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252 上海莱士 更新日期:2024-03-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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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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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奥威 │ 33441.53│ ---│ ---│ 27692.83│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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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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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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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母公司-整 │ 7872.71万│ 130.90万│ 2306.12万│ 29.29│ ---│ ---│
│合下属子公司、浆站│ │ │ │ │ │ │
│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平│ │ │ │ │ │ │
│台建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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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路生物“收购浙江│ 2.44亿│ ---│ 2.44亿│ 100.00│ 1766.28万│ ---│
│海康股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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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路生物-同路生物 │ 2.60亿│ ---│ 1619.74万│ 100.00│ ---│ ---│
│新浆站建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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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路生物-补充同路 │ 3.00亿│ ---│ 3.00亿│ 100.00│ ---│ ---│
│生物营运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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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路生物-收购浙江 │ ---│ ---│ 2.44亿│ 100.00│ 1766.28万│ ---│
│海康股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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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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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23 │交易金额(元)│125.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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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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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1329│标的类型 │股权 │
│ │096152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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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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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Grifols,S.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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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莱士”)股东Grifols,S.A.(│
│ │以下简称“基立福”或“卖方”)与海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海尔集团”或“买方”)于│
│ │2023年12月29日签署《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海尔集团或其指定关联方拟协议收购基│
│ │立福持有的公司1,329,096,15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转让价款125.00亿元;同 │
│ │时,基立福将其持有的剩余公司437,069,656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予海尔集团或其指定 │
│ │关联方行使,占公司总股本的6.58%(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权益变动”)。 │
│ │ 根据原协议相关约定,买方可以按照原协议约定方式,将其在原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 │全部转让给买方的关联方(以下简称“承继方”),但买方应确保该承继方符合原协议要求│
│ │并就承继方在原协议和任何其他交易文件项下的所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经基立福与海尔集│
│ │团协商一致,海尔集团指定全资孙公司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盈│
│ │康”)作为上述协议项下的承继方,海尔集团、海盈康与基立福于2024年1月21日重新签订 │
│ │了《经修订及重述的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以下简称“新协议”),新协议格式和内│
│ │容与原协议保持一致。 │
│ │ 根据上述海尔集团、海盈康与基立福重新签订的新协议,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公司股份│
│ │协议转让受让方以及表决权委托受托方均由海尔集团变更为海盈康。本次权益变动后,海尔│
│ │集团合计控制公司1,766,165,80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58%)所对应的表决权;公司 │
│ │董事会按照新协议完成董事会改组后,海盈康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海尔集团将成为公司实│
│ │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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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1-23 │交易金额(元)│2.74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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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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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西冠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54.13%的│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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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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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李冠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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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本次签署的协议为股权受让正式协议,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交易 │
│ │前目标公司已经评估,交易各方同意以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协商确定了标的股权的最终│
│ │交易价格。本次收购广西冠峰95%股权的价格总额为人民币481278692元(含税)。 │
│ │ 2、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
│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
│ │ 3、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交易概述 │
│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上海莱士”)已于2023年11月9日分别 │
│ │与贺州安信乾能叁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叁期基金”)以及自然人股东李冠│
│ │锋先生、韦向红女士、黄科良先生(“自然人股东”)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股权收│
│ │购协议”),收购叁期基金、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广西冠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广西冠│
│ │峰”、“标的公司”、“目标公司”)95%股权,标的公司基准日的评估值为50600.00万元 │
│ │,核心资产包括一家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自治区”)南宁市的具有人血白蛋白、静│
│ │脉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人免疫球蛋白三个产品品种、年产能为200吨血浆的血液制品生产 │
│ │企业,以及两个已经建成的单采血浆站(永福冠峰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忻城冠峰单采血浆有│
│ │限公司)。 │
│ │ 自然人股东同意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约定以人民币340553587元的对价总额向公司出售其 │
│ │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67.22%的股权;叁期基金同意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约定以人民币14072510│
│ │5元的转让对价向公司出售其持有的标的公司27.78%的股权,公司同意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约 │
│ │定的条件受让前述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广西冠峰95%股权,广西冠峰将成 │
│ │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 李冠锋人民币274210432元转让股权54.13%、韦向红人民币45588963元转让股权9.00%、│
│ │黄科良人民币20754192元转让股权4.10%。 │
│ │ 近日,广西冠峰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
│ │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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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1-23 │交易金额(元)│4558.9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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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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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西冠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9.00%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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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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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韦向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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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本次签署的协议为股权受让正式协议,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交易 │
│ │前目标公司已经评估,交易各方同意以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协商确定了标的股权的最终│
│ │交易价格。本次收购广西冠峰95%股权的价格总额为人民币481278692元(含税)。 │
│ │ 2、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
│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
│ │ 3、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交易概述 │
│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上海莱士”)已于2023年11月9日分别 │
│ │与贺州安信乾能叁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叁期基金”)以及自然人股东李冠│
│ │锋先生、韦向红女士、黄科良先生(“自然人股东”)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股权收│
│ │购协议”),收购叁期基金、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广西冠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广西冠│
│ │峰”、“标的公司”、“目标公司”)95%股权,标的公司基准日的评估值为50600.00万元 │
│ │,核心资产包括一家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自治区”)南宁市的具有人血白蛋白、静│
│ │脉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人免疫球蛋白三个产品品种、年产能为200吨血浆的血液制品生产 │
│ │企业,以及两个已经建成的单采血浆站(永福冠峰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忻城冠峰单采血浆有│
│ │限公司)。 │
│ │ 自然人股东同意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约定以人民币340553587元的对价总额向公司出售其 │
│ │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67.22%的股权;叁期基金同意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约定以人民币14072510│
│ │5元的转让对价向公司出售其持有的标的公司27.78%的股权,公司同意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约 │
