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229 鸿博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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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 10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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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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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无锡双龙信息纸│ 4.45亿│ ---│ 7786.07万│ 100.24│ ---│ ---│
│有限公司40%股权并 │ │ │ │ │ │ │
│增资用于“彩票物联│ │ │ │ │ │ │
│网智能化管理及应用│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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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AI创新赋能中心│ 3.00亿│ 2317.78万│ 3.00亿│ 100.06│ 0.00│ 2024-11-04│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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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彩票研发中心项│ 1.05亿│ ---│ 454.53万│ 100.0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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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AI创新赋能中心│ ---│ 2317.78万│ 3.00亿│ 100.06│ ---│ 2024-11-04│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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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13亿│ ---│ 2.14亿│ 100.71│ ---│ 201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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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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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 4094.00万 8.22 57.45 2023-02-17
河南辉熠贸易有限公司 4000.00万 8.03 100.00 2023-02-17
尤丽娟 2180.00万 4.37 38.90 2020-11-26
尤玉仙 729.93万 1.46 --- 2020-11-26
尤玉仙 729.93万 1.46 99.99 2020-11-26
尤友鸾 500.00万 1.00 47.84 2020-11-26
章棉桃 90.00万 0.18 100.00 202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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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23亿 2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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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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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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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有│北京英博数│ 4.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限公司 │科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
│鸿博股份有│北京英博数│ 1.03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限公司 │科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
│鸿博股份有│北京英博数│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限公司 │科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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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有│四川鸿海印│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限公司 │务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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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有│重庆鸿海印│ 3336.5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限公司 │务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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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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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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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额度预计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1、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子公司英博数科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其他商业机构或与合作方因业务往来产生的应付款项之付款义务或履约义务(含其他方式产生
的应付款项之付款义务)提供不超过191600万元的连带担保责任;为子公司鸿博昊天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鸿博昊天”)、四川鸿海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鸿海”)、重庆市
鸿海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鸿海”)、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双
龙”)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48400万元人民币连带担保
额度;
2、子公司英博数科、鸿博昊天、四川鸿海、重庆鸿海、无锡双龙拟为公司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连带担保额度;
3、公司及以上子公司与交易对方均无关联关系,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为便于担保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
件,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对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担保及授权期限
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2、上表未包含重庆鸿海为鸿博股份提供6000万元的担保;未包含为下属公司同笔债务的
重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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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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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
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末的资产状
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
使用权资产、商誉等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并进行减值测试。
三、资产核销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对部
分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应收款项55.21万元,核销存
货49.58万元,核销固定资产0.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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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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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
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
权,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日常经
营的开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及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
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短期、低
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
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短期、低风险、流动性高的国有银行及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保本型理
财产品。
2、授权及期限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3、现金管理额度
上述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等,公司亦
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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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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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20
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为-293349341.31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本期期末
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37805531.94元。鉴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为负数,同时公司人工智能领域拓展经营上对资金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定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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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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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合同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19日,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博数科”)与北京京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京能”)
签署了《智算中心建设设备采购协议》、《智算中心建设设备采购协议补充协议》、《智算中
心建设设备采购协议-补充协议二》、《智算中心建设设备采购协议-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
“原合同”)。智算中心总体规模为1024PFLOPS算力,合同交易总金额为99968.20万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英博数科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2023-098)。
英博数科分别于2023年10月23日、2024年3月12日收到北京京能支付的合同款499840999.3
1元、299904599.58元。
(二)采购修订协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2024-077),公司全资子公司英博数科与北京京能、北京京能海北算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京能海北”)经协商一致于2024年12月3日签署了《智算中心建设设备采购协议-补充协
议的修订协议》(以下简称“《采购修订协议》”),对原合同中部分条款作出调整,北京京
能在原合同中的全部权利义务由京能海北承继,同时变更智算中心一期项目1024PFLOPS算力对
应设备型号以及部分配套设备数量,合同交易金额由999681998.61元变更为645633347.52元,
算力规模不变,另外由英博数科向北京京能支付违约金、补偿金共计41080083.01元。
二、合同履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了京能海北发来的《智算中心建设设备验收报告》,除维保服务外,英博
数科已执行完毕合同约定的所有履约义务。英博数科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设备的交付,已
通过品牌、配置、数量、外观、可用性等方面的验收,验收合格。
三、对公司的影响
北京京能已向英博数科支付799745598.89元,由于交易金额变更为645633347.52元,另违
约金及补偿金共计41080083.01元、预留质量保证金32281667.38元,与北京京能已支付金额差
