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180 纳思达 更新日期:2025-03-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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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盈芯科技有限公│ 1400.00│ ---│ 2.00│ ---│ 35.75│ 人民币│
│司 │ │ │ │ │ │ │
├─────────┼─────┼─────┼─────┼─────┼──────┼──────┤
│珠海市海纳苑房地产│ 104.08│ ---│ 51.00│ ---│ -5707.01│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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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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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5.00亿│ 1.92亿│ 27.18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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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1 │ 2663.03万│ 0.00│ 2663.03万│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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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 8.36亿│ 5118.65万│ 4.50亿│ 104.43│ 99.05万│ 2023-12-31│
│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 │ │ │ │ │ │
│业化项目 │ │ │ │ │ │ │
├─────────┼──────┼─────┼─────┼─────┼─────┼──────┤
│合肥奔图打印机及耗│ 0.00│ 941.59万│ 2826.55万│ 13.25│ 2104.00万│ 2026-08-30│
│材生产基地项目二期│ │ │ │ │ │ │
├─────────┼──────┼─────┼─────┼─────┼─────┼──────┤
│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 4.31亿│ 5118.65万│ 4.50亿│ 104.43│ 99.05万│ 2023-12-31│
│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 │ │ │ │ │ │
│业化项目 │ │ │ │ │ │ │
├─────────┼──────┼─────┼─────┼─────┼─────┼──────┤
│合肥奔图打印机及耗│ 2.13亿│ 941.59万│ 2826.55万│ 13.25│ 2104.00万│ 2026-08-30│
│材生产基地项目二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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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 16.40亿│ 0.00│ 16.13亿│ 100.00│ 0.00│ ---│
│现金对价、支付中介│ │ │ │ │ │ │
│机构费用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2 │ 1.92亿│ 1.92亿│ 1.92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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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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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4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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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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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Lexmark International II, LLC100│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
│买方 │Xerox Corporation │
├──────┼────────────────────────────────────────┤
│卖方 │Ninestar Group Company Limited │
├──────┼────────────────────────────────────────┤
│交易概述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思达”或“上市公司”)本次出售的标的资产为公司控│
│ │股子公司Ninestar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合资公司”)间接持有的Lexma│
│ │rk International II, LLC(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100%股权。标的公司间接持有Lexm│
│ │ark International, Inc.(利盟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盟国际”)100%股份。 │
│ │ 卖方:Ninestar Group Company Limited │
│ │ 买方:Xerox Corporation(成立地美国纽约州) │
│ │ 标的公司/公司:Lexmark International II, LL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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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4-20 │交易金额(元)│42.7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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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菲律宾比索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宿务利盟广场的房产 │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
│买方 │N-Lima BGC Properties, Inc. │
├──────┼────────────────────────────────────────┤
│卖方 │Lexmark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Corp. │
├──────┼────────────────────────────────────────┤
│交易概述 │出售方:LexmarkResearchAndDevelopmentCorp. │
│ │ 购买方:N-LimaBGCProperties,Inc. │
│ │ 1、出售方同意自交割日起将其位于宿务利盟广场的房产出售给购买方,购买方同意购 │
│ │买宿务利盟广场的房产。 │
│ │ 2、购买方同意向出售方支付四十二亿七千万菲律宾比索(4270000000.00)作为宿务利│
│ │盟广场的房产的购买价款,包括增值税(如适用),不得扣除,抵消或预扣任何形式的(本│
│ │协议另有允许的除外),应按以下方式支付:(1)两千万菲律宾比索(20000000.00)的定│
│ │金,出售方确认收到该定金; │
│ │ (2)售价的余额,需在交割日将立即可用的资金电汇到出售方的指定账户。 │
│ │ 如果购买方在交割日完成交易,则定金将计入购买价格;否则,定金应按照本协议的条│
│ │款支付。 │
│ │ 3、交易的完成应在满足本协议规定的成交条件后,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可延期(经延长 │
│ │和/或延期(如适用)的实际交割日称为“交割日”)。 │
│ │ 1、公司名称:N-LimaBGCProperties,Inc. │
│ │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3、主要办公地点:PenthouseTwo/NEO,3rdAvenuecorner28thStreet,BonifacioGlobalC│
│ │ity,Taguig.(菲律宾马尼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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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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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 1595.69万 1.13 3.89 2023-12-07
公司
─────────────────────────────────────────────────
