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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重工(002204)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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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204 大连重工 更新日期:2026-08-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8-01-03│ 10.78│ 5.54亿│ ├───────────┼───────────┼───────────┼───────────┤ │增发 │ 2011-12-19│ 25.29│ 54.42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重庆钢铁 │ 789.01│ ---│ ---│ 534.19│ 7.32│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7-21 │交易金额(元)│1.5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大连华锐重工铸业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大连华锐重工铸业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1.为更好助力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企业发展,公│ │ │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大连华锐重工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铸业公司”)增资15000万元, │ │ │用于扩充铸业公司生产能力。增资完成后,铸业公司注册资本由145000万元变更为160000万│ │ │元。 │ │ │ 铸业公司于近日收到了瓦房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市监)登字[2026]第503569号│ │ │《登记通知书》和换发的《营业执照》,其已完成了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 │公告日期 │2026-02-25 │交易金额(元)│4063.09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大连华锐特种传动设备有限公司100%│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 │买方 │大连大重齿轮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 ├──────┼────────────────────────────────────────┤ │卖方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根据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需要,为优│ │ │化组织架构,提高运营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大连华锐特种传动设备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传公司”)100%股权、大连华锐重工德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国│ │ │公司”)100%股权和控股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印度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度公司”)│ │ │51%股权,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全资子公司大连大重齿轮传动机械有限公司,股权 │ │ │转让交易价格共计5,712.15万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相关事│ │ │宜。其中,特传公司和德国公司以2024年12月31日为转让基准日,交易价格分别为4,063.09│ │ │万元、1,481.84万元;印度公司以2025年3月31日为转让基准日,交易价格167.22万元。上 │ │ │述交易价格均不低于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符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 │ │ 近日,特传公司收到了大连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大保市监)登字[2026]第2026│ │ │000328号《登记通知书》和《营业执照》,其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 │公告日期 │2025-12-27 │交易金额(元)│1481.84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大连华锐重工德国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大连大重齿轮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 ├──────┼────────────────────────────────────────┤ │卖方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根据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需要,为优│ │ │化组织架构,提高运营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大连华锐特种传动设备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传公司”)100%股权、大连华锐重工德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国│ │ │公司”)100%股权和控股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印度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度公司”)│ │ │51%股权,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全资子公司大连大重齿轮传动机械有限公司,股权 │ │ │转让交易价格共计5,712.15万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相关事│ │ │宜。其中,特传公司和德国公司以2024年12月31日为转让基准日,交易价格分别为4,063.09│ │ │万元、1,481.84万元;印度公司以2025年3月31日为转让基准日,交易价格167.22万元。上 │ │ │述交易价格均不低于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符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 └──────┴────────────────────────────────────────┘ ┌──────┬────────────────┬──────┬────────────────┐ │公告日期 │2025-12-27 │交易金额(元)│167.22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大连华锐重工印度私人有限公司51%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 │买方 │大连大重齿轮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 ├──────┼────────────────────────────────────────┤ │卖方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根据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需要,为优│ │ │化组织架构,提高运营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大连华锐特种传动设备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传公司”)100%股权、大连华锐重工德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国│ │ │公司”)100%股权和控股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印度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度公司”)│ │ │51%股权,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全资子公司大连大重齿轮传动机械有限公司,股权 │ │ │转让交易价格共计5,712.15万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相关事│ │ │宜。其中,特传公司和德国公司以2024年12月31日为转让基准日,交易价格分别为4,063.09│ │ │万元、1,481.84万元;印度公司以2025年3月31日为转让基准日,交易价格167.22万元。上 │ │ │述交易价格均不低于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符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 └──────┴────────────────────────────────────────┘ ┌──────┬────────────────┬──────┬────────────────┐ │公告日期 │2025-09-11 │交易金额(元)│5431.45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大重宾馆资产 │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 │买方 │大连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 │卖方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了《关于挂│ │ │牌转让大重宾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为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 │ │率,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拟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大重│ │ │宾馆资产,挂牌价格将不低于资产评估值6034.95万元,最终交易价格根据竞价结果确定。 │ │ │若首次挂牌未能成交,公司将按首次挂牌底价10%的降价幅度进行二次挂牌转让。 │ │ │ 二、交易进展情况 │ │ │ 2023年6月30日,公司将大重宾馆资产于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转让底价为603│ │ │4.95万元,挂牌起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27日,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 │ │让方,根据挂牌规则进入首次挂牌延牌阶段。2024年3月28日,公司将大重宾馆资产降价10%│ │ │后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第二次挂牌转让,挂牌底价为5431.455万元,挂牌起止日期为2024年3 │ │ │月28日至2024年4月25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进入二次挂牌的延牌阶段。 │ │ │ 在大重宾馆资产二次挂牌延牌期内,大连医科大学和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组成的│ │ │联合体于2025年1月17日向大连产权交易所递交了《资产受让申请书》,并缴纳交易保证金1│ │ │500万元。近日,公司收到大连产权交易所出具并送达的《交易结果通知书》,确定大连医 │ │ │科大学和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为转让标的受让方,标的成交价为5431.455万元。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重宾馆资产转让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挂牌转让大重宾馆资产事│ │ │项完成。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2-06 │ ├──────┼────────────────────────────────────────┤ │关联方 │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商品、提供劳务│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6 │ ├──────┼────────────────────────────────────────┤ │关联方 │大连康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商品、提供劳务│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6 │ ├──────┼────────────────────────────────────────┤ │关联方 │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商品、提供劳务│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6 │ ├──────┼────────────────────────────────────────┤ │关联方 │大检质量技术服务(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6 │ ├──────┼────────────────────────────────────────┤ │关联方 │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6 │ ├──────┼────────────────────────────────────────┤ │关联方 │大连康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商品、提供劳务│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6 │ ├──────┼────────────────────────────────────────┤ │关联方 │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商品、提供劳务│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6 │ ├──────┼────────────────────────────────────────┤ │关联方 │大检质量技术服务(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6 │ ├──────┼────────────────────────────────────────┤ │关联方 │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7 │ ├──────┼────────────────────────────────────────┤ │关联方 │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大连重工装备集团│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装备集团”)于2025年3月20日签订了《委托管理协议》,重工 │ │ │装备集团将其部分职能部门的日常管理职能委托本公司行使,委托期限自2025年3月21日起 │ │ │至2025年12月31日止,委托管理费用为1981.86万元。根据协议约定,双方将在期满前协商2│ │ │026年委托事宜,如续期时委托管理内容不变,则重工装备集团按2548.11万元/年支付委托 │ │ │管理费用。委托管理期间,如重工装备集团除公司外其他资产发生重大变化,即委托管理期│ │ │间重工装备集团除公司外其他资产总额(以2024年12月31日为节点,按重工装备集团年度审│ │ │计报告为准)单次或累计增加、减少不超过20%(含20%),前述委托管理费用不发生变化,│ │ │如超过20%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披露的《关于与控股股东│ │ │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 │ │ 鉴于上述协议即将到期且委托管理内容保持不变、重工装备集团除公司外其他资产未发│ │ │生重大变化,公司与重工装备集团于2025年12月26日续签《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期限自20│ │ │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委托管理费用为2548.11万元。双方将在期满前协商续 │ │ │签事宜,具体以双方后续协商为准。委托管理期间,如重工装备集团除公司外其他资产发生│ │ │重大变化,即委托管理期间重工装备集团除公司外其他资产总额(以2024年12月31日为节点│ │ │,按重工装备集团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单次或累计增加、减少不超过20%(含20%),前述委│ │ │托管理费用不发生变化,如超过20%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本次托管事项(交易标的)的具体 │ │ │内容详见本公告“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2.2025年12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续签<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 │ │董事孟伟先生(现任重工装备集团董事长)、田长军先生(现任重工装备集团董事)回避表│ │ │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 │ │表了审核意见。 │ │ │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权│ │ │限范围内,无需经过股东会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1.企业名称: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 │ 2.注册资本:244000万人民币 │ │ │ 3.法定代表人:孟伟 │ │ │ 4.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69号 │ │ │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6.营业期限:2001年12月27日至2051年12月26日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732769│ │ │552T │ │ │ 8.经营范围:机械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备、配件供应;金属制品、金属结构制造│ │ │;工模具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第3页/共18页 │ │ │ 机电设备零件及制造、协作加工;房地产开发;交通运输、仓储、劳务及人员培训;商│ │ │业贸易;出口业务;工程总承包;机电设备租赁及技术开发、咨询;计算机应用;起重机械│ │ │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压力容器设计、制造(特业部分限下属企业在许│ │ │可证范围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9.股东情况:重工装备集团是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 │ │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二)财务数据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重工装备集团总资产为478.82亿元,净资产为106.84亿元;2024│ │ │年实现营业收入为228.46亿元,净利润为9.99亿元(经审计)。 │ │ │ 截至2025年9月30日,重工装备集团总资产为476.48亿元,净资产为118.04亿元;2025 │ │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72.80亿元,净利润为4.13亿元(未经审计)。 │ │ │ (三)关联关系说明 │ │ │ 重工装备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5.43%的股份,因此,重工装备集团构成公│ │ │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四)履约能力分析 │ │ │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公司将基于上述关联方的经营状况,持续关│ │ │注其履约能力,规避违约风险。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大连华锐重│大连华锐国│ 8.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工集团股份│际工程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大连华锐重│大连华锐国│ 6.