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264 新 华 都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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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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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盒网络科技有│ 10000.00│ ---│ 50.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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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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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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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营销服务一体化│ 1.63亿│ 0.00│ 4976.28万│ 30.50│ 362.73万│ 2026-08-31│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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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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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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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陈发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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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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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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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 │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交易事项 │
│ │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解决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公司实际控制│
│ │人陈发树先生以个人单方面担保方式无偿为公司2024年度计划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
│ │过人民币1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最终以公司实际使用的额度为准)。具体担保期│
│ │限以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
│ │ 2、关联关系 │
│ │ 陈发树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属于本│
│ │公司关联自然人。 │
│ │ 3、董事会表决情况 │
│ │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全体│
│ │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和表决,关联│
│ │董事陈船筑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
│ │ 4、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自然人为陈发树先生。陈发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8,778,367股│
│ │股份,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比例为8.17%。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都 │
│ │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26,607,339股股份,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比例为17.59%,为公司的第 │
│ │一大股东、控股股东。陈发树先生直接持有新华都集团76.87%的股权,通过厦门新华都投资│
│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新华都集团16.82%的股权,陈发树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发树│
│ │先生目前主要职务为新华都集团董事长、福建省发树慈善基金会理事长。 │
│ │ 经核查,陈发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发树先生以个人单方面担保方式无偿为公司向│
│ │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累计为3.4亿元(不含本次)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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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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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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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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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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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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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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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云南白药集团健康产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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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其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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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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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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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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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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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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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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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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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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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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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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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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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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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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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云南白药集团健康产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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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其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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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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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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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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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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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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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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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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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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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与其附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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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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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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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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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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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与其附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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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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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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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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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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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与其附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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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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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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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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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与其附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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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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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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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国涛 6845.64万 10.00 79.53 2022-01-21
崔德花 305.00万 0.45 --- 201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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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7150.64万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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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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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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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科技│西藏聚量电│ 2.40亿│人民币 │2022-12-15│2024-11-14│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子商务有限│ │ │ │ │担保 │ │ │
│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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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科技│西藏聚量电│ 1.00亿│人民币 │2023-06-15│2024-06-15│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子商务有限│ │ │ │ │担保 │ │ │
│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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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科技│西藏久实致│ 1.00亿│人民币 │2022-12-15│2024-11-14│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和营销有限│ │ │ │ │担保 │ │ │
│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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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科技│北京玖施酷│ 1.00亿│人民币 │2023-04-04│2024-03-30│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公│ │ │ │ │担保 │ │ │
│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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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科技│西藏久实致│ 5000.00万│人民币 │2023-06-15│2024-06-15│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和营销有限│ │ │ │ │担保 │ │ │
│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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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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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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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5年1月24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62号新华都大厦北楼7层召
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24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1月24日上午9:15至2025年1月24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2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
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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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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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杭州瀚云新领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瀚云”)及一致行动人阿里巴巴(成都)软件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成都”)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杭州瀚云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以及杭州瀚云与阿里成都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导致杭州瀚云与阿里成都合计减少股份
比例(以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股本计算,下同)超过1%。权益变动后,杭州瀚
云与阿里成都合计共持有公司股份64787288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杭州瀚云减持股份情况
自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6日期间,杭州瀚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6691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股本的0.52%;阿里成都未减持。鉴于公司
完成非公开发行新增股票上市事项,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杭州瀚云及阿里成都减少股份比
例超过1%。
杭州瀚云为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长期看好公司发展,基金存续期已超过六年
且处于退出期,本次减持系基金退出需求和基金内部资金安排计划等自身经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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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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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2024年6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6月12日、2024年6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回购注销手
续,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为63221股,公司总股本由719922983股变更为719859762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
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近日,公司完成了变更注册资本的相关手续,并取得了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
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由“719922983元”变更为“7198597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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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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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解决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公司实际控制人
陈发树先生以个人单方面担保方式无偿为公司2024年度计划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1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最终以公司实际使用的额度为准)。具体担保期限以公
司与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2、关联关系
陈发树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属于本公
司关联自然人。
3、董事会表决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全体独
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和表决,关联董事
陈船筑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4、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
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自然人为陈发树先生。陈发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8778367股股份
,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比例为8.17%。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都集团”
)直接持有公司126607339股股份,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比例为17.59%,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控股股东。陈发树先生直接持有新华都集团76.87%的股权,通过厦门新华都投资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持有新华都集团16.82%的股权,陈发树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发树先生目前主要职
务为新华都集团董事长、福建省发树慈善基金会理事长。
经核查,陈发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发树先生以个人单方面担保方式无偿为公司向金
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累计为3.4亿元(不含本次)提供担保。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解决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公司实际控制人
陈发树先生以个人单方面担保方式无偿为公司2024年度计划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1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最终以公司实际使用的额度为准)。具体担保期限以公
司与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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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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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3名激励对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总数量为63221股,占
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3227800股的1.96%,占回购
注销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9%。
2、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回购
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19922983股变更为719859762股。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2024年6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了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采取
的激励工具包括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两部分。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计为1090.24万份/万
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84563880股
的1.59%。其中,授予322.78万股限制性股票(向4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97.78万股限制性股
票、向14名激励对象授予125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向18名激励对象授予767.46万份股票期
权。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
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新华都购物
广场股份有限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独立董事对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律师分别发表了相关意见。
2、2021年4月10日,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2021年3月30日起至2021年4月8日止,公司对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3、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领航
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的相关
事宜。同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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