合计 1595.69万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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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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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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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股份│Lexmark In│ 81.9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有限公司子│ternationa│ │ │ │ │担保 │ │ │
│公司 │l, Inc. │ │ │ │ │ │ │ │
├─────┼─────┼─────┼────┼─────┼─────┼────┼───┼───┤
│纳思达股份│珠海纳思达│ 23.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有限公司 │打印科技有│ │ │ │ │担保 │ │ │
│ │限公司 │ │ │ │ │ │ │ │
├─────┼─────┼─────┼────┼─────┼─────┼────┼───┼───┤
│纳思达股份│珠海纳思达│ 5.1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有限公司 │信息技术有│ │ │ │ │担保 │ │ │
│ │限公司 │ │ │ │ │ │ │ │
├─────┼─────┼─────┼────┼─────┼─────┼────┼───┼───┤
│纳思达股份│Ninestar I│ 4.6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有限公司 │mage Tech │ │ │ │ │担保 │ │ │
│ │Limited │ │ │ │ │ │ │ │
├─────┼─────┼─────┼────┼─────┼─────┼────┼───┼───┤
│纳思达股份│珠海纳思达│ 4.1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有限公司 │信息技术有│ │ │ │ │担保 │ │ │
│ │限公司 │ │ │ │ │ │ │ │
├─────┼─────┼─────┼────┼─────┼─────┼────┼───┼───┤
│纳思达股份│珠海极海半│ 6045.3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有限公司子│导体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成都极│ │ │ │ │ │ │ │
│ │海科技有限│ │ │ │ │ │ │ │
│ │公司、极海│ │ │ │ │ │ │ │
│ │半导体(深│ │ │ │ │ │ │ │
│ │圳)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纳思达股份│珠海纳思达│ 27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有限公司 │信息技术有│ │ │ │ │担保 │ │ │
│ │限公司 │ │ │ │ │ │ │ │
├─────┼─────┼─────┼────┼─────┼─────┼────┼───┼───┤
│纳思达股份│珠海格之格│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有限公司 │数码科技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纳思达股份│QUANWIN CO│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有限公司 │MPANY LIMI│ │ │ │ │ │ │ │
│ │TED │ │ │ │ │ │ │ │
├─────┼─────┼─────┼────┼─────┼─────┼────┼───┼───┤
│纳思达股份│Ninestar I│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有限公司 │mage Tech │ │ │ │ │ │ │ │
│ │Limited │ │ │ │ │ │ │ │
├─────┼─────┼─────┼────┼─────┼─────┼────┼───┼───┤
│纳思达股份│Lexmark In│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有限公司子│ternationa│ │ │ │ │ │ │ │
│公司 │l,Inc.;Le│ │ │ │ │ │ │ │
│ │xmark Inte│ │ │ │ │ │ │ │
│ │rnational │ │ │ │ │ │ │ │
│ │Financial │ │ │ │ │ │ │ │
│ │Services D│ │ │ │ │ │ │ │
│ │AC;Lexmar│ │ │ │ │ │ │ │
│ │k Internat│ │ │ │ │ │ │ │
│ │ional Tech│ │ │ │ │ │ │ │
│ │,SARL │ │ │ │ │ │ │ │
├─────┼─────┼─────┼────┼─────┼─────┼────┼───┼───┤
│纳思达股份│IMAGING LA│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有限公司子│B TECH LIM│ │ │ │ │ │ │ │
│公司 │ITED │ │ │ │ │ │ │ │
├─────┼─────┼─────┼────┼─────┼─────┼────┼───┼───┤
│纳思达股份│Ninestar I│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有限公司子│mage Tech │ │ │ │ │ │ │ │
│公司 │Limited │ │ │ │ │ │ │ │
├─────┼─────┼─────┼────┼─────┼─────┼────┼───┼───┤
│纳思达股份│NINESTAR U│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有限公司 │NITY OF IN│ │ │ │ │ │ │ │
│ │TEREST INT│ │ │ │ │ │ │ │
│ │EGRITY LIM│ │ │ │ │ │ │ │
│ │ITED │ │ │ │ │ │ │ │
├─────┼─────┼─────┼────┼─────┼─────┼────┼───┼───┤
│纳思达股份│QUANWIN CO│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有限公司 │MPANY LIMI│ │ │ │ │ │ │ │
│ │TED │ │ │ │ │ │ │ │
├─────┼─────┼─────┼────┼─────┼─────┼────┼───┼───┤
│纳思达股份│Ninestar I│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有限公司 │mage Tech │ │ │ │ │ │ │ │
│ │Limited │ │ │ │ │ │ │ │
├─────┼─────┼─────┼────┼─────┼─────┼────┼───┼───┤
│纳思达股份│珠海格之格│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有限公司 │数码科技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纳思达股份│珠海中润靖│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有限公司 │杰打印科技│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纳思达股份│珠海欣威科│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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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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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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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一)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通过其控制的NinestarGroupCompanyLimited(以下简称“开曼子
公司II”)以现金方式将所持的LexmarkInternationalII,LLC(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10
0%股权出售给XeroxCorporation(以下简称“施乐公司”或“买方”)。
本次交易的卖方主体为开曼子公司II,上市公司通过持有NinestarHoldingsCompanyLimit
ed(以下简称“开曼子公司I”)的63.59%股权,间接控制开曼子公司II。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施乐公司。交易对方系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XeroxHol
dingsCorporation(股票代码:XRX,以下简称“施乐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将实现上市公司对所控制的利盟国际的整体出售,具体如下:上市公司通过其控
制的卖方以现金方式向买方出售卖方所持标的公司100%股权。卖方与买方、标的公司已签署《
股权购买协议》,约定买卖双方将于交割条件全部满足或被适当豁免后进行标的公司100%股权
的交割,在交割时,卖方需要按照约定方式预估、计算并向买方收取预估交易对价,公司根据
标的公司目前最新经营情况,所测算的标的公司100%股权的预估交易对价范围在0.75亿美元—
—1.5亿美元。
最终交易对价将由买卖双方在交割后一定时期内依据双方确认的标的公司最终净营运资金
、最终净营运资金调整数、最终融资负债、最终交割日现金、最终交易费用及过渡期义务金额
的相应金额调整并结合确认是否存在预留损失而定。(注:“最终交易对价”相较于“预估交
