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206 海 利 得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金融衍生工具 │ 54.91│ ---│ ---│ 656.64│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99亿│ 1.99亿│ 1.99亿│ 100.00│ 0.00│ 2018-07-31│
├─────────┼──────┼─────┼─────┼─────┼─────┼──────┤
│年产4万吨车用差别 │ 3.50亿│ 265.47万│ 2.73亿│ 1.00│ 6500.67万│ 2016-07-01│
│化涤纶工业丝技改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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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试验工厂项目 │ 1.50亿│ 951.82万│ 2750.34万│ 3.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9980.99万│ 1.85亿│ 2.84亿│ 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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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海利得│海宁海利得│ 9557.00万│人民币 │2023-06-17│2024-06-16│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股份│纤维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海利得│海宁海利得│ 9280.00万│人民币 │2023-10-31│2024-10-31│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股份│纤维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海利得│海宁海利得│ 8888.00万│人民币 │2023-10-19│2024-05-09│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股份│纤维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海利得│海利得(越│ 8859.00万│人民币 │2023-10-27│2024-04-27│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股份│南)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浙江海利得│海利得(越│ 7094.00万│人民币 │2023-12-21│2024-06-20│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股份│南)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浙江海利得│海宁海利得│ 6000.00万│人民币 │2023-11-02│2024-11-02│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股份│纤维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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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利得│海利得(越│ 4966.00万│人民币 │2023-09-14│2024-03-13│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股份│南)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浙江海利得│海利得(越│ 4546.00万│人民币 │2023-11-10│2024-05-10│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股份│南)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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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利得│海宁海利得│ 4480.00万│人民币 │2023-02-16│2024-02-16│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股份│纤维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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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利得│海宁海利得│ 4080.00万│人民币 │2021-11-09│2024-11-08│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股份│纤维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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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利得│海宁海利得│ 4000.00万│人民币 │2023-05-11│2024-02-26│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股份│纤维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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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利得│浙江海利得│ 3589.00万│人民币 │2023-04-28│2024-04-27│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股份│地板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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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利得│海利得(越│ 2128.00万│人民币 │2023-09-19│2024-03-18│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股份│南)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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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利得│浙江海利得│ ---│人民币 │--- │--- │--- │未知 │否 │
│新材料股份│薄膜新材料│ │ │ │ │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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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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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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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
财务业绩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权的必要条件。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的财务业绩考核指标。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
权,由公司注销。
经审计,2023年度公司激励成本摊销前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5422.01万元,
较2020年度上升45.56%,故不满足行权条件。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合计
682.2万份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合计154.185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综上,合计注销83
6.385万份股票期权。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注销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即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本公司及全
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1)。
二、注销进展
近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
。2024年4月18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股票
期权的注销事宜。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程
序合法、有效。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股权结构、经营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本
次注销完成后,此次激励计划已授予未行权的剩余股票期权全部注销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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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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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
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
1630号确认,2023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349166983.91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1926222.86元后,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1393651717.51元。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
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公司法》、《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
事会提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16450222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74675333元,不送红股、不
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本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由于增发新股、股权
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致使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
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
进行调整。以上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
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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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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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
财务业绩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权的必要条件。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的财务业绩考核指标如下: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
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经审计,2023年度公司激励成本摊销前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5422.01万元,
较2020年度上升45.56%,故不满足行权条件。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合计
682.2万份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合计154.185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综上,合计注销83
6.385万份股票期权。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注销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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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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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
年4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国内
商业银行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业务。该事项须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
需求,向企业客户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
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公司董事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3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
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
使用。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相应参与的子公司可以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
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担
保形式及金额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在收取账款过程中,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不断增加,随着销售结算和经营积累,公司
持有大量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常以商业汇票结算。
1、收到商业汇票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
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
,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
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
