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179 中航光电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7-10-18│ 16.19│ 4.62亿│
├───────────┼───────────┼───────────┼───────────┤
│增发 │ 2013-03-25│ 13.42│ 8.0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1-18│ 28.19│ 1.68亿│
├───────────┼───────────┼───────────┼───────────┤
│可转债 │ 2018-11-05│ 100.00│ 12.8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12-26│ 23.43│ 7.20亿│
├───────────┼───────────┼───────────┼───────────┤
│增发 │ 2021-12-17│ 95.57│ 33.9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2-01│ 32.37│ 13.40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千里科技 │ 153.76│ ---│ ---│ 241.79│ 0.00│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中航光电(广东)有│ 11.00亿│ 1623.25万│ 11.17亿│ 101.54│ 1.46亿│ ---│
│限公司华南产业基地│ │ │ │ │ │ │
│项目 │ │ │ │ │ │ │
├─────────┼──────┼─────┼─────┼─────┼─────┼──────┤
│中航光电基础器件产│ 13.00亿│ 1.95亿│ 12.60亿│ 96.89│ 2.04亿│ ---│
│业园项目(一期) │ │ │ │ │ │ │
├─────────┼──────┼─────┼─────┼─────┼─────┼──────┤
│流动资金 │ 10.00亿│ 0.00│ 9.99亿│ 100.57│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所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光电”)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202│
│ │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
│ │》。 │
│ │ 公司2024年4月11日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财务”) │
│ │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期限三年。约定公司及子公司有权根据业务需求,自主选择由航空工│
│ │业财务提供存款、贷款、结算、担保,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重新与航空工业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航空工业财务在│
│ │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票据、承兑等金融服务。│
│ │ 因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公司,符合《深│
│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签订 │
│ │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
│ │ 《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经公司2026年3月2│
│ │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在李森、张航、李子达、张砾4位关联董事回│
│ │避表决的情况下,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 │
│ │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该议案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
│ │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应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
│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一)企业概况 │
│ │ 关联方名称: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集团所属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 │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
┌──────┬────────────────────────────────────────┐
│公告日期 │2025-12-02 │
├──────┼────────────────────────────────────────┤
│关联方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所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金融服务-综合授信额度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2 │
├──────┼────────────────────────────────────────┤
│关联方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所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金融服务-每日存款最高额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2 │
├──────┼────────────────────────────────────────┤
│关联方 │青岛兴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合营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员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2 │
├──────┼────────────────────────────────────────┤
│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下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员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2 │
├──────┼────────────────────────────────────────┤
│关联方 │青岛兴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合营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员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2 │
├──────┼────────────────────────────────────────┤
│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下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员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2 │
├──────┼────────────────────────────────────────┤
│关联方 │青岛兴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合营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2 │
├──────┼────────────────────────────────────────┤
│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下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2 │
├──────┼────────────────────────────────────────┤
│关联方 │青岛兴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合营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2 │
├──────┼────────────────────────────────────────┤
│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下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翔通光│东莞市翔通│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电 │光电技术有│ │ │ │ │保证 │ │ │
│ │限公司 │ │ │ │ │ │ │ │
├─────┼─────┼─────┼────┼─────┼─────┼────┼───┼───┤
│东莞市翔通│深圳翔通光│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光电技术有│电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6-25│股权回购
──────┴──────────────────────────────────
1、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光电”)本次回购注销A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181264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
8114%,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授予股份总数的31.9365%。
2、截至2026年6月24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注销手续。
3、本次注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中航
光电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概述
2022年9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年11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授予方案的批复》(人字[2022]56号),原则同意中航光电实施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授予方案。
2022年11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
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的修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2022年11月30日,公
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相关事宜的议案》。
──────┬──────────────────────────────────
2026-06-18│其他事项
──────┴──────────────────────────────────
一、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2026年6月16日,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收到公司工会《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组组长会议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工会组织召开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组组长会议,选举
王伟恒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
王伟恒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的资格
和条件。
职工代表董事王伟恒先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八届董事会,任
期自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六日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董事会部分专业委员会委员调整情况
2026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部分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为保障各专业委员会的正常、有序运转,经董事长建议,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部分专业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
新任委员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2026-04-24│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3日09: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3日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
26年04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浅井南路6号中航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2026-04-24│股权回购
──────┴──────────────────────────────────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对公
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0.94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
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5号)。
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价格由不超过50.94元/股(
含)调整为不超过50.14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调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10日
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至2026年3月4日期间,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09867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936%,最高成交价为38.0
