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286 保龄宝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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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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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9-08-19│ 20.56│ 3.85亿│
├───────────┼───────────┼───────────┼───────────┤
│增发 │ 2013-03-29│ 12.60│ 6.0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1-08│ 7.04│ 1869.7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6-09│ 3.92│ 4057.2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29│ 5.12│ 230.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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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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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博科技 │ 3166.93│ ---│ ---│ ---│ 475.5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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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FC FIN INV │ 3160.69│ ---│ ---│ ---│ -3.77│ 人民币│
├─────────┼─────┼─────┼─────┼─────┼──────┼──────┤
│香港教育国际 │ 1117.30│ ---│ ---│ ---│ 88.4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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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光照明 │ 674.19│ ---│ ---│ ---│ -380.4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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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金融 │ 549.08│ ---│ ---│ ---│ 44.39│ 人民币│
├─────────┼─────┼─────┼─────┼─────┼──────┼──────┤
│亚洲能源物流 │ 470.86│ ---│ ---│ ---│ -12.22│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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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RINT国际 │ 404.56│ ---│ ---│ ---│ 45.5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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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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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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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00吨抗性糊精│ 2161.96万│ 2047.30万│ 2047.30万│ 94.70│ 62.03万│ 2019-06-30│
│提升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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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万吨果糖(固 │ 2.30亿│ 0.00│ 2.34亿│ 101.92│ 160.81万│ 2015-12-31│
│体)综合联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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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00吨结晶海藻│ 1.40亿│ 1592.59万│ 1.39亿│ 99.21│ 103.25万│ 2018-06-30│
│糖项目 │ │ │ │ │ │ │
├─────────┼──────┼─────┼─────┼─────┼─────┼──────┤
│年产5000吨低聚半乳│ 1.10亿│ 0.00│ 1.17亿│ 105.93│ 120.04万│ 2015-12-31│
│糖项目 │ │ │ │ │ │ │
├─────────┼──────┼─────┼─────┼─────┼─────┼──────┤
│糊精干燥装置项目 │ 8600.00万│ 225.23万│ 8833.81万│ 102.72│ 1203.41万│ 2015-03-31│
├─────────┼──────┼─────┼─────┼─────┼─────┼──────┤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3400.00万│ 0.00│ 1238.04万│ 100.00│ 0.00│ 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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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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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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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存款业务(期末存款余额)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银行业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贷款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存款业务(日最高存款余额)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银行业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贷款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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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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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松径投资合伙企业(有 1879.39万 4.94 100.00 2026-01-27
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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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879.39万 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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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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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7 │质押股数(万股) │187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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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4.94 │
├────────┼──────────────┴────────┴──────────────┤
│股东名称 │深圳松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Harmony Apex Investment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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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6-01-23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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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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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23日深圳松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1879.3937万股给HarmonyAp│
│ │exInvestment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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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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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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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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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或合同到期且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的,自离职之
日起,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
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2人因离职已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9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59万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16
%。
2、回购价格及确定依据
公司于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
(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
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3日。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
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
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
如下: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
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3.92元/股调整为3
.86元/股。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227.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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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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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龄宝”)收到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
局下发的《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告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GMP检查相关信息
企业名称: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检查地址: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外环路1号;检查范围及相关车
间、生产线:原料药(乳果糖浓溶液);乳果糖车间,乳果糖原料药生产线;
检查时间: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10日;
检查结论:经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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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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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龄宝”)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经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补选公司董事戴斯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6年5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5)。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
代表人由戴斯聪先生担任。2026年6月8日,公司根据上述决议,办理完成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并取得了由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最新《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公
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戴斯聪。换发的最新《营业执照》证载信息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
371400723870085E
名称: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外环路1号
法定代表人:戴斯聪
注册资本:叁亿捌仟零壹拾壹万柒仟叁佰捌拾元整
成立日期:1997年10月16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
饮料生产;药用辅料生产;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批发;药品零售;食品销售;饲料添
加剂生产;药用辅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粮食
收购;食品进出口;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用农产品批发;饲料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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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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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4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裕投资”
)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法院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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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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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或“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
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辞去董事长职务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29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强先生《关于辞去董事长职务的
