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282 博深股份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9-08-12│ 11.50│ 4.70亿│
├───────────┼───────────┼───────────┼───────────┤
│增发 │ 2017-11-15│ 12.22│ 9.17亿│
├───────────┼───────────┼───────────┼───────────┤
│增发 │ 2018-01-10│ 13.22│ 3.15亿│
├───────────┼───────────┼───────────┼───────────┤
│增发 │ 2020-08-19│ 8.04│ 4.27亿│
├───────────┼───────────┼───────────┼───────────┤
│增发 │ 2021-01-04│ 8.01│ 4.0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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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汶上海纬机车配件有│ 65330.15│ ---│ 100.00│ ---│ 2042.06│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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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收购汶上海纬机车股│ 2.26亿│ ---│ 2.26亿│ 100.00│ 0.00│ 2021-02-14│
│权支付现金对价 │ │ │ │ │ │ │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 3900.00万│ 1001.15万│ 2639.62万│ 67.18│ 0.00│ 2024-05-14│
│目 │ │ │ │ │ │ │
├─────────┼──────┼─────┼─────┼─────┼─────┼──────┤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 3000.00万│ ---│ 2075.15万│ 100.00│ 0.00│ 2021-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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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 4500.00万│ ---│ ---│ ---│ 0.00│ ---│
│金 │ │ │ │ │ │ │
├─────────┼──────┼─────┼─────┼─────┼─────┼──────┤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 0.00│ ---│ 5395.43万│ 100.00│ 0.00│ 2022-05-19│
│金 │ │ │ │ │ │ │
├─────────┼──────┼─────┼─────┼─────┼─────┼──────┤
│上市公司偿还债务 │ 8500.00万│ ---│ 8500.00万│ 100.00│ 0.00│ 2022-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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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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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海纬进出口有限公司 390.00万 0.72 13.80 2023-01-13
杨建华 390.00万 0.72 14.57 2023-01-13
程辉 289.32万 0.53 10.00 2023-01-13
─────────────────────────────────────────────────
合计 1069.32万 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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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7-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博深股份有│博深工具( │ 3300.00万│人民币 │2016-04-19│2018-04-19│抵押担保│是 │是 │
│限公司 │泰国)有限 │ │ │ │ │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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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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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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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业务的开展,外汇收支敞口越来越大。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
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
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业务需要
,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与外
币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等。主要交易币种为美元、欧元等。交易金额:根据公司实际业务
发展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笔外汇套期保值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000万元,全年累计开
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0万元。本次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
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3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
机为目的,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随着公司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业务的开展,公司外汇收支敞口越来越大。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拟与银行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
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该业务的开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根据相关会计准则,本次投资符合套期保值相关规定。
2、交易金额: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笔外汇套期保值金额不
超过等值人民币4000万元,全年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0万
元。本次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前述额度。业务开展时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择机安排。
3、交易方式: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业务需要,
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与外币
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等。主要交易币种为美元、欧元等。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
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
业务。
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是指在委托日同时与银行约定两笔金额一致、买卖方向相反、交割
日期不同的人民币或外币对另一外币的买卖交易,并在两笔交易的交割日按照该掉期合约约定
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也称为货币期权,指合约购买方在向出
售方支付一定期权费后,所获得的在未来约定日期或一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汇率买进或者卖出
一定数量外汇资产的选择权。
4、交易期限: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安排。
5、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
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涉及期权与远期结汇复
合产品的,需要缴纳小额的期权费用。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继续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总监和财务管理部
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次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事项不涉及
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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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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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投资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管理的
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包含本金保本型存款和固定收益凭证)。
2、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外币)
,且单笔投资理财的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变化影响,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投资理财产品,其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并谨慎投资。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金额:公司2026年拟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母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的资金使用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外币,以下同),且单笔投资理财的金
额不超过2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拟投资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管理的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包含本金保本型
存款和固定收益凭证)。公司根据资金安排情况择机购买上述理财产品,单一产品最长投资期
限不超过一年。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用于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所需流动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继续使用自有
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总监和财务管理部
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次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事项不涉及
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
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
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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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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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
保持风险控制体系完善,保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
利、履行职责,公司拟继续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具体方案如下:
一、责任保险方案
1.投保人: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含现有及新成立、收购的子公司)全体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及其他公司人员担任的兼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境外公司及外
籍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在授权期限内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管理效率,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董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按照公司规定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
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以及在今后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授权期
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三年。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分别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鉴
于本议案与公司所有董事利益相关,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
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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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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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
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前期公开选
聘程序及公司审批决策程序,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145
万元人民币(含税)。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
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
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纪律处分4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41名
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1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范桂铭,自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08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三年签署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永俊,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具备5年审计服务经
验。曾参与或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IPO审计项目。最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文凌,自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三年复核1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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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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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博深股份”)于2020年8月完成
对汶上海纬机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纬机车”)86.53%股权的收购,海纬机车成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按照博深股份与海纬机车全体股东于2020年5月7日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2020年6月28日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及2023年7月13日签订的《调整业绩承诺的协议》的约定,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
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
理——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收购汶上海纬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商
誉截至2025年12月31日减值测试情况的说明》。
一、商誉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向汶上县海纬进出口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16号),核准公司向汶上县海纬进出口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纬进出口”)发行股份45468090股股份、向张恒岩发行7618550股股份
购买汶上海纬机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纬机车”)股权;核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25484900元。
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的上述批复核准,发行53086640股股份及支付226484900.00元现金向
张恒岩、海纬进出口、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安国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瑞安国益”)等交易对方以65330.15万元的交易对价购买海纬机车86.53%股权。
本次交易前,博深股份已持有海纬机车13.47%股权,2020年8月19日,经汶上县行政审批
服务局核准,公司就本次交易项下的标的资产海纬机车86.53%股权过户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
记,并取得汶上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30780769
7332),海纬机车成为博深股份全资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购买海纬机车100%股权的合
并成本为75500.00万元,海纬机车100%股权在购买日账面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1341.68
万元,故形成合并商誉44158.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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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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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深公司”)于2017年11月完成对常州市金牛
研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研磨”)100%股权的收购,形成合并商誉79,850.28万元。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规定,为测试截至2025年12月3
1日该商誉资产的价值,公司编制了《关于收购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商誉截至2025年12月3
1日减值测试情况的说明》。
一、商誉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证监会《关
于核准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向杨建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1998号)核准,公司以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杨建华、巢琴仙、叶现军、徐子根
、杨华、李卫东、朴海连、钱建伟、陆博伟、朱红娟等交易对方购买合计持有金牛研磨100%股
权,交易总额为人民币120,000万元;其中向杨建华、巢琴仙、叶现军、徐子根、杨华、李卫
东、朴海连、钱建伟、陆博伟、朱红娟等交易对方以每股12.22元的发行价格合计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7,502.4546万股;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以每股13.22元的发行价格向特定投资者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458.3965万股,募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500.0
0万元。此次交易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17年11月15日,本次交易购买资产股权过户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公司持有金牛研磨100%
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
报表》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购买金牛研磨100%股权的合并成本为120,000.00万元,金牛研磨10
0%股权在购买日账面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40,149.72万元,故形成合并商誉79,850.28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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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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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相关规定。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
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
则,公司拟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公司对2025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资产进
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拟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总额4,554.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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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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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1、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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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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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9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4月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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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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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审计部负责人习亚楠女士因工作变动,不再担
任审计部负责人,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法规及制度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提名,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
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孙晓杰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审计部副部长,专职从事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工作,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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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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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15日14:30
(2)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403号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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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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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1月1
5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1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403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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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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