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4.84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50998290.87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
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50.14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拟使用的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本次
回购已实施完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
2026-04-24│其他事项
──────┴──────────────────────────────────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1400名激励对象部分因离职、职务下降
而不再属于激励计划范围及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三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等原因,根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修订稿)》的有
关规定,其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17181264股,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718
1264股,注册资本将减少17181264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期)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号)。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
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以采用现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浅井南路6号中航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与证券事务办公室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8:30-12:00,13:00-17:00;如通过现场方式申报
的,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
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张斐然
4、联系电话:0379-63011079
传真号码:0379-63011077
电子邮箱:zhengquan@jonhon.c
──────┬──────────────────────────────────
2026-03-28│重要合同
──────┴──────────────────────────────────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光电”)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2
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
公司2024年4月11日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财务”)签
订了金融服务协议,期限三年。约定公司及子公司有权根据业务需求,自主选择由航空工业财
务提供存款、贷款、结算、担保,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根据公
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重新与航空工业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航空工业财务在许可的经
营范围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票据、承兑等金融服务。
因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公司,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签订金融
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经公司2026年3月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在李森、张航、李子达、张砾4位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的情况下,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
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该议案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
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应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企业概况
关联方名称: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艾维克大厦8、16、17和18层整层(01-08号)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艾维克大厦法定代表人:周春华
注册资本:395138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000710934756T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81H211000001
──────┬──────────────────────────────────
2026-03-28│其他事项
──────┴──────────────────────────────────
为完善和健全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和机制,
积极回报股东,增强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
-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的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股东回报、外部
融资成本和融资环境等因素的情况下,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做出明
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制定或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时严格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在保证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重视股东合理
投资回报,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结合公司经营资金需求,
实施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方案,积极回报股东。
第三条未来三年(2026-2028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实现盈利
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利润分配不得
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质量,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基于对公司未
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公司除了现金分红方式,在法律法规允许和公司
发展所需情况下,可适时推出回购股份等其它分红方案。
(二)利润分配顺序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
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
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
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
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违反《公司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给
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三)现金分配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
值、且现金流充裕,实现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
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
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四)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利润分配应不得超过累计可
分配利润的范围。
(五)利润分配的时间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在每个会计年
度结束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并可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考虑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
2026-03-28│股权回购
──────┴──────────────────────────────────
1、本次回购注销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181264股,占
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114%,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授予股份总数的31.9365%
。
2、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审议通过后将根据授权向相关部门
申请办理。
3、本次回购注销在相关部门办理完手续后,公司将发布回购注销完成公告,敬请投资者
注意。
一、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2022年9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20
22年11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授予方案的批复》(人字[2022]56号),原则同意中航光电实施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三次授予方案。
──────┬──────────────────────────────────
2026-03-28│其他事项
──────┴──────────────────────────────────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获全票同意。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5年11月12日,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82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053人,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4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15.75亿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3.78亿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05亿元
2、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82亿元;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6
家。
3、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
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4、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
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监督
管理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
2026-03-28│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
管理层办理利润分配实施的后续工作。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
列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
取。公司法定盈余公积期初累计额为1060023177.00元,已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本年度不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
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161521950.25元,母公司2025年实现净利润1411763655.52元,
加上结转未分配利润10686722300.05元,减去计提法定盈余公积0元,减去2025年现金分红169
4616840.00元,减去2025年任意盈余公积419732417.65元,2025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10019216
596.49元,减去拟于2026年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218979995.18元,2025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
润合计为9800236601.31元。
3、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
投资者,拟制订2025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
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4、截至董事会审议日,公司总股本为2117427561股(含回购账户股份)。
另外,因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部分股权激励对象离职、职务下降而不
再属于激励计划范围及公司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公司拟对剩余17181264股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
准。如相关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则公司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为2096176227股(以
