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273 水晶光电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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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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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8-09-05│ 15.29│ 2.3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1-03-23│ 17.92│ 5250.56万│
├───────────┼───────────┼───────────┼───────────┤
│增发 │ 2011-11-29│ 35.95│ 3.1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2-12-18│ 9.08│ 581.12万│
├───────────┼───────────┼───────────┼───────────┤
│增发 │ 2014-05-15│ 19.27│ 1.25亿│
├───────────┼───────────┼───────────┼───────────┤
│增发 │ 2014-06-11│ 17.55│ 7449.73万│
├───────────┼───────────┼───────────┼───────────┤
│增发 │ 2015-07-21│ 22.10│ 11.9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11-17│ 12.32│ 9856.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1-07│ 13.62│ 1607.16万│
├───────────┼───────────┼───────────┼───────────┤
│可转债 │ 2017-11-17│ 100.00│ 11.60亿│
├───────────┼───────────┼───────────┼───────────┤
│增发 │ 2021-07-16│ 13.01│ 22.1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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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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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埃科思科技有限│ 32350.00│ ---│ 95.60│ ---│ -3406.55│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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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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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能终端用光学组件│ 13.50亿│ ---│ 13.50亿│ 100.00│ 4.20亿│ 2023-12-31│
│技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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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物联智能终端精│ 3.70亿│ ---│ 3.70亿│ 100.00│ 5873.50万│ 2024-12-31│
│密薄膜光学面板项目│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4.94亿│ 879.28万│ 5.47亿│ 110.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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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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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24 │交易金额(元)│980.58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镀膜设备 │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
│买方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 │
├──────┼────────────────────────────────────────┤
│交易概述 │1、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公司之参 │
│ │股公司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以下简称“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交易总金额为23280.│
│ │00万日元(按2026年6月23日汇率约合人民币980.58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
│ │.10%。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交易金额(元)│6000.00万 │
├──────┼────────────────┼──────┼────────────────┤
│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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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COTC HOLDING PRIVATE LIMITED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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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COTC HOLDING PRIVATE LIMITED │
├──────┼────────────────────────────────────────┤
│交易概述 │1、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水晶光电”)立足“双循环” │
│ │战略发展思路,为进一步深化海外市场布局,夯实全球供应链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 │6000万美元(按2026年4月17日汇率约合人民币41173.20万元)进行对外投资。本次对外投 │
│ │资系公司通过增资新加坡全资子公司COTCHOLDINGPRIVATELIMITED(简称“COTC”),并经 │
│ │由其下属新加坡全资孙公司COTVHOLDINGPRIVATELIMITED(简称“COTV”),最终对越南子 │
│ │公司COTVIETNAMCO.,LTD(简称“COTVIETNAM”)进行投资,增资资金用于购置土地、建设 │
│ │厂房等相关事项,以满足海外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需要。 │
│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新加坡全资子公司COTC增资6000万美元,并通过其下属新加坡全资│
│ │孙公司COTV,最终投向越南子公司COTVIETNAM。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交易金额(元)│6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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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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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COTV HOLDING PRIVATE LIMITED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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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COTC HOLDING PRIVATE LIMITED │
├──────┼────────────────────────────────────────┤
│卖方 │COTV HOLDING PRIVATE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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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水晶光电”)立足“双循环” │
│ │战略发展思路,为进一步深化海外市场布局,夯实全球供应链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 │6000万美元(按2026年4月17日汇率约合人民币41173.20万元)进行对外投资。本次对外投 │
│ │资系公司通过增资新加坡全资子公司COTCHOLDINGPRIVATELIMITED(简称“COTC”),并经 │
│ │由其下属新加坡全资孙公司COTVHOLDINGPRIVATELIMITED(简称“COTV”),最终对越南子 │
│ │公司COTVIETNAMCO.,LTD(简称“COTVIETNAM”)进行投资,增资资金用于购置土地、建设 │
│ │厂房等相关事项,以满足海外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需要。 │
│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新加坡全资子公司COTC增资6000万美元,并通过其下属新加坡全资│
│ │孙公司COTV,最终投向越南子公司COTVIETN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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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18 │交易金额(元)│6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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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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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COT VIETNAM CO.,LTD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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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COTV HOLDING PRIVATE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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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COT VIETNAM CO.,LTD │
├──────┼────────────────────────────────────────┤
│交易概述 │1、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水晶光电”)立足“双循环” │
│ │战略发展思路,为进一步深化海外市场布局,夯实全球供应链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 │6000万美元(按2026年4月17日汇率约合人民币41173.20万元)进行对外投资。本次对外投 │
│ │资系公司通过增资新加坡全资子公司COTCHOLDINGPRIVATELIMITED(简称“COTC”),并经 │
│ │由其下属新加坡全资孙公司COTVHOLDINGPRIVATELIMITED(简称“COTV”),最终对越南子 │
│ │公司COTVIETNAMCO.,LTD(简称“COTVIETNAM”)进行投资,增资资金用于购置土地、建设 │
│ │厂房等相关事项,以满足海外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需要。 │
│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新加坡全资子公司COTC增资6000万美元,并通过其下属新加坡全资│
│ │孙公司COTV,最终投向越南子公司COTVIETN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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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4 │交易金额(元)│30.2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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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日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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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镀膜设备 │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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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晶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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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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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晶驰光电科技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晶驰光电”)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公司之参股公司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
