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213 大为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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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8-01-22│ 4.70│ 1.09亿│
├───────────┼───────────┼───────────┼───────────┤
│增发 │ 2022-12-09│ 10.44│ 3.0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8-28│ 7.77│ 840.8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1-21│ 7.77│ 130.38万│
├───────────┼───────────┼───────────┼───────────┤
│增发 │ 2026-06-09│ 33.80│ 9193.0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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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上海大为捷敏技术有│ 1500.00│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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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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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06亿│ 9399.22万│ 3.09亿│ 101.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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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1-13 │交易金额(元)│1.4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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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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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大为创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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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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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市大为创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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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
│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由其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大为创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创芯│
│ │”)增资14000万元人民币,再由大为创芯向其全资子公司芯汇群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 │
│ │简称“芯汇群香港”)增资2000万美元。 │
└──────┴────────────────────────────────────────┘
┌──────┬────────────────┬──────┬────────────────┐
│公告日期 │2026-01-13 │交易金额(元)│2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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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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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芯汇群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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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大为创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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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芯汇群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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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
│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由其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大为创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创芯│
│ │”)增资14000万元人民币,再由大为创芯向其全资子公司芯汇群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 │
│ │简称“芯汇群香港”)增资2000万美元。 │
└──────┴────────────────────────────────────────┘
┌──────┬────────────────┬──────┬────────────────┐
│公告日期 │2025-10-15 │交易金额(元)│419.48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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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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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大为盈通科技有限公司40%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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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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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市芯盈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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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基于战略规划与业务发展需要,为优化现有业务,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尔佳信息")拟│
│ │使用自有资金4194822.89元收购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为盈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 │
│ │盈通")少数股东深圳市芯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盈科技",曾用名深圳市盈嘉讯控 │
│ │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大为盈通40%股权,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
│ │,公司将持有大为盈通100%股权,大为盈通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
│ │生变化。 │
│ │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标的股权已过户至特尔佳信息名下,大为盈通已完成工商变更│
│ │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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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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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创通投资发展有限公 3000.00万 12.71 42.77 2023-01-06
司
凌兆蔚 787.96万 3.83 76.50 2020-03-13
─────────────────────────────────────────────────
合计 3787.96万 16.54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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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为│芯汇群 │ 1000.00万│人民币 │2025-12-10│2028-12-10│连带责任│否 │否 │
│创新科技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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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为│大为创芯 │ 1000.00万│人民币 │2024-12-27│2025-12-27│连带责任│是 │否 │
│创新科技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大为│大为创芯 │ 970.00万│人民币 │2025-11-27│2026-05-25│连带责任│否 │否 │
│创新科技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大为│大为创芯 │ 900.00万│人民币 │2025-12-03│2026-12-02│连带责任│否 │否 │
│创新科技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大为│芯汇群 │ 900.00万│人民币 │2024-12-24│2025-12-23│连带责任│是 │否 │
│创新科技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大为│大为创芯 │ 900.00万│人民币 │2024-12-24│2025-12-23│连带责任│是 │否 │
│创新科技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大为│大为创芯 │ 700.00万│人民币 │2025-12-12│2026-07-22│连带责任│否 │否 │
│创新科技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大为│特尔佳信息│ 600.00万│人民币 │2024-05-31│2025-06-21│连带责任│是 │否 │
│创新科技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大为│大为创芯 │ 500.00万│人民币 │2023-03-17│2025-03-17│连带责任│是 │否 │
│创新科技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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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为│特尔佳信息│ 400.00万│人民币 │2024-01-03│2025-06-21│连带责任│是 │否 │
│创新科技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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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为│芯汇群 │ 100.00万│人民币 │2024-11-29│2025-11-28│连带责任│是 │否 │
│创新科技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大为│大为创芯 │ 100.00万│人民币 │2024-11-29│2025-11-28│连带责任│是 │否 │
│创新科技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大为│大为创芯 │ 100.00万│人民币 │2024-01-05│2025-01-03│连带责任│是 │否 │
│创新科技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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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为│大为创芯 │ 100.00万│人民币 │2025-03-25│2026-03-25│连带责任│否 │否 │
│创新科技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大为│大为创芯 │ 100.00万│人民币 │2025-01-02│2026-01-01│连带责任│否 │否 │
│创新科技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大为│大为创芯 │ 50.00万│人民币 │2025-03-24│2026-03-24│连带责任│否 │否 │
│创新科技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大为│大为创芯 │ 50.00万│人民币 │2024-01-05│2025-01-05│连带责任│是 │否 │
│创新科技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大为│大为创芯 │ 10.00万│人民币 │2025-06-29│2026-03-05│连带责任│否 │否 │
│创新科技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大为│大为创芯 │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创新科技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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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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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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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
2026-07-03│其他事项
──────┴──────────────────────────────────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
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212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7-03│其他事项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深圳市大为创
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为本次发行出具发行
保荐书。
保荐人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
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
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目录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名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1、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与其已发行上市的股份相同,均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本次发行每股发行条件和发行价格相同,所有认购对象均以相
同价格认购,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2、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
本次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发行价格不低于票面金额,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
3、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已
经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发行涉及的股票种类、数额、发行价格、发行
有效期及发行对象等事项,且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
议等已就上述事项作出决议,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第九条的规定
发行人本次发行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证券发行未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符合《证券法》第九条的规定。
2、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中“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
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规
定,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二、(三)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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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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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6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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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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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进一步满足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
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250000万元,其中向
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90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在满足
一定条件时,可在控股子公司(含新设立的其他并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以上担
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
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
过人民币25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
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
务等;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包括直接担保或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的
适用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重新审议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
担保额度之前。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对各子公
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事宜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调剂,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
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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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资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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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闲置厂房出租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
效率,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将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五路8号公司园区的自
有闲置厂房对外出租,出租厂房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3574平方米,在此范围内,出租事项可滚
动开展,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上述出租事项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
