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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002254)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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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254 泰和新材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 25775.80│ ---│ 81.86│ ---│ 1679.66│ 人民币│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宁夏芳纶1.2万吨/年│ 12.48亿│ 3.04亿│ 10.99亿│ 88.08│ ---│ 2024-12-31│ │防护用对位芳纶项目│ │ │ │ │ │ │ ├─────────┼──────┼─────┼─────┼─────┼─────┼──────┤ │公司高伸长低模量对│ 5.10亿│ 1.05亿│ 4.01亿│ 78.63│ 7624.63万│ 2023-12-31│ │位芳纶产业化项目 │ │ │ │ │ │ │ ├─────────┼──────┼─────┼─────┼─────┼─────┼──────┤ │公司功能化间位芳纶│ 4.50亿│ 1898.82万│ 2.89亿│ 64.31│ 6296.10万│ 2023-12-31│ │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 │ │ │ │ │ │ ├─────────┼──────┼─────┼─────┼─────┼─────┼──────┤ │公司应急救援用高性│ 2.96亿│ 1235.77万│ 1.41亿│ 47.60│ 9444.15万│ 2023-12-31│ │能间位芳纶高效集成│ │ │ │ │ │ │ │产业化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4.74亿│ 0.00│ 4.75亿│ 100.05│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2-08 │交易金额(元)│9295.44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宁夏信广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3.5│标的类型 │股权 │ │ │0%股权 │ │ │ ├──────┼────────────────┴──────┴────────────────┤ │买方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康舜新材料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泰和新材”或“乙方”)拟以评估值为│ │ │基础,按照人民币9,295.44万元的对价,收购宁夏信广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宁夏信广和”)43.50%的股权,具体事项情况如下: │ │ │ 为拓展芳纶产业的战略布局,丰富和完善产业链建设,增强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 │ │争力,公司拟与宁夏信广和股东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东投资”)、烟│ │ │台康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康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分│ │ │别收购宁东投资、烟台康舜持有的宁夏信广和31.11%、12.3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 │ │将持有宁夏信广和43.50%的股权,成为宁夏信广和的控股股东。 │ │ │ (一)与宁东投资公司协议主要内容 │ │ │ 甲方(转让方):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 │ 乙方(受让方):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目标公司(宁夏信广和)5,600万元的出资额(占目标公司股权的3│ │ │1.11%)(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以人民币6,888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仟捌佰捌拾捌万元│ │ │整)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 │ │ (二)与烟台康舜协议主要内容 │ │ │ 甲方(转让方):烟台康舜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乙方(受让方):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目标公司(宁夏信广和)2,230万元的出资额(占目标公司股权的1│ │ │2.39%)(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以人民币2,407.44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肆佰零柒万 │ │ │肆仟肆佰元整)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29 │ ├──────┼────────────────────────────────────────┤ │关联方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管廊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9 │ ├──────┼────────────────────────────────────────┤ │关联方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9 │ ├──────┼────────────────────────────────────────┤ │关联方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管廊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9 │ ├──────┼────────────────────────────────────────┤ │关联方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泰和新材集│宁夏泰和芳│ 1.72亿│人民币 │2019-06-25│2029-06-24│连带责任│未知 │否 │ │团股份有限│纶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泰和新材集│宁东泰和新│ 1.48亿│人民币 │2021-06-22│2029-06-21│连带责任│未知 │否 │ │团股份有限│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泰和新材集│宁东泰和新│ 1.31亿│人民币 │2021-12-16│2029-12-15│连带责任│未知 │否 │ │团股份有限│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泰和新材集│宁东泰和新│ 1.22亿│人民币 │2021-07-07│2031-03-11│连带责任│未知 │否 │ │团股份有限│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泰和新材集│宁东泰和新│ 1.06亿│人民币 │2021-09-13│2029-09-12│连带责任│未知 │否 │ │团股份有限│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泰和新材集│宁东泰和新│ 9521.68万│人民币 │2022-11-04│2029-11-03│连带责任│未知 │否 │ │团股份有限│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泰和新材集│宁夏化学公│ 6006.67万│人民币 │2024-06-11│2029-06-11│连带责任│未知 │否 │ │团股份有限│司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泰和新材集│宁夏信广和│ 5220.01万│人民币 │2024-04-25│2032-04-25│连带责任│未知 │否 │ │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泰和新材集│宁东泰和新│ 4175.07万│人民币 │2022-11-04│2029-11-03│连带责任│未知 │否 │ │团股份有限│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泰和新材集│宁东泰和新│ 3089.91万│人民币 │2019-08-16│2027-08-15│连带责任│未知 │否 │ │团股份有限│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泰和新材集│宁夏信广和│ 2154.08万│人民币 │2024-06-14│2029-02-25│连带责任│未知 │否 │ │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泰和新材集│宁东泰和新│ 1075.79万│人民币 │2021-12-16│2029-12-15│连带责任│未知 │否 │ │团股份有限│材 │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 │泰和新材集│宁东泰和新│ 1002.05万│人民币 │2021-07-07│2031-03-11│连带责任│未知 │否 │ │团股份有限│材 │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 │泰和新材集│宁东泰和新│ 869.72万│人民币 │2021-09-13│2029-09-12│连带责任│未知 │否 │ │团股份有限│材 │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 │泰和新材集│宁夏泰和芳│ 691.84万│人民币 │2019-04-25│2026-04-24│连带责任│未知 │否 │ │团股份有限│纶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泰和新材集│宁东泰和新│ 461.18万│人民币 │2019-08-16│2027-08-15│连带责任│未知 │否 │ │团股份有限│材 │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11-01│其他事项 ──────┴────────────────────────────────── 一、基本情况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和新材”)分别于2024年8月16日 、2024年9月2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500,00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2024年9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 份总数由863,794,983股减少至863,294,983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63,794,983元变更为人民 币863,294,983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二、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1日完成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及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烟台市 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主要内容如下: 1、名称: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法定代表人:宋西全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5052087E 5、注册资本:捌亿陆仟叁佰贰拾玖万肆仟玖佰捌拾叁元整 6、成立日期:1993年05月20日 7、住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 8、经营范围:氨纶、芳纶系列产品的制造、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服务;纺织品 、日用百货、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批发、零售;备案范围进 