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276 万马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9-07-02│ 11.50│ 5.49亿│
├───────────┼───────────┼───────────┼───────────┤
│增发 │ 2011-09-28│ 13.32│ 4.07亿│
├───────────┼───────────┼───────────┼───────────┤
│增发 │ 2012-10-18│ 6.61│ 10.0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3-11-07│ 2.32│ 2266.1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4-06-19│ 3.43│ 343.00万│
├───────────┼───────────┼───────────┼───────────┤
│增发 │ 2017-06-19│ 9.08│ 8.60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青岛万马高分子材料│ 7500.00│ ---│ 100.00│ ---│ -84.89│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 ---│ ---│ 100.00│ ---│ 1553.36│ 人民币│
│销售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I-ChargeNet智能充 │ 9.60亿│ 567.71万│ 5.51亿│ 98.03│-5430.61万│ 2023-03-01│
│电网络建设项目(一│ │ │ │ │ │ │
│期) │ │ │ │ │ │ │
├─────────┼──────┼─────┼─────┼─────┼─────┼──────┤
│年产56,000吨新型环│ 9800.00万│ 0.00│ 9934.85万│ 101.38│ 1667.33万│ 2018-12-01│
│保高分子材料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亿│ 3058.06万│ 2.31亿│ 115.29│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青岛董万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其兼任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其兼任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青岛董万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杭州全通轻质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所任职的企业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青岛宇恒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青岛董家口宇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2 │
├──────┼────────────────────────────────────────┤
│关联方 │浙江电腾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2014年6月,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浙江电腾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与国电│
│ │通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分别出资882万元、918万元,持股比例分别为49%、51%,在嘉兴设立│
│ │注册资本为1,800万元的合资公司“浙江电腾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腾云” │
│ │),主要从事基于云计算的光伏产品研发、销售;新能源产品研发、产品销售、技术服务、│
│ │技术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服务、工程咨询等业务活动。具体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18日披 │
│ │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合资设立浙江电腾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
│ │-046)。 │
│ │ 2014年因国网信通产业实施整合重组,北京国电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电腾云│
│ │51%股权划转至南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瑞集团”)。南瑞集团统一社会编码:913│
│ │201911348723659,成立日期:1993年2月27日,法定代表人:郑宗强,注册资本:200,000 │
│ │万元,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诚信大道19号,是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
│ │司100%股权的子公司,主要从事电力自动化及保护、电力信息通信、电力电子、发电及水利│
│ │自动化设备、轨道交通及工业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工程服务与总承包业│
│ │务。 │
│ │ 因电腾云业务发展规划调整,南瑞集团与公司协商一致,公司以定向减资形式实现对电│
│ │腾云的退出,电腾云将按照审计评估后对应股权价值对公司进行现金分配,退出后,电腾云│
│ │成为南瑞集团全资子公司。 │
│ │ 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 │
│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减资退出持有的电腾云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刚先│
│ │生回避表决。李刚先生兼任电腾云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 │
│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
│ │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29亿 12.81 50.00 2025-12-02
─────────────────────────────────────────────────
合计 1.29亿 12.81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12-02 │质押股数(万股) │12948.79 │
├────────┼──────────────┼────────┼──────────────┤
│质押占所持股(%) │50.00 │质押占总股本(%) │12.81 │
├────────┼──────────────┴────────┴──────────────┤
│股东名称 │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11-27 │质押截止日 │2030-08-07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1月27日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质押了12948.7911万股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 │公司青岛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2-07 │质押股数(万股) │12948.79 │
├────────┼──────────────┼────────┼──────────────┤
│质押占所持股(%) │50.00 │质押占总股本(%) │12.77 │
├────────┼──────────────┴────────┴──────────────┤
│股东名称 │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27 │质押截止日 │2027-10-13 │
├────────┼──────────────┼────────┼──────────────┤
│实际解押日 │2025-11-26 │解押股数(万股) │12948.79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27日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质押了12948.7911万股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 │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
├────────┼──────────────────────────────────────┤
│解押说明 │2025年11月26日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2948.7911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万马股│山东万海电│ 3.6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缆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 │(交通银行│ │ │ │ │ │ │ │
│ │青岛西海岸│ │ │ │ │ │ │ │
│ │分行) │ │ │ │ │ │ │ │
├─────┼─────┼─────┼────┼─────┼─────┼────┼───┼───┤
│浙江万马股│山东万海电│ 1.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缆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 │(进出口银│ │ │ │ │ │ │ │
│ │行山东省分│ │ │ │ │ │ │ │
│ │行) │ │ │ │ │ │ │ │
├─────┼─────┼─────┼────┼─────┼─────┼────┼───┼───┤
│浙江万马股│山东万海电│ 1.1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缆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 │(中国银行│ │ │ │ │ │ │ │
│ │青岛黄岛支│ │ │ │ │ │ │ │
│ │行) │ │ │ │ │ │ │ │
├─────┼─────┼─────┼────┼─────┼─────┼────┼───┼───┤
│浙江万马股│浙江万马电│ 9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缆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 │(兴业银行│ │ │ │ │ │ │ │
│ │杭州临安支│ │ │ │ │ │ │ │
│ │行) │ │ │ │ │ │ │ │
├─────┼─────┼─────┼────┼─────┼─────┼────┼───┼───┤
│浙江万马股│浙江万马高│ 84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分子材料集│ │ │ │ │保证 │ │ │
│ │团有限公司│ │ │ │ │ │ │ │
│ │(平安银行│ │ │ │ │ │ │ │
│ │杭州分行)│ │ │ │ │ │ │ │
├─────┼─────┼─────┼────┼─────┼─────┼────┼───┼───┤
│浙江万马股│浙江万马电│ 7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缆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 │(华夏银行│ │ │ │ │ │ │ │
│ │杭州分行)│ │ │ │ │ │ │ │
├─────┼─────┼─────┼────┼─────┼─────┼────┼───┼───┤
│浙江万马股│湖州万马高│ 55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分子材料有│ │ │ │ │保证 │ │ │
│子公司 │限公司(农│ │ │ │ │ │ │ │
│ │业银行长兴│ │ │ │ │ │ │ │
│ │支行) │ │ │ │ │ │ │ │
├─────┼─────┼─────┼────┼─────┼─────┼────┼───┼───┤
│浙江万马股│浙江万马高│ 538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分子材料集│ │ │ │ │保证 │ │ │