报告》。王强先生为专注统筹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王强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
王强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战略发展、稳健运营做
出了重要贡献,董事会对王强先生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补选董事戴斯聪先生为第六届董事
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戴斯聪先生简历详见
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戴斯聪先
生担任。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指定专人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三、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情况
为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完整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补
选董事戴斯聪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担任主任委员。调整后的第六届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如下:
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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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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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的激励对象共48人,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390.4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3%;
本次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解除限售,届时将另行公告,敬
请投资者注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本次激励计划已经由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5年5月20
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采用的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其他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
员。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1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6976.74万股的3.00%。其中首次授予1035.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36976.74万股的2.8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93.24%;预留75.00万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6976.74万股的0.20%,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
总额的6.76%。
5、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92元/股。
6、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自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授予,预留部分的限售期
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若预留部分在2026年授予,预留部分
的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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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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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
制的企业深圳松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径投资”)《关于自愿不减持保龄
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
具体承诺内容为:“深圳松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径投资”)于2024
年8月19日与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裕投资”)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约定松径投资持有保龄宝股份期间,在股东权利行使和履行以及涉及保龄宝生产经营与重大事
项的决定与行动上与永裕投资保持一致并以永裕投资意思表示为准采取一致行动,松径投资与
永裕投资为一致行动人。
松径投资与永裕投资仅就保龄宝股东权利行使及重大事项决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除此之
外,双方各自独立开展经营管理活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相互独立,不存在股权控制、
隶属管理等安排。现本合伙企业做出如下承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价值的认可,为
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权益,本合伙企业作为公司股东,自2026年5月29日起12个
月内(即2026年5月29日至2027年5月29日),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上述承诺期间内,如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情形产生新增
股份,亦遵守该不减持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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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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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由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龄宝”)董事会召集。
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2026年5月1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公告。所有议案已
在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相关议案内容已依法披露。
2.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9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05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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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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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事由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
《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保龄宝生物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
2人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9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
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变更注册
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6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59万股,公司总股本将由380567380股变更为379
97738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80567380元减少至人民币379977380元。最终的股本变动
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公司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
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可采取现场、信函和电子邮件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7月5日,每个工作日9:00-11:30及14:00-17:00;
2、申报地点: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外环路1号
3、联系人:保龄宝公司证券部
4、电子邮箱:tggzx@blb-cn.com
5、联系电话:0534-8918658
6、传真:0534-2126058
7、邮编:251200
8、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须在2026年7月5日17:00之前送达公司,请注明“申报
债权”字样。以信函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
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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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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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由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龄宝”)董事会召集。
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2026年4月2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公告。所有议案已
在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相关议案内容已依法披露。
2.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1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05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外环路1号保
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强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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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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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裕投资
”)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法院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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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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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或“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深圳松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补选戴斯聪先生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戴斯聪先生简历详
见附件。
董事会声明:以上提名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经审阅本次董事会拟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料,戴
斯聪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交所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戴斯聪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补选戴
斯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述补选事项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戴斯聪,男,199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22年至今任欧邦琪(上海)化妆品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美股上市公司WALDENCASTPLC董事,2024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松径生物投资有限公
司董事。
截止目前,戴斯聪先生通过深圳松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投证券国际金融控股
有限公司-2号投资计划持有保龄宝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一致
行动人,为保龄宝实际控制人之一,与保龄宝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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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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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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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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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获得D-阿洛酮糖新食品原料实质等同的基本情况
2025年7月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卫健委)发布公告(2025年第4号)
,正式批准D-阿洛酮糖作为新食品原料上市。2026年5月8日,国家卫健委官方网站更新了新食
品原料终止审查目录,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公司”)申报的D-阿
洛酮糖位列其中。审查结论为:与国家卫生健康委2025年第4号公告批准为新食品原料的D-阿
洛酮糖具有实质等同性,终止审查。除D-阿洛酮糖-3-差向异构酶的来源外,其他要求按照已
公告的D-阿洛酮糖有关内容执行。
此前公司阿洛酮糖酶制剂的审批申请,已于2026年2月获得国家卫健委批准通过,并于202
6年4月24日获得食品生产许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年产2万吨阿洛酮糖(二期)扩产项
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建设完成。预计2026年底公司阿洛酮糖根据不同产品结构年产能将达到约3
万吨。
二、对公司的影响
阿洛酮糖是在自然界中天然存在但含量极少的一种稀有单糖,在无花果中天然含有,又叫
无花果糖。其甜味及口感与蔗糖类似或接近,甜度约为蔗糖70%,但其热量仅为蔗糖的10%,经
肠道吸收后几乎不发生代谢、不提供热量,耐受性高,能同时降低小肠对葡萄糖、果糖等糖类
的吸收速率,从而减少人体内脂肪的积累,还可以通过多种途径预防肥胖和II型糖尿病,在食
品、保健和医疗领域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本次公司申报的D-阿洛酮糖新食品原料成功获得国家卫健委实质等同性审查结论、列入终
止审查目录,标志着公司D-阿洛酮糖产品已完成国内新食品原料合规审查流程,公司实现了从
前端阿洛酮糖酶制剂生产到阿洛酮糖产品制造的全链条自主可控,为后续开展国内市场布局及
产业化推广奠定了重要基础。风险提示:公司阿洛酮糖国内销售情况将取决于市场规模和市场
认可度,公司尚无法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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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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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申请银行融资额度事项概述