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重新审议闲置厂房出租额度之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闲置厂房出租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租事项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将闲置厂房出租,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盘活公
司存量资产,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出租事项涉及的标的物
本次出租事项涉及的标的物为公司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五路8号园区的自有厂房。
(三)出租事项的相关范围
公司将闲置厂房进行出租,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3574平方米,在此范围内,出租事项可滚
动开展。
(四)出租事项涉及的金额及条件
本次出租事项将参照租赁市场情况确定价格、期限及相关条件。
(五)出租事项的授权及期限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上述出租事项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为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重新审议闲置厂房出租额度之前。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闲置厂房出租事项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不会影响公司其他业务的
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公司闲置厂房出租事项可有效盘活资产,提高资产的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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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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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
,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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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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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6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2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
06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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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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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各种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
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委托理财,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
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
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
(二)委托理财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在
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
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各种低风险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投资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
长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
源为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属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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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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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
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注册地址:北京市
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40109.5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32890.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870
0.69万元。审计2025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
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和行业惩戒0次。期间有32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行政处罚2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
惩戒1次(除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
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勇,200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6年6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如安,2026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6年1月开始在德皓所执业,2025年3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数量1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贺顺祥,2003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7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
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
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年报
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来确定。2026年度审
计费用为不超过人民币13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8万元),较202
5年度审计费用无变化。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北京德皓国
际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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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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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2
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根据前述
授权,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2026年
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6日、2026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上述授权董事会办理事项有效期即将届满,相关事项仍在有序推进过程中,为确保本
次发行工作合规有效性,公司拟将向股东会提请将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
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即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授权内容及范围保
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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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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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
就;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4名,可行权
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7.745万份,行权价格为12.409元/份(调整后);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
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相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大为股份”)于
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
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3年8月3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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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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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已经成就;
2.本次符合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4人,可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34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237484920股的0.0225%;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
关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大为股份”)于
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激励计
划简述
2023年8月3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限制性股票主要内容如下: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2.激励对象范围: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授予价格:7.77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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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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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4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日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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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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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目的:为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的影响,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
务稳健性,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2.交易品种及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
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3.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
的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总额为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
外币),该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5.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6.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
,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操作
风险和交易违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目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业务涉及进出口外汇收支,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
幅波动对公司业务的影响,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提高外
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拟根据生产经营相关实际情况,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及授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
易,有效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
金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
超过已审议额度。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
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证券、指数、利
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或是上述标的的组合;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
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正常外汇资产
、负债为背景,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外汇收支期限相匹配;外汇衍生品交易使用公司的
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或保证金交易,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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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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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02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0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4月0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3月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27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
06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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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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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目的: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
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拟根据生产经营相关实际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以降低公司面临的汇率或利率波动的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2、交易品种及交易工具:仅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
(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一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
汇互换、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
3、交易场所: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非关联金融机构
4、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累计
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5、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
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6、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风险及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业务涉及进出口外汇收支,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形成
一定的外汇风险敞口。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
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
据生产经营相关实际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公司面临的汇率或利率波动的风险
,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及授权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
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有效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
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
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
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
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一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
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方限定为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
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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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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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目的:为满足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现阶段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有效规避和降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
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确保公司稳健经营,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和交易工具: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锂盐、铜等原材料以及与
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锂盐产品;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远期等衍生品合约
;
3、交易场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境内外合规公开交易场所。同时,因
场外交易具有定制化、灵活性、多样性等优势,因此公司拟同步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
4、交易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铜等原
