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249 大洋电机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增发 │ ---│ 21.64│ 10.19亿│
├───────────┼───────────┼───────────┼───────────┤
│首发融资 │ 2008-06-05│ 25.60│ 7.85亿│
├───────────┼───────────┼───────────┼───────────┤
│增发 │ 2014-08-27│ 8.06│ 10.7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1-14│ 7.23│ 7459.19万│
├───────────┼───────────┼───────────┼───────────┤
│增发 │ 2016-01-04│ 6.23│ 27.0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1-13│ 6.41│ 1354.24万│
├───────────┼───────────┼───────────┼───────────┤
│增发 │ 2016-01-13│ 10.01│ 19.60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泰坦能源技术 │ 8729.48│ ---│ ---│ 2147.48│ ---│ 人民币│
├─────────┼─────┼─────┼─────┼─────┼──────┼──────┤
│博雷顿 │ 1505.28│ ---│ ---│ 10727.25│ 9044.20│ 人民币│
├─────────┼─────┼─────┼─────┼─────┼──────┼──────┤
│巴拉德动力系统 │ 1482.33│ ---│ ---│ 1154.54│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能源汽车电机系统│ 2.90亿│ ---│ 2.92亿│ 100.00│ ---│ 2015-12-01│
│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 │ │ │ │ │ │
├─────────┼──────┼─────┼─────┼─────┼─────┼──────┤
│基于AMT商用车插电 │ 1.28亿│ 286.78万│ 1.19亿│ 93.01│ ---│ 2017-12-01│
│式混合动力系统产业│ │ │ │ │ │ │
│化项目 │ │ │ │ │ │ │
├─────────┼──────┼─────┼─────┼─────┼─────┼──────┤
│电机驱动系统研发及│ 7200.00万│ ---│ 3980.83万│ 55.28│ ---│ 2017-10-01│
│中试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支付及置换发行股份│ 7.99亿│ ---│ 6.77亿│ 100.00│ ---│ ---│
│购买上海电驱动股权│ │ │ │ │ │ │
│交易的现金对价 │ │ │ │ │ │ │
├─────────┼──────┼─────┼─────┼─────┼─────┼──────┤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 11.11亿│ ---│ 7.92亿│ 100.00│ ---│ ---│
│金 │ │ │ │ │ │ │
├─────────┼──────┼─────┼─────┼─────┼─────┼──────┤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 1173.99万│ 4635.96万│ 10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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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楚平 6400.00万 2.68 10.43 2023-06-30
─────────────────────────────────────────────────
合计 6400.00万 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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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中山大洋电│大洋电机香│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机股份有限│港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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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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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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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管
理人才、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于2020年5月份推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于2020年7月14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鉴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存在行权期届满而尚未行权的情形,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需对逾期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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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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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为进
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于2023年4月份推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并于2023年7月17日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鉴于激励对象存
在行权期届满而尚未行权,以及行权等待期出现离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E等情形,根据2
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需对部分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
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
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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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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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为进
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于2022年6月份推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并于2022年8月26日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鉴于激励对象存
在行权期届满而尚未行权,以及行权等待期出现离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E等情形,根据2
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需对部分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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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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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923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484614份,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39%,行权价格为4.68元/份。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
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3.公司获授股票期权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4人,其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76390
份,行权后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
易的相关规定。
4.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
具备上市条件。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
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48个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行权
,每个行权期的比例分别为30%、30%、40%。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2023年7月17日,截至2025年7月16
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已届满。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
个行权期为2025年7月17日—2026年7月16日,行权比例为30%。具体行权事宜,需待自主行权
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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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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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839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1111640份,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45%,行权价格为3.79元/份。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
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3.公司获授股票期权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4人,其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67640
份,行权后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
易的相关规定。
4.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
具备上市条件。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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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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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会计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
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
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
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FinancialServicesAuthorityAgency
)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
(三)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
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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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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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025年9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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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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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鲁铭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现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中国境
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中国香港法律法规及
监管规定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经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同意提名鲁铭洋先生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本次发行
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新增一名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
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增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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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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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赵丽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现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中国境
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中国香港法律法规及
监管规定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经董事会提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同意提名赵丽娟女士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
上市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赵丽娟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作为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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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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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20日分别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5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近日,公司完成了变更注册资本的工商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中山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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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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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同意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0
9760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5年6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近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
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5年6月16日办理完毕。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2021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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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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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同意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91180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5年6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近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
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5年6月16日办理完毕。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影响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20
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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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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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同意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141650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5年6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近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
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5年6月16日办理完毕。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2021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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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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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为进
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于2022年6月份推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并于2022年8月26日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鉴于公司2024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6月11日实施完成,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现
拟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5年6月11日执行完成。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990140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
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294727元/股计算。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3.92元/份调整为3.92-0.129472
7≈3.79元/份(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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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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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为进
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于2023年4月份推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并于2023年7月17日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鉴于公司2024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6月11日实施完成,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现
拟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5年6月11日执行完成。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990140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
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294727元/股计算。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4.81元/份调整为4.81-0.129472
7≈4.68元/份(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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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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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为进
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层管理人
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于2024年8月份推出《中山大洋电机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于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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