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249 大洋电机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增发 │ ---│ 21.64│ 10.19亿│
├───────────┼───────────┼───────────┼───────────┤
│首发融资 │ 2008-06-05│ 25.60│ 7.85亿│
├───────────┼───────────┼───────────┼───────────┤
│增发 │ 2014-08-27│ 8.06│ 10.7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1-14│ 7.23│ 7459.19万│
├───────────┼───────────┼───────────┼───────────┤
│增发 │ 2016-01-04│ 6.23│ 27.0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1-13│ 6.41│ 1354.24万│
├───────────┼───────────┼───────────┼───────────┤
│增发 │ 2016-01-13│ 10.01│ 19.6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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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泰坦能源技术 │ 8729.48│ ---│ ---│ 2147.48│ ---│ 人民币│
├─────────┼─────┼─────┼─────┼─────┼──────┼──────┤
│博雷顿 │ 1505.28│ ---│ ---│ 10727.25│ 9044.20│ 人民币│
├─────────┼─────┼─────┼─────┼─────┼──────┼──────┤
│巴拉德动力系统 │ 1482.33│ ---│ ---│ 1154.54│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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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电机系统│ 2.90亿│ ---│ 2.92亿│ 100.00│ ---│ 2015-12-01│
│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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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AMT商用车插电 │ 1.28亿│ 286.78万│ 1.19亿│ 93.01│ ---│ 2017-12-01│
│式混合动力系统产业│ │ │ │ │ │ │
│化项目 │ │ │ │ │ │ │
├─────────┼──────┼─────┼─────┼─────┼─────┼──────┤
│电机驱动系统研发及│ 7200.00万│ ---│ 3980.83万│ 55.28│ ---│ 2017-10-01│
│中试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支付及置换发行股份│ 7.99亿│ ---│ 6.77亿│ 100.00│ ---│ ---│
│购买上海电驱动股权│ │ │ │ │ │ │
│交易的现金对价 │ │ │ │ │ │ │
├─────────┼──────┼─────┼─────┼─────┼─────┼──────┤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 11.11亿│ ---│ 7.92亿│ 100.00│ ---│ ---│
│金 │ │ │ │ │ │ │
├─────────┼──────┼─────┼─────┼─────┼─────┼──────┤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 1173.99万│ 4635.96万│ 10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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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楚平 6400.00万 2.68 10.43 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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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6400.00万 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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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中山大洋电│大洋电机香│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机股份有限│港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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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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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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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为进
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层管理人
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于2024年8月份推出《中山大洋电机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于2024年11月1日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授予登记。鉴于激励对象在行权等待期内出现离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E等情形,根
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需对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
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
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同日,公
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6日,公司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除2名拟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
条件外,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8月20日,公司
监事会做出《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经
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除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参与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资格的2人以外)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
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4.2024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4.61元/份调整为4.55元/份。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5.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
报告。
6.2024年11月1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共计向972名激励对象授予2209.4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4.55元/份。
7.202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4.55元
/份调整为4.42元/份。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8.2025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
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4.42
元/份调整为4.32元/份。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9.2025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议案》,同意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879012份股票期权,确定公司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923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为6334638份。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注销原因及数量
1.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内,共有4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该48名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享受
激励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836100份将由公司予以注销,激励对象数量
相应由972名调整为924名。
2.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共有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
当期可行权份额的比例为80%,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E,当期可行权份额的比例
为0%,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其第一个行权期获授的部
分股票期权共计42912份将予以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拟注销的股票期权共计879012份,授予的股
票期权数量相应由22094600份调整为21215588份,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0.86%。
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需由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予以办
理后最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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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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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
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5年11月3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1.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本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334080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42421982股的0.63%。
4.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693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技术/业务)人员。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6.02元/份(调整后)。
6.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
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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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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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47名,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数量为863160份,占公司2
025年10月28日总股本比例为0.04%,行权价格为4.32元/份。
2.本次股票增值权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公司2024年
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3.股票增值权不涉及实际股票,以大洋电机股票作为虚拟股票标的。本次激励计划股票
增值权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
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
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
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6日,公司对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8月20日,公司监事会做出《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
法、有效。
3.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
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
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4.2024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4年
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4.61元/份调整为4.55元/份。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5.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律师
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6.2024年11月1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增值权的授予登记工
作,共计向48名激励对象授予290万份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4.55元/份。
7.202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4.
55元/份调整为4.42元/份。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8.2025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
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4
.42元/份调整为4.32元/份。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9.2025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
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注销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22800份股票增值权,确定公司202
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47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可行权股
票增值权数量为863160份。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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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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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情况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权益分派
方案已于2025年10月17日执行完成。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117100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
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995426元/股计算。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5年股
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调整方法如下: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6.12元/份调整为6.12-0.0995
426≈6.02元/份。
(二)调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情况说明
鉴于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中,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提交离职
申请或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不符合授予条件的情形,不符合激励对象授予条件,共计取消拟
授予上述12名激励对象的股票增值权263210份。根据《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
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对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激励对象由501名调整为489名,拟授予的股
票增值权总数由8800000份调整为8536790份。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股票增值权的
数量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一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后
的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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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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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在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后,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同时存在部分激励对象不符合授予条件及自愿放弃拟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根据20
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
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9月1日,公司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
何人或组织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9月3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做出
《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
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5年9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
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4.2025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说明(一)调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情况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权益分派
方案已于2025年10月17日执行完成。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117100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
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995426元/股计算。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5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6.12元/份调整为6.12-0.099542
6≈6.02元/份。
(二)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情况说明
鉴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中,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提交离职申
请或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不符合授予条件的情形,不符合激励对象授予条件;13名激励对象
因自身原因自愿放弃本次拟获授的股票期权,共计取消拟授予上述22名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26
5920份。根据《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
整后,激励对象由715名调整为693名,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由15600000份调整为15334080份
。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股票期权的数量
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一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后的20
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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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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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923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334638份,占公司2
025年10月28日总股本比例为0.26%,行权价格为4.32元/份。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
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4.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
具备上市条件。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
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同日,公
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6日,公司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除2名拟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
条件外,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8月20日,公司
监事会做出《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经
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除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参与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资格的2人以外)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
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4.2024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4.61元/份调整为4.55元/份。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5.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
报告。
6.2024年11月1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共计向972名激励对象授予2209.4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4.55元/份。
7.202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4.55元
/份调整为4.42元/份。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8.2025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
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4.42
元/份调整为4.32元/份。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9.2025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议案》,同意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879012份股票期权,确定公司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923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为6334638份。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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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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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增值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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