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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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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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邵毅平女士、王玉萍女士
因个人原因于近日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详见公
司于2024年3月1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鉴于上述情况,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提名王宗宝先生、徐鼎一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宗宝先生当选后将接
任原王玉萍女士担任的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相关职务,
任期与独立董事任期一致。徐鼎一先生当选后将接任原邵毅平女士担任的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相关职务,任期与独立董事任期一致。王宗宝先生、徐鼎一先生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宗宝先生、徐鼎一先生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能力且均已
参加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
,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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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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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为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连
续提供了多年的审计服务,有良好的合作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
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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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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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拟开展额度不超过40000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期限自本次议案经股东
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
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产品出口比例不断提升,基本为自营出口,主要采用美元
、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
的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
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的外币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只限于从事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
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等与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2、预计业务期间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额度不超过40000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算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并同意董事长或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公司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
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3
3、交易对方
经监管机构批准,有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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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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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
年4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和曾孙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2024年公司以及合并范围内国内子公司拟向
各类性质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8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为支持子公司以及曾
孙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拟就上述合并范围内国内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093
3亿元(其中海宁海利得纤维科技有限公司15.8433亿元,浙江海利得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3.65
亿元,浙江海利得地板有限公司6.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就全资曾孙公司越南海利得向银
行申请合计不超过0.655亿美元(等值人民币4.8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连
带责任保证、质押、实物抵押等方式的担保,同时由曾孙公司以自身的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
产以及机器设备等资产为提供抵押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海宁海利得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尖山新区听潮路10号(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陈丁开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经营范围:聚酯工业长丝、聚酯切片、高分子材料及产品的研发、制造、加工。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
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名称:浙江海利得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新区海市路80号(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沈敏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
;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
;专业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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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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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
年4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办理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母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国内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8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同意曾孙公司海利得(越南)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海利得”)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0.655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4.8
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2024年公司以及合并范围内国内子公司拟向
各类性质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8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同意曾孙公司越南海
利得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0.655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4.8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银行授信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
理等信用品种。该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期限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算,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结束。
公司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使用金额,实际使用应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以银
行与公司及子公司、曾孙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
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其中,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不超过6亿元等值人民币贷款等综合授信业
务,授信额度内业务以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固定资产(房屋、设备)作为抵押物,以上抵押
贷款等业务的抵押期限按照实际贷款等业务情况,依据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执行。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为便于银行贷款、抵押、开具保函等相关业务的办理,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
银行的授信额度内签署贷款、抵押、开具保函等相关文件,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计划总
额的前提下,对上述银行借款进行适当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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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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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目的
公司作为涤纶工业丝、帘子布、灯箱广告材料的生产商,生产经营需要大量的精对苯二甲
酸(英文名:PureTerephthalicAcid缩写:PTA)、乙二醇(英文名:MonoEthyleneGlycol缩
写:MEG)和聚氯乙烯(英文名Polyvinylchloride缩写:PVC)原材料,原材料价格波动会给
公司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为稳定公司经营,更好地规避主要原材料涨跌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
险,公司拟利用境内期货市场仅限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
易。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总经理带领公司期货领导小组开展工作,作为管理公司期货或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
构,按照公司已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董事会同意授权总经理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负责签署公司商品期货或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相关
的协议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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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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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
成本,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决定注销美国曾孙公司HailideFibersAmerica,Inc(海利得美
国纤维公司)(以下简称“美国公司”)。本次注销事项未达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标准
,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美国公司通知,其已收到美国佐治亚州州务卿公司部出具的《解散意向通
知证书》以及《解散证明书》,海利得美国纤维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8日根据佐治亚州法律正
式解散。
二、注销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HailideFibersAmerica,Inc(海利得美国纤维公司)
注册资本:50万美元
注册地址:美国佐治亚州
经营范围:销售涤纶长丝产品、帘子布产品、聚酯切片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2683927.36元,净资产2683927.
36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8286.48元,净利润-242805.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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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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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2023年9月2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近日,公司已完成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
续并取得了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本次换发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0969000C
2、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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