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206 海 利 得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金融衍生工具 │ 54.91│ ---│ ---│ 656.64│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99亿│ 1.99亿│ 1.99亿│ 100.00│ 0.00│ 2018-07-31│
├─────────┼──────┼─────┼─────┼─────┼─────┼──────┤
│年产4万吨车用差别 │ 3.50亿│ 265.47万│ 2.73亿│ 1.00│ 6500.67万│ 2016-07-01│
│化涤纶工业丝技改项│ │ │ │ │ │ │
│目 │ │ │ │ │ │ │
├─────────┼──────┼─────┼─────┼─────┼─────┼──────┤
│智能试验工厂项目 │ 1.50亿│ 951.82万│ 2750.34万│ 3.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9980.99万│ 1.85亿│ 2.84亿│ 3.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4-03 │交易金额(元)│5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浙江聚领新材料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浙江聚领新材料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
│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使│
│ │用自有资金分别向全资子公司浙江聚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领公司”)增资5,00│
│ │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海利得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合公司”)增资9,000│
│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聚领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6,000万元,复合│
│ │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5-04-03 │交易金额(元)│9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浙江海利得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浙江海利得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
│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使│
│ │用自有资金分别向全资子公司浙江聚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领公司”)增资5,00│
│ │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海利得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合公司”)增资9,000│
│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聚领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6,000万元,复合│
│ │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海利得│海宁海利得│ 1.00亿│人民币 │2024-10-16│2025-04-16│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股份│纤维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海利得│海宁海利得│ 9147.72万│人民币 │2024-07-03│2025-06-0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新材料股份│纤维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海利得│海宁海利得│ 8080.00万│人民币 │2024-08-09│2025-06-12│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股份│纤维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海利得│海利得(越│ 6303.00万│人民币 │2024-06-20│2024-12-07│连带责任│是 │否 │
│新材料股份│南)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浙江海利得│海利得(越│ 6180.00万│人民币 │2024-09-24│2025-03-21│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股份│南)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浙江海利得│海利得(越│ 5781.00万│人民币 │2024-12-25│2025-06-25│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股份│南)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浙江海利得│海利得(越│ 4552.00万│人民币 │2024-08-20│2025-02-19│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股份│南)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浙江海利得│海利得(越│ 4523.00万│人民币 │2024-10-18│2025-04-18│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股份│南)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浙江海利得│海宁海利得│ 4384.00万│人民币 │2024-03-28│2024-09-18│连带责任│是 │否 │
│新材料股份│纤维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海利得│海宁海利得│ 4304.00万│人民币 │2024-11-12│2025-05-12│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股份│纤维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海利得│海宁海利得│ 3480.00万│人民币 │2024-05-08│2024-11-08│连带责任│是 │否 │
│新材料股份│纤维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海利得│海利得(越│ 3097.00万│人民币 │2024-06-24│2024-12-23│连带责任│是 │否 │
│新材料股份│南)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浙江海利得│海宁海利得│ 2400.00万│人民币 │2024-11-21│2025-05-21│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股份│纤维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海利得│浙江海利得│ 2293.15万│人民币 │2024-01-25│2025-04-28│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股份│地板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浙江海利得│海利得(越│ 1672.00万│人民币 │2024-10-14│2025-04-14│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股份│南)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浙江海利得│海利得(越│ 1264.00万│人民币 │2024-11-12│2025-05-05│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股份│南)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浙江海利得│浙江海利得│ 1000.00万│人民币 │2024-12-25│2025-12-24│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股份│薄膜新材料│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海利得│浙江海利得│ 1000.00万│人民币 │2024-01-26│2025-01-26│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股份│薄膜新材料│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海利得│海宁海利得│ 800.00万│人民币 │2024-10-11│2025-04-11│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股份│纤维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海利得│海宁海利得│ 760.00万│人民币 │2024-09-27│2025-01-08│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股份│纤维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海利得│浙江海利得│ 679.00万│人民币 │2024-05-28│2024-11-28│连带责任│是 │否 │
│新材料股份│地板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浙江海利得│浙江海利得│ 520.63万│人民币 │2024-12-25│2025-06-25│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股份│地板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浙江海利得│浙江海利得│ 515.00万│人民币 │2024-07-24│2025-07-24│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股份│薄膜新材料│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海利得│浙江海利得│ 409.00万│人民币 │2024-03-29│2024-10-26│连带责任│是 │否 │
│新材料股份│地板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浙江海利得│海宁海利得│ 93.34万│人民币 │2024-07-05│2025-04-10│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股份│纤维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4-03│对外担保
──────┴──────────────────────────────────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
25年4月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和曾孙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2025年公司以及合并范围内国内子公司拟向
各类性质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4.47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同时为支持子公司
以及曾孙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拟为子公司和曾孙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合并范围内国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2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
海宁海利得纤维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70%)不超过人民币15.42亿元,浙江海利得复
合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70%)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浙江聚领新材料有限公司(资
产负债率高于70%)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浙江海利得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70
%)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浙江海利得地板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不超过人民币7.4
亿元;全资曾孙公司海利得(越南)(资产负债率低于70%)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
过1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银行授信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质押
、实物抵押等方式的担保,同时由曾孙公司以自身的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以及机器设备等
资产为其提供抵押担保。具体担保事项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与相关银行签署最高额担保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2025-04-03│增资
──────┴──────────────────────────────────
一、增资概述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使
用自有资金分别向全资子公司浙江聚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领公司”)增资5000万
元,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海利得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合公司”)增资90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聚领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6000万元,复合公司的注册
资本将由10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本次增资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事项无须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03│其他事项
──────┴──────────────────────────────────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禧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
四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以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现
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银禧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银禧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发表了意见,财务顾问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广东银禧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
所出具了《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1年5月7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为20
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6日。监事会于2021年5月1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在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银禧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
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财务顾问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出具了《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同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2021年8月13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
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6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登记完成日期为2021年8月16日。
──────┬──────────────────────────────────
2025-04-03│其他事项
──────┴──────────────────────────────────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
25年4月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国内
商业银行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业务。该事项须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
需求,向企业客户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
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公司董事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本议案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3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
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
使用。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相应参与的子公司可以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
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担
保形式及金额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在收取账款过程中,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不断增加,随着销售结算和经营积累,公司
持有大量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常以商业汇票结算。
1、收到商业汇票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
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
,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
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
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
2025-04-03│其他事项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为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连
续提供了多年的审计服务,有良好的合作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
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
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
2025-04-03│其他事项
──────┴──────────────────────────────────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
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
2917号确认,2024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410560290.58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6603392.56元后,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1592933282.53元。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
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公司法》《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
提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162207220股扣减截至本公告
日公司回购账户内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33505372股,即11287018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03166332.64元,不送红股、不进行
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本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由于增发新股、股权
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致使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
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
进行调整。以上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5-04-03│委托理财
──────┴──────────────────────────────────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阶段性投资理财,
公司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
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公司盈利
能力,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包括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等。
3、资金来源:公司以闲置自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