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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 传 媒(00218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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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181 粤 传 媒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广州市广报产业园投│ 2550.00│ ---│ 51.00│ ---│ 87.45│ 人民币│ │资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印报厂扩建技术改造│ 1.50亿│ 0.00│ 1.50亿│ 100.00│ 0.00│ 2008-09-01│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16亿│ 0.00│ 1.16亿│ 100.00│ ---│ ---│ ├─────────┼──────┼─────┼─────┼─────┼─────┼──────┤ │商印设备升级项目 │ 3790.00万│ 3479.92万│ 3479.92万│ 91.82│ 0.00│ 2023-12-30│ ├─────────┼──────┼─────┼─────┼─────┼─────┼──────┤ │商业印刷扩建技术改│ 1.50亿│ 0.00│ 0.00│ ---│ 0.00│ ---│ │造项目 │ │ │ │ │ │ │ ├─────────┼──────┼─────┼─────┼─────┼─────┼──────┤ │商印设备升级项目 │ 0.00│ 3479.92万│ 3479.92万│ 91.82│ 0.00│ 2023-12-30│ ├─────────┼──────┼─────┼─────┼─────┼─────┼──────┤ │增加连锁经营网点技│ 7500.00万│ 0.00│ 50.97万│ ---│ 0.00│ ---│ │术改造项目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0.00│ 366.70万│ 3.20亿│ 101.16│ 0.00│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4-04│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994436.60元,母公司2024年实现净利润334520428.33元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33452042.83元。截至 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75531938.14元。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 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24年末总股本11610581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6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 一年度。本次预计分配金额为78951955.83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3.22%。 若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等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 2025-04-04│其他事项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拟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 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20年11月25日;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 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346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48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3人。 2024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2253.4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050 0.0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619.61万元。 2024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6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 );采矿业(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批发和零售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 );教育(1);审计收费总额3933.6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77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安霞,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2000年5 月10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1月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近三年签署了佛燃能源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从业 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祥帮,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8年,2016年7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4月9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12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从业期 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皓淳,201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2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近三年签署了甘化科 工、实丰文化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 3.独立性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基于拟聘机构的专业服务能力和质量,综合考虑审计业务总体工 作量、参与人员的执业水平和资历、公司发生的合理费用及年审业务市场价格水平等多重因素 予以确定。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与司农会计师 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 2025-04-04│委托理财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分子公司 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23.5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负责人员办理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定义 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及分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 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为目的,对自有资金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及其他现金管理 工具,在合理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保值增值的投资行为。 (二)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和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3.50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和范围 1.银行(或其理财子公司)“自主发行、自主管理”的中低风险及以下等级的理财产品。 2.证券公司及其资管子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质押式报价回购产品、中低风险及以下等级 的资产管理计划等理财产品。 3.基金、信托、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 风险及以下等级的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五)投资期限 每笔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三年,委托理财的购买行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内有效。 (六)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5-01-23│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概述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4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222826 4.68元。 (一)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囿于市场对纸质报纸的需求持续萎缩,公司下属公司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印务分公 司(以下简称“广报经营印务”)部分报纸印刷专用零配件出现减值迹象,公司印务分公司( 以下简称“粤传媒印务”)部分库存纸张存在减值迹象,需要进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 2025-01-08│其他事项 ──────┴────────────────────────────────── 一、基金情况概述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其他主体共同发 起设立了上海德粤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粤基金”)。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2014年10月28日、2015年1月16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75)、《关于拟与德同(北京)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2014-079)、《关于设立文化产业投资 基金的进展公告》(2015-001)。 德粤基金成立于2015年,专注于投资文化传媒的热点领域和创新服务领域的相关性企业。 德粤基金基本登记信息如下: 1.企业名称:上海德粤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24384725N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马吉路28号2207A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德同广报(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出资额:3164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5年1月13日 8.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实业投资。 二、本次基金延期情况 根据德粤基金被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后续退出管理需求,为保障实现最优的基金收益和合 伙人权益,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将德粤基金的存续期限延长至2026年 1月12日,并对应修改《合伙协议》涉及存续期的相关条款,《合伙协议》其他条款不变。公 司已于2025年1月6日与其他合伙人签署了《合伙人决议》以及《有限合伙协议修正案》,-1- 后续将与各相关方积极推进工商变更登记等工作。 本事项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2024-12-02│诉讼事项 ──────┴────────────────────────────────── 特别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上海金融法院决定立案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3.2766亿元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本案刚被受理,判决结果等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故目前暂 时无法判断其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28日,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粤传媒”)收 到上海金融法院就粤传媒诉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公司”)服务 合同纠纷一案的《受理通知书》(2024)沪74民初959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当 事人 原告: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二)原告的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财务顾问费5950000元;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实际损失321414951.48元; 3.判令被告承担原告的维权成本300000元; 4.