路69号院│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 │2号楼10层三单元1001房屋、北京市 │ │ │
│ │朝阳区通惠河北路69号院1-5号楼地 │ │ │
│ │下车库-1层031车位、北京市朝阳区 │ │ │
│ │通惠河北路69号院1-5号楼地下车库-│ │ │
│ │2层151车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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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毛超 │
├──────┼────────────────────────────────────────┤
│卖方 │北京御新智合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
│ │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
│ │司北京御新智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新智合”)拟将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通惠河│
│ │北路69号院2号楼10层三单元1001房屋、北京市朝阳区通惠河北路69号院1-5号楼地下车库-1│
│ │层031车位(以下简称“车位1”)及北京市朝阳区通惠河北路69号院1-5号楼地下车库-2层1│
│ │51车位(以下简称“车位2”)(以下合称“标的资产”)出售给毛超(以下简称“本次交 │
│ │易”),交易价格共计为人民币2,823.00万元。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御新智合已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并与交易对方办理完│
│ │毕上述房产的过户手续,本次交易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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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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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江 3105.00万 4.08 29.84 202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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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105.00万 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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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11-19 │质押股数(万股) │144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3.84 │质押占总股本(%) │1.89 │
├────────┼──────────────┴────────┴──────────────┤
│股东名称 │杨文江 │
├────────┼──────────────────────────────────────┤
│质押方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1-17 │质押截止日 │2026-11-17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1月17日杨文江质押了1440.0万股给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7-10 │质押股数(万股) │70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78 │质押占总股本(%) │0.93 │
├────────┼──────────────┴────────┴──────────────┤
│股东名称 │杨文江 │
├────────┼──────────────────────────────────────┤
│质押方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7-07 │质押截止日 │2026-06-30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7月07日杨文江质押了705.0万股给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 │及实际控制人杨文江先生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
│ │购交易延期购回业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7-10 │质押股数(万股) │96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8.35 │质押占总股本(%) │1.26 │
├────────┼──────────────┴────────┴──────────────┤
│股东名称 │杨文江 │
├────────┼──────────────────────────────────────┤
│质押方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7-08 │质押截止日 │2026-07-08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7月08日杨文江质押了960.0万股给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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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6-14 │质押股数(万股) │113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9.21 │质押占总股本(%) │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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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杨文江 │
├────────┼──────────────────────────────────────┤
│质押方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6-11 │质押截止日 │2025-03-06 │
├────────┼──────────────┼────────┼──────────────┤
│实际解押日 │2025-03-03 │解押股数(万股) │113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6月11日杨文江质押了1130.0万股给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024年06月11日杨文江质押了1130.0万股给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3月03日杨文江解除质押113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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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御银科│金融电子 │ 5000.00万│人民币 │2021-02-03│---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广州御银科│金融电子 │ 2000.00万│人民币 │2021-03-24│---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广州御银科│金融电子 │ 100.00万│人民币 │2020-09-14│---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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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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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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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及期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
(含)人民币9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有效,不超过十二个月,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鉴于广州御银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此前于2025年4月21日、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期限
届满,为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
的前提下,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90000万元额度的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有效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
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总额度。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
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含)
人民币90000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不超过委托理财额度。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为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银行、信托、证券、
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
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4、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会
审批通过的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委托理财具体事宜。
5、投资期限:投资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不超过十二个月,投资具体品种的期限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视具体
情况而定。
6、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
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在年度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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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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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有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
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
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
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3名、注册会计师332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375.59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39762.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121.82万元。2025年度为9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
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
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
渔业,建筑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4723.06万元,其中本公
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26.55万
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
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9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游泽侯,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星源材质、华特气体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勇,注册会计师,20
16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申菱环境、华特气体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宁宇妮,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宇瞳光学、
比音勒芬、生益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游泽侯、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勇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宁宇妮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
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游泽侯、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勇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宁宇妮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公
司实际情况、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
;关于2026年度审计费用,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
则,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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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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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根据相关规
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
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末各项资产进
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判断其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经测试,公司对存在减值迹
象的资产依据会计政策进行了减值计提。
2、公司2025年度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其报告期间、涉及的资产范围及总金额如下:
本次计提拟计入2025年度,对相关资产拟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为人民币-8814270.50元(损失
以“-”号填列)。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表格的“元”均指人民币元,数据如有尾差,因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经公司财务及相关部门盘点清查和专业人员鉴定,本次核销处理的资产属于无法收回的应
收款项,已无使用价值的材料、旧机,无法维修的电子设备等,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
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核销处置的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合计47172.50元,已计提信用减
值准备47172.50元,对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0.00元。本次报废处置的存货账面余额合计1873
200.97元,已计提跌价准备1873200.97元,对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0.00元;本次累计报废固
定资产原值30073.33元,累计折旧26928.17元,净值3145.16元,对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31
45.16元;本次累计报废无形资产原值38529403.58元,累计摊销25853414.91元,净值1267598
8.67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2675988.67元,对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0.00元。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于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本期未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三)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
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
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
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
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公司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7320969.72
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2274244.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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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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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现场投票或者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授权他人出
席现场投票。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现场参会的,将采取视频等
方式出席股东会。
(3)公司聘请的律师。如律师无法现场参会的,将采取视频等方式见证股东会。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4号9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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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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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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