│ │(以下简称“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交易总金额为302,500.00万日元(按2026年1月2│
│ │3日汇率约合人民币13,313.03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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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9-06 │交易金额(元)│3.36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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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日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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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光学镀膜设备 │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
│买方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 │
├──────┼────────────────────────────────────────┤
│交易概述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公司之参股公│
│ │司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以下简称“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交易总金额为33,600.00 │
│ │万日元(按2025年9月5日汇率约合人民币1,612.53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
│ │18%。 │
│ │ 协议标的及价格:协议标的为光学镀膜设备,总金额为33,600.00万日元。 │
└──────┴────────────────────────────────────────┘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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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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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 │
├──────┼────────────────────────────────────────┤
│关联关系 │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销商品或劳务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公司 │
│ │之参股公司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以下简称“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交易总金额为23│
│ │,280.00万日元(按2026年6月23日汇率约合人民币980.58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
│ │产的0.10%。 │
│ │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持有日本光驰15.76%的股权 │
│ │,为第一大股东,且公司董事林敏先生担任日本光驰董事,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和第 │
│ │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林敏先生回避表决。 │
│ │ 4、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日本光驰进行的交易累计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
│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超过0.5%。按照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
│ │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
│ │ 5、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
│ │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关联人介绍 │
│ │ 公司名称: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 │
│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日本光驰15.76%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林敏先│
│ │生担任日本光驰董事,日本光驰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
└──────┴────────────────────────────────────────┘
┌──────┬────────────────────────────────────────┐
│公告日期 │2026-01-24 │
├──────┼────────────────────────────────────────┤
│关联方 │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 │
├──────┼────────────────────────────────────────┤
│关联关系 │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销商品或劳务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晶驰光电 │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驰光电”)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公司之参股公司株式会社オ│
│ │プトラン(以下简称“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交易总金额为302500.00万日元(按202│
│ │6年1月23日汇率约合人民币13313.03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47%。 │
│ │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持有日本光 │
│ │驰16.33%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且公司董事林敏先生担任日本光驰董事,上述交易构成关│
│ │联交易。 │
│ │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和第 │
│ │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林敏先生回避表决。 │
│ │ 4、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 │
│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
│ │ 5、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
│ │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关联人介绍 │
│ │ 公司名称: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 │
│ │ 英文名称:OPTORUNCO.,LTD │
│ │ 股票简称:オプトラン │
│ │ 股票代码:6235 │
│ │ 成立时间:1999年8月25日 │
│ │ 资本金:4亿日元 │
│ │ 社长:范宾 │
│ │ 注册地:琦玉县鹤岛市富士见6丁目1番1 │
│ │ 企业法人号:0300-01-056764 │
│ │ 经营范围:真空成膜产品的制造销售以及进出口;真空成膜装置以及周边设备的制造、│
│ │销售以及进出口;真空成膜装置以及周边设备的维护业务;使用真空成膜产品的装置方案设│
│ │计销售以及进出口;真空成膜技术有关的咨询业务;与以上各项有关的一切业务。 │
│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日本光驰16.33%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林敏先│
│ │生担任日本光驰董事,日本光驰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
└──────┴────────────────────────────────────────┘
┌──────┬────────────────────────────────────────┐
│公告日期 │2025-09-06 │
├──────┼────────────────────────────────────────┤
│关联方 │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销商品或劳务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公司 │
│ │之参股公司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以下简称“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交易总金额为33│
│ │,600.00万日元(按2025年9月5日汇率约合人民币1,612.53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 │
│ │资产的0.18%。 │
│ │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持有日本光驰16.33%的股权 │
│ │,为第一大股东,且公司董事林敏先生担任日本光驰董事,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和第 │
│ │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林敏先生回避表决。 │
│ │ 4、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日本光驰进行的交易累计在三百万元以上,且 │
│ │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但无需提交│
│ │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
│ │ 5、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
│ │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关联人介绍 │
│ │ 公司名称: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 │
│ │ 英文名称:OPTORUNCO.,LTD │
│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日本光驰16.33%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林敏先│
│ │生担任日本光驰董事,日本光驰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9550.00万 6.87 77.17 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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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9550.00万 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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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3-28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8.08 │质押占总股本(%) │0.72 │
├────────┼──────────────┴────────┴──────────────┤
│股东名称 │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3-2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26日星星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1000万股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
│ │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1-09 │质押股数(万股) │24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9.80 │质押占总股本(%) │1.76 │
├────────┼──────────────┴────────┴──────────────┤
│股东名称 │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0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07日星星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2450万股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12-14 │质押股数(万股) │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04 │质押占总股本(%) │0.36 │