│ │团有限公司│ │ │ │ │ │ │ │
│ │(上海浦东│ │ │ │ │ │ │ │
│ │发展银行中│ │ │ │ │ │ │ │
│ │山支行) │ │ │ │ │ │ │ │
├─────┼─────┼─────┼────┼─────┼─────┼────┼───┼───┤
│浙江万马股│浙江万马电│ 43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缆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 │(宁波银行│ │ │ │ │ │ │ │
│ │杭州分行)│ │ │ │ │ │ │ │
├─────┼─────┼─────┼────┼─────┼─────┼────┼───┼───┤
│浙江万马股│湖州万马高│ 28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分子材料有│ │ │ │ │保证 │ │ │
│子公司 │限公司(上│ │ │ │ │ │ │ │
│ │海浦东发展│ │ │ │ │ │ │ │
│ │银行临安支│ │ │ │ │ │ │ │
│ │行) │ │ │ │ │ │ │ │
├─────┼─────┼─────┼────┼─────┼─────┼────┼───┼───┤
│浙江万马股│湖州万马高│ 28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分子材料有│ │ │ │ │保证 │ │ │
│子公司 │限公司(民│ │ │ │ │ │ │ │
│ │生银行杭州│ │ │ │ │ │ │ │
│ │城东支行)│ │ │ │ │ │ │ │
├─────┼─────┼─────┼────┼─────┼─────┼────┼───┼───┤
│浙江万马股│浙江万马新│ 2352.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能源有限公│ │ │ │ │保证 │ │ │
│ │司(上海浦│ │ │ │ │ │ │ │
│ │东发展银行│ │ │ │ │ │ │ │
│ │临安支行)│ │ │ │ │ │ │ │
├─────┼─────┼─────┼────┼─────┼─────┼────┼───┼───┤
│浙江万马股│湖州万马高│ 22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分子材料有│ │ │ │ │保证 │ │ │
│子公司 │限公司(广│ │ │ │ │ │ │ │
│ │发银行拱墅│ │ │ │ │ │ │ │
│ │支行) │ │ │ │ │ │ │ │
├─────┼─────┼─────┼────┼─────┼─────┼────┼───┼───┤
│浙江万马股│浙江万马电│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缆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 │(南京银行│ │ │ │ │ │ │ │
│ │杭州临安支│ │ │ │ │ │ │ │
│ │行) │ │ │ │ │ │ │ │
├─────┼─────┼─────┼────┼─────┼─────┼────┼───┼───┤
│浙江万马股│浙江万马高│ 19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分子材料集│ │ │ │ │保证 │ │ │
│ │团有限公司│ │ │ │ │ │ │ │
│ │(建设银行│ │ │ │ │ │ │ │
│ │临安支行)│ │ │ │ │ │ │ │
├─────┼─────┼─────┼────┼─────┼─────┼────┼───┼───┤
│浙江万马股│浙江万马电│ 1866.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缆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 │(上海浦东│ │ │ │ │ │ │ │
│ │发展银行临│ │ │ │ │ │ │ │
│ │安支行) │ │ │ │ │ │ │ │
├─────┼─────┼─────┼────┼─────┼─────┼────┼───┼───┤
│浙江万马股│清远万马新│ 14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材料有限公│ │ │ │ │保证 │ │ │
│子公司 │司(中信银│ │ │ │ │ │ │ │
│ │行广州分行│ │ │ │ │ │ │ │
│ │) │ │ │ │ │ │ │ │
├─────┼─────┼─────┼────┼─────┼─────┼────┼───┼───┤
│浙江万马股│浙江万马专│ 1317.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用线缆科技│ │ │ │ │保证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上海浦东发│ │ │ │ │ │ │ │
│ │展银行临安│ │ │ │ │ │ │ │
│ │支行) │ │ │ │ │ │ │ │
├─────┼─────┼─────┼────┼─────┼─────┼────┼───┼───┤
│浙江万马股│浙江万马高│ 1266.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分子材料集│ │ │ │ │保证 │ │ │
│ │团有限公司│ │ │ │ │ │ │ │
│ │(兴业银行│ │ │ │ │ │ │ │
│ │杭州临安支│ │ │ │ │ │ │ │
│ │行) │ │ │ │ │ │ │ │
├─────┼─────┼─────┼────┼─────┼─────┼────┼───┼───┤
│浙江万马股│清远万马新│ 7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材料有限公│ │ │ │ │保证 │ │ │
│子公司 │司(广发银│ │ │ │ │ │ │ │
│ │行清远分行│ │ │ │ │ │ │ │
│ │) │ │ │ │ │ │ │ │
├─────┼─────┼─────┼────┼─────┼─────┼────┼───┼───┤
│浙江万马股│浙江万马高│ 2.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分子材料集│ │ │ │ │保证 │ │ │
│ │团有限公司│ │ │ │ │ │ │ │
│ │(中国银行│ │ │ │ │ │ │ │
│ │浙江省分行│ │ │ │ │ │ │ │
│ │) │ │ │ │ │ │ │ │
├─────┼─────┼─────┼────┼─────┼─────┼────┼───┼───┤
│浙江万马股│浙江万马天│ 1.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屹通信线缆│ │ │ │ │保证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上海浦东发│ │ │ │ │ │ │ │
│ │展银行临安│ │ │ │ │ │ │ │
│ │支行) │ │ │ │ │ │ │ │
├─────┼─────┼─────┼────┼─────┼─────┼────┼───┼───┤
│浙江万马股│浙江万马新│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能源有限公│ │ │ │ │保证 │ │ │
│ │司(宁波银│ │ │ │ │ │ │ │
│ │行杭州分行│ │ │ │ │ │ │ │
│ │) │ │ │ │ │ │ │ │
├─────┼─────┼─────┼────┼─────┼─────┼────┼───┼───┤
│浙江万马股│浙江万马天│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屹通信线缆│ │ │ │ │保证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杭州联合银│ │ │ │ │ │ │ │
│ │行三墩支行│ │ │ │ │ │ │ │
│ │) │ │ │ │ │ │ │ │
├─────┼─────┼─────┼────┼─────┼─────┼────┼───┼───┤
│浙江万马股│浙江万马高│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分子材料集│ │ │ │ │保证 │ │ │
│ │团有限公司│ │ │ │ │ │ │ │
│ │(宁波银行│ │ │ │ │ │ │ │
│ │杭州分行)│ │ │ │ │ │ │ │
├─────┼─────┼─────┼────┼─────┼─────┼────┼───┼───┤
│浙江万马股│浙江万马高│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分子材料集│ │ │ │ │保证 │ │ │
│ │团有限公司│ │ │ │ │ │ │ │
│ │(华夏银行│ │ │ │ │ │ │ │
│ │杭州分行)│ │ │ │ │ │ │ │
├─────┼─────┼─────┼────┼─────┼─────┼────┼───┼───┤
│浙江万马股│清远万马新│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材料有限公│ │ │ │ │保证 │ │ │
│子公司 │司(交通银│ │ │ │ │ │ │ │
│ │行清远分行│ │ │ │ │ │ │ │
│ │) │ │ │ │ │ │ │ │
├─────┼─────┼─────┼────┼─────┼─────┼────┼───┼───┤
│浙江万马股│湖州万马高│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分子材料有│ │ │ │ │保证 │ │ │
│子公司 │限公司(兴│ │ │ │ │ │ │ │
│ │业银行杭州│ │ │ │ │ │ │ │
│ │临安支行)│ │ │ │ │ │ │ │
├─────┼─────┼─────┼────┼─────┼─────┼────┼───┼───┤
│浙江万马股│浙江万马集│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团特种电子│ │ │ │ │保证 │ │ │
│ │电缆有限公│ │ │ │ │ │ │ │
│ │司(兴业银│ │ │ │ │ │ │ │
│ │行杭州临安│ │ │ │ │ │ │ │
│ │支行) │ │ │ │ │ │ │ │
├─────┼─────┼─────┼────┼─────┼─────┼────┼───┼───┤
│浙江万马股│浙江万马集│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团特种电子│ │ │ │ │保证 │ │ │
│ │电缆有限公│ │ │ │ │ │ │ │
│ │司(上海浦│ │ │ │ │ │ │ │
│ │东发展银行│ │ │ │ │ │ │ │
│ │临安支行)│ │ │ │ │ │ │ │
├─────┼─────┼─────┼────┼─────┼─────┼────┼───┼───┤
│浙江万马股│浙江万马专│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用线缆科技│ │ │ │ │保证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交通银行杭│ │ │ │ │ │ │ │
│ │州临安支行│ │ │ │ │ │ │ │
│ │) │ │ │ │ │ │ │ │
├─────┼─────┼─────┼────┼─────┼─────┼────┼───┼───┤
│浙江万马股│浙江万马专│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用线缆科技│ │ │ │ │保证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工商银行杭│ │ │ │ │ │ │ │
│ │州分行) │ │ │ │ │ │ │ │
├─────┼─────┼─────┼────┼─────┼─────┼────┼───┼───┤
│浙江万马股│浙江万马电│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缆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 │(交通银行│ │ │ │ │ │ │ │
│ │杭州临安支│ │ │ │ │ │ │ │
│ │行) │ │ │ │ │ │ │ │
├─────┼─────┼─────┼────┼─────┼─────┼────┼───┼───┤
│浙江万马股│浙江万马新│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能源有限公│ │ │ │ │保证 │ │ │
│ │司(杭州联│ │ │ │ │ │ │ │
│ │合银行三墩│ │ │ │ │ │ │ │
│ │支行) │ │ │ │ │ │ │ │
├─────┼─────┼─────┼────┼─────┼─────┼────┼───┼───┤
│浙江万马股│浙江万马电│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缆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 │(北京银行│ │ │ │ │ │ │ │
│ │杭州临安支│ │ │ │ │ │ │ │
│ │行) │ │ │ │ │ │ │ │
├─────┼─────┼─────┼────┼─────┼─────┼────┼───┼───┤
│浙江万马股│浙江万马电│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缆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 │(杭州联合│ │ │ │ │ │ │ │
