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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牌集团(00223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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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233 塔牌集团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丰汇精选一期私募证│ 16000.00│ ---│ ---│ 13965.83│ 3562.30│ 人民币│ │券投资基金 │ │ │ │ │ │ │ ├─────────┼─────┼─────┼─────┼─────┼──────┼──────┤ │东江环保(港股) │ 8948.08│ ---│ ---│ 3340.55│ -1234.40│ 人民币│ ├─────────┼─────┼─────┼─────┼─────┼──────┼──────┤ │外贸信托-玄武11号1│ 8000.00│ ---│ ---│ 7999.20│ -629.72│ 人民币│ │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 │ │ │ │ ├─────────┼─────┼─────┼─────┼─────┼──────┼──────┤ │大成基金-启明星8号│ 5332.61│ ---│ ---│ 7584.99│ 185.65│ 人民币│ │资产管理计划 │ │ │ │ │ │ │ ├─────────┼─────┼─────┼─────┼─────┼──────┼──────┤ │海容冷链 │ 4633.57│ ---│ ---│ 3040.84│ -1453.65│ 人民币│ ├─────────┼─────┼─────┼─────┼─────┼──────┼──────┤ │粤高速A │ 4476.85│ ---│ ---│ 5033.70│ 911.47│ 人民币│ ├─────────┼─────┼─────┼─────┼─────┼──────┼──────┤ │深南电路 │ 4043.30│ ---│ ---│ 3159.06│ 98.04│ 人民币│ ├─────────┼─────┼─────┼─────┼─────┼──────┼──────┤ │诚奇信睿1号私募证 │ 4000.00│ ---│ ---│ 4718.10│ 294.42│ 人民币│ │券投资基金 │ │ │ │ │ │ │ ├─────────┼─────┼─────┼─────┼─────┼──────┼──────┤ │深圳青岸临津一期私│ 3000.00│ ---│ ---│ 2984.12│ -15.88│ 人民币│ │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 │ │ │ ├─────────┼─────┼─────┼─────┼─────┼──────┼──────┤ │纽达投资梅江五号私│ 3000.00│ ---│ ---│ 2933.67│ 284.57│ 人民币│ │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2×10000t/d新型干 │ 29.59亿│ 5156.29万│ 30.50亿│ 103.09│ 6.73亿│ 2020-04-29│ │法熟料水泥生产线新│ │ │ │ │ │ │ │建工程(含2×20MW │ │ │ │ │ │ │ │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 │ │ │ │ │ │ │)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3-12-14 │交易金额(元)│9336.51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龙门县平陵街道横坑水泥用石灰岩矿│标的类型 │无形资产 │ │ │区采矿权 │ │ │ ├──────┼────────────────┴──────┴────────────────┤ │买方 │惠州塔牌矿业有限公司 │ ├──────┼────────────────────────────────────────┤ │卖方 │龙门县自然资源局 │ ├──────┼────────────────────────────────────────┤ │交易概述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 │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惠州塔牌水泥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惠州塔牌矿业有限公│ │ │司参与矿业权竞拍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塔牌水泥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惠州塔牌│ │ │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塔矿业”)参与“龙门县平陵街道横坑水泥用石灰岩矿区采矿│ │ │权”的竞拍,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竞拍相关手续。 │ │ │ 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惠塔矿业参与了“龙门县平陵街道横坑水泥用石灰岩矿区采矿权”│ │ │竞拍,经公开竞价,惠塔矿业以9336.51万元竞得此采矿权。同时,按照竞拍公告要求,竞 │ │ │得人需要一次性支付生态补偿金9276.78万元,并承担矿区范围内所涉及土地租金、青苗及 │ │ │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费、迁坟补偿费等约2507.71万元。 │ │ │ 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 │ │ 1、出让人:龙门县自然资源局。 │ │ │ 2、项目名称:龙门县平陵街道横坑水泥用石灰岩矿区采矿权。 │ │ │ 3、矿种:水泥用石灰岩。 │ │ │ 4、地理位置:矿区位于龙门县城138°方向、直距15km的龙门县平陵街道竹龙村横坑。│ │ │ 5、面积:0.7307平方公里。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3-29 │ ├──────┼────────────────────────────────────────┤ │关联方 │钟朝晖、钟剑威、赖宏飞、何坤皇、李斌、钟媛、陈晨科、徐政雄、刘延东、钟华胜 │ ├──────┼────────────────────────────────────────┤ │关联关系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 │ │ │三次会议和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 │ │ │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 │ │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六期员工 │ │ │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 │ │ 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以往年度已回购的股份。受让回购│ │ │股票的价格为回购股票(库存股)的平均成本。截至本次非交易过户前,公司回购账户上库│ │ │存股数量为25,647,039股,回购平均成本价为8.08元/股。本次通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 │ │ │为4,152,059股,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 │ │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 │ │ 截至2024年3月22日,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证券账户开立工作,并在广发证 │ │ │券有限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 │ │计划,证券账户号码:0899427099。 │ │ │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过户情况 │ │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33,548,636.72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度激励奖 │ │ │金净额(代扣代缴员工个税和现金发放部分后的年度激励奖金)。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 │ │相关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员工实际认购份额与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不存在差异。 │ │ │ 2024年3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 │ │ │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公司股票4,152,059股已于2024年3月26日以│ │ │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专│ │ │户,占公司总股本的0.35%,计税价格为8.08元/股。 │ │ │ 根据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存续期为96个│ │ │月,锁定期为12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 │ │ │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认定 │ │ │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 │ │ 2、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钟朝晖先生、钟剑威先生、赖宏飞先生、何坤皇先生 │ │ │、李斌先生、钟媛女士、陈晨科先生、徐政雄先生、刘延东先生、钟华胜先生作为公司现任│ │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参与对象同时参与│ │ │了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第五期、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第│ │ │五期、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 │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它关联关系。 │ │ │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 │ │ │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员工持股计划的日│ │ │常运作、决策等将完全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第六期员工持股│ │ │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 │ │ 4、第二期、第三期、第五期、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均为钟朝晖先生、 │ │ │钟剑威先生、赖宏飞先生,第二期、第三期、第五期、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 │ │成员一致,因此,第二期、第三期、第五期、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权益│ │ │将合并计算。 │ └──────┴────────────────────────────────────────┘ ┌──────┬────────────────────────────────────────┐ │公告日期 │2024-03-15 │ ├──────┼────────────────────────────────────────┤ │关联方 │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其20%的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鉴于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2022│ │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之关联交易的│ │ │议案》即将到期,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 │ │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拟按照商业原则在经批准的额度内优先选择梅州│ │ │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各项存款业务,拟定额度为在梅│ │ │州客商银行的单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适用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通过后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定新的额度之前。 │ │ │ 2、公司作为梅州客商银行的主发起人之一,持有梅州客商银行20%的股份,且公司董事│ │ │、高管赖宏飞先生担任梅州客商银行的董事,根据相关规定,梅州客商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 │ │。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 │ │ 3、2024年3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股│ │ │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赖宏飞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 │ │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 │ │ 4、该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关联交易的 │ │ │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 │ │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 │ │需经过其他部门审批。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名称: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住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华侨城客商银行大厦一、二层 │ │ │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 │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梅县区 │ │ │ 法定代表人:刘元庆 │ │ │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00MA4WQATR8C │ │ │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 │ │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 │;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 │ │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梅州客商银行于2017年6月22日取得《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 │ │ │入7.58亿元,净利润2.33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393.82亿元,净资产为25│ │ │.86亿元(以上数据业经审计数据)。 │ │ │ 公司作为梅州客商银行的主发起人之一,持有梅州客商银行20%的股份,且公司董事、 │ │ │高管赖宏飞先生担任梅州客商银行的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相关规定,梅州客商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 │ │ │ 据查询,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张能勇 2606.00万 2.19 37.38 2023-11-02 ───────────────────────────────────────────────── 合计 2606.00万 2.19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3-11-02 │质押股数(万股) │1106.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5.87 │质押占总股本(%) │0.93 │ ├────────┼──────────────┴────────┴──────────────┤ │股东名称 │张能勇 │ ├────────┼──────────────────────────────────────┤ │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10-3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10月30日张能勇质押了1106.0万股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2-11-02 │质押股数(万股) │51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39 │质押占总股本(%) │0.43 │ ├────────┼──────────────┴────────┴──────────────┤ │股东名称 │张能勇 │ ├────────┼──────────────────────────────────────┤ │质押方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2-10-3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3-10-31 │解押股数(万股) │515.00 │ ├────────┼──────────────┴────────┴──────────────┤ │质押说明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接到股东张能勇先生的通知,获│ │ │悉张能勇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 │ ├────────┼──────────────────────────────────────┤ │解押说明 │2023年10月31日张能勇解除质押515.0万股 │ └────────┴──────────────────────────────────────┘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3-29│其他事项 ──────┴──────────────────────────────────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 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 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以往年度已回购的股份。