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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002254)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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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254 泰和新材 更新日期:2025-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 25775.80│ ---│ 81.86│ ---│ 1679.66│ 人民币│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宁夏芳纶1.2万吨/年│ 12.48亿│ 3.04亿│ 10.99亿│ 88.08│ ---│ 2024-12-31│ │防护用对位芳纶项目│ │ │ │ │ │ │ ├─────────┼──────┼─────┼─────┼─────┼─────┼──────┤ │公司高伸长低模量对│ 5.10亿│ 1.05亿│ 4.01亿│ 78.63│ 7624.63万│ 2023-12-31│ │位芳纶产业化项目 │ │ │ │ │ │ │ ├─────────┼──────┼─────┼─────┼─────┼─────┼──────┤ │公司功能化间位芳纶│ 4.50亿│ 1898.82万│ 2.89亿│ 64.31│ 6296.10万│ 2023-12-31│ │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 │ │ │ │ │ │ ├─────────┼──────┼─────┼─────┼─────┼─────┼──────┤ │公司应急救援用高性│ 2.96亿│ 1235.77万│ 1.41亿│ 47.60│ 9444.15万│ 2023-12-31│ │能间位芳纶高效集成│ │ │ │ │ │ │ │产业化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4.74亿│ 0.00│ 4.75亿│ 100.05│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29 │ ├──────┼────────────────────────────────────────┤ │关联方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管廊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9 │ ├──────┼────────────────────────────────────────┤ │关联方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9 │ ├──────┼────────────────────────────────────────┤ │关联方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管廊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9 │ ├──────┼────────────────────────────────────────┤ │关联方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泰和新材集│宁夏泰和芳│ 1.72亿│人民币 │2019-06-25│2029-06-24│连带责任│未知 │否 │ │团股份有限│纶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泰和新材集│宁东泰和新│ 1.48亿│人民币 │2021-06-22│2029-06-21│连带责任│未知 │否 │ │团股份有限│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泰和新材集│宁东泰和新│ 1.31亿│人民币 │2021-12-16│2029-12-15│连带责任│未知 │否 │ │团股份有限│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泰和新材集│宁东泰和新│ 1.22亿│人民币 │2021-07-07│2031-03-11│连带责任│未知 │否 │ │团股份有限│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泰和新材集│宁东泰和新│ 1.06亿│人民币 │2021-09-13│2029-09-12│连带责任│未知 │否 │ │团股份有限│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泰和新材集│宁东泰和新│ 9521.68万│人民币 │2022-11-04│2029-11-03│连带责任│未知 │否 │ │团股份有限│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泰和新材集│宁夏化学公│ 6006.67万│人民币 │2024-06-11│2029-06-11│连带责任│未知 │否 │ │团股份有限│司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泰和新材集│宁夏信广和│ 5220.01万│人民币 │2024-04-25│2032-04-25│连带责任│未知 │否 │ │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泰和新材集│宁东泰和新│ 4175.07万│人民币 │2022-11-04│2029-11-03│连带责任│未知 │否 │ │团股份有限│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泰和新材集│宁东泰和新│ 3089.91万│人民币 │2019-08-16│2027-08-15│连带责任│未知 │否 │ │团股份有限│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泰和新材集│宁夏信广和│ 2154.08万│人民币 │2024-06-14│2029-02-25│连带责任│未知 │否 │ │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泰和新材集│宁东泰和新│ 1075.79万│人民币 │2021-12-16│2029-12-15│连带责任│未知 │否 │ │团股份有限│材 │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 │泰和新材集│宁东泰和新│ 1002.05万│人民币 │2021-07-07│2031-03-11│连带责任│未知 │否 │ │团股份有限│材 │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 │泰和新材集│宁东泰和新│ 869.72万│人民币 │2021-09-13│2029-09-12│连带责任│未知 │否 │ │团股份有限│材 │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 │泰和新材集│宁夏泰和芳│ 691.84万│人民币 │2019-04-25│2026-04-24│连带责任│未知 │否 │ │团股份有限│纶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泰和新材集│宁东泰和新│ 461.18万│人民币 │2019-08-16│2027-08-15│连带责任│未知 │否 │ │团股份有限│材 │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2-21│其他事项 ──────┴────────────────────────────────── 一、基本情况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和新材”)分别于2024年11月25日 、2024年12月13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34920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 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863294983股减少至862945783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6 3294983元变更为人民币862945783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二、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2月20日完成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及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烟台市 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主要内容如下: 1、名称: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法定代表人:宋西全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5052087E 5、注册资本:捌亿陆仟贰佰玖拾肆万伍仟柒佰捌拾叁元整 6、成立日期:1993年05月20日 7、住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 8、经营范围:氨纶、芳纶系列产品的制造、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服务;纺织品 、日用百货、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批发、零售;备案范围进 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5-02-14│股权回购 ──────┴──────────────────────────────────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 票,涉及27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共计349200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863294983股的0 .04%。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63294983股变更为862945783股。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和新材”)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向27名激励对象回购3492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事项已经 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请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11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2、2022年11月15日,公司收到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烟 台市国资委”)《关于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 (烟国资〔2022〕65号),烟台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2年11月19日,公司监事会披露《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自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7日期间,公司通过公司网 站公示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任何员工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4、2022年11月19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其他相关事宜,并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及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12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347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1881万股的限制性股票 。 