│ │银行三墩支│ │ │ │ │ │ │ │
│ │行) │ │ │ │ │ │ │ │
├─────┼─────┼─────┼────┼─────┼─────┼────┼───┼───┤
│浙江万马股│浙江万马高│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分子材料销│ │ │ │ │保证 │ │ │
│子公司 │售有限公司│ │ │ │ │ │ │ │
│ │(上海浦东│ │ │ │ │ │ │ │
│ │发展银行临│ │ │ │ │ │ │ │
│ │安支行) │ │ │ │ │ │ │ │
├─────┼─────┼─────┼────┼─────┼─────┼────┼───┼───┤
│浙江万马股│浙江万马高│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分子材料集│ │ │ │ │保证 │ │ │
│ │团有限公司│ │ │ │ │ │ │ │
│ │(交通银行│ │ │ │ │ │ │ │
│ │杭州临安支│ │ │ │ │ │ │ │
│ │行)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8-06│其他事项
──────┴──────────────────────────────────
1.债券简称:21万马012.债券代码:1495903.债权登记日:2026年8月7日4.最后交易
日:2026年8月7日5.本息兑付日:2026年8月10日6.债券摘牌日:2026年8月10日7.计息期
间:2025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9日8.凡在2026年8月7日前(含当日)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
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及利息;2026年8月7日前(含当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
本次派发的本金及利息。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6年8月10日支付自2025年8月10日至
2026年8月9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本期债券的债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7日,最后交
易日为2026年8月7日,本息兑付日为2026年8月10日,摘牌日为2026年8月10日。
根据《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为保证本次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2.债券简称:21万马01
3.债券代码:149590
4.发行总额:4.00亿元
5.发行余额:3.20亿元
6.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
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7.发行对象:本次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本期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应当符合以下资质:(1)经有关金融监管
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
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2)上述
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
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3)净资产不低于一千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4)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5)社会保障基金、
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6)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本次债券的合格机构投资者不超过二百名。8.公众投资者因继承、赠与、企业分立等非交
易行为获得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认购及转让的私募债券的,可选择持有到期或者卖出私募
债券,不得另行买入。
9.存续期限: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期限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0.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通过发行时市场询价协商确定,本
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65%。
11.计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2.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每期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13.起息日:2021年8月10日
14.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8月10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
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将按照
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
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安排。
15.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
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16.受托管理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1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
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期债券本息兑付方案
按照《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1万马01”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
性公告》,“21万马01”的票面利率由4.30%下调至2.65%,每手(面值1000元)本期债券派发
利息为人民币26.50元(含税),兑付本金为人民币1000.00元。扣税后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债
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1000元)派发本息为人民币1021.2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
II)实际每手(面值1000元)派发本息为人民币1026.50元。
三、本次兑付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本息兑付日及债券摘牌日
1.债权登记日:2026年8月7日
2.最后交易日:2026年8月7日
3.本息兑付日:2026年8月10日
4.债券摘牌日:2026年8月10日
四、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对象
本期债券本次本息兑付对象为截至2026年8月7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全体“21万马01”债券持有人。凡在2026年8月7日前(含当日)买入并持有本
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及利息;2026年8月7日前(含当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
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及利息。
──────┬──────────────────────────────────
2026-07-29│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增强核心竞争力,推动实施发展战略,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子公司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高分子”)拟在山东省青岛市西海
岸新区投资建设万马高分子青岛海缆绝缘材料项目。项目计划由万马高分子设立全资子公司作
为项目投资主体,预计总投资约3.7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情况为准)。
2.2026年7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
过《关于万马高分子投资建设青岛海缆绝缘材料项目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
限范围内,无需股东会或有关部门批准。
3.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项目拟以万马高分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现金出资,并根据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出资。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名称:青岛万马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股权架构:万马高分子100%持股;
(4)经营范围:塑料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
备制造;五金产品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材料检测、材料认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标的公司注册登记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3.投资项目具体内容
(1)项目名称:万马高分子青岛海缆绝缘材料项目;
(2)建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3)产能规模:年产9万吨化学交联电缆料;
(4)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2026年—2028年;
(5)项目总投资:项目预计总投资约3.7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情况为准);
(6)主要产品:高压海缆料、抗水树电缆料、化学交联料;
(7)项目用地:预计用地50亩。
(项目建设总投资、建设周期、用地等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四、其他
本次对外投资公告首次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
2026-07-29│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增强核心竞争力,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子公司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高分子”)拟在杭州市临安区於
潜镇建设年产10万吨电缆材料精品工厂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约4.5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情
况为准)。
2.2026年7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
过《关于万马高分子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电缆材料精品工厂项目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在董
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股东会或有关部门批准。
