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286 保龄宝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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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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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博科技 │ 3166.93│ ---│ ---│ ---│ 475.5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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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FC FIN INV │ 3160.69│ ---│ ---│ ---│ -3.77│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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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育国际 │ 1117.30│ ---│ ---│ ---│ 88.4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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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光照明 │ 674.19│ ---│ ---│ ---│ -380.4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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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金融 │ 549.08│ ---│ ---│ ---│ 44.39│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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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能源物流 │ 470.86│ ---│ ---│ ---│ -12.22│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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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RINT国际 │ 404.56│ ---│ ---│ ---│ 45.5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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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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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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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00吨抗性糊精│ 2161.96万│ 2047.30万│ 2047.30万│ 94.70│ 62.03万│ 2019-06-30│
│提升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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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万吨果糖(固 │ 2.30亿│ 0.00│ 2.34亿│ 101.92│ 160.81万│ 2015-12-31│
│体)综合联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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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00吨结晶海藻│ 1.40亿│ 1592.59万│ 1.39亿│ 99.21│ 103.25万│ 2018-06-30│
│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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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00吨低聚半乳│ 1.10亿│ 0.00│ 1.17亿│ 105.93│ 120.04万│ 2015-12-31│
│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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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精干燥装置项目 │ 8600.00万│ 225.23万│ 8833.81万│ 102.72│ 1203.41万│ 201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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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3400.00万│ 0.00│ 1238.04万│ 100.00│ 0.00│ 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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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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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13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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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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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17380184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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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松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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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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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永裕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688879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2.6806%),计划自本│
│ │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向深圳松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以下简称“松径投资”)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739534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
│ │(股票来源为永裕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受让的一致行动人股票,下称“受控股份转让”)。 │
│ │ 除上述受控股份转让计划外,永裕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以大宗交易方式向松│
│ │径投资转让其通过集中竞价取得的公司股份不超过998483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700│
│ │3%,下称“非受控股份转让”,与受控股份转让合称“本次转让”或“本次股份转让”),│
│ │非受控股份转让不受相关比例及减持期限限制。 │
│ │ (1)股份转让的原因:因永裕投资发展需要。 │
│ │ (2)股份来源:本次受控股份转让(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来源为永裕投资通过大 │
│ │宗交易受让的一致行动人股票,非受控股份转让(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7003%)来源为永 │
│ │裕投资通过集中竞价取得的股票。 │
│ │ (3)本次拟转让的数量及比例:计划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17,380,184股,即不超过公 │
│ │司总股本的4.7003%(其中2.7003%为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取得的股票,2%为控股股东通过大宗│
│ │交易受让的一致行动人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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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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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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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申请银行融资额度事项概述
2025年4月24日,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或“公司”)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继续申请银行融资额度的议案》,为满
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充分利用金融杠杆为业务发展提供充足的营运资金,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拟继续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银行融资额度。以上融资额度为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可使用的最高融资限额,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融资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额度将
视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决定。
二、其他说明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议案融资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事宜并签
署有关业务的具体文件。
本次申请银行融资额度有效期:为保证公司银行授信的连续性,同意本次申请银行融资额
度有效期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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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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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
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
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
票,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
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
量为准,并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
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包
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格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
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
发行对象确定方式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
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
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
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
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
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八)上市地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
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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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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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
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
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期为一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
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5位,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54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9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01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68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238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145.12万元。和
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
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
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
