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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电机(00224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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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249 大洋电机 更新日期:2026-02-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增发 │ ---│ 21.64│ 10.19亿│ ├───────────┼───────────┼───────────┼───────────┤ │首发融资 │ 2008-06-05│ 25.60│ 7.85亿│ ├───────────┼───────────┼───────────┼───────────┤ │增发 │ 2014-08-27│ 8.06│ 10.7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1-14│ 7.23│ 7459.19万│ ├───────────┼───────────┼───────────┼───────────┤ │增发 │ 2016-01-04│ 6.23│ 27.0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1-13│ 6.41│ 1354.24万│ ├───────────┼───────────┼───────────┼───────────┤ │增发 │ 2016-01-13│ 10.01│ 19.60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泰坦能源技术 │ 8729.48│ ---│ ---│ 2147.48│ ---│ 人民币│ ├─────────┼─────┼─────┼─────┼─────┼──────┼──────┤ │博雷顿 │ 1505.28│ ---│ ---│ 10727.25│ 9044.20│ 人民币│ ├─────────┼─────┼─────┼─────┼─────┼──────┼──────┤ │巴拉德动力系统 │ 1482.33│ ---│ ---│ 1154.54│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能源汽车电机系统│ 2.90亿│ ---│ 2.92亿│ 100.00│ ---│ 2015-12-01│ │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 │ │ │ │ │ │ ├─────────┼──────┼─────┼─────┼─────┼─────┼──────┤ │基于AMT商用车插电 │ 1.28亿│ 286.78万│ 1.19亿│ 93.01│ ---│ 2017-12-01│ │式混合动力系统产业│ │ │ │ │ │ │ │化项目 │ │ │ │ │ │ │ ├─────────┼──────┼─────┼─────┼─────┼─────┼──────┤ │电机驱动系统研发及│ 7200.00万│ ---│ 3980.83万│ 55.28│ ---│ 2017-10-01│ │中试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支付及置换发行股份│ 7.99亿│ ---│ 6.77亿│ 100.00│ ---│ ---│ │购买上海电驱动股权│ │ │ │ │ │ │ │交易的现金对价 │ │ │ │ │ │ │ ├─────────┼──────┼─────┼─────┼─────┼─────┼──────┤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 11.11亿│ ---│ 7.92亿│ 100.00│ ---│ ---│ │金 │ │ │ │ │ │ │ ├─────────┼──────┼─────┼─────┼─────┼─────┼──────┤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 1173.99万│ 4635.96万│ 10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鲁楚平 6400.00万 2.68 10.43 2023-06-30 ───────────────────────────────────────────────── 合计 6400.00万 2.68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中山大洋电│大洋电机香│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机股份有限│港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1-27│其他事项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风险提示 1.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将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后实施,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和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 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 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系中山大洋电机股 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 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均需符合公司制定的标准,并经董事会确认、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核实。参加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95人,其中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5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38万元,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 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5.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以市价购买标的股票。 6.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一持 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 买的股份、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及通过资产重组所获得的股份。 ──────┬────────────────────────────────── 2026-01-27│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会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采用中小股东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指除 以下股东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下午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1月2 6日 ──────┬────────────────────────────────── 2026-01-10│其他事项 ──────┴────────────────────────────────── 1.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期权、结构性外汇远期合约等。2.投资期 限及金额:以2027年1月起至2027年12月止为一个期间,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7年度拟开 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交易余额不超过39.8亿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 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 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3.特别风险提示:因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 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况 1.投资目的 目前,公司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产品主要面向北美洲、欧洲和亚洲其他地区出口,出口销 售主要以美元结算。车辆旋转电器在美国及英国等地亦有规模生产和销售。此外,公司已在美 国、墨西哥、英国、越南、印度、泰国等国家设立生产基地,同时摩洛哥生产基地的投建工作 正稳步推进中。随着公司及子公司海外业务的持续拓展,外币结算业务规模亦同步增长,人民 币对外币,尤其是对美元汇率的波动将对公司的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主要目的是,削弱远期人民币对外币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 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2.投资种类 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期权、结构性外汇远期合约等。 3.投资期限及金额 以2027年1月起至2027年12月止为一个期间,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7年度拟开展的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交易余额不超过39.8亿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 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 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任一时 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 4.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除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占用授信额度或缴纳一定比例的保 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缴纳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 银行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 二、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削弱远期人民币对外币汇率大幅波动对公 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电机及驱动 控制系统绿色智能解决方案领域的卓越供应商,以全球化视野和思维方式,逐步实施产业全球 布局。经过多年的发展,在全球范围内,公司已在美国、墨西哥、英国、越南、印度、泰国等 国家设立生产基地,同时摩洛哥生产基地的投建工作正稳步推进中,进一步深化公司全球化供 应链建设。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海外业务收入占比的提升及跨境结算规模的增长,公司面临的外币(尤 其是美元)结算规模显著增加。受国际货币政策分化、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人民币对美元汇 率双向波动加剧,可能会影响公司盈利。为有效管理汇率波动风险,提升公司经营稳定性,公 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锁定未来特定时点的结售汇汇率,平滑汇率波 动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保障主营业务利润的可预测性。基于公司跨境业务规模与汇率风险敞口 特征,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备明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本项业务将作为公司国际化战 略的重要风控工具,为经营业绩的稳健增长提供保障。 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外汇远期交易财务管理制度》和《外汇 远期交易业务管理流程》,明确公司目前开展的外汇远期业务仅限于对公司外币收入和支出进 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上述制度就公司外汇远 期交易额度、品种范围、分级授权制度、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信息隔离措施、风险报告 及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 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具备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 的自有资金,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审慎操作。 综上所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 的生产经营,能够有效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保障公司海外业务的稳定发展,增强公司整体抗风 险能力。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公司章程》及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远期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1-10│其他事项 ──────┴────────────────────────────────── 1.