3.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项目拟以万马高分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现金出资,并根据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出资。
2.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电缆材料精品工厂项目;
(2)建设地点: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
(3)产能规模:年产10万吨护套材料;
(4)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2026年—2027年;
(5)项目总投资:项目预计总投资约4.5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情况为准);
(6)主要产品:低烟无卤电缆料、弹性体电缆料、PE、自交联材料、特种PVC材料;
(7)项目用地:预计用地60亩。
(项目建设总投资、建设周期、用地等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四、其他
本次对外投资公告首次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
2026-07-18│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于2026年7月17日14:30,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办公
大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
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24人,代表股份3117869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
0.83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24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4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18人,代表股份3115422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130
%。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20人,代表股份52608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20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4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4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17人,代表股份525663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
91%。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
2026-07-02│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6年7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9:15-9:25,9:3
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9:15-15:0
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
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4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万马创新园办公楼6楼会
议室。
──────┬──────────────────────────────────
2026-05-14│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于2026年5月13日14:30,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办公
大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
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988人,代表股份2731502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7.01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3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86人,代表股份2730177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027%
。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85人,代表股份140419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38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85人,代表股份140419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8
8%。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
2026-04-23│其他事项
──────┴──────────────────────────────────
1.交易目的及交易品种: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随着公司业务发
展和全球战略布局的展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为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公司
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
或上述产品等组合。
2.交易场所: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
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交易金额: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
的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
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上述额度可以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
滚动使用。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6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5.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
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
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目的
进出口业务是公司主要业务之一,进出口收付汇结算方式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与
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为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影响,降低汇率变动对公司经营业
绩影响程度,公司计划与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指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在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
、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产品组合。
(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针对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美元、欧元等与实际业务相关
的币种,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交易业务。
(四)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限
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的额度内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
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上述额度可以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除缴纳一定比例保证金外,不需投入其他资
金;该保证金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保证金比例根据具体协议确定。
(五)交易场所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
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资金来源
进行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远期
外汇交易的议案》。
四、远期外汇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
——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
2026-04-23│其他事项
──────┴──────────────────────────────────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
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资产池业务,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
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银行对企业提供流
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
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
、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2.合作银行
公司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
据拟合作银行的资产池服务能力、比较优势等进行具体确定。
3.业务期间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30亿元的资产池额度,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
押、抵押的资产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
笔发生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
、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公司管理
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及子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
加,公司及子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资产。同时,公司及子公司与供应商合
作也经常采用开具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
1.收到承兑汇票、信用证后,公司及子公司可以通过资产池业务将存单、承兑汇票、信
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资产统一存入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
业务,可以降低公司管理成本。
2.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资产作质押,开具
