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264 新 华 都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8-07-21│ 12.00│ 3.03亿│
├───────────┼───────────┼───────────┼───────────┤
│增发 │ 2011-12-09│ 12.52│ 4.4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2-07-09│ 5.43│ 3204.89万│
├───────────┼───────────┼───────────┼───────────┤
│增发 │ 2016-01-06│ 7.04│ 4.60亿│
├───────────┼───────────┼───────────┼───────────┤
│增发 │ 2016-01-18│ 7.04│ 5.3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6-19│ 4.48│ 3351.04万│
├───────────┼───────────┼───────────┼───────────┤
│增发 │ 2022-07-26│ 4.73│ 1.63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福建新盒网络科技有│ 10000.00│ ---│ 50.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品牌营销服务一体化│ 1.63亿│ 0.00│ 4977.18万│ 30.50│ 803.89万│ 2025-01-24│
│建设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倪国涛 6845.64万 10.00 79.53 2022-01-21
崔德花 305.00万 0.45 --- 2017-10-14
─────────────────────────────────────────────────
合计 7150.64万 10.45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新华都科技│西藏聚量电│ 3.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子商务有限│ │ │ │ │保证 │ │ │
│司 │公司 │ │ │ │ │ │ │ │
├─────┼─────┼─────┼────┼─────┼─────┼────┼───┼───┤
│新华都科技│西藏聚量电│ 2.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子商务有限│ │ │ │ │保证 │ │ │
│司 │公司 │ │ │ │ │ │ │ │
├─────┼─────┼─────┼────┼─────┼─────┼────┼───┼───┤
│新华都科技│西藏聚量电│ 2.50亿│人民币 │2024-09-05│2025-09-04│连带责任│是 │否 │
│股份有限公│子商务有限│ │ │ │ │保证 │ │ │
│司 │公司 │ │ │ │ │ │ │ │
├─────┼─────┼─────┼────┼─────┼─────┼────┼───┼───┤
│新华都科技│西藏聚量电│ 2.10亿│人民币 │2025-04-09│2027-03-13│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子商务有限│ │ │ │ │保证 │ │ │
│司 │公司 │ │ │ │ │ │ │ │
├─────┼─────┼─────┼────┼─────┼─────┼────┼───┼───┤
│新华都科技│西藏聚量电│ 1.50亿│人民币 │2025-12-29│2026-12-29│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子商务有限│ │ │ │ │保证 │ │ │
│司 │公司 │ │ │ │ │ │ │ │
├─────┼─────┼─────┼────┼─────┼─────┼────┼───┼───┤
│新华都科技│西藏聚量电│ 1.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子商务有限│ │ │ │ │保证 │ │ │
│司 │公司 │ │ │ │ │ │ │ │
├─────┼─────┼─────┼────┼─────┼─────┼────┼───┼───┤
│新华都科技│西藏聚量电│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子商务有限│ │ │ │ │保证 │ │ │
│司 │公司 │ │ │ │ │ │ │ │
├─────┼─────┼─────┼────┼─────┼─────┼────┼───┼───┤
│新华都科技│西藏聚量电│ 1.00亿│人民币 │2024-10-24│2025-10-24│连带责任│是 │否 │
│股份有限公│子商务有限│ │ │ │ │保证 │ │ │
│司 │公司 │ │ │ │ │ │ │ │
├─────┼─────┼─────┼────┼─────┼─────┼────┼───┼───┤
│新华都科技│西藏久实致│ 1.00亿│人民币 │2025-12-29│2026-12-29│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和营销有限│ │ │ │ │保证 │ │ │
│司 │公司 │ │ │ │ │ │ │ │
├─────┼─────┼─────┼────┼─────┼─────┼────┼───┼───┤
│新华都科技│西藏久实致│ 1.00亿│人民币 │2025-08-13│2027-06-24│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和营销有限│ │ │ │ │保证 │ │ │
│司 │公司 │ │ │ │ │ │ │ │
├─────┼─────┼─────┼────┼─────┼─────┼────┼───┼───┤
│新华都科技│西藏久佳电│ 6000.00万│人民币 │2025-12-29│2026-12-29│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子商务有限│ │ │ │ │保证 │ │ │
│司 │公司 │ │ │ │ │ │ │ │
├─────┼─────┼─────┼────┼─────┼─────┼────┼───┼───┤
│新华都科技│西藏久实致│ 500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股份有限公│和营销有限│ │ │ │ │ │ │ │
│司 │公司 │ │ │ │ │ │ │ │
├─────┼─────┼─────┼────┼─────┼─────┼────┼───┼───┤
│新华都科技│西藏久实致│ 4000.00万│人民币 │2024-10-24│2025-10-24│--- │是 │否 │
│股份有限公│和营销有限│ │ │ │ │ │ │ │
│司 │公司 │ │ │ │ │ │ │ │
├─────┼─────┼─────┼────┼─────┼─────┼────┼───┼───┤
│新华都科技│久爱(天津│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发展│ │ │ │ │保证 │ │ │
│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新华都科技│北京玖施酷│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公│ │ │ │ │保证 │ │ │
│司 │司 │ │ │ │ │ │ │ │
├─────┼─────┼─────┼────┼─────┼─────┼────┼───┼───┤
│新华都科技│西藏久佳电│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子商务有限│ │ │ │ │保证 │ │ │
│司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4-28│对外担保
──────┴──────────────────────────────────
特别提示:
本次提供担保后,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被担保人西藏聚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西藏久实致和营销有限公司、
西藏久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玖施酷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关注担
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支持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根据相关要求,公司拟作为保证人对相关
业务追加担保,公司预计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敞口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本次预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将在预计
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来确定。担保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起的12个月内。具
体计划如下: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全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
立或收购的)的担保金额进行调剂。
2、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下属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3、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在担保敞口金额范围和有效期内
全权负责办理担保事宜,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并授权董事长根
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担保敞口金额范围和有效期内对相关公司的担保敞口金额进行调整和循环使
用。具体担保敞口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本次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
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收购的)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公司:
1、西藏聚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09日
注册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创中心A栋803室法定代表人:邢涛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互联网营销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泸州聚酒致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与公司存在的关
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2、西藏久实致和营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06月04日
注册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创中心A座505室法定代表人:曾海慧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互联网营销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久爱致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与公司存在的关
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3、西藏久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6日
