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263 大东南 更新日期:2025-09-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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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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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8-07-18│ 5.28│ 3.0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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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0-05-24│ 6.85│ 6.5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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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1-09-06│ 9.35│ 12.6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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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5-04-02│ 5.40│ 3.38亿│
├───────────┼───────────┼───────────┼───────────┤
│增发 │ 2015-04-13│ 8.23│ 1.7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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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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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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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东南万象科技│ 6809.32│ ---│ 100.00│ ---│ 0.00│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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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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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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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000万平方米锂│ 3.66亿│ 0.00│ 1.40亿│ 100.00│ -67.01万│ 2015-06-30│
│离子隔离膜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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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000吨光学膜 │ 6.06亿│ 0.00│ 6.02亿│ 100.00│ 2304.73万│ 2018-04-30│
│新材料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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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8000吨耐高温电│ 2.89亿│ 0.00│ 2.79亿│ 100.00│ -506.49万│ 2015-06-30│
│容膜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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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上海游唐网络技│ 1.77亿│ 0.00│ 1.76亿│ 99.84│ -638.41万│ ---│
│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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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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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 9291.00万 4.95 36.15 2019-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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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9291.00万 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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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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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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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东南│宁波大东南│ 4500.00万│人民币 │2016-12-26│2020-01-05│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万象科技有│ │ │ │ │担保,保 │ │ │
│司 │限公司 │ │ │ │ │证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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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东南│杭州大东南│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高科新材料│ │ │ │ │担保 │ │ │
│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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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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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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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
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已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黄剑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
工代表董事。相关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上述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股东代表董事任期一致。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附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黄剑鹏先生:196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浙江菲达
集团有限公司营销处工作、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负责人。现任宁波大东南万象
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剑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黄剑鹏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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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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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
8日下午15:30在千禧路5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现场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钱苏凯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审议、书面表决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
司拟调整公司治理结构,不再设监事会,监事会法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监事会相关规则相应废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以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司章程》(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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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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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
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止2025年6月30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5年半年度新
增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6672870.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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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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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
将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
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
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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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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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授信的背景
因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的银行授信额度陆续到期,为保证授信的延续性,同时也为了更好
支持公司业务的拓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
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
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
二、本次授信的基本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12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自身经
营需要,可以在总授信额度内进行调整)。
1.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
2.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大东南万象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
合授信;
3.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大东南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
综合授信;
4.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大东南万象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
合授信。
上述授信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品种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
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等),授信额度最终
以授信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
求来确定。在授权期限内和授权额度范围内,单笔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自主决定以公司自身或子公司的名义与各金融
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与各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
融资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
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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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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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3.公司披露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5.3.2:“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
新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鉴于母公司报告期末可分配利润为负数,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4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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