不超过质押金额的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
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资产和待开应付有价票证统筹管理,减
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
2026-04-23│其他事项
──────┴──────────────────────────────────
一、制订原则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投资者的投资回报要求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发展的前提下,实施稳健的利润分配政策。
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
──────┬──────────────────────────────────
2026-04-23│委托理财
──────┴──────────────────────────────────
1.投资种类:低风险、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短期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在利用闲置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充分利用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下同
)暂时闲置的资金,提高资金收益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与投资活动资金需求,并确
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流动资金的收益。
2.投资金额:在投资期限内的任一时点,可使用资金总额(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
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5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28.4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67亿元,同比增长19.68%;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较上年增加2亿元,同比增长25.00%,与货
币资金增长相匹配。
3.投资方式: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低风险、流动性
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信托计划、券商收益凭证等,以及其它
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方式。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
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4.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同类议案之内止。公司理
财产品一般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利用闲
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23│其他事项
──────┴──────────────────────────────────
1.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实际需要开展的期货、期权
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从事与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相关的铜、铝、塑料、PVC等期货、期权品
种。交易场所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等场内交易。预计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
交易,保证金合计最高额度不超过5.2亿元,期权套期保值时点持仓量不超过3000吨。
2.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
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相关期货品种的价格波动风险
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单纯套利性交易操作,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开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
控制,但期货市场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从事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主要是通过买入(卖出)与现货市场数量相当、交易
方向相反的期货、期权合约,以达到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目的。公司仅限于从事与生产经营所
需的原材料相关的铜、铝、塑料、PVC等期货、期权品种。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预计动用铜、铝、塑料、PVC等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保证金合计最高
额度为不超过5.2亿元,铜、铝等期权套期保值时点持仓量不超过3000吨,业务期间为2026年
度。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
度。
公司套期保值期货持仓时间原则上应当与现货市场承担风险的时间段相匹配,签订现货合
同后,相应的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现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该合同实际执行的
时间。
3.交易方式
上海期货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等场内交易。
4.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在交易额度范围内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期限为2026年度。
5.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
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期货、
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23│其他事项
──────┴──────────────────────────────────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任职,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且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
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3)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5万元/年(税前)。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且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
价为重要依据。
──────┬──────────────────────────────────
2026-04-23│其他事项
──────┴──────────────────────────────────
(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
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的财务状况,公司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商誉等进行了清查盘点,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进
行减值测试,并根据会计准则计提减值准备。
经过测试,2025年公司对各类资产应计提减值准备22,043.71万元。
──────┬──────────────────────────────────
2026-04-23│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致同审字(2026)第320A01471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7113536.5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2
425563.50元后,减去应付普通股股利50714491.80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2839700008.7
0元,本年度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3113673489.98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13673489.98元,母公司中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60256992.86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实
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60256992.86元。
期末公司总股本为1011075446股。
3.为回报股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110754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0.55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55609149.53元(含税),剩余未
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4.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公司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55609149.53元,占202
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6.02%。
(二)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出现股份回购等使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的,
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红金额相应调整。
──────┬──────────────────────────────────
2026-04-23│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6年4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9:25,9:3
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15:0
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会审议《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关
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但股东授权有明确投票意见的除外。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30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万马创新园办公楼6楼会
议室。
──────┬──────────────────────────────────
2026-04-10│其他事项
──────┴──────────────────────────────────
本人苏诗韵(身份证号K5XXX85(1))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
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市公司万马股份(002276)将公告本
人的上述承诺。
