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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晶(00219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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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199 东晶电子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7-12-10│ 8.80│ 1.25亿│ ├───────────┼───────────┼───────────┼───────────┤ │增发 │ 2011-01-05│ 14.20│ 2.89亿│ ├───────────┼───────────┼───────────┼───────────┤ │增发 │ 2014-07-31│ 5.55│ 2.91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245.04│ ---│ ---│ ---│ -3.71│ 人民币│ │司金华分行 │ │ │ │ │ │ │ ├─────────┼─────┼─────┼─────┼─────┼──────┼──────┤ │其他1 │ 100.00│ ---│ ---│ 100.30│ ---│ 人民币│ ├─────────┼─────┼─────┼─────┼─────┼──────┼──────┤ │其他2 │ 90.00│ ---│ ---│ 90.00│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91亿│ 2.91亿│ 2.91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5-20 │ ├──────┼────────────────────────────────────────┤ │关联方 │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 │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 │ │会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天一意”)申请最高金额│ │ │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实际放款之日起计算),借款资金 │ │ │用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合规、合法的业务经营用途。上述借款系无息借款,且无需公│ │ │司提供相应担保。 │ │ │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 │ │ │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6年度拟再次向控股股东浩天一意申请│ │ │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借款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借 │ │ │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实际放款之日起计算),借款资金用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合│ │ │规、合法的业务经营用途。上述借款无需公司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公司将根据实际贷款天│ │ │数按照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利息,到期归还借款本息。│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向浩天一意申请无息借款1亿元、有息借款0元,累计向│ │ │浩天一意归还借款0元,公司尚需归还的关联借款余额为1亿元。 │ │ │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度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联董事朱海飞先生、徐曦女士、承皓琳女士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资金│ │ │使用计划,为进一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拟将2026年度向控股股东申请的有息借款额度│ │ │自2亿元提升至2.5亿元,其余借款条件不变。即公司2026年度拟向控股股东浩天一意申请最│ │ │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借款额度(该额度系新增额度,不包含前期已发生的1亿元无│ │ │息借款,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适时申请或偿还),有效期为自相关│ │ │权力机构批准之日起一年,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实际放款之日起计算),借款资金用│ │ │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合规、合法的业务经营用途。本次拟申请的借款无需公司提供相│ │ │应抵押或担保,公司将根据实际贷款天数按照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 │(LPR)支付利息,到期归还借款本息。 │ │ │ 浩天一意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 │ │司董事会拟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 │ │据实际经营需要,与控股股东商议和办理具体借款事项,并签署借款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 │ │等各项文件。本议案已事先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 │ │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 │ │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信息 │ │ │ 企业名称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 │ │ │ 浩天一意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48,616,03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97%│ │ │,并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24,399,453股│ │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2%,合计控制公司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 │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 │ │会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天一意”)申请最高金额│ │ │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实际放款之日起计算),借款资金 │ │ │用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合规、合法的业务经营用途。上述借款系无息借款,且无需公│ │ │司提供相应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向浩天一意申请借款本金10,000万元,累│ │ │计归还借款0元,公司尚需归还的关联借款余额为10,000万元。 │ │ │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 │ │董事朱海飞先生、徐曦女士、承皓琳女士回避表决。为进一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2026│ │ │年度拟再次向控股股东浩天一意申请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借款额度(该额度循环 │ │ │滚动使用,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适时申请或偿还),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 │一年,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实际放款之日起计算),借款资金用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 │ │子公司合规、合法的业务经营用途。本次拟申请的借款无需公司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公司│ │ │将根据实际贷款天数按照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利息,到│ │ │期归还借款本息。 │ │ │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控股股东商议和办理具体借款事项,并签│ │ │署借款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 │ │ 本议案已事先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 │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 │ │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相关规定,本次交易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 │ │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信息 │ │ │ 企业名称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浩天一意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48,616,036股股份,占│ │ │公司总股本的19.97%,并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控│ │ │制公司24,399,45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2%,合计控制公司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 │ │股本的29.99%。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10 │ ├──────┼────────────────────────────────────────┤ │关联方 │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 │ │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 │ │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海飞先生、徐曦女士、承皓琳女士回避表决。为满足公│ │ │司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浩天一意”)申请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12个 │ │ │月(自实际放款之日起计算),借款资金用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合规、合法的主营业│ │ │务经营用途。本次拟申请的借款系无息借款,且无需提供相应担保。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或│ │ │下属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控股股东商议和办理具体借款事项,并签署借款事│ │ │项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 │ │ 本议案已事先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 │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浩天一意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 │ │易。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相关规定,本次交易豁免提交股东会│ │ │审议。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 │ │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信息 │ │ │ 企业名称: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 │ │ │ 成立日期:2025年5月8日 │ │ │ 注册资本:9840万元 │ │ │ 法定代表人:朱海飞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92MAEH9T882M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浩天一意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48616036股股份,占公│ │ │司总股本的19.97%,并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控制│ │ │公司2439945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2%,合计控制公司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 │的29.99%。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东晶电│东晶电子金│ 1.32亿│人民币 │2025-04-14│2026-04-13│抵押、质│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华有限公司│ │ │ │ │押、一般│ │ │ │公司 │ │ │ │ │ │保证、连│ │ │ │ │ │ │ │ │ │带责任保│ │ │ │ │ │ │ │ │ │证 │ │ │ ├─────┼─────┼─────┼────┼─────┼─────┼────┼───┼───┤ │浙江东晶电│东晶电子金│ 1.32亿│人民币 │2024-05-20│2025-04-14│抵押、质│是 │否 │ │子股份有限│华有限公司│ │ │ │ │押、一般│ │ │ │公司 │ │ │ │ │ │保证、连│ │ │ │ │ │ │ │ │ │带责任保│ │ │ │ │ │ │ │ │ │证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4│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 2026-05-20│企业借贷 ──────┴──────────────────────────────────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公司向控股股东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天一意”)申请最高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1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实际放款之日起计算),借款资金用于公司 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合规、合法的业务经营用途。上述借款系无息借款,且无需公司提供相应 担保。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 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6年度拟再次向控股股东浩天一意申请最 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借款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借款期 限不超过12个月(自实际放款之日起计算),借款资金用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合规、合 法的业务经营用途。 上述借款无需公司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公司将根据实际贷款天数按照不高于中国人民银 行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利息,到期归还借款本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 累计向浩天一意申请无息借款1亿元、有息借款0元,累计向浩天一意归还借款0元,公司尚需 归还的关联借款余额为1亿元。