├────────┼──────────────┴────────┴──────────────┤
│股东名称 │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1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1-06 │解押股数(万股) │5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12日星星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500万股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
│解押说明 │2025年01月06日星星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5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2-11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62 │质押占总股本(%) │0.14 │
├────────┼──────────────┴────────┴──────────────┤
│股东名称 │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07-1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09日星星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304万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10-17 │质押股数(万股) │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04 │质押占总股本(%) │0.36 │
├────────┼──────────────┴────────┴──────────────┤
│股东名称 │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10-1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1-06 │解押股数(万股) │5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0月15日星星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500万股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
│解押说明 │2025年01月06日星星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5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0-17 │质押股数(万股) │2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02 │质押占总股本(%) │0.18 │
├────────┼──────────────┴────────┴──────────────┤
│股东名称 │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1-10-2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4-12-09 │解押股数(万股) │25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0月14日星星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50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4年12月09日星星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5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6-24│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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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公司之
参股公司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以下简称“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交易总金额为23280.
00万日元(按2026年6月23日汇率约合人民币980.58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1
0%。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持有日本光驰15.76%的股权,
为第一大股东,且公司董事林敏先生担任日本光驰董事,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七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林敏先生回避表决。
4、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日本光驰进行的交易累计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超过0.5%。按照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5、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
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人介绍
公司名称: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
英文名称:OPTORUNCO.,LTD
股票简称:オプトラン
股票代码:6235
成立时间:1999年8月25日
资本金:4亿日元
社长:范宾
注册地:埼玉县鹤岛市富士见6丁目1番1
企业法人号:0300-01-056764
经营范围:真空成膜产品的制造销售以及进出口;真空成膜装置以及周边设备的制造、销
售以及进出口;真空成膜装置以及周边设备的维护业务;使用真空成膜产品的装置方案设计销
售以及进出口;真空成膜技术有关的咨询业务;与以上各项有关的一切业务。主要股东:公司
持股15.76%,TheMasterTrustBankofJapan,Ltd.持股13.73%,孙大雄持股6.22%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日本光驰15.76%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林敏
先生担任日本光驰董事,日本光驰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4、日本光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日本光驰主要从事光学、触控面板等行业的镀膜设备及设备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精密镀膜设备是日本光驰的主要产品,其市场占有率居全球前列。公司本次拟向日本光驰购
买镀膜设备,交易总金额为23280.00万日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以及公允性原则,经双方协议确定交易总金额为23280.00万日元
。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标的及价格:协议标的为光学镀膜设备,总金额为23280.00万日元。
2.货款支付方式、期限和条件: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或信用证(L/C)
方式进行。本合同下的设备款,买方按以下办法及比例、期限和条件分期支付:
2.1设备总价的30%,计JPY69840000,买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以电汇T/T方式支付给卖
方。
2.2设备总价的60%,计JPY139680000,买方应在发货前30天内以电汇T/T方式支付给卖方
。
2.3设备总价的10%,计JPY23280000,买方应在设备安装调试签署盖章的最终验收单后30
天内以电汇T/T方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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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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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
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
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六期员工持
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
或“本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2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29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已于近日全部出售暨计划实施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合计76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2023年3月23日,公司收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浙江水晶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766.00万股已于2023年3月22日非交
易过户至“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占公司总股本的0.55%
,受让回购股份价格为5.9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24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完
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号)。
2、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
红利153.20万元人民币(含税)。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
之日(即2023年3月24日)起算。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权益分三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
月、24个月、36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均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该持股计划
名下之日(即2023年3月24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和个人层面考核指标全部成就,本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已于2024年3月24日解锁,解锁股数为3
06.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该批股票于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13日通过二级市场
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2%。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5月14日披露于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六期
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号)。
4、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
民币现金红利(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
现金红利168.45万元人民币(含税)。
5、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实施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
现金红利45.96万元人民币(含税)。
6、本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和个人层面考核指标全部成就,本员
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已于2025年3月24日解锁,解锁股数为229.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
7%。该批股票已于2025年8月29日至2026年1月23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0.17%。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月24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号)。
7、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91
.92万元人民币(含税)。
8、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
金红利22.98万元人民币(含税)。
9、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已于2026年3月24日解锁,解锁股数为229.80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0.17%。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24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
10号)。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本持股计划以2023年-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为业绩考核年度,通过对公司业绩指标和个人
绩效指标进行考核,确定各持有人最终所归属的本计划份额及比例。第三批股票解锁条件成就
的具体考核指标如下:
综上所述,本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解锁设定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