──────┬──────────────────────────────────
2026-04-10│其他事项
──────┴──────────────────────────────────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致同(香港)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同香港”)为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主板上市的审计机构。
一、拟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致同香港前身是成立于2010年的京都天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2月7日经香港会
计师公会批准转为执业法团,更名为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末
,致同香港从业人员近320人,其中合伙人22名,注册会计师115名。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香港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致同香港近三年没有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
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
2026-02-06│其他事项
──────┴──────────────────────────────────
一、组织结构调整情况
根据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公司对组织结构进行调整。设置党群工作部、风控法审
中心(下设审计部,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运营管理中心、财务
管理中心、资本运作中心(下设董秘办,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供应链管理中心、制造管
理中心、研发管理中心、综合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安环部。
同时,为提高公司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新兴业务的培育和发展,将“浙江万马传输技术有
限公司”(军工线缆业务)调整为军工线缆项目部,并入装备线缆板块实行统一管理。
调整后的组织结构图详见附件。
二、本次组织结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组织结构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强化业务管控,提升内部协同,促进公
司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
──────┬──────────────────────────────────
2026-01-05│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1日下午2:30,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
号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
事长赵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84人,代表股份267,026,816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1,011,075,446股的26.410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980人,
代表股份7,848,4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63%。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20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0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981人,代表股份266,824,316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901%。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变更法定代表人并授
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62,372,913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571%;反对4,535,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86%;弃权11
8,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94,5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032%;反对4,535,7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57.7916%;弃权118,1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51%
。(因数据四舍五入的原因,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加总后小数位差异)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分四个子议案。具体表决
情况和结果如下:
2.1关于制定《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6,313,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28%,反
对616,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9%;弃权97,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3%。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135
,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097%;反对616,455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544%;弃权9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59%。(因数据四舍五入的原因,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加总后小数位
差异)
表决结果:通过。
2.2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2,406,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697%,反对4,512,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98%;弃权10
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228,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292%;反对4,512,2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57.4922%;弃权10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86%
。(因数据四舍五入的原因,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加总后小数位差异)
表决结果:通过。
2.3关于修订《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2,389,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35%,反
对4,515,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10%;弃权121,4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211,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202%;反对4,515,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57.5330%;弃权12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68%
。(因数据四舍五入的原因,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加总后小数位差异)
表决结果:通过。
2.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2,386,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21%,反
对4,415,5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36%;弃权225,0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207,9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731%;反对4,415,5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56.2601%;弃权22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68%
。(因数据四舍五入的原因,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加总后小数位差异)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66,169,
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89%,反对728,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8%;弃权1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3%。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990,9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736%;反对728,4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2815%;弃权12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49
%。(因数据四舍五入的原因,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加总后小数位差异)
表决结果:通过。
──────┬──────────────────────────────────
2025-12-16│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5年12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下午
14:30,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1日,其中: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
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
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万马创新园办公大楼6楼
会议室。
三、提案编码
1.公司已对提案进行编码,详见表一;
2.本次股东会设置“总议案”;
3.本次股东会的提案编码按1.00的格式顺序且不重复地排列;
4.本次股东会无互斥提案,不含需分类表决的提案,不存在征集事项。
──────┬──────────────────────────────────
2025-12-02│股权质押
──────┴──────────────────────────────────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控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控投控”)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发生解除质押、质
押等情形。
──────┬──────────────────────────────────
