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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文化(00224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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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247 聚力文化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6-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苏州美生元信息科技│ 340000.00│ ---│ 100.00│ ---│ 25637.73│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增年产65万张高性│ 2910.00万│ ---│ 2924.88万│ 100.00│ 89.24万│ 2014-06-30│ │能装饰板项目 │ │ │ │ │ │ │ ├─────────┼──────┼─────┼─────┼─────┼─────┼──────┤ │新增年产10,500吨装│ 4722.73万│ ---│ 4722.73万│ 100.00│ 2226.33万│ ---│ │饰纸技改项目 │ │ │ │ │ │ │ ├─────────┼──────┼─────┼─────┼─────┼─────┼──────┤ │装饰复合新材料项目│ 2919.28万│ ---│ 2919.28万│ 100.00│ ---│ ---│ │(第二期) │ │ │ │ │ │ │ ├─────────┼──────┼─────┼─────┼─────┼─────┼──────┤ │2新增年产10,500吨 │ 2.21亿│ ---│ 4722.73万│ 100.00│ 2226.33万│ ---│ │装饰纸技改项目 │ │ │ │ │ │ │ ├─────────┼──────┼─────┼─────┼─────┼─────┼──────┤ │新增年产2,800万米 │ 3460.00万│ ---│ ---│ ---│ ---│ ---│ │地板膜项目 │ │ │ │ │ │ │ ├─────────┼──────┼─────┼─────┼─────┼─────┼──────┤ │装饰复合新材料项目│ 2680.00万│ 645.62万│ 4103.89万│ 100.00│ -146.12万│ 2017-02-28│ │(第三期) │ │ │ │ │ │ │ ├─────────┼──────┼─────┼─────┼─────┼─────┼──────┤ │装饰复合新材料项目│ 1280.72万│ ---│ ---│ ---│ ---│ ---│ │(第三期) │ │ │ │ │ │ │ ├─────────┼──────┼─────┼─────┼─────┼─────┼──────┤ │新增年产5,600吨装 │ 3052.00万│ 1706.58万│ 3181.88万│ 100.00│ 57.57万│ 2017-12-31│ │饰纸、85万张高性能│ │ │ │ │ │ │ │装饰板项目 │ │ │ │ │ │ │ ├─────────┼──────┼─────┼─────┼─────┼─────┼──────┤ │装饰复合新材料项目│ ---│ ---│ 2919.28万│ 100.00│ ---│ ---│ │(第二期) │ │ │ │ │ │ │ ├─────────┼──────┼─────┼─────┼─────┼─────┼──────┤ │收购美生元100%股权│ 1.05亿│ ---│ 4.48亿│ 100.00│ ---│ ---│ │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 │ │ │ │ │ │ ├─────────┼──────┼─────┼─────┼─────┼─────┼──────┤ │收购美生元100%股权│ 3460.00万│ ---│ ---│ ---│ ---│ ---│ │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 │ │ │ │ │ │ ├─────────┼──────┼─────┼─────┼─────┼─────┼──────┤ │装饰复合新材料项目│ ---│ 645.62万│ 4103.89万│ 100.00│ -146.13万│ 2017-02-28│ │(第三期) │ │ │ │ │ │ │ ├─────────┼──────┼─────┼─────┼─────┼─────┼──────┤ │收购美生元100%股权│ 2.85亿│ ---│ 4.48亿│ 100.00│ ---│ ---│ │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 │ │ │ │ │ │ ├─────────┼──────┼─────┼─────┼─────┼─────┼──────┤ │收购美生元100%股权│ 2.85亿│ ---│ ---│ ---│ ---│ ---│ │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20 │ ├──────┼────────────────────────────────────────┤ │关联方 │浙江帝龙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帝龙新材料│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龙新材料”)与浙江帝龙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龙光电│ │ │”)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帝龙光电因生产需要需租赁帝龙新材料厂房。帝龙新材料将位│ │ │于厂区内的第12幢厂房出租给帝龙光电,其中:一楼厂房面积4,386.56平方米,月租金15.7│ │ │5元/平方米;二楼及夹层面积4,937.44平方米,月租金10.5元/平方米;合计面积为9,324平│ │ │方米,合计年租金1,451,177.28元,租赁期限为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 │ 上述租赁期间因使用水电产生的费用,由帝龙光电按实结算承担,帝龙新材料代收代缴│ │ │,预计该等费用全年合计不超过500万元。 │ │ │ 本次帝龙新材料与帝龙光电的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645.12万元。 │ │ │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 │ │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浙江帝龙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姜飞雄回避该│ │ │项议案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 │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一)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浙江帝龙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姜飞雄、浙江帝龙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龙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 │ │司28.61%股份,姜飞雄同时是帝龙光电的控股股东,帝龙光电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为│ │ │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余海峰 1.30亿 15.33 --- 2019-01-16 宁波揽众天道投资管理有限 8000.00万 9.40 --- 2018-06-22 公司 爱新觉罗肇珊 2763.00万 3.25 --- 2018-06-19 ───────────────────────────────────────────────── 合计 2.38亿 27.98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聚力文│苏州齐思妙│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化发展股份│想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11-07│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聚力文化”)于2024年11月6日 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孙公司广西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西帝龙”)向广西融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5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 资金贷款,期限一年。