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工集团股份│际工程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大连华锐重│大连华锐国│ 4.94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工集团股份│际工程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大连华锐重│大连华锐国│ 2.2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工集团股份│际工程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大连华锐重│大连华锐国│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工集团股份│际工程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大连华锐重│大连华锐国│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工集团股份│际工程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大连华锐重│大连华锐国│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工集团股份│际工程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大连华锐重│大连华锐重│ 1.6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工集团股份│工铸业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大连华锐重│大连华锐船│ 1.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工集团股份│用曲轴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大连华锐重│大连华锐船│ 1.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工集团股份│用曲轴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大连华锐重│大连华锐重│ 84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工集团股份│工铸业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大连华锐重│大连华锐重│ 6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工集团股份│工起重机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大连华锐重│大连华锐重│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工集团股份│工铸业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大连华锐重│大连华锐重│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工集团股份│工铸业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大连华锐重│大连华锐重│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工集团股份│工焦炉车辆│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设备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大连华锐重│大连华锐重│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工集团股份│工焦炉车辆│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设备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大连华锐重│大连华锐重│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工集团股份│工焦炉车辆│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设备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大连华锐重│华锐重工(│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工集团股份│湛江)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大连华锐重│大连华锐智│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工集团股份│能化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大连华锐重│大连华锐重│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工集团股份│工(盐城)│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装备制造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大连华锐重│大连大重齿│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工集团股份│轮传动机械│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大连华锐重│大连华锐特│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工集团股份│种传动设备│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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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重大事项】 ──────┬────────────────────────────────── 2026-08-12│债务重组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阶段:新加坡仲裁机构已终局裁决,债务重组最终债权分配执行完毕。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 资子公司大连华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系原大连华锐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更名后企业,以下 统称为“华锐国际”)为国际仲裁的申请人。3.涉案的金额:40515973.53美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已对仲裁案件涉及的剩余未回收款项(保函保证金) 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本次收到DFA公司重整方案实施中最终支付的剩余全部清偿款6087544.9 5澳元(折合人民币28981584元)后,将对剩余计提金额进行全额核销。考虑到保险公司对相 关仲裁费、律师费享有代位求偿权,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将增加当期利润总额21657469 .57元(最终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2017年5月19日,华锐国际就与DUROFELGUERAAUSTRALIAPTYLTD(以下简称“DFA公司”) 之间的合同履行纠纷事宜申请国际仲裁,仲裁地点为新加坡。华锐国际仲裁请求为:请求裁决 DFA公司支付应付未付的款项人民币122471177.25元,并自应付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 澳大利亚法律支持的利率向华锐国际支付利息损失;请求判令DFA公司向华锐国际返还履约保 函项下的人民币101053407元;请求判令DFA公司支付华锐国际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以及其他与 本案相关的费用。 2017年8月21日,华锐国际收到DFA公司提交给仲裁庭的针对华锐国际仲裁申请文件的答辩 意见以及反请求文件,反请求与本次仲裁一并审理。DFA公司以华锐国际在履约过程中存在延 期交付产品、质量缺陷、未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以及华锐国际未完成的工作等为 由,向华锐国际提出反索赔173391228.89澳元。2019年3月,DFA公司依据其与总承包商三星公 司之间的仲裁结果,调整对华锐国际的索赔金额至6869.2万澳元,遂后开庭听证程序于2019年 3月25日开始,至2019年4月12日结束。 2019年12月19日,仲裁庭签发了第一部分最终裁决和第二部分最终裁决。根据第一部分最 终裁决,针对华锐国际提出的本请求及DFA公司提出的反请求,仲裁庭裁决DFA公司应向华锐国 际支付总额为32898858.18美元的款项。根据第二部分最终裁决,仲裁庭裁决华锐国际就10105 3407元人民币的保函争议在中国启动的诉讼行为违反了供货合同,并要求华锐国际采取必要步 骤终止中国诉讼程序。前述国内诉讼程序为华锐国际在申请仲裁前,在中国国内提起的保函止 付诉讼,华锐国际已于2019年8月12日取得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民事裁定书》。 由于裁决作出后DFA公司未主动履行付款义务,华锐国际采取积极措施,在2020年通过向 澳洲法院申请执行、向相关方主张权利等方式进行追索,于2020年6月4日收到部分执行款项18 323041.88美元。在执行追索期间,DFA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依据澳大利亚相关法律进入“自 愿管理程序”,系澳洲法律体系项下的破产前置程序,暂由KordaMentha(以下简称“KM公司 ”)接管DFA公司。 2020年8月14日,仲裁庭签发了第三部分最终裁决。根据第三部分最终裁决,针对仲裁费 用及资金占用利息,仲裁庭裁决DFA公司应向华锐国际支付总额为7617115.35美元的款项,其中 仲裁费用为5027895.07美元,资金占用利息为2589220.28美元。另外,华锐国际有权根据《新 加坡国际仲裁法案》要求DFA公司支付相应利息。 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 年11月10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国贸公司与DFA公司仲裁事项 进展及债务重组事宜的议案》。为降低国际仲裁执行款项回收风险,减少可能产生的高额诉讼 费用,最大化维护公司利益,华锐国际同意对DFA公司的《Deedofcompanyarrangement》,即 “公司重整方案”。华锐国际在放弃对DFA公司500万澳元债权后,按照剩余债权金额参与分配 DFA公司可供分配的资产,并在分配完成后放弃对DFA公司剩余债权的追索。 2023年11月3日,华锐国际收到DFA公司重整方案实施中先行支付的部分清偿款4473480.99 美元。根据代理本案的澳大利亚律师事务所介绍,待DFA公司向其债务人追索的资金到位、各 债权人申报的总债权金额全部确认完成后,再按照一定的清偿比例向华锐国际等债权人清偿剩 余款项。 