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249 大洋电机 更新日期:2025-07-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增发 │ ---│ 21.64│ 10.19亿│
├───────────┼───────────┼───────────┼───────────┤
│首发融资 │ 2008-06-05│ 25.60│ 7.85亿│
├───────────┼───────────┼───────────┼───────────┤
│增发 │ 2014-08-27│ 8.06│ 10.7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1-14│ 7.23│ 7459.19万│
├───────────┼───────────┼───────────┼───────────┤
│增发 │ 2016-01-04│ 6.23│ 27.0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1-13│ 6.41│ 1354.24万│
├───────────┼───────────┼───────────┼───────────┤
│增发 │ 2016-01-13│ 10.01│ 19.6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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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泰坦能源技术 │ 8729.48│ ---│ ---│ 2375.12│ ---│ 人民币│
├─────────┼─────┼─────┼─────┼─────┼──────┼──────┤
│巴拉德动力系统 │ 1482.33│ ---│ ---│ 1317.2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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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能源汽车电机系统│ 2.90亿│ ---│ 2.92亿│ 100.00│ ---│ 2015-12-01│
│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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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AMT商用车插电 │ 1.28亿│ 286.78万│ 1.19亿│ 93.01│ ---│ 2017-12-01│
│式混合动力系统产业│ │ │ │ │ │ │
│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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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机驱动系统研发及│ 7200.00万│ ---│ 3980.83万│ 55.28│ ---│ 2017-10-01│
│中试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支付及置换发行股份│ 7.99亿│ ---│ 6.77亿│ 100.00│ ---│ ---│
│购买上海电驱动股权│ │ │ │ │ │ │
│交易的现金对价 │ │ │ │ │ │ │
├─────────┼──────┼─────┼─────┼─────┼─────┼──────┤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 11.11亿│ ---│ 7.92亿│ 100.00│ ---│ ---│
│金 │ │ │ │ │ │ │
├─────────┼──────┼─────┼─────┼─────┼─────┼──────┤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 1173.99万│ 4635.96万│ 10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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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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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楚平 6400.00万 2.68 10.43 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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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6400.00万 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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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中山大洋电│汽车电驱动│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机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
│中山大洋电│大洋电机香│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机股份有限│港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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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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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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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20日分别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5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近日,公司完成了变更注册资本的工商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中山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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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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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同意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0
9760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5年6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近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
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5年6月16日办理完毕。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2021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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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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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同意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91180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5年6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近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
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5年6月16日办理完毕。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影响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20
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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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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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同意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141650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5年6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近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
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5年6月16日办理完毕。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2021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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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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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为进
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于2022年6月份推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并于2022年8月26日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鉴于公司2024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6月11日实施完成,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现
拟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5年6月11日执行完成。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990140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
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294727元/股计算。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3.92元/份调整为3.92-0.129472
7≈3.79元/份(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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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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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为进
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于2023年4月份推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并于2023年7月17日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鉴于公司2024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6月11日实施完成,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现
拟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5年6月11日执行完成。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990140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
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294727元/股计算。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4.81元/份调整为4.81-0.129472
7≈4.68元/份(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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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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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为进
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层管理人
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于2024年8月份推出《中山大洋电机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于2024年11月1日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授予登记。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6月11日实施完成,根据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现拟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5年6月11日执行完成。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990140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
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294727元/股计算。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4.55元/份调整为4.55-0.129472
7≈4.42元/份(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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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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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
议案》。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机制,吸引和留
住优秀管理人才、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于2020年5月份推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
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于2020年7月14日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
记。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6月11日实施完成,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现拟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5年6月11日执行完成。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990140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
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294727元/股计算。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06元/份
调整为2.06-0.1294727≈1.93元/份(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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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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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管
理人才、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于2020年5月份推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于2021年5月11日完成了预留部分授予登记。鉴于预留部分授
予的激励对象存在行权期满未行权的情形,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需对逾
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股
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2024年7月4日起至2025年
5月9日止。截至行权有效期届满,1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91180份股票期权未行权,将由公司注
销。
本次注销事宜需由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予以办理后最终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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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其他事项
──────┴──────────────────────────────────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管
理人才、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于2021年3月份推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于2022年4月29日完成了预留部分授予登记。鉴于预留部分授
予的激励对象存在行权期满未行权的情形,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需对逾
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股
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2024年7月4日起至2025年
4月28日止。截至行权有效期届满,1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41650份股票期权未行权,将由公司
注销。
本次注销事宜需由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予以办理后最终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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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其他事项
──────┴──────────────────────────────────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管
理人才、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于2021年3月份推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于2021年5月26日完成了首次授予登记。鉴于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存在行权期满未行权的情形,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需对逾期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各
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自2024年7月4日起至2025年5月2
3日止。截至行权有效期届满,1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09760份股票期权未行权,将由公司注销
。
本次注销事宜需由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予以办理后最终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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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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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为
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在境外工
作的核心人员(包括外籍以及劳动关系在海外子公司的中国籍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的积极性
、主动性和创造性,于2024年8月份推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
计划(草案)》,并于2024年11月1日完成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鉴于公司2024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6月11日实施完成,根据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现拟对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5年6月11日执行完成。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990140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
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294727元/股计算。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年股
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调整方法如下: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4.55元/份调整为4.55-0.1294
727≈4.42元/份(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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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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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按照
法定程序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刘博
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当选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刘博先生,198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刘博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一百七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
.2.2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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