指标均已达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
一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全部持有人均符合第三批股票的解锁资格。第三批股票合计可解锁股
份数量为229.80万股,占本持股计划的30%,占公司总股本的0.17%。至此,公司第六期员工持
股计划所持股票已全部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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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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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
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
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七期员工持
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
或“本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2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29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已于近日全部出售暨计划实施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合计691.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2023年3月27日,公司收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浙江水晶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691.50万股已于2023年3月24日非交
易过户至“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占公司总股本的0.50%
,受让回购股份价格为5.9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28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完
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号)。
2、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
因此获得现金红利138.30万元人民币(含税)。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
之日(即2023年3月28日)起算。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权益分三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
月、24个月、36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均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该持股计划
名下之日(即2023年3月28日)起计算。本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已于2024年3月28日解锁,解锁
股数为276.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该批股票于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13日通过二
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0%。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5月14日披露于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号)。
4、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3.00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本次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出售第一批解锁股票217.20万股,剩余474.30万股股票因此
获得现金红利142.29万元人民币(含税)。
5、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实施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41
.49万元人民币(含税)。
6、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已于2025年3月28日解锁,解锁股数为207.45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15%。该批股票已于2025年8月29日至2026年1月23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出
售,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7%。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月24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上的《关于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04号)。
7、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82
.98万元人民币(含税)。
8、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
金红利20.75万元人民币(含税)。
9、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已于2026年3月28日解锁,解锁股数为207.45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0.15%。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24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
11号)。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出售情况及后续工作
1、减持期间:2026年4月24日-2026年5月12日
2、减持股份数量:207.45万股
3、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15%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合计691.5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0.50%)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以及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根据公
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
行相应财产清算和分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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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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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1、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水晶光电”)立足“双循环
”战略发展思路,为进一步深化海外市场布局,夯实全球供应链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6000万美元(按2026年4月17日汇率约合人民币41173.20万元)进行对外投资。本次对外投资
系公司通过增资新加坡全资子公司COTCHOLDINGPRIVATELIMITED(简称“COTC”),并经由其
下属新加坡全资孙公司COTVHOLDINGPRIVATELIMITED(简称“COTV”),最终对越南子公司COT
VIETNAMCO.,LTD(简称“COTVIETNAM”)进行投资,增资资金用于购置土地、建设厂房等相关
事项,以满足海外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需要。
2、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增资
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授权人员负责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宜。本次对
外投资尚需国内商务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或备
案,以及取得新加坡、越南当地主管机关的审批或许可。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无需经过股东会批准。
4、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路径及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1、投资路径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新加坡全资子公司COTC增资6000万美元,并通过其下属新加坡全资孙
公司COTV,最终投向越南子公司COTVIETNAM。
COTVHOLDINGPRIVATELIMITED
2、路径主体基本情况
(1)新加坡子公司
公司名称:COTCHOLDINGPRIVATELIMITE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加坡
注册资本:9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林敏
股权结构及出资方式:水晶光电持股100%,以货币方式出资经营范围:投资及国际贸易
(2)新加坡孙公司
公司名称:COTVHOLDINGPRIVATELIMITE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加坡
注册资本:9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唐健
股权结构及出资方式:COTC持股100%,以货币方式出资经营范围:投资及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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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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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水晶光电”)拟在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通过场内委托的方式出售于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水晶光电参股
公司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以下简称“日本光驰”)不超过239.00万股股票,占日本光驰已发
行总股本(不含库存股)的比例不超过6.00%。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经公司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七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出售参股公司股票仅为初步意向,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日本光驰股价等情形决
定是否实施。本次出售股票事项存在出售时间、出售数量、出售价格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公司经第
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择机出售参股上市公司部分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拟择机通过场内委托的方式出售于东京证券交易上市的水晶光电参股公司日
本光驰(股票代码:6235,股票简称:オプトラン)不超过239.00万股股票,占日本光驰已发
行总股本(不含库存股)的比例不超过6.00%。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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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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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
议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
信心”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入开展“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
号召,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立足“十五五”战略开局之年,
紧扣“消费电子与车载光学、AR光学、AI光学”三条成长曲线的发展新格局,特制定“质量回
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本方案旨在通过切实提升经营质量和治理水平,增强投资者回报,坚定
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与全体股东共享发展成果。
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耕光学赛道,构建“一稳二新”成长曲线,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锚定核心主业赛道,坚守企业行稳致远
公司深耕光学赛道二十余年,秉持“全球化、技术型、开放合作”的发展战略,以“成为
全球卓越的一站式光学专家”为愿景,依托精密光学薄膜、微纳光学、精密光学加工等核心技