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6票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度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海飞先生、徐曦女士、承皓琳女士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的实 际经营情况结合资金使用计划,为进一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拟将2026年度向控股股东申 请的有息借款额度自2亿元提升至2.5亿元,其余借款条件不变。即公司2026年度拟向控股股东 浩天一意申请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借款额度(该额度系新增额度,不包含前期已 发生的1亿元无息借款,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适时申请或偿还),有 效期为自相关权力机构批准之日起一年,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实际放款之日起计算), 借款资金用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合规、合法的业务经营用途。本次拟申请的借款无需公 司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公司将根据实际贷款天数按照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1年期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LPR)支付利息,到期归还借款本息。 浩天一意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董 事会拟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 经营需要,与控股股东商议和办理具体借款事项,并签署借款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文 件。本议案已事先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 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基本信息 经公司查询,浩天一意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向控股股东浩天一意申请借款额度,公司参照中国人民银行1年期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利息,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无须对控股股东提供相应抵押或 担保。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主要用于公司 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业务经营用途,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具备合理性。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借款对象: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 2、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在借款有效期内和该额度内可随借随还; 3、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4、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实际放款之 日起计算); 5、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无需提供抵押或担保;其他具体内容以正式借款协议文本为 准。 ──────┬────────────────────────────────── 2026-05-20│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基本信息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东晶电子”)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海飞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4-28│企业借贷 ──────┴──────────────────────────────────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公司向控股股东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天一意”)申请最高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1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实际放款之日起计算),借款资金用于公司 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合规、合法的业务经营用途。上述借款系无息借款,且无需公司提供相应 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向浩天一意申请借款本金10000万元,累计归还借款0元 ,公司尚需归还的关联借款余额为10000万元。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 朱海飞先生、徐曦女士、承皓琳女士回避表决。为进一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2026年度拟 再次向控股股东浩天一意申请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借款额度(该额度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适时申请或偿还),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借款 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实际放款之日起计算),借款资金用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合规、 合法的业务经营用途。本次拟申请的借款无需公司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公司将根据实际贷款 天数按照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利息,到期归还借款本息。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控股股东商议和办理具体借款事项,并签署 借款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本议案已事先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6.3.10条相关规定,本次交易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 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基本信息 经公司查询,浩天一意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向控股股东浩天一意申请借款额度,公司参照中国人民银行1年期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利息,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无须对控股股东提供相应抵押或 担保。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主要用于公司 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业务经营用途,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具备合理性。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借款对象: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 2、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借款有效期内和该额度内可随借随还; 3、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4、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实际放款之 日起计算); 5、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无需提供抵押或担保;其他具体内容以正式借款协议文本为 准。 ──────┬────────────────────────────────── 2026-04-28│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晶电子”)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支持 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东晶电子金华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东晶金华”)和山西东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东拓”)提供合计金额不 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的主债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合同债务等,提供 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 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担保相关的全 部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在授权额度及期 限内,任一时点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20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范围、 担保形式等以办理实际业务时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 2026-04-28│其他事项 ──────┴────────────────────────────────── 1、经自查,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已经消除,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 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所列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 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股票本次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事 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申请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2、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东晶,证券代码:002199)不 停牌,将正常交易,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仍为5%。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 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6年4月2 7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指标触及 《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之“(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规定的对股票交 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3月2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申请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4,848.11万元、-5,002.11万元、-5,669.97万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 为34,304.34万元,202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221.14万元。 经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自查,公司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不 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所列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 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8条之规定,公 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于2026年4月27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 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将正常交易。证券简称仍为“*ST东晶” ,证券代码仍为“002199”,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仍为5%。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实际执行的会计政策 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 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 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明细如下表: 2、上述表格中数据如有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关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要求,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 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 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 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经测试,公司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299.18 万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金额16.68万元。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实际执行的会计政策 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价值 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 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存货资产计提减值准备727.41万元。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晶电子”)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 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众华所自2025年度起承担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在执行业务过程中, 众华所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公 允、客观地完成了财务报告审计和各项专项审计、鉴证,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了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的要求,从专业角度尽职尽责维护股 东的合法权益。在审计工作中,众华所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并能够与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保持着顺畅的业务沟通。