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264 新 华 都 更新日期:2025-03-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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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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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盒网络科技有│ 10000.00│ ---│ 50.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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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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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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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营销服务一体化│ 1.63亿│ 0.00│ 4976.28万│ 30.50│ 362.73万│ 2026-08-31│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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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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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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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陈发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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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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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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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 │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交易事项 │
│ │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解决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公司实际控制│
│ │人陈发树先生以个人单方面担保方式无偿为公司2024年度计划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
│ │过人民币1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最终以公司实际使用的额度为准)。具体担保期│
│ │限以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
│ │ 2、关联关系 │
│ │ 陈发树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属于本│
│ │公司关联自然人。 │
│ │ 3、董事会表决情况 │
│ │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全体│
│ │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和表决,关联│
│ │董事陈船筑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
│ │ 4、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自然人为陈发树先生。陈发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8,778,367股│
│ │股份,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比例为8.17%。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都 │
│ │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26,607,339股股份,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比例为17.59%,为公司的第 │
│ │一大股东、控股股东。陈发树先生直接持有新华都集团76.87%的股权,通过厦门新华都投资│
│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新华都集团16.82%的股权,陈发树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发树│
│ │先生目前主要职务为新华都集团董事长、福建省发树慈善基金会理事长。 │
│ │ 经核查,陈发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发树先生以个人单方面担保方式无偿为公司向│
│ │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累计为3.4亿元(不含本次)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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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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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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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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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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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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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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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云南白药集团健康产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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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其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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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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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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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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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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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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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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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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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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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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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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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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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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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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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云南白药集团健康产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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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其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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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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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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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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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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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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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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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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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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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与其附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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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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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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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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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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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与其附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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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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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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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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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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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与其附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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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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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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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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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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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与其附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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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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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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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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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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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国涛 6845.64万 10.00 79.53 2022-01-21
崔德花 305.00万 0.45 --- 201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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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7150.64万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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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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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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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科技│西藏聚量电│ 2.40亿│人民币 │2022-12-15│2024-11-14│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子商务有限│ │ │ │ │担保 │ │ │
│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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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科技│北京玖施酷│ 1.00亿│人民币 │2023-04-04│2024-03-30│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公│ │ │ │ │担保 │ │ │
│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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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科技│西藏久实致│ 1.00亿│人民币 │2022-12-15│2024-11-14│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和营销有限│ │ │ │ │担保 │ │ │
│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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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科技│西藏聚量电│ 1.00亿│人民币 │2023-06-15│2024-06-15│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子商务有限│ │ │ │ │担保 │ │ │
│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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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科技│西藏久实致│ 5000.00万│人民币 │2023-06-15│2024-06-15│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和营销有限│ │ │ │ │担保 │ │ │
│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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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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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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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5年3月19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62号新华都大厦北楼7层召
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3月19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3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3月19日上午9:15至2025年3月19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1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3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
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62号新华都大厦北楼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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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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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提供担保后,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被担保人西藏聚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久爱(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西藏久实致和营销有限公司、西藏久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玖施酷科技有限公司、西
藏新华都臻选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支持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根据相关要求,公司拟作为保证人对相关
业务追加担保,公司预计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敞口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50亿元。本次预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将在
预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来确定。担保有效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之日起的12
个月内。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全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收购
的)的担保金额进行调剂。
2、2025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3、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在担保敞口金额范围和有效期内
全权负责办理担保事宜,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并授权董事长根
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担保敞口金额范围和有效期内对相关公司的担保敞口金额进行调整和循环使
用。具体担保敞口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本次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
保。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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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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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总数量为1500000份,涉
及激励对象2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公司拟对“领航员计划(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2名已离
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500000份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总数量为1500000份,占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14200500
份的10.56%,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21%。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领航员计划(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不涉及公司股本及股权结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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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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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鉴于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
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
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回购注销;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
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因此,公司拟对上述1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48462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种类、数量和价格
1、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股权激励限售股(A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总数量为48462股,
占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3227800股的1.5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01%。
2、自限制性股票上市日后至今,公司未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
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13元/股加上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之和。
3、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约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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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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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领航员计划(二
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
认为部分激励对象所持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办理
相关解除限售事宜。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
见,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现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
采取的激励工具包括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两部分。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计为1090.24万
份/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84563
880股的1.59%。其中,授予322.78万股限制性股票(向4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97.78万股限制
性股票、向14名激励对象授予125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向18名激励对象授予767.46万份股
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
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新华都购物
广场股份有限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独立董事对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律师分别发表了相关意见。
2、2021年4月10日,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2021年3月30日起至2021年4月8日止,公司对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3、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领航
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的相关
事宜。同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律师分别发
表了相关意见。
5、2021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相关
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律师分别发表了相关意见。
6、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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