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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邦服饰(00226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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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269 美邦服饰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华瑞银行 │ 45000.00│ 45000.00│ 15.00│ 45889.75│ 953.78│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16.00亿│ 3479.69万│ 11.99亿│ ---│-2841.00万│ ---│ ├─────────┼──────┼─────┼─────┼─────┼─────┼──────┤ │信息系统改进项目 │ 2.00亿│ 886.80万│ 1.51亿│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6-27 │ ├──────┼────────────────────────────────────────┤ │关联方 │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一、债务豁免概述 │ │ │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6月26 │ │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服投资”)《债务豁免函》。华│ │ │服投资为支持公司发展,鼓励公司加快发展全新商业模式5.0新零售业务,实现全新业务健 │ │ │康有序发展,华服投资决定豁免公司截止2024年6月25日财务资助借款利息18,433,637.21元│ │ │。 │ │ │ 本次债务豁免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 │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 │ │ │ 1、概况 │ │ │ 关联方名称: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2007年9月6日 │ │ │ 法定代表人:周成建 │ │ │ 注册资本:33,528.5714万人民币 │ │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康桥东路1号3号楼2层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66049783P │ │ │ 营业期限:2007-09-06至无固定期限 │ │ │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信息咨询,企业策划,景观设计。 │ │ │ 2、关联关系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8.39亿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 │ │.43%,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华服投资│ │ │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系被执行人,但非失信被执行人。 │ └──────┴────────────────────────────────────────┘ ┌──────┬────────────────────────────────────────┐ │公告日期 │2024-04-30 │ ├──────┼────────────────────────────────────────┤ │关联方 │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重要交易提示: │ │ │ 交易主要内容:为支持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 │)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服投资")向本公司提供总额│ │ │度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执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财务资助│ │ │期限是自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财务资│ │ │助的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不提供相应抵押或担│ │ │保。 │ │ │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届时关联│ │ │股东须回避表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交易概述 │ │ │ 1、本次交易情况 │ │ │ 为提高融资效率,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拟向本公│ │ │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执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 │,财务资助期限是自该事项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 │ │营情况在财务资助的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不提│ │ │供相应抵押或担保。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3.43%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 │,属于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构成关联│ │ │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2、本次交易的审批情况 │ │ │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 │ │ │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 │ │联董事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 │ │ │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 │ │ │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 │ │ │ 1、概况 │ │ │ 关联方名称: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2007年9月6日 │ │ │ 法定代表人:周成建 │ │ │ 注册资本:33528.5714万人民币 │ │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康桥东路1号3号楼2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 │ │115666049783P │ │ │ 营业期限:2007-09-06至无固定期限 │ │ │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信息咨询,企业策划,景观设计。 │ │ │ 2、关联关系 │ │ │ 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33.43%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 │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华服投资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事项构成关联│ │ │交易。 │ │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 │ │ 1、关联交易的目的 │ │ │ 本次财务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融│ │ │资效率。 │ │ │ 2、交易标的及数量 │ │ │ 华服投资向本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 │ │ 3、关联财务资助资金来源 │ │ │ 华服投资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 │ │ 4、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 │ │ 本次财务资助系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交易公允,定价合理。借款利率执行贷款市场报│ │ │价利率(LPR),本次财务资助无其他任何额外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财务资 │ │ │助的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不提供相应抵押或担│ │ │保。 │ │ │ 5、财务资助期限 │ │ │ 本次财务资助期限为自本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 │ └──────┴────────────────────────────────────────┘ ┌──────┬────────────────────────────────────────┐ │公告日期 │2024-04-30 │ ├──────┼────────────────────────────────────────┤ │关联方 │周献妹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30 │ ├──────┼────────────────────────────────────────┤ │关联方 │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30 │ ├──────┼────────────────────────────────────────┤ │关联方 │黄岑期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30 │ ├──────┼────────────────────────────────────────┤ │关联方 │周献妹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30 │ ├──────┼────────────────────────────────────────┤ │关联方 │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上海美特斯│上海潮范电│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邦威服饰股│子商务有限│ │ │ │ │担保、抵│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押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1-03│其他事项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07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控股股东借款、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 、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回购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1.75元/股的价格回购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 或回购实施完成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18日、2024年8月7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 -039)、《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45)。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公司股份。 (二)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因原定回购方案期限后期公司股票市价持续高于回购价格上 限1.75元/股,公司实际回购金额暂未达到预计的回购金额下限3000万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及回购方案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来源为控股股东华服投资为公司回购股份依法提供的资金 支持及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 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 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本次调整回购方案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由于近期公司股价受市场行情影响,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基于 对企业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 实施,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75元/股(含)调整为3.0 0元/股(含),并同时对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25年7月17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 为自2024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17日。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为2025年1月3日。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的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3.00元/股,结合已回购的股份数量进行测算,调整后 的回购数量=(回购总金额-已回购金额)/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已回购数量,本次回购 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10000000股至1666666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98%至0.663%,具体回 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除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及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 2024-11-19│其他事项 ──────┴──────────────────────────────────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兴财光华”)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 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事务所2023年底有合伙人183人,截至2023年底全所注册会计师824人;注册会计师中有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3年底共有从业人员3091人。 2023年事务所业务收入110263.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96155.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 1152.94万元。2023年出具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91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10133 .00万元,资产均值159.39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 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本公司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中兴财光华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 实力较强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 部设在北京,在河北、上海、天津、重庆、山东、山西、陕西等省市设有35家分支机构。 事务所的服务范围遍及金融、证券期货、电信、钢铁、石油、煤炭、外贸、纺织、物产、 电力、水利、新闻出版、科技、交通运输、制药、农牧业、房地产等行业。为企业提供上市前 辅导、规范运作及上市前、后审计服务,为企业改制、资产重组、投资等经济活动提供财务、 税务、经济评价和可行性研究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3年累 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8849.0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6亿元,相关职业保 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 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 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5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 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谢中梁,注册会计师,1994年考取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 业资格,1999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 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孔传娇,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 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闫雪峰,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 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具有相应专 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谢中梁、签字注册会计师孔传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闫雪峰近三年未曾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财光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 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本期(2024)审计收费15 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为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为38万元。上期(2023)审计收费330万元, 其中年报审计收费24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为82万元。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较上期下降超过2 0%,下降原因系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 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 计收费。 ──────┬────────────────────────────────── 2024-10-29│其他事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 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依据《企业会计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拟对公司截至20 24年9月30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 2024-10-17│诉讼事项 ──────┴────────────────────────────────── 特别提示: 1、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2、涉案的金额:11914766.20元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告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 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诉讼案件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一、租赁合同概述及进展情况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将公司位于上海浦东新 区康桥东路800号园区部分出租给上海鸿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租赁期为9年,首年租金为(人 民币)3113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披露的《关于对外出租物业的公告》 (编号:2023-048)。 公司近日因上述租赁合同纠纷事项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 起诉上海鸿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于近日收到浦东法院送达的传票。 二、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上海鸿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理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事实和理由 租赁合同签订后,原告按期向被告交付了租赁物。2024年1月25日,被告向原告发送了《 公司函》,在该函中,被告为其拖延支付到期费用编造了诸多莫须有的借口。2024年6月7日, 原告向被告发送《回复函》,驳斥被告观点的同时,向被告催缴应付款项,具体为电费250894.3 0元,水费35963.90元,物业人员费用1251241.00元,租金1037666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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