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4-10-29│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 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性原则,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和新材”)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应收 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资产 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有 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 ──────┬────────────────────────────────── 2024-10-24│股权回购 ──────┴──────────────────────────────────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参加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与公司终止劳动关 系,1名激励对象因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共涉及限制性股票90000股;10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离职,共涉及限制性股票410000股(其中参与首次授予的7人,涉及限制性股票350 000股;参与预留授予的3人,涉及限制性股票60000股),上述12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公司本 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有关规定,公司应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有关规定,对于因退休等 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2名激励对象,因未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行使时间限制, 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0000股由公司按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 行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因个人原因离职的10名激励对象,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 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总计1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50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注销,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863794983股的0.06%;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 购前股份总数19670000股的2.5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 涉及的股份总数由19670000股减少至19170000股。 3、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8.65元/股。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 况发生变化”有关规定,因退休等客观原因离职的2名激励对象,由公司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8 .6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因个人原因离职的10名激励对象,由公司按调整后 的回购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即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事项前1个交易日(2024年8月 15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8.22元/股回购。 4、回购金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9815.48元,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 2024-10-17│其他事项 ──────┴────────────────────────────────── 1、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和新材”)控股股东烟台国丰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丰集团”)之全资子公司烟台国泰诚丰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泰诚丰”),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322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 2、国泰诚丰拟自2024年9月30日起6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总股 本的1.19%(即10322080股,含本次已增持数量在内),且不超过目前总股本的2.00%(即1727 5899股;如果增持计划完成前,公司因回购等原因导致股份总数减少,则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减少后的股份总数的2%)。 3、本次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 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4.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股价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 区间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4-09-03│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新材”或“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16日 、2024年9月2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2024年9月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5)。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象因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10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上述12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500000股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5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份863794983股的0.06% ;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当前股份总数19670000股的2.5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500000股,由863794983股变更为863294983股;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500000元,由人民币863794983元变更为人民币863294983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 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 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 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申报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10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 3、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 联系人:泰和新材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5-6394123 传真号码:0535-6394123 邮政编码:264006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并于寄出时电话通知公司联系人。 ──────┬────────────────────────────────── 2024-08-17│股权回购 ──────┴──────────────────────────────────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一)本次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参加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与公司终止劳动关 系,1名激励对象因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共涉及限制性股票90000股;10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离职,共涉及限制性股票410000股(其中参与首次授予的7人,涉及限制性股票350 000股;参与预留授予的3人,涉及限制性股票60000股),上述12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公司本 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有关规定,公司应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有关规定,对于因退休等 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2名激励对象,因未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行使时间限制, 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0000股由公司按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 行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因个人原因离职的10名激励对象,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公司拟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总计1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500000股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当前总股863794983股的0.06%;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当前 股份总数19670000股的2.5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 的股份总数由19670000股减少至19170000股。 (三)回购价格及调整 1、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股份后的股数85683826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股利257051478.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前述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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