有关本次仲裁的具体内容及前期进展等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全 资子公司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分别于2017年8月23日、2017年11月14 日、2018年1月31日、2019年12月27日、2020年6月6日、2020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 司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7-051、2017-058、2018-006、2019-072、2020 -043、2020-051),以及于2020年10月24日、2023年11月4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仲裁事 项进展及债务重组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和《关于全资子公司仲裁事项暨债务 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6年8月10日,华锐国际收到DFA公司重整方案实施中最终支付的剩余全部清偿款608754 4.95澳元。 根据华锐国际代理本案的澳大利亚律师事务所介绍,由于DFA公司向其债务人追索的款项 已经全部到位,DFA公司根据确认的各债权人债权金额进行最终债权分配,本次仲裁执行以及 债务重组债权分配全部完结。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其他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主要为买卖合同纠纷,累计涉案 金额为57972.52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7.41%,未 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披露标准。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作为原告的案件涉及金额约为42461.36万元,作为被告的案件涉及金额约为15511.16万元。 ──────┬────────────────────────────────── 2026-07-21│其他事项 ──────┴──────────────────────────────────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投资计划》,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5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铸业公司”)进行增资(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铸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7)。本次增资完成后,铸业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45000万元增加至1600 00万元。 铸业公司于近日收到了瓦房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市监)登字[2026]第503569号《 登记通知书》和换发的《营业执照》,其已完成了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8167405569X5 名称:大连华锐重工铸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辽宁省瓦房店市西郊工业园区华锐路1号 法定代表人:孙福俊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陆亿圆整成立日期:2008年04月23日 经营范围:铸钢、铸铁、铸铜件加工制造;钢锭铸坯、钢材轧制;铸造工艺及材料技术开 发;造型材料制造;模型模具设计制造;金属制品、通用机械设备及备件制造;货物及技术进 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 2026-07-04│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预计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为:2026年1-6月, 公司营业收入预计实现80亿元左右,同比增长7.6%左右;物料搬运设备与新能源设备毛利同比 增长带动公司整体利润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 细披露。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5-19│其他事项 ──────┴──────────────────────────────────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拟提名孟伟先生、田长军先生、陆朝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提名唐睿明女士、王国峰先生、马金城先生、丛丽芳女士、于传治先生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选举产生了3名非独立董事和5名独立董事,与公司第三届第十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的1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2026年5月16日 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关于选举产 生职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如下:1.非独立董 事:孟伟先生、田长军先生、陆朝昌先生 2.独立董事:唐睿明女士、王国峰先生、马金城先生、丛丽芳女士、于传治先生 3.职工代表董事:孙福俊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上述9名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人数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简历 1.非独立董事简历 (1)孟伟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 高级政工师。曾任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 、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党委书记、董事长,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现任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 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首席执行官(CEO)。未持有公司股权,除上述在大连重工装 备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6-05-19│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没有出现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16: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 月18日9:15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69号)。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孟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411人,代表股份1,190,543,426股,占公司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1,912,056,432股的62.2651%。 其中: 1.出席现场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1,070,526,955股,占公司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5.988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410人,代表股份120,016,47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6.2768%。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 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公司总股本为1,931 ,370,032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9,31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9948% ,在计算股东会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总数时已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 2026-05-16│其他事项 ──────┴────────────────────────────────── 鉴于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经全 体与会职工代表无记名投票选举,孙福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孙福俊先生 将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上述股东会将于2026年 5月18日召开。孙福俊先生的任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孙福俊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曾任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通用减速机 厂加工车间主任、团总支书记、厂长助理、工会主席、副厂长,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减速机厂副厂长、重型热处理厂副厂长,大连华锐特种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铸钢分 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总裁助理,大连华锐 重工铸业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大连华锐重工(盐城)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6-04-22│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 。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审众环合伙人数量为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3.