8、2023年7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2025-01-03│其他事项 ──────┴────────────────────────────────── 一、基本情况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和新材”)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 及2024年5月2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核定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夏宁东泰和化学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化学”)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累计最高担保限额,为所有控股 子公司的累计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21亿元。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起12个月内,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累计有效余额总额(即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上述最高担保限 额总额。持有上述公司股权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可以根据各自的持股比例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 ,并履行各自的内部决策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核定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 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债务承继及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债务承继及担保事项背景概述 为满足宁夏信广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广和”)日常经营需要和业务发展 需求,信广和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银川分行”)申请7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自2024年6月14日起至2025年6月14日。公司与 中信银行银川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金额为3045 万元,具体内容请见2024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信广和担保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4-043)。 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和化学和信广和均从事公司的化工板块业务,为优化企业结构,充分利 用生产过程协同效应,提升整体运营效率,经公司经理层及控股子公司泰和化学和信广和股东 会决策,泰和化学对信广和进行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作为吸收方的泰和化学继续存续 ,被吸收方信广和依法注销,被吸收方的资产、负债、人员等由吸收存续方承继。2024年11月 19日,信广和注销登记完成,上述信广和向中信银行银川分行借款的相关权利义务由泰和化学 承继。 (二)担保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银川分行等相关方签署了《债务承继协议》《最高额保证合同》, 约定为2024年6月14日至2025年6月14日期间签订的相关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按照最高担保金额 3045万元继续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 2024-12-28│重要合同 ──────┴────────────────────────────────── 2024年12月27日,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新材”或“公司”)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 的议案》,同意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烟台星华氨纶有限公司(简称“星华氨纶”)分别与烟台黄 渤海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甲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莱山街道办事处( 以下简称“丙方”)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将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 区I-2小区的多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收储,并对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及设备等给予相应补偿,由丙方按照甲方指示向泰和新材、星华氨 纶付款。其中,泰和新材收储补偿总金额为人民币337020506元,星华氨纶收储补偿总金额为 人民币144329432元。协议书的主要条款已经相关方协商一致,将于相关方有权机构批准后签 署。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搬迁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交易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收储土地的基本情况 (一)泰和新材收储土地的基本情况 收回的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位于开发区I-2小区,具体情况如下: 宗地一:土地面积41031.5平方米,使用期限至2052年8月31日,不动产权证号为:烟国用 (2011)第50151号;房屋面积合计40723.44平方米,不动产权登记证号为:烟房权证开字第K 008604至第K008609号、烟房权证开字第K008596号、烟房权证开字第K038440号、烟房权证开 字第K041483号及烟房字第09350号; 宗地二:土地面积20846.2平方米,使用期限至2027年10月24日,不动产权证号为:烟国 用(2011)第50147号;房屋面积2963.35平方米(证载面积6137.60,现场部分拆除),不动 产权登记证号为:烟房权证开字第K008602号;宗地三:土地面积为4236.43平方米,使用期限 至2054年9月22日,不动产权登记证号为:烟国用(2011)第50149号;房屋面积1770.10平方 米,不动产权登记号:烟房权证开字第K008603号。 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共计66114.13平方米 ,地上登记房屋面积45456.89平方米,有规划手续房屋面积4127.09平方米,无证房屋面积867 0.2平方米,均无查封和抵押等。 (二)星华氨纶收储土地的基本情况 收回土地位于开发区I-2小区,不动产权证号为:烟国用(2009)第51505号,土地面积21 411.21平方米,使用期限至2054年9月22日;房屋不动产权证号为:烟房权证开字第106531号 至第106533号,有证房屋面积21000.7平方米,无证房屋面积937.99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均无查封和抵押等。 ──────┬────────────────────────────────── 2024-12-28│其他事项 ──────┴────────────────────────────────── 1、拟调整“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1.2万吨/年防护用对位芳纶项目”的投资进 度,将该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预计的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 金额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芳纶 ”)承担的“1.2万吨/年防护用对位芳纶项目”(以下简称“防护用对位芳纶募投项目”)的 建设期延长,并调整该项目的投资金额,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开拓情况调整该项目的投产 规模和投产时间。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4-12-24│其他事项 ──────┴──────────────────────────────────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近日,公司收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报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周玉薇为签字注 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佟西涛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因内部工作调整,指派王涛接替周玉薇 作为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本次变更后,公司2024年年报相关审计签字注 册会计师为王涛、佟西涛。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王涛先生,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1998年开始在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 公司审计报告1份。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 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其他说明 本次更换过程中相关工作有序交接,本次更换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 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 2024-12-14│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新材”或“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5日 、2024年12月13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9)、《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5名激励对象因客观原因或个人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 系,不再具备激励资格;22名激励对象因不满足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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