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角度考虑,公司拟继 续聘请众华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负责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 制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业务。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具体审计业务情况与众华 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所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 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 华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76人,注册会计师共343人,其 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9人。 3、业务规模 众华所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237.7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20 9.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775.78万元。 众华所上年度(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8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758.06万 元。众华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 筑业、房地产业等。众华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5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 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生效 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80万元。另有3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4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无生效判 决。 5、诚信记录 众华所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刑事处 罚和纪律处分。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 监管措施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 在众华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2025年度报告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璐,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 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2025年度报告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黄恺,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 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2025年度报告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6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李明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纪律处分;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监管措施1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1次。 3、独立性 众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 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 定。 2、审计费用较上年度变化情况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1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审计 费用比2024年度增长18%。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具体审计 业务情况与众华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公司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最终的审计收费。 ──────┬────────────────────────────────── 2026-04-28│委托理财 ──────┴────────────────────────────────── 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 响而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难以预期等投资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相 关风险。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晶电子”)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 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事项概述 1、投资主体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投资目的 为了充分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并在 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3、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4、投资额度 在有效期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但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 5、投资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6、投资方式 为控制财务风险,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以及其他固定 收益类或承诺保本型的金融产品,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 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货币基金类、债券基金类、结构性存款类、保本浮动收益类或承诺保 本、公开发行的固定收益凭证类等产品,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的证券投资中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 投资、债券投资等产品。 二、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 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本次投资的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 行使本议案所涉及投资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具 体实施。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拟投资的金融产品类型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难以预期等投 资风险因素。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决策权限、审批程序 、贯彻执行、监督检查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遵照执行相关内控制度。 (2)公司将严格遵守谨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或其 他金融产品进行投资。公司将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开展业务,该等 金融机构不得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谨慎确定投资期限,保 障公司正常运营。财务部门实时关注和分析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公司 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 安全。 (4)内部审计部对公司现金管理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5)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 议。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相 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 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岗 位领取相应的薪酬;独立董事的薪酬以固定津贴形式按季度发放。2025年1-12月,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15名合计在公司领取报酬317.39万元,相关人员在2025年度内没有被授予股权激 励情况。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控 制体系,促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 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 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保方案概述 1、投保人: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3、承保人: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择优选择 4、赔偿限额: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不高于10,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 同为准)。 5、保险费用:每个保险年度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6、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 为顺利推进上述事项实施,提高决策效率,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 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相关事宜。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中未分配利润-372,053,341.40元,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601,543,457.28元,公司 实收股本243,442,363.00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3-03│其他事项 ──────┴──────────────────────────────────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4日披露《关于变更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经公司核查,现对上述公告补充更新如下: 补充更新前: 项目合伙人:李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 在众华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签字 注册会计师:刘璐,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众 华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 复核人:黄恺,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众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补充更新后: 项目合伙人:李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 在众华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2025年度报告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7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璐,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21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2025年度报告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4家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复核人:黄恺,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05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2025 年度报告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除上述补充更新内容外,原公 告其他内容不变。 ──────┬────────────────────────────────── 2026-03-03│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2024 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基本信息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2日(星期一)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3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东晶电子”)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海飞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1名,代表股份数103131124股,占公司股本总数 的比例为42.363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名,代表股份数74822588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30.735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8名,代表股 份数2830853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11.6284%。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网 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8人,代表股份数3011563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 例为12.3707%。