术,围绕消费电子、车载光学、AR光学等核心应用领域构建业务矩阵。目前,公司产品已从单
一光学元器件,逐步拓展为元器件、模组及解决方案协同发展的格局,并通过全球化产能布局
与国际大客户的深度绑定,持续巩固行业领先地位,驱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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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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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为
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是专业能力较强
、执业经验丰富的审计服务机构。该所已连续2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始终恪
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严谨规范地开展各项审计工作,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执业准则及监管要求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年度财务审计任务,审计工作质量与
专业服务水平得到公司认可。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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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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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决定,公司定于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13:30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4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东段2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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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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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激发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持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与核心竞争
力,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及中长期经营目标顺利实现,公司参考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
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的规定,特制定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所任职务
对应的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同时适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外部董事
:公司不向外部非独立董事发放津贴,但经股东会另行批准的除外;3、独立董事:公司对独
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按月或年度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
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
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聘的岗位、价值、责任,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以及行
业收入水平综合考虑,不进行考核,按月度发放。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目标达成情况,结合其个人岗位价值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按年
度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
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中长期激励:公司可通过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对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开展中长期激励。激励主要依据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年度经营目标与个人绩效指标完成情
况及其他相关指标确定,相关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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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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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01
8318907.63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01831890.7
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32400265.26元,减去2025年度分派的现金红利412669899.80元,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36217382.33元。
为持续稳定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成果,公司在统筹兼顾未来业务发展及资
金安排的前提下,结合2025年度经营及盈利情况,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139063222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65055股后的总股本1390167166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
派发现金股利278033433.20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
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3、拟实施2025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1)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15623399.80元,包括:1)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实
施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7589966.60元(含税);2)2025年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8033433.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2)2025年度公司未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415623399.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45%。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注销等情况发生变动,或是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进行
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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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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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6年1月23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水晶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持股计划相关
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24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实
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公司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水晶光电A股普通股
股票。
公司自2022年11月2日至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之日共回购1507.5550万股,其中34
.2995万股已于2025年8月5日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完成授予登记,剩
余1473.25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
根据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持股计划拟受让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1473.2555万股,本次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上限为1473.2555万
股,涉及拟受让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6%。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账户开立、股份过户及认购情况
1、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第九
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名称为“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526285”。
2、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持股计划持有人总人数不超过347人,
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8283.1008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合计认购
份额不超过18283.1008万份,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本次受让回购股份的价格
为12.41元/股,受让回购股份上限为1473.2555万股。
在实际认购过程中,本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中的17名人员因离职或其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
购股份46.5055万股。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实际缴款人数为330人,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705.9675万元,实际认购总份额为17705.9675万份,实际认购股数为
1426.75万股,本持股计划实际认购情况未超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认购份额上限。第
九期员工持股计划330位持有人的认购资金已全部实缴到位,以上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26]77号验证报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参加对象的合
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存在向参与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
资助。
3、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6年3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426
.75万股已于2026年3月17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期员工持股
计划”,占公司总股本的1.03%,过户价格为12.41元/股。
公司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48个月,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2026年3月19日)起计算;锁
定期亦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
日(即2026年3月19日)起计算。本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权益分两期解锁,每期所持股票权
益将依据对应考核年度公司业绩考核达成情况和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配至持有人,归属
期分别为自公司公告2026年年度报告、2027年年度报告的次月之后,每个归属期解锁的标的股
票比例分别为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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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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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晶驰光电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驰光电”)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公司之参股公司株式会社オプト