2025-11-21│其他事项
──────┴──────────────────────────────────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逄轩先生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逄轩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的八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
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逄轩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逄轩先生: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5月-2014年12
月,任职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机构部经理;2015年1月-2016年4月任职鲁丰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货部主管;2016年4月-2017年4月,任职浙江麦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基金
经理;2017年4月-2020年6月,任职山东开来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20年7月
-2021年7月,任职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1年8月-2025年8月,任职青岛
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5年8月起至今,任本公司总裁助理,现任本
公司总裁助理、工会主席。2024年7月起至今,兼任青岛海澳芯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逄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
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2025-11-14│股权回购
──────┴──────────────────────────────────
1、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马股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共涉及190名激励对象,合计3214390股,约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101428.9836万股的0.3
2%。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14289836万股变更为1011
075446万股。
公司于2025年8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截至2025年11月13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
2025-10-22│其他事项
──────┴──────────────────────────────────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6月,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浙江电腾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与国电通双
方签署合作协议,分别出资882万元、918万元,持股比例分别为49%、51%,在嘉兴设立注册资
本为1800万元的合资公司“浙江电腾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腾云”),主要从
事基于云计算的光伏产品研发、销售;新能源产品研发、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工
程设计、工程服务、工程咨询等业务活动。具体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合资设立浙江电腾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6)。
2014年因国网信通产业实施整合重组,北京国电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电腾云51
%股权划转至南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瑞集团”)。南瑞集团统一社会编码:9132019
11348723659,成立日期:1993年2月27日,法定代表人:郑宗强,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注
册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诚信大道19号,是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
的子公司,主要从事电力自动化及保护、电力信息通信、电力电子、发电及水利自动化设备、
轨道交通及工业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工程服务与总承包业务。因电腾云业
务发展规划调整,南瑞集团与公司协商一致,公司以定向减资形式实现对电腾云的退出,电腾
云将按照审计评估后对应股权价值对公司进行现金分配,退出后,电腾云成为南瑞集团全资子
公司。
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减资退出持有的电腾云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刚先生回
避表决。李刚先生兼任电腾云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
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电腾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设立时间:2014-06-18
4.通信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兴路2399号宝地大厦11楼
5.注册资本:1800万元
6.法定代表人:石磊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1130746079XP
8.经营范围:光伏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光伏领域的云计算
服务;光伏电站的工程设计、施工、咨询、服务;光伏软件系统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项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情形,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
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本次减资退出持有的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不会导致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10.电腾云主要财务数据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11.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减资价款是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
〕第110C033879号”为依据,截止2025年6月30日电腾云资产账面价值为2863.82万元,负债为
724.60万元,净资产为2139.22万元。根据北京大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
报告“北京大地评报字〔2025〕1019-3号”,选用资产基础法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电
腾云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2275.68万元,增值率6.38%。
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5-08-20│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由王婵娟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8日发出。会议应到监
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5-08-18│其他事项
──────┴──────────────────────────────────
1、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
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5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72210股、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的0.21%。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办理完成解除限售手续、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
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5年8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事项已获得了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得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复的公告》,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原则同
意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
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
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
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回购注销及预留授予
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相
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情况说明
(一)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
成之日起24个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
总量的30%。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7月19日,因此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7月18日届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规定的公司及155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
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
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并对已离职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55人,可申请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7221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1%。
──────┬──────────────────────────────────
2025-08-18│股权回购
──────┴──────────────────────────────────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1、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
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及“(二)激励对象离职”的规定:“2、激励对象若主动辞职、因公司