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植德(上海)律 师事务所指派谢行军律师、邢雨凌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9847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1098%;反对2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225%;弃权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 2026-02-14│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拟聘请的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 2、原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 3、变更原因: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原审计机 构立信所因2025年度审计工作任务繁重及整体工作安排等原因,预计无法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 财务报表以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向公司提出辞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为确保2025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完成,公司拟聘请众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 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 4、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近日收到原审计机构立信所发来的《辞任函》,立信所因2025年度审计工作任务繁 重及整体工作安排等原因,预计无法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以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 向公司提出辞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确保2025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完成,经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聘请众华所为公司2025年 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2-14│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0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0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3月0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 2026-01-28│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基本信息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7日(星期二)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东晶电子”)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海飞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5名,代表股份数9966111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 的比例为40.938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股份数65114989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26.747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2名,代表 股份数3454612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14.1907%。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 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2人,代表股份数2664562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比例为10.9454%。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指派邹佩垚律师、谢行军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6273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6016%;反对3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3244%;弃权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 2026-01-27│其他事项 ──────┴────────────────────────────────── 重要提示: 1、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预计的2025年度扣除后营业收 入包含2025年度新增的电池级碳酸锂业务收入,相关金额约10200万元,相关业务收入根据规 定应扣除的金额尚未经审计专项确认,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2025年 年度财务数据为准。 2、由于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数据尚未审计完成,本次预计的扣除后营业收入的金额存在 不确定性,因此公司股票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因触及“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 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股票交易已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会计年度 注:扣除后营业收入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 收入,上述表格中预计的扣除后营业收入包含公司2025年度新增的电池级碳酸锂业务收入,相 关业务收入根据规定应扣除的金额尚未经审计专项确认,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数据以公司披露 的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财务数据为准。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但公司与其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进行了 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由于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数据尚未审计完成,会计师事务所 的审计意见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 2026-01-14│其他事项 ──────┴──────────────────────────────────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傅宝善先生发 来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60002号),因傅宝 善先生涉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其立案。 本次立案系对傅宝善先生的个人调查,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傅宝善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等职务 ,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 12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1-10│其他事项 ──────┴──────────────────────────────────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董事会拟选举左文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公 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傅宝善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傅宝善先生因个人原因,申 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67)。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左文辉先生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左文辉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明,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为保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顺利高效开展工作,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 在选举左文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事项获得股东会通过的前提下,补选左文辉先生为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2026-01-10│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2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2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1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 2025-11-25│其他事项 ──────┴──────────────────────────────────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 股股份1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9562%)的股东“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宁聚映山红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宁波宁聚”)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满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3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0.9982%)。 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披露了《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关 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截至2025年9月9日,宁波宁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327982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0.9563%。 近日,公司收到宁波宁聚的管理人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来的《关于减持 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前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 2025-10-30│其他事项 ──────┴──────────────────────────────────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黄德明先生当选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鉴于截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黄德明先生尚未取得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黄德明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 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黄德明先生的通知,黄德明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 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 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 2025-10-10│企业借贷 ──────┴──────────────────────────────────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海飞先生、徐曦女士、承皓琳女士回避表决。为满足公司资金 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浩天一意”)申请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实际 放款之日起计算),借款资金用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合规、合法的主营业务经营用途。 本次拟申请的借款系无息借款,且无需提供相应担保。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管理 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控股股东商议和办理具体借款事项,并签署借款事项有关的合同、协 议等各项文件。 本议案已事先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浩天一意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相关规定,本次交易豁免提交股东会审 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 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5年5月8日 注册资本:9840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海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92MAEH9T882M (二)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浩天一意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48616036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19.97%,并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 2439945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2%,合计控制公司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 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2025-10-10│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 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山西东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他授权人负责办 理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 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东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万圆整 法定代表人:孟佳 注册地址:山西省吕梁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与服务;无机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无机化学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经营期限:长期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 2025-08-22│股权质押 ──────┴──────────────────────────────────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宁波 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蓝海投控”)通知,获悉蓝海 投控质押的16481853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77%)已于2025年8月20日办理完成解除质 押登记手续。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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