ラン(以下简称“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交易总金额为302500.00万日元(按2026年1月
23日汇率约合人民币13313.03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47%。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持有日本光驰1
6.33%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且公司董事林敏先生担任日本光驰董事,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七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林敏先生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5、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
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人介绍
公司名称: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
英文名称:OPTORUNCO.,LTD
股票简称:オプトラン
股票代码:6235
成立时间:1999年8月25日
资本金:4亿日元
社长:范宾
注册地:琦玉县鹤岛市富士见6丁目1番1
企业法人号:0300-01-056764
经营范围:真空成膜产品的制造销售以及进出口;真空成膜装置以及周边设备的制造、销
售以及进出口;真空成膜装置以及周边设备的维护业务;使用真空成膜产品的装置方案设计销
售以及进出口;真空成膜技术有关的咨询业务;与以上各项有关的一切业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日本光驰16.33%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林敏先生
担任日本光驰董事,日本光驰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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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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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持股计划。持有人自愿、合法、合规地参
与本持股计划,从而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的目的在于:股计划,实现公司高价
值创造人员的薪酬证券化,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
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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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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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9月9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
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
《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八期员工
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
”或“本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2024年9月10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
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已于近日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合计7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2024年10月16日,公司收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浙江水晶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75.00万股已于2024年10月15日非交
易过户至“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占公司总股本的0.05%
,受让回购股份价格为8.9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17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74号)。
2、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实施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
现金红利7.50万元人民币(含税)。
3、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红
利15.00万元人民币(含税)。
4、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
金红利7.50万元人民币(含税)。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
之日(即2024年10月17日)起算。本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权益分三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
个月、24个月、36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均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
划名下之日(即2024年10月17日)起计算。
6、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已于2025年10月17日解锁,解锁股数为30.00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02%。本员工持股计划剩余45.00万股股票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锁定。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10月15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
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号)。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出售情况及后续工作
1、出售期间: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23日
2、出售股份数量:30.00万股
3、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02%
4、出售方式:集中竞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解锁股票合计30.00万股已全部出售
完毕,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
股票的规定,未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第八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规定完成相关财产清算、收益分配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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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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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
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
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六期员工持
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
或“本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2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29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已于近日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合计76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2023年3月23日,公司收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浙江水晶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766.00万股已于2023年3月22日非交
易过户至“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占公司总股本的0.55%
,受让回购股份价格为5.9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24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完
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号)。
2、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2.00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
计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153.20万元人民币(含税)。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
之日(即2023年3月24日)起算。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权益分三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
月、24个月、36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均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该持股计划
名下之日(即2023年3月24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和个人层面考核指标全部成就,本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已于2024年3月24日解锁,解锁股数为3
06.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该批股票于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13日通过二级市场
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2%。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5月14日披露于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六期
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号)。
4、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3.00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
计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168.45万元人民币(含税)。
5、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实施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
现金红利45.96万元人民币(含税)。
6、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已于2025年3月24日解锁,解锁股数为229.80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17%,本员工持股计划剩余229.80万股股票按照相关规定继续锁定。具体内容详见2
025年3月26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
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号)。
7、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
因此获得现金红利91.92万元人民币(含税)。
8、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
金红利22.98万元人民币(含税)。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本持股计划以2023年-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为业绩考核年度,通过对公司业绩指标和个人
绩效指标进行考核,确定各持有人最终所归属的本计划份额及比例。第二批股票解锁条件成就
的具体考核指标如下:
综上所述,本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解锁设定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
指标均已达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
一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全部持有人均符合第二批股票的解锁资格。第二批股票合计可解锁股
份数量为229.80万股,占本持股计划的30%,占公司总股本的0.17%,本员工持股计划剩余229.