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3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姜峰先生,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2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16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葛鹏先生,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1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
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花建平女士,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
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姜峰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葛鹏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花建平女士近三年
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姜峰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葛鹏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花建平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的2025年度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80
万元,其中本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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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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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124034234.63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1159811.78元。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86890929.30元,合并报
表未分配利润为704576169.55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
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
3.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69767380股测算,本次预计现金分红金额22186042.8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
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4.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人民币35127901.10元,其中2024年前三季度现
金分红金额12941858.30元,2024年度预计现金分红金额22186042.80元。
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35127901.1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比例为3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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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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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年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
董事会同意解聘张国刚先生副总经理职务,解聘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解聘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国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0600股。张国刚先生将继续遵守《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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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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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业
绩预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会导致公司对《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进行修正。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
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
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
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
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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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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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龄宝”)于近日收到通知,欧盟2025年
1月16日公布了对原产于中国的赤藓糖醇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结果。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情况介绍
2023年11月2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赤藓糖醇产品(Erythritol
)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税则号编码为2905490015,2106909265和2106909815。案件
调查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202
4年7月19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关于本次赤藓糖醇(纯赤藓糖醇或混合后其他产品含量低于10
%的赤藓糖醇)反倾销调查初裁公告,其中保龄宝涉案产品被征收31.9%的临时反倾销税,中国
其他相关企业被征收76.9%~235.6%不等的临时反倾销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2日于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欧盟对中国赤藓糖醇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0)。
二、本次反倾销的终裁结果
2025年1月16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关于本次赤藓糖醇(纯赤藓糖醇或混合后其他产品含
量低于10%的赤藓糖醇)反倾销调查终裁公告,主要内容如下:保龄宝涉案产品被征收34.4%的
反倾销税,中国其他相关企业被征收78.4%~233.3%不等的反倾销税。上述反倾销措施于欧盟
终裁公告发布次日(即2025年1月17日)起生效,实施期限为5年。
三、对公司的影响
欧盟是全球赤藓糖醇消费的重要地区。近年来,受消费者健康意识的提升、糖尿病和肥胖
问题的流行以及制造商对健康食品的重视等因素影响,欧盟市场对赤藓糖醇的需求量不断增长
。此次欧盟对国内不同的生产企业施以不同的反倾销关税税率,保龄宝为本次反倾销加征税率
最低的企业,公司产品将拥有更大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在欧盟地区的业务拓展。公司将
抓住市场机遇,加大欧洲市场开拓力度,重构欧洲市场体系,提升国际市场份额和国际竞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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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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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基本情况:为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功能,有效控制原料价格风险,锁定经营成
本和利润,增强抗风险能力,合理规避原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
平,保障企业健康运行,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公司”)未来十二
个月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在任一时点金额不超过2400万元(其中期权部分
不超过5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开展套
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期权品
种,包括玉米、玉米淀粉、白糖的场内期货品种及场外期权品种;
2.审议程序: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
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套保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
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概述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作为国内重要的功能糖制造商,玉米、玉米淀粉、蔗糖等原材料在产品成本中占较大
比重。为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功能,有效控制原料价格风险,锁定经营成本和利润,增强
抗风险能力,合理规避原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
康运行,拟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品种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期权品种,只限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者所需的原材料
,包括玉米、玉米淀粉、白糖的场内期货品种及场外期权品种。
公司拟交易的场外期权产品属于非标准化合约,主要为平抑公司原材料及产成品所面临的
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开展场外期权业务的交易对手方将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交易商。
(三)交易金额
未来十二个月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在任一时点金额不超过2400万元(
其中期权部分不超过5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0万元;期限内
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四)交易方式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组织建立公司套期保值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
决策机构,并按照公司已建立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
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六)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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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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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龄宝”)拟通过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不
超过62180.17万元人民币(约合8500万美元,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美国当地相关主管部门批
准的金额以及实际投资时汇率折算额为准)对外投资建设美国功能性糖(醇)项目以满足国际
客户日益增长的订单需求。
2024年12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美国功能
性糖(醇)项目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风险投资。按照《公司章程》,本次对外投资
事项的审批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的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涉
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保龄宝拟先向全资子公司保龄宝国际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保龄宝国际有限公司在新加坡成
立全资子公司BLBSINGAPOREPLE.LTD(拟设立),BLBSINGAPOREPLE.LTD(拟设立)在美国设立
全资或控股项目公司BLBUSAINC(拟设立),由美国项目公司BLBUSAINC(拟设立)对项目进行
建设、运营。
1.保龄宝国际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保龄宝国际有限公司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保龄宝国际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保龄宝国际有限公司在香港没有受到任何行政、刑事处罚。
2.新加坡孙公司、美国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上述新加坡孙公司、美国项目公司目前暂未成立,公司名称最终以注册完成为准。
3.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美国功能性糖(醇)投资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在美国购置土地、建设厂房、安装设备等,本项目总投资
金额预计不超过62180.17万元人民币。项目计划在36个月内完成建设并实现生产,预计达产后
将新增功能性糖(醇)产能30000吨/年。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券融资、银行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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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3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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