裁员而被动离职的且不存在绩效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的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由于本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
分已离职的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48000股、预留授予部分已离职
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5000股。
(二)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鉴于公司2024年5月23日实施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5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同时,公司于2025年5
月27日实施完成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
含税),不转增不送股。根据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
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
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
整。”之规定,派息调整方法如下:P=P0-V其中: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因此,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5.052-0.055-0.05=4.947元/股,预留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4.39-0.055-0.05=4.285元/股。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1、由于本次触发回购注销条件的情形不同,根据《激励计划》规定,不同情形下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价格具体如下:
(1)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首次授予部分已离职的8名激励对象由公司以回购价格4.947元/股加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按日计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已离职的2名激
励对象由公司以回购价格4.285元/股加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按
日计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2)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即当期公司业绩考
核未达标,则首次授予部分由公司以4.947元/股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指审议回购董事会决
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孰低原则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由公司以4.285元/
股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指审议回购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孰低
原则回购注销。
──────┬──────────────────────────────────
2025-08-18│其他事项
──────┴──────────────────────────────────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1
7日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
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
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
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间
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业务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3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
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
每笔发生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
、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公司管理
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及子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
加,公司及子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同时,
公司及子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及子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
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
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
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及子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
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
2025-08-1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主要
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产品等组合。
2.投资金额: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12个月内累计外汇套期保值总额
不超过2.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
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
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8月17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和全球战略布
局的展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为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12个月内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总额不超过2.0亿美元。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目的
进出口业务是公司主要业务之一,进出口收付汇结算方式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跟
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为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影响,降低汇率变动对公司经营业
绩影响程度,公司计划与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指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在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
、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产品等组合。
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针对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美元、欧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
的币种,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交易业务。
四、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限
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12个月内累计外汇
套期保值总额不超过2.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
,除缴纳一定比例保证金外,不需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
金。保证金比例根据具体协议确定。
──────┬──────────────────────────────────
2025-08-18│股权回购
──────┴──────────────────────────────────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
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于本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已离职的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448000股、预留授予部分已离职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
5000股;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11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考核期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良好”(当期解除限售系数为0.8)、15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考核期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合格”(当期解除限售系数为0.6),公司决定按照其对应的解除限售系数回购注销其当期计
划解除限售额度中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8840股。
此外,由于2024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未达到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155名激励对象(不含8名离
职激励对象)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281050股、预留授予部分25名激励
对象(不含2名离职激励对象)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1500股。
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共计19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21
439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14289836股减至1011075446股
,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人民币1014289836元减少为人民币1011075446元。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
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
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万马创新园
(2)申报时间:2025年9月5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
日除外)
(3)联系人:邵淑青
(4)联系电话:0571-63755192
(5)传真号码:0571-63755256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