当前公司总股本2117427561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17181264股限制性股票以及截至2026年2月28
日回购账户股份数4070070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1152896924.85元(含税),占2025年度
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3.34%。
5、2025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070070股
,回购股份已使用总金额为149999876.87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2025年度拟定的现金分红
和已实施的股份回购总额为1302896801.7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28%。
6、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
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
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两个月内实施。
──────┬──────────────────────────────────
2026-03-28│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
2026-03-06│股权回购
──────┴──────────────────────────────────
1、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光电”)本次回购注销A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43489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3
98%,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授予股份总数的1.5679%。
2、截至2026年3月5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注销手续。
3、本次注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航光电公司章程》《中
航光电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概述
2022年9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年11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授予方案的批复》(人字[2022]56号),原则同意中航光电实施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授予方案。
2022年11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
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的修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2022年11月30日,公
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相关事宜的议案》。
──────┬──────────────────────────────────
2026-02-10│其他事项
──────┴──────────────────────────────────
(一)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说明
2025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行业周期性波动,公司经营顶压前行,全年实现营业收
入213.01亿元,总体保持稳定增长;实现利润总额、归母净利润26.64亿元、21.24亿元,同比
下降29.24%、36.69%。防务整体受行业周期波动影响,需求不旺叠加“两高一低可持续”要求
,造成防务领域收入同比下降较多;与此同时黄金、铜、白银等贵金属及大宗物料价格持续走
高,影响公司盈利水平。此外,税收监管环境趋严以及补缴企业所得税等因素造成公司归母净
利润下降较多。
报告期内,面对外部压力,公司持续推动核心能力建设,高端互连科技产业社区、民机与
工业互连产业园建成投用,天津产业基地等项目立项实施,进一步夯实中长期发展基础;持续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推进新业务孵化与重大业务拓展,全力推动数据中心、商业航天
、深海装备、低空经济等业务发展壮大,加快打造“第二增长曲线”;持续加速数智化能力提
升,加快推动智慧园区、AI等项目建设,全年建成60余条自动化产线、2个智能仓储与物流系
统,数智化车间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报告期内,公司在防务领域持续巩固首选供应商地位,
积极布局无人、深水、星箭等新兴领域,全力保障生产交付;打破传统配套壁垒,实现从连接
器到综合互连的全面提升。民用高端制造领域表现亮眼,大飞机、新能源汽车与数据中心业务
同比实现高速增长。新能源汽车持续巩固车载高压互连产品优势,智能网联产品新进多家头部
车企,加速向整车互连转型;数据中心全面配套电源+高速+液冷,业务多点开花快速放量,与
主流服务器厂商、运营商、互联网厂商深度合作成效显著。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强市场开拓,
深入提升内部运营质量,积极把握和面对机遇与挑战,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为股东创造良好
回报。
──────┬──────────────────────────────────
2026-02-05│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04日(星期三)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2月04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2026年02月04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浅井南路6号中航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森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
及《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1-23│其他事项
──────┴──────────────────────────────────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1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董事李森先生为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2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号)。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的规定,董事长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已于2026年1月22日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
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森先生。除上述事项外
,公司《营业执照》的其他登记事项不变。名称: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4100007457748527
注册资本:贰拾壹亿壹仟捌佰贰拾柒万壹仟零伍拾圆整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31日
法定代表人:李森
住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浅井南路6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
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光缆制造;工
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
2026-01-20│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04日0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0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2月0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2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
出席现场表决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浅井南路6号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
──────┬──────────────────────────────────
2026-01-20│其他事项
──────┴──────────────────────────────────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
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
地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拟为公司、子公司及公司全
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查,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鉴于公司
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受益人,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批准。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方案内容
(一)投保人: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子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
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赔偿限额:任一赔偿请求及总累计赔偿责任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元/年(具体以
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四)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间: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
保)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上述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主体;确定保险公司;在限额内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
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等
其他相关事项,以及在今后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
2026-01-10│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09日(星期五)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1月09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2026年01月09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浅井南路6号中航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郭泽义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及《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1-10│其他事项
──────┴──────────────────────────────────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12月24日召开的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6年1月9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
案修订稿)》相关规定,9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工作调动、职务下降而不再属于激励计划范围
、被解除劳动合同、所在子公司业绩未达100%解锁要求、个人绩效考核未达100%解锁要求等原
因,需要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843489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将减少843489股,注册资本将
减少843489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8号)。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
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以采用现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浅井南路6号中航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与证券事务办公室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8:30-12:00,13:00-17:00;如通过现场方式申报
的,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
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张斐然
4、联系电话:0379-63011079
传真号码:0379-63011077
电子邮箱:zhengquan@jonhon.cn
──────┬──────────────────────────────────
2025-12-30│其他事项
──────┴──────────────────────────────────
1、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光电”或“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三期)(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申请解除限售的股
东人数为1401人,解除限售的股份为16896945股,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0.7977%
。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月6日(星期二)。
3、公司2025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书。