业务信息 中审众环2024年度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58365.07万元。2024年度,中审众环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制 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 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可以承 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 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7名从业执业人员受 到行政处罚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兼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燕楠,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10月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 范志伟,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中审 众环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 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原,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20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从事IPO、上市公 司、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等审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燕楠、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范志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原最 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燕楠、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范志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原不 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向中审众环支付年度审计费用为113.5万元,其中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费用8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9万元。公司拟支付中审众环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113.5 万元,其中本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9万元。本期审计费用系按 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 2026-04-22│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8日(星期一)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 一种方式。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 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 (2)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 ──────┬────────────────────────────────── 2026-04-17│其他事项 ──────┴────────────────────────────────── 1.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 2.本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若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 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3.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的情形。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2026年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核,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着眼于合理回报股东及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 稳定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 2026-04-17│其他事项 ──────┴──────────────────────────────────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鉴于前期决策的开展票据池业务 事项即将到期,结合公司票据池使用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继 续开展票据池业务,共享不超过5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 年,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6月29日分别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正式开展票据池业务。此后,公司分别于2020年、2023年经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审议,完成两次续期。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6月14日、2020年4月25日和2023年4 月21日披露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和《关于继续开展票据 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2023-032)。目前,上述票据池业务期限即将到期, 公司拟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 1.业务情况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 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 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本次业务延续上述功能定位,结合未来票据业务规 模增长趋势,进一步优化公司票据管理模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匹配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 求。 2.合作机构 本次票据池业务合作机构为资信状况优良、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具备票据池业务全流程 服务能力的商业银行。合作银行范围包括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浦发银行 、民生银行、浙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等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大连银行等城市商业 银行及东亚银行等合格外资银行,具体合作机构在上述范围内择优确定,不限于本次列明银行 。 3.业务期限 本次票据池业务续期开展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4.实施额度 结合公司业务情况,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共享不超过5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指某一 时点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入池质押、抵押票据的账面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业务 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实施目的 公司在销售货款回笼过程中,收取的商业汇票规模持续增长,票据管理成本、分散管理风 险逐步提升;同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间持票量与用票量不均衡问题凸显,分散管理不利于票 据资源的统筹利用。本次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对公司经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优化管理模式,提升操作效率:通过票据集中管理,提高票据托管、托收、融资等 业务的办理效率,加强票据管理的安全性,实现公司整体票据资源效益最大化。 (2)调剂余缺不均,激活时间价值:统筹解决子公司之间持票量与用票量不匹配的问题 ,实现票据资源内部合理调配,充分激活票据的时间价值。 (3)降低财务成本,提升资金效率:通过保证金靠档计息、票据质押融资替代部分传统 融资等方式,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提高流动资产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4)实现信息化管理,强化综合能力:依托合作银行的票据管理系统,实现公司票据全 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票据利用率,提升公司整体票据和资金管理能力。 6.业务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中涉及的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存在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 收资金进入公司在合作银行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的方式来解除这一影响。通过开 展票据池业务提高保证金替换比例,增加可用流动资金,质押票据到期托收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 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 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质押。