投资种类:公司及子公司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原材料相同的期货品种,即铜、铝期货品种。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2028年度拟通过境内外期货交易所对不超过22000吨铜期货与 21500吨铝期货进行套期保值,预计任一时点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800万元和 人民币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 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完成时终止。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 要目的是为了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本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价 格波动、资金、技术和客户违约等风险。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8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及车辆旋转电器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上述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铜(漆包线)、钢材(硅钢、冷轧钢板)、铝(漆包线 )及铝材(铝锭),其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生产成本及利润空间。当前国际地缘政治冲突加 剧、宏观经济周期波动频繁,叠加有色金属金融属性强化与供需结构变化,铜、铝等大宗商品 价格呈现高波动特征,对公司经营稳定性构成显著挑战。为有效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保 障供应链安全及成本可控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铜、铝为主要标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利用期货市场功能对冲经营风险,提升抗风险能力,确保稳健经营。 2.投资金额 在2026年度预算的基础上,同时考虑公司出口产品原材料需求和客户要求,公司及子公司 2028年度拟通过境内外期货交易所对不超过22000吨铜期货与21500吨铝期货进行套期保值,预 计任一时点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800万元和人民币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 至单笔交易完成时终止。以上套期保值将以客户订单周期作为期货操作期。 3.投资种类及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相同的期 货品种,即铜、铝期货品种。以铜、铝期货为核心标的,公司及子公司在境内期货交易所开展 套期保值业务,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同时,为应对国际化战略下境外有色金属价格剧烈 波动风险,同步通过境外子公司在伦敦金属交易所(LME)设立期货账户,构建境内外联动的 风险管理体系,实现铜、铝价格敞口的系统性管控。 4.投资期限 2028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时间为2028年1月至2028年12月,根据现货采购原材料需 求量进行等值期货套保。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2026-01-10│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1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与表决,股东委 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市西区沙朗广丰工业区大洋电机广丰厂区技术中心大楼会议室 ──────┬────────────────────────────────── 2025-12-23│其他事项 ──────┴──────────────────────────────────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根据《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 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和2022年6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 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2.2022年7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公司“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 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购入公司股票2879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12%,成交总 金额为1838.49万元,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6.39元/股。3.2023年7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了《关于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 65),提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锁定期于2023年7月22日届满。锁定期届满后,存 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卖出的时机和数量。 4.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头部狼计 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 续期延长两年,即延长至2026年6月2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4年5月25日巨潮资讯网 上的《关于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出售情况及后续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全 部出售完毕,出售股票数量为2879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 期间,公司严格遵守股票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敏感期不 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后续 将进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并按规定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 2025-12-13│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深化产业协同,借助专业机构的能力与资源优势,在立足主业的同时适度进行新 兴产业股权投资,以提升公司对新兴产业的洞察力,推进产业与资本的有效融合,中山大洋电 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与北京上河动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了《嘉兴上河古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嘉兴上河古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河古宗”)目标认缴规模为人民币10315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 使用自有资金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认购上河古宗的基金份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5年 12月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3)。 二、本次终止投资的原因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上河古宗将专项对本末动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目 标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在此基础上就本次股权投资事项与目标公司积极开展磋 商,但双方最终未能在交易方案上达成一致,从而导致上河古宗的投资目的无法实现。经基金 管理人慎重考虑,决定终止本次项目投资。 经友好协商,公司与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12月12日签署了《嘉兴上河古宗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根据《终止协议》约 定,基金管理人应于《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公司全部出资款一次性退还至 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自公司指定账户收到全部出资款之日起,原《合伙协议》正式终止。 三.本次终止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河古宗尚未完成工商变更及基金登记备案程序,公司已全额收到上 河古宗返还的投资款,公司与基金管理人及上河古宗其他合伙人就原《合伙协议》项下的出资 及相关投资事宜已无任何未了结的义务权利和债权债务。本次终止对外投资产业基金,不会对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5-12-03│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深化产业协同,借助专业机构的能力与资源优势,在立足主业的同时适度进行新 兴产业股权投资,以提升公司对新兴产业的洞察力,推进产业与资本的有效融合,中山大洋电 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与北京上河动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河动量”、“普通合伙人”)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了《嘉兴上河古宗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本协议”)。嘉兴上 河古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河古宗”或“合伙企业”)目标认缴规 模为人民币10315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认购合伙企业 的基金份额。公司本次投资不存在对合伙企业实施控制或共同控制的情形,亦不存在对合伙企 业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总裁审批权限内,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认购上河古 宗份额,未在上河古宗担任任何职务。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在本次投资前十二个 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 2025-11-26│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深化产业协同,借助专业机构的能力与资源优势,在立足主业的同时适度进行新 兴产业股权投资,以提升公司对新兴产业的洞察力,推进产业与资本的有效融合,中山大洋电 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与北京上河动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河动量”、“普通合伙人”)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了《嘉兴智陆尚谷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本协议”)。嘉兴智 陆尚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陆尚谷”或“合伙企业”)目标认缴规 模为人民币10015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认购合伙企业 的基金份额。公司本次投资不存在对合伙企业实施控制或共同控制的情形,亦不存在对合伙企 业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总 裁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认购智陆尚 谷份额,未在智陆尚谷担任任何职务。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在本次投资前十二个 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嘉兴智陆尚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 0402MAD7TW6L2U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成立时间:2024年1月3日 5.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上河动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基金管理人:北京上河动量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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