2025年12月1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议案》。董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
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日
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A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号)
。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按照《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三期)(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事宜。
──────┬──────────────────────────────────
2025-12-26│其他事项
──────┴──────────────────────────────────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组组长会议
,同意选举常国亮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
常国亮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的资格
和条件。
职工代表董事常国亮先生将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常国亮先生,中国国籍,1982年3月出生,西北工业大学工程硕士。
2009年2月至2020年11月,历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部长,经理部部长,综合管理部
部长;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干部部|人力资源部部长;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工会副
主席。
常国亮先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国亮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7026股;不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
2025-12-25│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09日0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0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1月0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0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月5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
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表决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或者在网络
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浅井南路6号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
──────┬──────────────────────────────────
2025-12-25│股权回购
──────┴──────────────────────────────────
(一)回购原因及数量
2022年12月27日公司向1465名激励对象授予完成限制性股票41383200股,95名激励对象因
离职、工作调动、职务下降而不再属于激励计划范围、被解除劳动合同、所在子公司业绩未达
100%解锁要求、个人绩效考核未达100%解锁要求等原因,根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期)(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其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843489股,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
销。
上述95名激励对象的回购注销情况包含2025年12月1日公司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已审议的94名激励对象
的相关回购注销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4号)。近期新增1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原因,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故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修订,原议案不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回购价格、回购金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2022年12月27日向激励对象授予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2.37元/股。公司于20
23年5月16日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
根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修订稿)》,“若限制性股票在授
予后,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
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
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同‘六、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
法’”。
根据激励计划对回购价格的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P=32.37/(1+0.3)=24.9
元/股。对因离职的激励对象,以24.9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职务下降不再属于激励计划范围
、被解除劳动关系、所在子公司业绩未达100%解锁要求、个人绩效考核未达100%解锁要求,以
授予价格和回购实施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孰低值进行回购注销,即以24.9元/股进行
回购注销;对工作调动的激励对象,以24.9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总金额21207865.6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基于上述激励对象就其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取得的公司对应年度现金分红目前未
实际派发,而是由公司代为收取。鉴于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锁,公司在按照本激励计划的
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
2025-12-11│其他事项
──────┴──────────────────────────────────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
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代码:2025-037号),持有本公司股份118700股(占公告披露当日剔
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0056%)的董事韩丰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披露
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8000股(占公告披露
当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0013%)。
2025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董事韩丰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韩丰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已届满,在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
──────┬──────────────────────────────────
2025-12-02│其他事项
──────┴──────────────────────────────────
1、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1689694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797
7%。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光电”或“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三期)(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满足,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1401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实际可解锁
共计16896945股限制性股票。
──────┬──────────────────────────────────
2025-12-02│股权回购
──────┴──────────────────────────────────
(一)回购原因及数量
2022年12月27日公司向1465名激励对象授予完成限制性股票41383200股,94名激励对象因
离职、工作调动、职务下降而不再属于激励计划范围、被解除劳动合同、所在子公司业绩未达
100%解锁要求、个人绩效考核未达100%解锁要求等原因,根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期)(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其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795727股,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
销。
(二)回购价格、回购金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2022年12月27日向激励对象授予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2.37元/股。公司于20
23年5月16日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
根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修订稿)》,“若限制性股票在授
予后,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
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
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同‘六、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
法’”。
根据激励计划对回购价格的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P=32.37/(1+0.3)=24.9
元/股。对因离职的激励对象,以24.9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职务下降不再属于激励计划范围
、被解除劳动关系、所在子公司业绩未达100%解锁要求、个人绩效考核未达100%解锁要求,以
授予价格和回购实施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孰低值进行回购注销,即以24.9元/股进行
回购注销;对工作调动的激励对象,以24.9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总金额19920476.71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基于上述激励对象就其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取得的公司对应年度现金分红目前未
实际派发,而是由公司代为收取。鉴于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锁,公司在按照本激励计划的
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
2025-09-26│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25日(星期四)上午9: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浅井南路6号中航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2025-08-30│其他事项
──────┴──────────────────────────────────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拟于
2025年9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25日(星期四)上午9:3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
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
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
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18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
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表决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或者在网
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浅井南路6号中航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
2025-08-30│其他事项
──────┴──────────────────────────────────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
月28日在公司11楼会议室(二)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5年8月1
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
其中监事吴筠女士以视频形式参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焕文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在2025年8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