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龙新材料 ”)为广西帝龙申请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决议有效期一年。广西帝龙的股东广西 杉相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杉相”)及其股东需对广西帝龙的上述银行贷款同时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水县和睦镇和睦产业园 注册资本:13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金龙 成立日期:2024年2月5日 股权结构:帝龙新材料持有广西帝龙62%的股权,广西杉相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广西帝龙3 8%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 ;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4-09-19│其他事项 ──────┴──────────────────────────────────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 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 2024-08-20│其他事项 ──────┴────────────────────────────────── 一、基本情况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力文化”或“公司”)前期披露了冯志芳 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起诉公司、余海峰、姜飞雄、禹碧琼 、薄彬及胡皓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做出终审判决。详细内 容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的《关于诉讼 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案件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委托调解机构代表公司与有索赔意向的投资者或其代理律师进行了沟通,并收 集相关证据材料。截至目前共计收集到304名有索赔意向的投资者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公司 根据法院判决书所认定的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和基准价以及应扣除的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 因素比例等因素,预计应赔偿304名投资者合计损失3111.20万元。 三、本次公告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等规定将上述预计的损失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已计 入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当中。上述预计的损失金额为公司根据现有资料测算的结果,如后续 新增同类索赔主张或公司向投资者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公司预计的金额不一致,公司将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者索赔事项的进展情况、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024-05-21│重要合同 ──────┴────────────────────────────────── 一、基本情况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力文化”“公司”或“上市公司”)前期 披露了北京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腾讯”)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深圳中院”)起诉天津点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点我”)及苏州美 生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生元”)、公司的合同纠纷一案。深圳中院一审判决如 下:天津点我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北京腾讯支付尚欠款项261032468.74元及违约金 ;美生元应对天津点我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聚力文化应对美生元的上述债务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驳回北京腾讯的其他诉讼请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 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北京腾讯已向深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深圳中院(2023 )粤03执1155号执行通知书已生效;深圳中院于2023年9月13日划扣聚力文化银行账户内的存 款555844.36元;深圳中院于2023年10月23日发布(2023)粤03执1155号1155通知书(议价, 选定评估)公告,深圳中院裁定强制拍卖、变卖聚力文化持有的浙江帝龙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100%股权、浙江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新聚力传媒(苏州)有限公司100%股权 以清偿债务,并开展确定评估机构等工作。2024年2月,公司与北京腾讯就和谈相关事宜签订 了协议,公司向北京腾讯支付了人民币3000万元执行款;北京腾讯在收到上述款项后双方继续 和谈,北京腾讯承诺和谈期间暂缓案件执行,同意在和谈期间内以本金2.61亿元及利息3800万 元的总和金额为限进行和谈磋商,除此之外的其他债权北京腾讯在和谈期间内予以豁免;本次 和谈期间暂定至2024年5月15日止,如2024年5月15日仍未达成和解,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可 适当延长和谈期间;如未能在和谈期内达成和解,北京腾讯可申请恢复执行、采取其他法律措 施,申请执行金额以一审判决书确认的债务为准。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2020年 10月23日、2023年6月17日、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15日、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2月1 2日、2024年1月4日、2024年2月1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ht 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2)、《关于诉讼 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关于收到诉讼事项二审(终审)判决结果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14)、《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关 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4)、《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关于诉讼事项进展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二、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与北京腾讯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下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书 》,主要内容如下: (一)聚力文化总计应向北京腾讯支付现金总额180000000元(人民币壹亿捌千万元整) 以偿还债务,如聚力文化按约足额支付,对于超出180000000元的其余债务,北京腾讯自愿全 部放弃对聚力文化享有的债权。