80万股股票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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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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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
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
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七期员工持
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
或“本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2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29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已于近日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合计691.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2023年3月27日,公司收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浙江水晶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691.50万股已于2023年3月24日非交
易过户至“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占公司总股本的0.50%
,受让回购股份价格为5.9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28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完
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号)。
2、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
因此获得现金红利138.30万元人民币(含税)。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
之日(即2023年3月28日)起算。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权益分三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
月、24个月、36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均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该持股计划
名下之日(即2023年3月28日)起计算。本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已于2024年3月28日解锁,解锁
股数为276.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该批股票于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13日通过二
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0%。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5月14日披露于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号)。
4、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3.00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员工持股计划
因此获得现金红利142.29万元人民币(含税)。
5、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实施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
现金红利41.49万元人民币(含税)。
6、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已于2025年3月28日解锁,解锁股数为207.45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15%,本员工持股计划剩余207.45万股股票按照相关规定继续锁定。具体内容详见2
025年3月22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
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号)。
7、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
因此获得现金红利82.98万元人民币(含税)。
8、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
金红利20.75万元人民币(含税)。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出售情况及后续工作
1、出售期间:2025年8月29日—2026年1月23日
2、出售股份数量:207.45万股
3、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15%
4、出售方式:集中竞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解锁股票合计207.45万股已全部出售
完毕,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
股票的规定,未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第七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规定完成相关财产清算、收益分配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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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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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决定,公司定于2026年1月23日下午14:0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01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1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月16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东段2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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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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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目的:随着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近年
来国际业务的持续拓展,海外业务已占据相当比重,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增强公司财
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尽可能降低汇兑损
失对公司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
2、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汇、期权、互换、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
生品的基础标的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其他标的。
3、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
的商业银行。
4、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币
种为美元),年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
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
)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
元。
5、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七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6、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
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的市
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近年来国际业务的持续拓展,海外业务已占据相当比重,相应的外汇收
支规模亦随之增长。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汇率波动
将直接影响公司的出口收入和进口成本,导致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
场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尽可能降低汇兑损失对公司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严格恪守套期保值的原则,旨在有效规避
与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绝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公司及子公司将在确
保不影响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紧密结合资金管理要求与日常经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
审慎规划与实施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年
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
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本次交易额
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
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汇、期权、互换、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
生品的基础标的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其他标的。
2、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
的商业银行。
3、流动性安排:外汇衍生品交易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背景,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
预期外汇收支期限相匹配。
(四)资金来源
用于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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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6│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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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公司之
参股公司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以下简称“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交易总金额为33600.
