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249 大洋电机 更新日期:2025-10-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增发 │ ---│ 21.64│ 10.19亿│
├───────────┼───────────┼───────────┼───────────┤
│首发融资 │ 2008-06-05│ 25.60│ 7.85亿│
├───────────┼───────────┼───────────┼───────────┤
│增发 │ 2014-08-27│ 8.06│ 10.7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1-14│ 7.23│ 7459.19万│
├───────────┼───────────┼───────────┼───────────┤
│增发 │ 2016-01-04│ 6.23│ 27.0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1-13│ 6.41│ 1354.24万│
├───────────┼───────────┼───────────┼───────────┤
│增发 │ 2016-01-13│ 10.01│ 19.6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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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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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能源技术 │ 8729.48│ ---│ ---│ 2147.48│ ---│ 人民币│
├─────────┼─────┼─────┼─────┼─────┼──────┼──────┤
│博雷顿 │ 1505.28│ ---│ ---│ 10727.25│ 9044.20│ 人民币│
├─────────┼─────┼─────┼─────┼─────┼──────┼──────┤
│巴拉德动力系统 │ 1482.33│ ---│ ---│ 1154.54│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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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能源汽车电机系统│ 2.90亿│ ---│ 2.92亿│ 100.00│ ---│ 2015-12-01│
│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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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AMT商用车插电 │ 1.28亿│ 286.78万│ 1.19亿│ 93.01│ ---│ 2017-12-01│
│式混合动力系统产业│ │ │ │ │ │ │
│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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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机驱动系统研发及│ 7200.00万│ ---│ 3980.83万│ 55.28│ ---│ 2017-10-01│
│中试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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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及置换发行股份│ 7.99亿│ ---│ 6.77亿│ 100.00│ ---│ ---│
│购买上海电驱动股权│ │ │ │ │ │ │
│交易的现金对价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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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 11.11亿│ ---│ 7.92亿│ 100.00│ ---│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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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 1173.99万│ 4635.96万│ 10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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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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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楚平 6400.00万 2.68 10.43 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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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6400.00万 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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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中山大洋电│大洋电机香│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机股份有限│港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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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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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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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9月22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
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
行的申请材料。
该申请材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及香
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及修订,投资者不
应根据其中的资料作出任何投资决定。
鉴于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认购对象将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
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境
内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申请资料披露
的本次发行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查阅
: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695/documents/sehk25092200813_c.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695/documents/sehk25092200814.pdf需
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的相关信息而发布。本公告以
及本公司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购买
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
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或备案,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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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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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注销该等行权期届满而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5年9
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8)。近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
票期权的申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期权注
销事宜已于2025年9月19日办理完毕。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造
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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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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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届满而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93442份,注销88名激励对
象因离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E等原因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289486份。本次注销
情况及原因如下:
1.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自主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0031526份,激励
对象实际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9538084份,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93442份。公司将按照《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注销该
等行权期届满而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等待期内,共有7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该75名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享受
激励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246070份将由公司予以注销,激励对象数
量相应由999名调整为924名。
3.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共有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
当期可行权份额的比例为80%,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E,当期可行权份额的比例
为0%,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其第二个行权期获授的部
分股票期权共计43416份将由公司予以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拟注销的股票期权共计1782928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5年9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由于前述已离职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本次应予以注销的已获授但未达成行
权条件的4480份股票期权因个人原因被司法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解除冻结,公司暂时
无法对前述448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因此,公司本次实际申请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77844
8份。待前述4480份股票期权解除冻结后,公司将及时予以办理注销手续。
近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
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5年9月19日办理完毕。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影响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中山大洋
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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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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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出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员工自
筹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12.8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3712.80万份。单个员工起始认购份数为1份(即认购金额为1.00元),
单个员工必须认购1元的整数倍份额。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
定。
二、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
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数量上限910万股,均来源于公司在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7月3
1日期间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股票。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
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
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回购期间因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20
25年6月11日起,公司本次回购价格由不超过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6.87元/股)。截至2025年7
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0667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44%,最高成交价为6.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27元/股,成交金额为64981
255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目前,公司本次回购尚未实施完毕。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三
、购买股票价格和定价依据
1.购买股票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
公司回购的股票,受让价格为4.08元/股。
受让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1)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
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
股8.16元的50%,为每股4.08元;
(2)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7.58元的50%,为每股3.79元。
2.定价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
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上述人员对保障公司战略执行、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未来业绩成长具
有直接且重要的影响。公司认为,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以合理成本对该部分人员进行激励,
可提升其工作积极性,有效将其与公司及股东利益绑定,推动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
为推动公司持续平稳快速发展、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核心团队对公司成长的责任感与使命
感、留住优秀人才、提升核心竞争力,并使员工分享公司成长收益,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结合公
司经营及行业发展情况、不损害公司利益且充分考虑激励效果的基础上,确定受让公司回购股
份的价格为4.08元/股。此定价合理、科学,符合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导向。
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期间,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该标的股票的受让
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四、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认可的方式取得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
份,规模不超过9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
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
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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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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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会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采用中小股东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指除
以下股东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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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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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同意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0
1600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5年9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近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
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5年9月16日办理完毕。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2020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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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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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管
理人才、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于2020年5月份推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于2020年7月14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鉴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存在行权期届满而尚未行权的情形,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需对逾期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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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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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为进
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于2023年4月份推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并于2023年7月17日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鉴于激励对象存
在行权期届满而尚未行权,以及行权等待期出现离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E等情形,根据2
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需对部分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
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
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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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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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为进
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于2022年6月份推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并于2022年8月26日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鉴于激励对象存
在行权期届满而尚未行权,以及行权等待期出现离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E等情形,根据2
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需对部分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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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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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923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484614份,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39%,行权价格为4.68元/份。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
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3.公司获授股票期权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4人,其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76390
份,行权后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
易的相关规定。
4.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
具备上市条件。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
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48个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行权
,每个行权期的比例分别为30%、30%、40%。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2023年7月17日,截至2025年7月16
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已届满。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
个行权期为2025年7月17日—2026年7月16日,行权比例为30%。具体行权事宜,需待自主行权
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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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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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839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1111640份,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45%,行权价格为3.79元/份。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
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3.公司获授股票期权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4人,其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67640
份,行权后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
易的相关规定。
4.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
具备上市条件。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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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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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会计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
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
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
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FinancialServicesAuthorityAgency
)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
(三)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
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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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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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025年9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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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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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鲁铭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现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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