易对价”调整的上调幅度或下调幅度均不得超过3000万美元)。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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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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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或“立信
”)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
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出具的《关于变更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廖慕桃、叶宽
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宽工作调整,现委派廖慕桃、蒋洁纯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蒋洁纯,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1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蒋洁纯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
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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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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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机构已受理,未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申请人主张金额:689018524美元及利息、仲裁费用。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经仲裁机构开庭审理,该仲裁案件对上市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目前尚无法判断。
一、本次仲裁案件受理的基本情况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思达”或“上市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收到PAGA
siaCapitalLexmarkHoldingLimited(以下简称“太盟投资”或“申请人”)的代表高伟绅律
师事务所(CliffordChance)发来的《NOTICEOFARBITRATIONBetweenPAGASIACAPITALLEXMARKH
OLDINGLIMITEDAndNINESTARCORPORATION(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件(以下简称“《
仲裁通知》”)。太盟投资基于其与纳思达、NinestarHoldingsCompanyLimited(以下简称“
合资公司”)、上海朔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朔达投资”)于2016年11月签订
的《股东协议》及相关修订协议(以下合称“《股东协议》”)所引起的卖出期权争议向中国
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ongKongInternationalArbitrationCentre)提出仲裁申
请。
2024年12月23日,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ongKongInternationalArbit
rationCentre)通知纳思达其已受理太盟投资的仲裁申请。
(一)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Claimant):PAGAsiaCapitalLexmarkHoldingLimited
被申请人(Respondent):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仲裁请求
裁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不少于689018524美元现金;裁定被申请人按照仲裁庭认为适
当的利率支付复利(复利从前项请求所裁定的金额确定之日起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以及裁
定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与本次仲裁相关的所有费用等。
(三)申请人提出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根据《仲裁通知》,申请人主张其目前持有合资公司32.02%股权,以及未获偿付股东贷款
本金82135434美元(“卖出权益”)。申请人主张纳思达未能按约完成卖出权益的收购,遂就
此争议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请仲裁,并主张纳思达按照底价收购卖出权益。申请人目前预估
卖出对价的底价至少等于689018524美元(截至2024年12月19日)。
──────┬──────────────────────────────────
2024-12-16│其他事项
──────┴──────────────────────────────────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等议案。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的议案
》等议案。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
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公
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如下:
1、第一期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后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3.00元/股
(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
)。
2023年4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35)。截至2023年4月17日,公司第一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届满,本次回购股份
已实施完毕。回购实施期间,公司共计回购股份4,461,6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0.32%,最高
成交价为53.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7.9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9,988,554.00元(不含交易
费用),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金额的上限。
2、第二期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后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1.00元/股(含
),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
。
2024年5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第二期)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6)。截至2024年5月24日,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届满,本次回
购股份已实施完毕。回购实施期间,公司共计回购股份5,534,15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0.39%
,最高成交价为39.0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4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85,238,999.56元(不
含交易费用),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金额的上限。
3、第三期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后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0.42元/股(
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
元(含)。
2024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
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延长6个月,实施期限由2024年12月5日延长至
2025年6月5日止,本次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6,044,500股,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0.42%,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27.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00元/股,合计支付的总
金额为人民币12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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