受让回购股 票的价格为回购股票(库存股)的平均成本。截至本次非交易过户前,公司回购账户上库存股 数量为25647039股,回购平均成本价为8.08元/股。本次通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为4152059 股,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2024年3月22日,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证券账户开立工作,并在广发证券 有限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 ,证券账户号码:0899427099。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过户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33548636.72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度激励奖金净 额(代扣代缴员工个税和现金发放部分后的年度激励奖金)。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相关方 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员工实际认购份额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拟认购份额不存在差异。 2024年3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公司股票4152059股已于2024年3月26日以非交易 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 司总股本的0.35%,计税价格为8.08元/股。 根据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存续期为96个月 ,锁定期为12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认定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钟朝晖先生、钟剑威先生、赖宏飞先生、何坤皇先生、 李斌先生、钟媛女士、陈晨科先生、徐政雄先生、刘延东先生、钟华胜先生作为公司现任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参与对象同时参与了第二 期、第三期、第四期、第五期、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第五期、第 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它关联关系。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 ,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运 作、决策等将完全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4、第二期、第三期、第五期、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均为钟朝晖先生、钟 剑威先生、赖宏飞先生,第二期、第三期、第五期、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成员 一致,因此,第二期、第三期、第五期、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权益将合并 计算。 ──────┬────────────────────────────────── 2024-03-15│其他事项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鉴于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2022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即将到期,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含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拟按照商业原则在经批准的额度内优先选择梅州客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各项存款业务,拟定额度为在梅州客商银行的 单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适用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定新的额度之前。 2、公司作为梅州客商银行的主发起人之一,持有梅州客商银行20%的股份,且公司董事、 高管赖宏飞先生担任梅州客商银行的董事,根据相关规定,梅州客商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公 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2024年3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赖宏飞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4、该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关联交易的关 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 经过其他部门审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华侨城客商银行大厦一、二层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梅县区 法定代表人:刘元庆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00MA4WQATR8C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 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 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 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梅州客商银行于2017年6月22日取得《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 .58亿元,净利润2.33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393.82亿元,净资产为25.86亿 元(以上数据业经审计数据)。 公司作为梅州客商银行的主发起人之一,持有梅州客商银行20%的股份,且公司董事、高 管赖宏飞先生担任梅州客商银行的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 交易决策制度》相关规定,梅州客商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 据查询,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按照商业原则在经批准的额度内优先选择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各项存款业务,拟定在 梅州客商银行的单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适用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定新的额度之前。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预计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业务,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的存款利率以国家规定为基 础,由双方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其中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基准利率 ,亦不低于本地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型同期限的存款利率,与存款业务汇划业务相关结算 费率不高于本地其他金融机构提供同类服务的收费标准。公司预计在梅州客商银行的单日存款 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 2024-03-15│对外投资 ──────┴────────────────────────────────── 鉴于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与专业机构合作进行新兴产业投资的 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新兴产业投资的期限已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与专业机构合作进行新兴产业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含 全资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继续使用最高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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