北京腾讯已收到聚力文化的款项为30555844.36元,聚力文化 应分期再向北京腾讯支付款项149444155.64元,具体支付安排如下:于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 日内支付14444155.64元、于2024年6月30日前支付5500万元、于2024年9月30日前支付4000万 元、于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剩4000万元。 (二)在聚力文化按照前条约定完成支付剩余款项第一期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北京腾讯 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回对聚力文化及聚力文化相关主体的诉讼或仲裁(如有)。在聚力文化按 照协议约定向北京腾讯支付全部款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北京腾讯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交解除对聚力文化及聚力文化相关主体的所有执行措施。同时,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放 弃对聚力文化实体权利执行的申请,提交屏蔽、消除在相关网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聚力 文化作为被执行人及被限制高消费等信息的申请,并协调法院出具终结对聚力文化执行的法律 文书。北京腾讯同意:聚力文化支付完成协议约定的款项后,放弃对聚力文化及聚力文化相关 主体在本执行案件中的所有执行请求和权利主张;就本案所涉债务和/或本案的其他衍生负债 ,北京腾讯放弃对聚力文化及聚力文化相关主体的其他诉讼、执行案件的权利主张。双方确认 ,聚力文化支付完成协议约定的款项后,北京腾讯仍有权按照判决就剩余未执行到位的款项继 续对天津点我信息技术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美生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执行及采取其他 法律措施。但无论后续执行情况如何,均再与聚力文化及聚力文化相关主体无关。 (三)如聚力文化未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任意一期和解款项的,北京腾讯可向法 院申请恢复执行及采取其他法律措施,申请执行金额以(2019)粤03民初3505号民事判决书确认 的债务为准。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二审判决为生效判决,公司前期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了相关损失,截至20 24年3月31日已累计计提的损失金额为4.26亿元。根据本次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书》,公司2 024年第二季度将冲回损失约2.46亿元,将大幅增加2024年第二季度的净利润金额,具体金额 以经会计师审计确认的为准。 ──────┬────────────────────────────────── 2024-04-20│资产租赁 ──────┴──────────────────────────────────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帝龙新材料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帝龙新材料”)与浙江帝龙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龙光电”) 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帝龙光电因生产需要需租赁帝龙新材料厂房。帝龙新材料将位于厂区 内的第12幢厂房出租给帝龙光电,其中:一楼厂房面积4386.56平方米,月租金15.75元/平方 米;二楼及夹层面积4937.44平方米,月租金10.5元/平方米;合计面积为9324平方米,合计年 租金1451177.28元,租赁期限为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上述租赁期间因使用水电产生的费用,由帝龙光电按实结算承担,帝龙新材料代收代缴, 预计该等费用全年合计不超过500万元。 本次帝龙新材料与帝龙光电的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645.12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 门会议审议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浙江帝 龙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姜飞雄回避该项议案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 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 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帝龙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12月18日 法定代表人:陈永明 注册资本:3225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环南路1958号(12幢)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太 阳能电池EVA胶膜、太阳能电池背层保护膜。研发、销售: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光电应用材 料、太阳能电池组件;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 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姜飞雄持股46.51%、浙江帝龙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2.56%、杭州易启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93%。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姜飞雄、浙江帝龙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龙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28.61%股份,姜飞雄同时是帝龙光电的控股股东,帝龙光电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为关联 交易。 ──────┬────────────────────────────────── 2024-02-03│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及市场布局的需要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龙新材料”)与广西杉相新材料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杉相”),双方以自有资金出资,共同投资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 市融水县设立“广西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最终登记的为准,以下简称 “广西帝龙”)。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章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双方主体 1.浙江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临安市玲珑街道玲珑工业区环南路1958号法定代表人:陈智剑 营业执照注册号:91330185MA27YU3462 注册资本:6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 ;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水县和睦镇和 睦产业园法定代表人:赵金龙 营业执照注册号:91450225MAD9INL68A 注册资本:350万元 股权结构: 广西杉相股东赵金龙、相小明分别担任帝龙新材料副总经理、销售经理。广西帝龙成立后 ,赵金龙、相小明将辞去其在帝龙新材的职务至广西帝龙任职。赵金龙、相小明与公司、公司 下属子公司、公司董监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300万元 经营范围:印花装饰纸、胶膜浸渍装饰纸、装饰纸饰面板、装饰材料印花、装饰复合材料 的生产、销售;装饰材料的销售,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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