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 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 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 2026-04-17│其他事项 ──────┴──────────────────────────────────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 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末存货、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 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 额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 2026-04-17│其他事项 ──────┴────────────────────────────────── 1.交易目的:为了规避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有效 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6年拟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继 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货币互换、外汇掉期等业务。 3.交易场所: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 构。 4.交易金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不超过3.2 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如单笔 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交易违约风险、法律风险 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目的 随着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际市场的持续开拓,国际业 务覆盖面不断扩大,涉及外币结算业务也随之增多。散料装卸机械、冶金机械、起重机械、港 口机械、能源机械、传动与控制系统、船用零部件、工程机械、海工机械等产品主要销往澳大 利亚、印度尼西亚等90多个国家和地区市场,较大的外币结算数量和频次,致使汇率出现频繁 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很大影响。因此,公司及合 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计划根据公司2026年外汇进出口业务、国际项目收支以及资金需求情况, 在银行等境内外合法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锁定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 的影响,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额度为不超过3.2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货币 互换、外汇掉期等业务。交易对方为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 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四)交易期限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 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须提交股东 会审议,且不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依据公司制定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 文件。 ──────┬────────────────────────────────── 2026-04-02│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3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e亏损e扭亏为盈√同向上升e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 2026-03-21│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没有出现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16: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 月20日9:15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69号)。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孟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 ──────┬────────────────────────────────── 2026-03-07│其他事项 ──────┴────────────────────────────────── 一、本次交易概述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转让下属三家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大连华锐特种传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传公司”)100%股权、 大连华锐重工德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国公司”)100%股权和控股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印 度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度公司”)51%股权,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按照不低于经 审计的净资产值,转让给全资子公司大连大重齿轮传动机械有限公司。其中,特传公司于2026 年2月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披露的《关于特传公司完成工 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二、交易进展情况 (一)德国公司 德国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施韦因富特地方法院核发的《大连华锐重工德国有限公司股东名单 》,其已完成了变更登记手续,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大连华锐重工德国有限公司(DHHIGermanyGmbH) 2.公司注册地:施韦因富特(Schweinfurt) 3.登记法院:施韦因富特地方法院 4.注册资本:1500000.00欧元 5.股东持股比例合计:100.00% 6.公证编号:UVZ-Nr.48/2026 (二)印度公司 近日,印度公司收到了RuchiAnandAndAssociatesCharteredAccountants反馈的《股权转 让确认书》,其已完成了变更登记手续。 ──────┬────────────────────────────────── 2026-02-28│其他事项 ──────┴────────────────────────────────── 2025年,在“战略牵引”的经营理念指导下,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立足新起点,通 过聚力攻坚拓市场、调结构,增强发展能级;抓需求、提质效,强化价值创造能力;谋创新、 强战略,激活发展动能;固根基、精管理,提升运行质量;推变革、优流程,加快数字化转型 等工作措施,主要经营指标连续稳定增长,公司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创14年来新高。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50087.72万元,同比增长8.5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58834.72万元,同比增长18.17%;基本每股收益0.3077元/股,同比增长18.76%。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722487.39万元,较年初增长3.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所有者权益为783183.66万元,较年初增长6.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4. 0551元/股,较年初增长6.87%。 ──────┬────────────────────────────────── 2026-02-25│其他事项 ──────┴────────────────────────────────── 一、本次交易概述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转让下属三家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大连华锐特种传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传公司”)100%股权、 大连华锐重工德国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控股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印度私人有限公司51%股权, 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按照不低于经审计的净资产值,转让给全资子公司大连大重齿轮传动 机械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84)。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特传公司收到了大连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大保市监)登字[2026]第202600 0328号《登记通知书》和《营业执照》,其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 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36740543399 名称:大连华锐特种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双D港辽河东路92号 法定代表人:孟庆龙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成立日期:2008年4月22日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驱动部件、汽车传动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设计、制造、安装 、销售;机械零部件的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 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6-02-13│增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更好助力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企业发展,公司 拟以自有资金向大连华锐重工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铸业公司”)增资15000万元,用于 扩充铸业公司生产能力。