2026年4月23日,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或“公司”)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继续申请银行融资额度的议案》,为
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充分利用金融杠杆为业务发展提供充足的营运资金,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拟继续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银行融资额度。以上融资额度为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可使用的最高融资限额,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融资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额度
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决定。
二、其他说明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议案融资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事宜并签
署有关业务的具体文件。
本次申请银行融资额度有效期:为保证公司银行授信的连续性,同意本次申请银行融资额
度有效期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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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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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
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
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期为一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
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为45位,2025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49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9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5419.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
8149.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035.00万元。
(8)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7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171.70万元。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
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
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
施4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0名,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姜峰先生,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2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17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葛鹏先生,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1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
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6份。
(3)苏超先生,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
始在和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姜峰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葛鹏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苏超先生近三年均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姜峰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葛鹏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苏超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的2026年度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80
万元,其中本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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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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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基本情况: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公司”)国际业务量
逐渐增大(出口主要以美元、欧元结算),而原材料采购则以人民币支付为主,国际外汇市场
波动剧烈,汇率和利率变动幅度增加,给公司出口业务利润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为规避汇
率波动风险,保障公司外汇资金安全与收益稳定,计划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在金融机构办理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控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在任一
时点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0000万元,在上述额
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其他外汇衍生产品或上述产品的
组合工具。
2.审议程序:公司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
3.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汇率波动对公
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外汇套保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措
施,审慎执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国际业务量逐渐增大(出口主要以美元、欧元结算),而原材料采购则以人民币支付
为主,国际外汇市场波动剧烈,汇率和利率变动幅度增加,给公司出口业务利润带来了一定的
不确定性。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保障公司外汇资金安全与收益稳定,计划根据公司实际需要
在金融机构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品种
公司及控股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
期权等其他外汇衍生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工具。
(三)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在任一时点金额不
超过2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0000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
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四)交易方式
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交易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套
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组织建立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管
理小组,作为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日常管理机构,并按照公司已建立的《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4月)》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
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六)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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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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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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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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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回馈投资者,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简化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6年度中期分红决策程序,提升决策效率,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
营发展情况,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在2026年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相应期间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
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公司在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后现金流仍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3.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当期现金分红金额以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为上限。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范围内,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并执行具体的2026年中期分红方
案。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6年度中期分红相关事项全部办
理完毕之日止。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董事会将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具体的分红金额、分红频次、实施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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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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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157110739.20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0626576.28元。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05518951.78元,合并报
表未分配利润为816720029.11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
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
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80567380股测算,本次预计现金分红金额45668085.
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
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4.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5668085.60元,其中2025年度预计现金分红金额45668085
.6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0元。
公司2025年度预计现金分红总金额45668085.6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比例为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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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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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情况
2025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的薪酬制度、经营业绩和个人绩
效考核结果领取报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度发放。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度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为税前每人7万元/年,按月发放。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
合理费用(如差旅费等)由公司承担。
2.非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季度绩效、年度奖金)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等组成。
基本薪酬主要根据公司薪酬体系,结合其岗位价值、承担责任和该任职人员的能力等综合
要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主要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及实际经营情况经季度、年度
考核确定,季度绩效按季度考核发放,年度奖金按年度考核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础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在公司经营管理层担任具体岗位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高级管理人员身份领取薪酬,不再
领取额外的董事薪酬或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季度绩效、年度奖金)和中长期激励收
入等组成。
基本薪酬主要根据公司薪酬体系,结合其岗位价值、承担责任和该任职人员的能力等综合
要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主要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及实际经营情况经季度、年度
考核确定,季度绩效按季度考核发放,年度奖金按年度考核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础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具体薪酬标准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实际工作绩效
结合公司季度、年度经营业绩及实际经营情况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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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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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
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调
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及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保龄宝生物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2.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7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5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同时,公司根据内幕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6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
