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227 奥 特 迅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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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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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鹏电跃能能源│ ---│ ---│ 90.00│ ---│ ---│ 人民币│
│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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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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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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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 2.47亿│ 2075.57万│ 1.69亿│ 68.49│ ---│ 2024-12-31│
│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 │ │ │ │ │ │
│示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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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6亿│ 0.00│ 1.06亿│ 100.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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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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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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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奥华源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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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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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办公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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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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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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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奥电高压电气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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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办公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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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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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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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奥华源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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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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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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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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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奥电高压电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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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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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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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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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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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奥华源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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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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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办公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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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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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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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奥电高压电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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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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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办公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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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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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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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奥华源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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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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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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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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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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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奥电高压电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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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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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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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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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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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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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特迅│深圳市奥特│ 100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电力设备股│迅科技有限│ │ │ │ │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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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特迅│深圳市奥特│ 100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电力设备股│迅软件有限│ │ │ │ │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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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特迅│深圳前海奥│ 100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电力设备股│特迅新能源│ │ │ │ │ │ │ │
│份有限公司│服务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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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特迅│深圳市奥特│ 80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电力设备股│迅科技有限│ │ │ │ │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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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特迅│深圳市奥特│ 80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电力设备股│迅软件有限│ │ │ │ │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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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特迅│深圳市鹏电│ 50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电力设备股│跃能能源技│ │ │ │ │ │ │ │
│份有限公司│术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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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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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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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
于2024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以现场结合
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亚松先生
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4年10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开展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
的要求。公司聘请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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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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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
2024年11月7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就本次股
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审议通过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11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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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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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迅”或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
要,经邀请招标,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就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
项并表示无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2年,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
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
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大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
要,经研究决定,拟聘请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
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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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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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
营示范项目”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6号)核准,公司向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2720877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13.22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59699939.40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080448.3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2619491.
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17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52619491.10元低于《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80000万元,根据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
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2022年1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2年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进行变更。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动汽车
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动汽车集约
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进行变更。
公司本次变更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示范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变更,不属
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同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以上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逐步对上述全
资子公司进行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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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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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特迅”)于2024年8月19日
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
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融资及抵押情况概述
2024年5月9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批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
为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并批准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上述授信额度
内的有关授信合同、协议等文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保
证充足的流动资金,公司以部分自有不动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抵押贷
款,抵押的资产信息如下表所示:除本次抵押外,以上资产不存在其他抵押或第三人权利,不
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措施。本次
抵押贷款的具体贷款金额、期限、利率、抵押信息等有关事项,以双方签署的最终合同为准。
二、审批决策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与贷款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
抵押贷款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因此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资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是为了满足公司资金需求,该抵押事项的财务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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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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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
5月9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2024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4-015)
2024年4月18日,公司收到股东欧华实业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提议增加深圳奥特迅电力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推举刘进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函出具日,欧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
司股份比例51.2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欧华实业有限公司具备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资格,具备提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提案程序符合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事项提交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刘进军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将此事项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
候选人刘进军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因此本次增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选举刘进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除上述调整外,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现对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5日审议通过《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15:00时;(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5月9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5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9日上午9:15至
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
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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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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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
营示范项目”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6号)核准,公司向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2720877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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