增资完成后,铸业公司注册资本由145000万元变更为160000万元。 2.上述投资事项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经过股东会批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行为。 ──────┬────────────────────────────────── 2026-02-06│对外担保 ──────┴────────────────────────────────── 1.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2026年度拟为15家下 属全资子公司提供预计不超过77.93亿元人民币和1亿美元的担保额度,约占公司2024年12月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3.29亿元的115.83%(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按6.9570计算 )。 2.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本次担保无反担保,预计的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 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3.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特别风险提示:上述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存在对资产负 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但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财务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及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要求,公司及15家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296亿元人民币和1亿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综合授 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1.借款类业务:流动资金借款、项目借款、固定资产借款等; 2.商业汇票类业务:商业汇票承兑、票据贴现等; 3.融资租赁类业务:融资租赁授信等; 4.信用证类业务:信用证开证、福费廷等; 5.保函类业务: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等; 6.外汇类业务:外汇贷款、外汇贸易融资、外汇担保、外汇衍生交易项下授信等; 7.其他类业务:经授信审批机构认定的其他授信业务。 其中,公司需为15家下属子公司申请的77.93亿元人民币和1亿美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担 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协议的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 保协议为准。 ──────┬────────────────────────────────── 2026-02-06│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20日(星期五)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 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 决结果为准。 ──────┬────────────────────────────────── 2026-01-06│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2.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预计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 入预计实现155亿元以上,同比增长8%以上,由此带动公司整体毛利增长,其中物料搬运设备 毛利同比增长明显。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 披露。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 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2025-12-27│重要合同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装备集团”)于2025年3月20日签订了《委托管理协议》,重工装备 集团将其部分职能部门的日常管理职能委托本公司行使,委托期限自2025年3月21日起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委托管理费用为1981.86万元。根据协议约定,双方将在期满前协商2026年委 托事宜,如续期时委托管理内容不变,则重工装备集团按2548.11万元/年支付委托管理费用。 委托管理期间,如重工装备集团除公司外其他资产发生重大变化,即委托管理期间重工装备集 团除公司外其他资产总额(以2024年12月31日为节点,按重工装备集团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单 次或累计增加、减少不超过20%(含20%),前述委托管理费用不发生变化,如超过20%双方另 行协商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披露的《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鉴于上述协议即将到期且委托管理内容保持不变、重工装备集团除公司外其他资产未发生 重大变化,公司与重工装备集团于2025年12月26日续签《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期限自2026年 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委托管理费用为2548.11万元。双方将在期满前协商续签事宜 ,具体以双方后续协商为准。委托管理期间,如重工装备集团除公司外其他资产发生重大变化 ,即委托管理期间重工装备集团除公司外其他资产总额(以2024年12月31日为节点,按重工装 备集团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单次或累计增加、减少不超过20%(含20%),前述委托管理费用不 发生变化,如超过20%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本次托管事项(交易标的)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2025年12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续签<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 孟伟先生(现任重工装备集团董事长)、田长军先生(现任重工装备集团董事)回避表决。本 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审核 意见。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 围内,无需经过股东会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4400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孟伟 4.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69号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营业期限:2001年12月27日至2051年12月26日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73276955 2T 8.经营范围:机械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备、配件供应;金属制品、金属结构制造; 工模具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第3页/共18页 机电设备零件及制造、协作加工;房地产开发;交通运输、仓储、劳务及人员培训;商业 贸易;出口业务;工程总承包;机电设备租赁及技术开发、咨询;计算机应用;起重机械特种 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压力容器设计、制造(特业部分限下属企业在许可证范 围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情况:重工装备集团是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大 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重工装备集团总资产为478.82亿元,净资产为106.84亿元;2024年 实现营业收入为228.46亿元,净利润为9.99亿元(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重工装备集团总资产为476.48亿元,净资产为118.04亿元;2025年 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72.80亿元,净利润为4.13亿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说明 重工装备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5.43%的股份,因此,重工装备集团构成公司 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公司将基于上述关联方的经营状况,持续关注 其履约能力,规避违约风险。 ──────┬────────────────────────────────── 2025-12-03│其他事项 ──────┴──────────────────────────────────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1日、2025年11 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 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 2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近日,公司收到中审众环《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中审众环原指派孙瑞、高原为签字合伙人(项目合伙人兼签字注册会计师)和签字注册会 计师,范志伟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中审众环合伙人业务分工调 整,现指派合伙人燕楠接替孙瑞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合伙人。变更后的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签字合伙人为燕楠、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高原、项目质量控制负责 人为范志伟。 ──────┬────────────────────────────────── 2025-11-07│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没有出现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16: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 1月6日9:15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69号)。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孟伟先生因其他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董事 推举的董事陆朝昌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64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22795126股 ,占公司总股本1931370032股的58.1346%。 其中: 1.出席现场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7052695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428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64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2268171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06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辽宁华夏律师事 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 2025-10-22│委托理财 ──────┴────────────────────────────────── 1.投资种类: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评估、筛选理财产品,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 机构进行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进行委托理财,在额度及 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理财风 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但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受到政策、市场 、流动性、收益、信用、操作等风险点影响导致收益不及预期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投资的情形,不涉及重 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一步拓宽融资增效渠道,不断 丰富公司阶段性的现金管理方式,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盈利能力。 (二)委托理财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进行委托理财,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四)委托理财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将结合资金需求,平衡资金流动性和收益性 ,合理搭配各理财产品的期限结构。 (五)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 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 1.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同意本次委托理财事项。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七)委托理财的实施方式 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 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管理本部执行。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委托理财情况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九)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或其他被委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如构成关联交易,公司 将根据制度规范要求及时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10-22│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 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6日(星期四)16: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9:15至15:00的任意 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11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 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 (2)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 ──────┬────────────────────────────────── 2025-10-22│其他事项 ──────┴──────────────────────────────────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 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9月末存货、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 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可收 回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5年9月末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 产及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拟对2025年9月30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 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626.1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的13.31%。 ──────┬────────────────────────────────── 2025-10-22│其他事项 ──────┴──────────────────────────────────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对公司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客观公允的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顺利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为保 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 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中审众环秉承“寰宇智慧,诚信 知行”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中审众环建立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事务所最高权力机 构为合伙人大会,决策机构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并设有多个专业委员会,包括:战略发展及 业务规划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考核委员会、财务及预算 管理委员会、国际事务协调委员会、专业技术及信息化委员会等。中审众环在北京设立了管理 总部,在全国设立多个区域运营中心,建立起覆盖全国绝大部分地域的服务网络,在国内主要 省份及武汉、北京、云南、湖南、广州、上海、天津、重庆、广西、四川、山西、江西、河北 、河南、深圳、珠海、东莞、佛山、海南、福建、厦门、浙江、宁波、江苏、山东、青岛、安 徽、黑龙江、辽宁、吉林、大连、陕西、西安、贵州、新疆、内蒙古、青海和香港等大中型城 市设有39家执业办公室,并在质量控制、人事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各方面 实行总所的全方位统一管理。 ──────┬────────────────────────────────── 2025-09-30│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9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e亏损e扭亏为盈√同向上升e同向下降 其中,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如下: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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