00万日元(按2025年9月5日汇率约合人民币1612.53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1
8%。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持有日本光驰16.33%的股权,
为第一大股东,且公司董事林敏先生担任日本光驰董事,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七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林敏先生回避表决。
4、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日本光驰进行的交易累计在三百万元以上,且达
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但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批准。
5、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
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人介绍
公司名称: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
英文名称:OPTORUNCO.,LTD
股票简称:オプトラン
股票代码:6235
成立时间:1999年8月25日
资本金:4亿日元
社长:范宾
注册地:埼玉县鹤岛市富士见6丁目1番1
企业法人号:0300-01-056764
经营范围:真空成膜产品的制造销售以及进出口;真空成膜装置以及周边设备的制造、销
售以及进出口;真空成膜装置以及周边设备的维护业务;使用真空成膜产品的装置方案设计销
售以及进出口;真空成膜技术有关的咨询业务;与以上各项有关的一切业务。主要股东:公司
持股16.33%,TheMasterTrustBankofJapan,Ltd.持股11.29%,孙大雄持股6.67%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日本光驰16.33%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林敏
先生担任日本光驰董事,日本光驰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4、日本光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日本光驰主要从事光学、触控面板等行业的镀膜设备及设备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精密镀膜设备是日本光驰的主要产品,其市场占有率居全球前列。公司本次拟向日本光驰购
买镀膜设备,交易总金额为33600.00万日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以及公允性原则,经双方协议确定交易总金额为33600.00万日元
。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标的及价格:协议标的为光学镀膜设备,总金额为33600.00万日元。
2.货款支付方式、期限和条件: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或信用证(L/C)
方式进行。本合同下的设备款,买方按以下办法及比例、期限和条件分期支付:
2.1设备总价的30%,计JPY100800000,买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以电汇T/T方式支付给
卖方。
2.2设备总价的60%,计JPY201600000,买方应在发货前30天内以电汇T/T方式支付给卖方
。
2.3设备总价的10%,计JPY33600000,买方应在设备安装调试签署盖章的最终验收单后30
天内以电汇T/T方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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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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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决定,公司定于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00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9:259:3
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
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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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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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公司部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发生了相应变化。为适应上述职责变化,公司决定对2025年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1、董事: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的内部董事),不包括外部董事
和独立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指由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二、适用期限
1、本次董事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董事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
效。
2、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薪酬结构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以结构工资为基础的年薪制,年薪由基本薪酬、绩效薪
酬和效益奖励三部分构成。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的基数关系是7:3。
(1)基本薪酬:是基本收入保障,年薪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个人所聘的
岗位、价值、责任,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以及行业收入水平综合考虑。
(2)绩效薪酬:是根据业绩完成情况发放的一种激励性薪酬,结合其个人年度绩效考核
完成情况实施的奖励,年终兑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3)效益奖励:是根据公司年初设定的经济目标完成情况,结合其个人岗位价值和综合
考评,年终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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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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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鉴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
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
权范围内,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500678613.0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87907377.93元,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32400265.26元,减去报告期内已派发的2024年度现金红利275079933.2
0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45227709.99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未分配利润充足,在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
,为持续回报广大股东,公司拟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906322
2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4732555股后的总股本13758996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
37589966.60元(含税)。
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
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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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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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浙江水
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
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第十一次职
工代表大会,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王建华先生担任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王建华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7名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
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
董事王建华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
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
王建华:男,中国国籍,1978年5月出生,无境外长期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宁波三星
集团主任助理、浙江舜宇光学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贰陆光学(苏州)有限公司工程
师、舜宇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师,2009年7月起先后担任公司蓝宝石分厂副厂长、LED事业部副总
经理,现任格泰越南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建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建华先生不存
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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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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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7月23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上市日):2025年8月5日
3、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50.00万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0.07元/股
5、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1人
6、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
规定,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前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年7月15日,公司披露了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44号)。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5年7月22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7月25日出具了《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验证报告》(天健验〔2025〕209号),对公司截
至2025年7月24日止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认购资金实际到位情况进行审验,认为:截
至2025年7月24日止,贵公司指定账户实际已收到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认购资金金额
合计伍佰零叁万伍仟元整(¥503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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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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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7月23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50.00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0.07元/股
4、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水晶光电”)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
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5年7月23日为授予日,以10.07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名激
励对象授予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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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其他事项
──────┴──────────────────────────────────
一、《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由浙江水晶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晶光电”“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水晶光电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
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公司进行权益的授
予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登记。在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
除限售前,激励对象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等。但
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股票红利、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配股股份、增
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
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且上述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39063.2221万股的0.04%。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
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四、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计1人,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含水晶光电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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