注册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B区乃岗路以南、柳东路以东凤凰城4幢1单元15层2号
法定代表人:宿辰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互联网营销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久爱(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与公司存在的关
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4、北京玖施酷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07月02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8号楼1单元13层1601室195法定代表人:曾海慧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互联网营销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孙公司西藏聚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
系:公司下属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订,具体担保期限及担保敞口金额最终以双方签订为准。公司严
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支持下属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被担保对象经营情
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被担保对象系公司下属公
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实质控制权,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16日)、《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拟定了以下方
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1、公司董事,指公司董事会的全体成员。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的薪酬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第六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0000元/年(税前)。
按月支付。
2、非独立董事的薪酬
(1)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和非独立董事津贴管理执行。
(2)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
岗位职责和非独立董事津贴确定。
(3)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其他工作职务的,在公司领取非独立董事津贴3
6000元/年(税前)。按月支付。
3、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专项奖励等
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公司根据岗位职责和能力情况,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确定每月固定发放
的部分。
(2)绩效薪酬:由公司绩效薪酬和个人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二者各占百分之五十比例
。其中:公司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全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综合考评后确定。个人绩效薪酬根据个
人季度或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确定。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
权、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由公司另行制定。
(4)专项奖励: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
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4、其他事项
(1)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
披露后支付。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
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津贴并予以发放;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
(4)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
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相关公
告。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年度)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实现的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9471929.7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432465656.56元,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5460929.72元。根据《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
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
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
的情况。”公司2025年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5460929.72元。
2、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
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1)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7828828股,按公司目前
总股本71981130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7828828股后的股本711982472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预
计现金分红总额为71198247.2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2.
01%。具体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计算的实际结果为准。
4、本次拟实施的现金分红与2025年已实施的中期分红合并计算,2025年度累计现金红利
总额合计为142011501.90元(含税),占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3.80%。
公司已于2025年9月完成2025年中期分红利润分配,每10股派送现金1.00元(含税),现金分
红金额共计70813254.70元(含税)。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报告期间等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
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合理性原则,公司2025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247.91万元,计
入2025年度损益。
(二)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计提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遵循谨
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
及经营成果。本次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已履行相应的内部程序。
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247.91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影响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20.76万元,相应影响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所有者权益2,820.76万元。
(一)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报告期间等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
确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合理性原则
,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798.79万元,计入2026年第一季度损益。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
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度股东会通
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
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的30%,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
由董事会根据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具体情况协商确
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
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
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四)发行对象、认购方式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
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
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
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
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股东会授权
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
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
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
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
内不得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