判令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三)主要事实与理由 粤传媒因与东方证券公司服务合同纠纷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诉请东方证券公司向粤 传媒返还财务顾问费5950000元;赔偿实际损失321414951.48元;并承担粤传媒的维权成本300 000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二、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根据连续十 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达到披露标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 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13995685.97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12.08%。其中,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 人民币513093231.87元(包含公司起诉香榭丽原股东合同纠纷一案,该案涉案金额为17450492 0.38元);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902454.1 0元。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包括控股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 裁事项。 ──────┬────────────────────────────────── 2024-10-26│对外投资 ──────┴────────────────────────────────── 特别提示: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广报投资有限公司( 简称“广报投资”)参与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联证券”)增资扩股,以自有资金 5000万元,认购万联证券21237735元新增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广报投资持有万联证券的股 份比例为0.31%。 本次增资尚需进行证券监管机构的备案。 本次参与认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报投资于2024年10月23日在广州与万联证券及其原股东、其他增资方 共同签署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广报投资出资人 民币5000万元,以2.3543元/股的价格,认购万联证券21237735元新增注册资本。本次认购完 成后,公司持有万联证券的股份比例为0.31%。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4-09-25│其他事项 ──────┴────────────────────────────────── 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温 伟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温伟辉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 事职务。 辞去该职务后,温伟辉先生仍在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温伟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及监事会对温伟辉先生在任职期间 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温伟辉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 定人数,温伟辉先生的辞职报告在公司补选出新的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生效。为保证公司监事 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第十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 表无记名投票,选举陈沁旎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职工 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 陈沁旎女士:1989年3月出生,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学士学位。2010年7 月参加工作,曾在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从事审计工作,2015年5月至2018年10月,任广东 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主管、经理助理、总监助理,2018年10月至今,任广东 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监。 截止披露日,陈沁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4-08-03│其他事项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子公司广州广报电 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报电商”)的通知,因其经营发展的需要,广报电商向广州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变更其公司名称和主营项目类别,并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广 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2024-08-03│其他事项 ──────┴────────────────────────────────── 一、本次变更的基本情况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2 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负责人办理工商 变更、备案等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7日、6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注册地址变更及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址由“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368号第23层2301室”变更为“广州 市海珠区芳园路138号30楼3001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营业执照》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 变更。 二、新取得《营业执照》基本登记信息 1.公司名称: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7576715Y 3.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4.住所: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138号30楼3001室 5.法定代表人:李桂文 6.注册资本:116105.8174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1992年12月28日 8.经营范围: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出版物印刷;销售:建筑材料,金 属材料,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皮革制品、皮革,针纺织品,五金产品,计算机软硬件 及辅助设备,金属矿石,日用百货,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纸制品,服装服饰;零售 :汽车新车、汽车旧车、汽车零配件,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机械设备租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运输,住房 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品牌管理,停车场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个人 互联网直播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4-08-02│其他事项 ──────┴────────────────────────────────── 一、《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根据《执行裁定书》,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方证券”)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中,责令被执行人埃得伟信、叶玫、乔旭东向申请执行人 东方证券分别履行已生效的(2016)沪黄证执字第105号、106号、107号、108号、109号、110 号执行证书中确定的义务以及承担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但被执行人至今未能履行。 执行中,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冻结了被执行人持有的粤传媒限售流通股票。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拍卖、变卖上述被执行人 持有的粤传媒合计14590617股限售流通股票。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2024-06-20│其他事项 ──────┴──────────────────────────────────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 对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60号(以下简称“决定 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内容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你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长期股权 投资核算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更正前,2022年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所有者 权益合计”多计21712.01万元、合并利润表的“净利润”多计585.42万元;2023年半年度合并 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所有者权益合计”多计21333.48万元、合并利润表的“净利润” 多计374.03万元。你公司前期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年度报告》中涉及的相 关财务信息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 款的规定。同时,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导致你公司2024年1月31日披露的业绩预 告与2023年年度报告差异较大,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 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 ,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和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提升会计核算水平,增强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 合规意识,确保会计核算真实准确。你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 发生,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 2024-05-21│其他事项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已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 涉案的金额:本次14件二审终审案件,公司需承担责任的金额98.99万元(含赔偿金额、 案件受理费)。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1)公司已根据一审判决情况计提预计负债,后续将在履行相关责任后对二审终审案件 已计提预计负债予以冲销;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该类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余额1714.44万元。目前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诉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 续关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已披露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诉讼案件共计334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6日、2023年1月5日、2023年4月4日、202 3年5月8日、2023年5月19日、2023年6月3日、2023年7月6日、2023年9月29日、2023年12月22 日、2023年12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诉讼案件进展的公告》(2022-061)、《关于公司收 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一)》(2023-001)、《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二)》 (2023-004)、《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三)》(2023-022)、《关于公司收到 <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四)》(20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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