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247 聚力文化 更新日期:2026-02-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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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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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8-05-28│ 16.05│ 2.5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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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3-03-15│ 11.50│ 3.1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4-08-28│ 3.79│ 2511.6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4-11-05│ 3.79│ 68.2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3-02│ 3.79│ 75.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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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6-05-13│ 9.90│ 28.9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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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6-06-20│ 8.80│ 2.8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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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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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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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美生元信息科技│ 340000.00│ ---│ 100.00│ ---│ 25637.73│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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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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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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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年产65万张高性│ 2910.00万│ ---│ 2924.88万│ 100.00│ 89.24万│ 2014-06-30│
│能装饰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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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年产10,500吨装│ 4722.73万│ ---│ 4722.73万│ 100.00│ 2226.33万│ ---│
│饰纸技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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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复合新材料项目│ 2919.28万│ ---│ 2919.28万│ 100.00│ ---│ ---│
│(第二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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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增年产10,500吨 │ 2.21亿│ ---│ 4722.73万│ 100.00│ 2226.33万│ ---│
│装饰纸技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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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年产2,800万米 │ 3460.00万│ ---│ ---│ ---│ ---│ ---│
│地板膜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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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复合新材料项目│ 2680.00万│ 645.62万│ 4103.89万│ 100.00│ -146.12万│ 2017-02-28│
│(第三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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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复合新材料项目│ 1280.72万│ ---│ ---│ ---│ ---│ ---│
│(第三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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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年产5,600吨装 │ 3052.00万│ 1706.58万│ 3181.88万│ 100.00│ 57.57万│ 2017-12-31│
│饰纸、85万张高性能│ │ │ │ │ │ │
│装饰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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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复合新材料项目│ ---│ ---│ 2919.28万│ 100.00│ ---│ ---│
│(第二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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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美生元100%股权│ 1.05亿│ ---│ 4.48亿│ 100.00│ ---│ ---│
│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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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美生元100%股权│ 3460.00万│ ---│ ---│ ---│ ---│ ---│
│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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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复合新材料项目│ ---│ 645.62万│ 4103.89万│ 100.00│ -146.13万│ 2017-02-28│
│(第三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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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美生元100%股权│ 2.85亿│ ---│ 4.48亿│ 100.00│ ---│ ---│
│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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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美生元100%股权│ 2.85亿│ ---│ ---│ ---│ ---│ ---│
│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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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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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海峰 1.30亿 15.33 --- 2019-01-16
宁波揽众天道投资管理有限 8000.00万 9.40 --- 2018-06-22
公司
爱新觉罗肇珊 2763.00万 3.25 --- 201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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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38亿 2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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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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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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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聚力文│苏州齐思妙│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化发展股份│想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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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聚力文│广西帝龙 │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化发展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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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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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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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经理离任情况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总经理王炳毅先生
的书面辞职报告,王炳毅先生因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原定任期至
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王炳毅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其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王炳毅先生已按照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做好了离职交接工作,并将依据公司《总经理工作细
则》等规定接受离任审计。截至目前,王炳毅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30100股,离任后将继续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离任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及减持要求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王炳毅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总经理情况
经履行提名、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等程序,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智剑先生为公司
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聘任陈智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后,公司董事会中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未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陈智剑先生简历:
陈智剑先生: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至2008年任职于公
司销售部;2009年至2012年任北京帝龙北方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至今先后担任廊
坊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18年2月至2022年1月任浙江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浙江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月至2022年5月任公司
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长;2026年2月起担任公司总经理。
陈智剑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票共计139960股,其中通过股权激励取得的股票101900股。
陈智剑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飞雄之表弟,除此之外,陈智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智剑先生最近三十六
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
.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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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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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2025年5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2024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
委派朱大为和林晗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夏均军接替朱大为作为签字
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夏均军和林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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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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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50%以上情形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经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
进行了充分预沟通,目前公司与年审会计师就本次业绩预告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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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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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力文化”或“公司”)前期披露了石嘴山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以下简称“石嘴山银行银川分行”)向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银川中院”)起诉苏州齐思妙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
州齐思妙想”)及公司、余海峰金融借款纠纷一案。银川中院一审判决:苏州齐思妙想于本判
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石嘴山银行银川分行借款本金3000万元及利息;聚力文化、余海峰对
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聚力文化、余海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苏州齐思妙想信
息追偿;驳回石嘴山银行银川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公司在收到一审判决后向宁夏回族自治区
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夏高院”)提起了上诉,宁夏高院对本案做出二审判决如下:驳
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石嘴山银行银川分行前期已向银川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2021年6月29日、2022年7月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49)、《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关于诉讼事项
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及《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
二、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与石嘴山银行银川分行在银川中院主持下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书
》,主要内容如下: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前期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就为美生元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可能承担的责任计提
了相关损失和负债,本次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书》不会对公司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
公司2025年上半年的业绩,冲回的部分损失预计会增加公司本年度利润,具体金额以经会计师
审计确认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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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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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力文化”或“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2024年期末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负值,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要,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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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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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有关资格证照、执业质量记录证
明、工作方案等资料,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项目组成员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了解了其前期审计工作的有关情况,经综
合评价,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前期的工作表示满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
25年4月14日召开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实施的具体情况决定审
计费用。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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