材料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总额度为2000万元;碳酸锂等产成品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总额度
为2000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铜和碳酸锂任一
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分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
5、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6、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
目的,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主要为有效规避相关产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
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
期保值操作,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的新能源与汽车业务涵盖锂电新能源材料和汽车缓速器,主要产品包括碳酸
锂、氢氧化锂等锂盐产品,以及汽车缓速器产品。其中,铜作为汽车缓速器重要原材料,在成
本中占比较高;同时,铜及锂盐的市场价格波动频繁,对公司产品成本及毛利率均构成较大影
响。
为有效管理原材料及产成品价格波动风险,保障经营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结合
生产经营实际,适时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以稳定产品成本,降低价格波动对经
营业绩的影响。
(二)资金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铜、碳酸锂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
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
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铜等原材料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总额度为2000万元;碳酸锂等产
成品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总额度为2000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
民币40000万元(铜和碳酸锂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分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
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前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
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锂盐
、铜等原材料以及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锂盐等产品的期权、期货、远期等衍生品合约
以及场外衍生品合约。交易场所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境内外合规公开交易场
所。同时,因场外交易具有定制化、灵活性、多样性等优势,因此公司拟同步开展场外衍生品
交易。
(四)交易期限
有效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
金可循环使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开展商品期货期权
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
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六)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
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
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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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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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建立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
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2025年修订)及《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相关要求,公司制定了《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
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
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
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一)公司应积极实施连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利润状况和生产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建立持续、稳定和积极的分红
政策。
(二)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况下,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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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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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相关的文件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敬请投资者查阅。公司现就本次发行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
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会向本次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不会直接或通
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次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资助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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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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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公司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
取监管措施的情况披露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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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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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
况、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
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
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
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31号)等
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就本次发行
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及风险提示,并修订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对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情况为准。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6年6月末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并
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
情况最终确定;
以此数据为基础,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2025年度的基础上,按
照持平、亏损增长10%、亏损减少10%三种情景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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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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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
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末各项资产进
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判断其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经测试,公司对存在减值迹
象的资产依会计政策进行了减值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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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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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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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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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由其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大为创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创芯”
)增资14000万元人民币,再由大为创芯向其全资子公司芯汇群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芯汇群香港”)增资2000万美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在当前存储市场量价齐升的行业机遇下,公司基于在半导体存储领域已构建的高效交付网
络与业务成果,进一步加大投入,把握市场机遇、支持业务拓展并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大为创芯增资14000万元人民币,再由大为创芯以自有资
金向其全资子公司芯汇群香港增资2000万美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大为创芯的注册资本将由30
00万元人民币增至17000万元人民币,芯汇群香港的注册资本将由100万美元增至2100万美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其中,向芯汇群香港增资事项尚需经过商务主管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外汇管理部门等相关主管部门备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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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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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3日、2025年
11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变更注册资本、不再设置监事会。详情参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本次
变更备案不涉及换发营业执照,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2025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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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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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28日、2023年
12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
效期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自2023年12月15日起至20
24年12月14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
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12月1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
29日、2024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已届满,本次发行方案已到期自动失效。
本次发行方案到期失效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来公司将根据资本市场环境及政策变化,结合公司经
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状况,制定相应的资本市场融资计划。如公司未来有新的融资计划,将
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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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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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玲
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辞职后,李玲女士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李玲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
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李玲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为
保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顺利开展,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朱慧芬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
一致。朱慧芬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
朱慧芬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
电话:0755-86555281
传真:0755-81790919
电子邮箱:db@daweimail.com
附件:朱慧芬女士简历
朱慧芬女士,198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兰州大学毕业,本科学历
、学士学位,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拥有多家上市公司证券事
务相关工作经验,曾先后任职于银河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8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截至目前,朱慧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单位工作,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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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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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
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6月4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北京大华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名称变更为北京德皓国际会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
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变更后相关业务资格以及权利义务由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承继。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3506.21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29244.
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审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0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自
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2次
(其中21次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安排项目合伙人:周俊祥,1993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89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10家次。
拟安排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卓丽婷,2024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9月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4年3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贺顺祥,2003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7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
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
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年报
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来确定。2025年度审
计费用为不超过人民币13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8万元),较202
4年度审计费用无变化。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北京德皓
国际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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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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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满足公司半导体
存储业务发展战略需求,充分依托上海半导体产业集聚优势,吸引产业人才并进一步拓宽公司
半导体存储业务产品线,公司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大为捷敏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捷敏”)。
并于近日收到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长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新设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大为捷敏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连浩臻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沪亭北路218号19幢188单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
;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网
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集成电路销售;信息系
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深化公司半导体存储芯片业务的战略布局,充分借助上海在半导体产业集聚优势,吸引
高端技术人才与产业资源,并拓展和丰富公司在半导体存储芯片领域的产品线,公司设立大为
捷敏。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
系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短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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