│ │定的条件受让前述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广西冠峰95%股权,广西冠峰将成 │
│ │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 李冠锋人民币274210432元转让股权54.13%、韦向红人民币45588963元转让股权9.00%、│
│ │黄科良人民币20754192元转让股权4.10%。 │
│ │ 近日,广西冠峰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
│ │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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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1-23 │交易金额(元)│2075.4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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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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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西冠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4.10%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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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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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黄科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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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本次签署的协议为股权受让正式协议,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交易 │
│ │前目标公司已经评估,交易各方同意以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协商确定了标的股权的最终│
│ │交易价格。本次收购广西冠峰95%股权的价格总额为人民币481278692元(含税)。 │
│ │ 2、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
│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
│ │ 3、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交易概述 │
│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上海莱士”)已于2023年11月9日分别 │
│ │与贺州安信乾能叁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叁期基金”)以及自然人股东李冠│
│ │锋先生、韦向红女士、黄科良先生(“自然人股东”)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股权收│
│ │购协议”),收购叁期基金、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广西冠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广西冠│
│ │峰”、“标的公司”、“目标公司”)95%股权,标的公司基准日的评估值为50600.00万元 │
│ │,核心资产包括一家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自治区”)南宁市的具有人血白蛋白、静│
│ │脉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人免疫球蛋白三个产品品种、年产能为200吨血浆的血液制品生产 │
│ │企业,以及两个已经建成的单采血浆站(永福冠峰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忻城冠峰单采血浆有│
│ │限公司)。 │
│ │ 自然人股东同意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约定以人民币340553587元的对价总额向公司出售其 │
│ │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67.22%的股权;叁期基金同意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约定以人民币14072510│
│ │5元的转让对价向公司出售其持有的标的公司27.78%的股权,公司同意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约 │
│ │定的条件受让前述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广西冠峰95%股权,广西冠峰将成 │
│ │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 李冠锋人民币274210432元转让股权54.13%、韦向红人民币45588963元转让股权9.00%、│
│ │黄科良人民币20754192元转让股权4.10%。 │
│ │ 近日,广西冠峰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
│ │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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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3-11-23 │交易金额(元)│1.41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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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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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西冠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27.78%的│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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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贺州安信乾能叁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1、本次签署的协议为股权受让正式协议,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交易 │
│ │前目标公司已经评估,交易各方同意以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协商确定了标的股权的最终│
│ │交易价格。本次收购广西冠峰95%股权的价格总额为人民币481278692元(含税)。 │
│ │ 2、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
│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
│ │ 3、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交易概述 │
│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上海莱士”)已于2023年11月9日分别 │
│ │与贺州安信乾能叁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叁期基金”)以及自然人股东李冠│
│ │锋先生、韦向红女士、黄科良先生(“自然人股东”)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股权收│
│ │购协议”),收购叁期基金、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广西冠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广西冠│
│ │峰”、“标的公司”、“目标公司”)95%股权,标的公司基准日的评估值为50600.00万元 │
│ │,核心资产包括一家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自治区”)南宁市的具有人血白蛋白、静│
│ │脉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人免疫球蛋白三个产品品种、年产能为200吨血浆的血液制品生产 │
│ │企业,以及两个已经建成的单采血浆站(永福冠峰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忻城冠峰单采血浆有│
│ │限公司)。 │
│ │ 自然人股东同意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约定以人民币340553587元的对价总额向公司出售其 │
│ │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67.22%的股权;叁期基金同意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约定以人民币14072510│
│ │5元的转让对价向公司出售其持有的标的公司27.78%的股权,公司同意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约 │
│ │定的条件受让前述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广西冠峰95%股权,广西冠峰将成 │
│ │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 李冠锋人民币274210432元转让股权54.13%、韦向红人民币45588963元转让股权9.00%、│
│ │黄科良人民币20754192元转让股权4.10%。 │
│ │ 近日,广西冠峰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
│ │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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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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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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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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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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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关联银行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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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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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22 │
├──────┼────────────────────────────────────────┤
│关联方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并接受关联人提供│
│ │ │ │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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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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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基立福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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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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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并接受关联人提供│
│ │ │ │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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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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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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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基立福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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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并接受关联人提供│
│ │ │ │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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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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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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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经销关联人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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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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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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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s 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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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经销关联人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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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1-22 │
├──────┼────────────────────────────────────────┤
│关联方 │基立福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并接受关联人提供│
│ │ │ │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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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经销关联人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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