额为227474001.76元。截至本公告日,英博数科与北京京能上述债权债务抵销尚未履行完毕(
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2024-077)“(三)债权债务抵销协议的主要内容”),上述债权债务抵销能否最终完成尚
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英博数科相关项目于2025年取得验收通过,不会影响公司2024年度经
营业绩,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
间确认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需以公司后续定期报告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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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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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英博数科”)与北京百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智能”)签署《确认函
》,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合同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英博数科与百川智能签署了《云服务协议》,英博数科
向百川智能提供一定规模的智算服务器所有的算力和资源以及配套软件、应用,以及技术服务
,合同期限为三年,自2024年1月30日至2027年1月31日,合同约定开始履行日期为2024年1月3
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英博数科签订日常经营重大
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6)。
二、本次《云服务协议》解除的情况
自合同签订起,英博数科与百川智能始终致力于推进原合同的实施,并与百川智能建立了
良好的合作关系,但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原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公司与百川智能于近日签
署《确认函》,经双方协商一致,停止原合同相关合作,且双方不存在争议,互不承担责任。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解除《云服务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原合同尚未产生收入,合同解除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对于原合同,双方不存在争议,互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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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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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资子公司英博数科与北京京能、京能海北等方就筹建智算中心的设备采购事项近日
经各方协商一致签署了《智算中心建设设备采购协议-补充协议的修订协议》、《债权债务抵
消协议》,约定对原合同价格等要素作出调整。
风险提示:该系列合同已对合同金额、合作规模、交付约定和付款流程等内容做出明确约
定,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后续履行过程中,仍存在法律、法规、政策、履约能
力、技术、市场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其他
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将可能产生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
一、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原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19日,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博数科”)与北京京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京能”)
签署了《智算中心建设设备采购协议》、《智算中心建设设备采购协议补充协议》、《智算中
心建设设备采购协议-补充协二》、《智算中心建设设备采购协议-补充协三》(以下简称“原
合同”)。智算中心总体规模为1024PFLOPS算力,合同交易总金额为99968.20万元。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英博数科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2023-098)。
英博数科分别于2023年10月23日、2024年3月12日收到北京京能支付的合同款499840999.3
1元、299904599.58元。英博数科已于2024年7月将该协议约定设备交付至北京京能指定地点。
(二)本次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英博数科与北京京能、北京京能海北算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
海北”)经协商一致于2024年12月3日签署了《智算中心建设设备采购协议-补充协议的修订协
议》(以下简称“《采购修订协议》”),对原合同中部分条款作出调整,具体如下:
1、由于北京京能业务结构调整,北京京能在原合同中的全部权利义务由京能海北承继,
北京京能不再作为合同主体。京能海北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孙公司;
2、设备型号调整:变更智算中心一期项目1024PFLOPS算力对应设备型号以及部分配套设
备数量,合同交易金额由999681998.61元变更为645633347.52元,算力规模不变;
3、考虑到履约实际情况,经各方协商一致,英博数科应向北京京能支付违约金、补偿金
共计41080083.01元。其中:逾期交付违约金31789887.56元,以合同金额999681998.61元为基
数,以4月1日至7月16日共106天的逾期时间计算;资金占用补偿金9290195.45元,以已支付金
额799745598.89元为基数,以4月1日至7月16日共106天的时间计算;本次《采购修订协议》约
定的违约金、补偿金将导致公司合同所产生预期利润减少,但不影响公司前期已披露的财务数
据;
4、新增交货及技术服务的时间:英博数科应于补充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设备运
至指定地点完成交货,并在完成交货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交付验收;
5、约定调整后协议金额的5%即32281667.38元预留作为质量保证金,设备到货安装并通过
验收之日起1年为质保期,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且经对方确认后返还;
北京京能已支付799745598.89元,本次调整设备差价、违约金、补偿金费用以及质量保证
金后,英博数科应就本次调整返还北京京能差额227474001.76元;
6、英博数科应于约定日期前完成原合同及后续补充协议约定的资金支付义务,否则应自
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支付金额每日支付逾期支付违约金,如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对方有权
就未弥补部分损失向英博数科继续追偿。若延迟支付超过20个工作日,则对方有权终止原合同
,并保留追究合同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损失;
7、新增维保条款:英博数科为AI计算机集群及配套IB网络设备提供3年免费维保,其他设
备及软件产品提供5年免费原厂维保,包含相应升级服务及相应的技术支持。英博数科须对本
项目储备不低于一定比例的完善的备品备件(含AI计算机人工智能加速GPU卡)管理,保障系
统出现问题时能在7个工作日内得以解决,对于返修设备能够保障及时的进行替换。在维保期
内,英博数科应对由于设计和(或)制造缺陷、服务缺陷等引起的设备的任何故障负责,包括
但不限于修理、更换或退货等。
英博数科与北京京能及第三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存在业务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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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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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27日(周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9:15至2024年11月27日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海B座公司21楼
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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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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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公
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7日(周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上午9:15至9
: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9:15至2024年11月27
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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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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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上会所”)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任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
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
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鉴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续聘上会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上会所
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系在财政部、上海市人民政
府和上海市财政局领导的关怀下,于1980年筹建,1981年元旦正式成立,是适应党的十一届三
中全会提出改革开放新形势,由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并成为全
国第一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8年12月按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的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12月上海上会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会所已历经四十年的发展
历程,经历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重大经济变革阶段,一直以专业的第三方审计身份为我国的
经济发展提供各类服务,几经行业变革和整合,上会所一直位于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行列,
并以专业的服务水准、兢兢业业的执业精神立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力求稳健和规范发展。上
会所秉持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专业精神,注重服务质量和声誉,得到了客户、监管部门、投资机
构的认可。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张晓荣。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会所拥有从业人员总数2000人,其中合伙
人108人,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者506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9人。
3、业务信息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0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4.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2.11亿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8家。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主要行业(按照证监会行
业分类)为: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环保;建筑业;农林牧渔。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
12)2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80
00万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1年已审结的案件1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
行完毕。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会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
、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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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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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解除全资子公司重大合同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英博数科”)解除与紫光晓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晓通”)于2023年7月2
7日签订的《购销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合同基本情况概述
2023年7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英博数科与紫光晓通签订《购销合同》,英博数科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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