为2025年6月24日。5.2025年9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
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已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5年10月21日。
6.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或合同到期且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的,自离职之
日起,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
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2人因离职已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9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
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59万股,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5.32%,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6%。
(二)调整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
(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
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3日。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
、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
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3.92元/股调整为3
.86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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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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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
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发
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
票,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
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
量为准,并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
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包
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格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
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
发行对象确定方式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
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
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
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
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
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八)上市地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
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
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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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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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近期,渤海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
知书》,因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或“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永裕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裕投资”)与他人借款合同纠纷,要求渤海证券在收到该执行
裁定后,对永裕投资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强制平仓和司法处置。经测算,预计强制平仓和
司法处置的数量合计不超过1000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2.63%)。拟强制平仓和司法执行
金额合计不超过7800万元(其中渤海证券强制平仓金额不超过4600万元,因诉讼司法处置不超
过32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拟被司法
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渤海证券于2026年3月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强制平仓永裕投资持有的保龄宝股票4679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
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进展暨触及1%刻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2026年3月19日,永裕投资收到渤海证券《司法扣划执行完毕通知书》。渤海证券近期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及集中竞价方式司法协助执行永裕投资持有的保龄宝股票34577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91%。司法执行金额为3200万元(扣除手续费和相关税费),已经划转至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专户。本次司法处置部分已执行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渤海证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及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强制平仓和司法执行
永裕投资持有的保龄宝股票813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司法强制执行累计金额775056
53.84元(扣除手续费和相关税费)。本次司法强制执行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情况
永裕投资本次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股份来源为2017年2月通过协议转让取得的公司股票,
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司法强制执行的价格区间为10.02元/股至10.52元/股,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司法强制执行的价格区间为9.06元/股至9.73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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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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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龄宝”)实际控制人之一戴斯聪先生控
制的企业深圳松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径投资”)原计划于2024年10月
8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数不低于1848836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不超过36976738股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0%)。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前述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
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议案》,同意松径投资将本次增持计
划原定完成日期2025年4月7日,延长12个月至2026年4月7日,除此之外原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
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延
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
2025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本次增持计划实
施期间由原“2024年10月8日至2025年4月7日”变更为“2024年10月8日至2026年4月7日”。
松径投资实际控制人戴斯聪先生为香港永久居民,为更好地履行上述增持承诺,结合戴斯
聪先生境外资金调度安排,新增境外主体CEDARWALKBIOTECHHONGKONGLIMITED作为本次增持计
划的实施主体之一。CEDARWALKBIOTECHHONGKONGLIMITED在国投证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
司开立了RQFII一对一专户产品,产品名称为:国投证券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号投资计划
(以下简称“2号投资计划”),实施本次增持计划。除此之外原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2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计
划增加实施主体暨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公告》。
截至2026年2月5日,松径投资与2号投资计划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01964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2.6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实际控
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股份触及1%刻度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2026年2月25日,公司收到松径投资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触及1%刻度暨增持计划实施完
成的告知函》,获悉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2月13日,2号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3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9%,松径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永裕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裕投资”)、2号投资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15.00%增加至15.99%
。2026年2月24日,2号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0.92%,松径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永裕投资、2号投资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15.9
9%增加至16.91%,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2026年2月25日,2号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继续
增持公司股份11199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9%,松径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永裕投资、
2号投资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16.91%增加至17.20%,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自本次增持计划开始之日(2024年10月8日)起至2026年2月25日,本次增持主体松径投资
、2号投资计划合计增持公司股票18566356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比例4.88%,本次增持计划
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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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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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戴斯聪先生控制的企业深
圳松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径投资”)原计划于2024年10月8日起6个月
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
份,拟增持股份数不低于1848836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不超过36976738股(占公司当
时总股本的10%)。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前述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
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8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议案》,同意松径投资将本次增持计
划原定完成日期2025年4月7日,延长12个月至2026年4月7日,除此之外原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
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延
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2025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上述事项。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由原“2024年10月8日至2025年4月7日”变更为“2024年10
月8日至2026年4月7日”。
一、关于本次增持计划增加增持主体的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2月5日收到松径投资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增加实施主体及权益变动触及1%
刻度的告知函》,松径投资实际控制人戴斯聪先生为香港永久居民,为更好地履行上述增持承
诺,结合戴斯聪先生境外资金调度安排,新增境外主体CEDARWALKBIOTECHHONGKONGLIMITED作
为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主体之一。CEDARWALKBIOTECHHONGKONGLIMITED在国投证券资产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开立了RQFII一对一专户产品,产品名称为:国投证券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号投资计划,实施本次增持计划。除此之外原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截至2026年2月4日,松径投资及国投证券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号投资计划累计增持股
份637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531%。
二、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情况
松径投资2025年11月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1.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
.03006%。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4日,国投证券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号投资计划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496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0382%。松径投资与国
投证券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号投资计划自2025年11月至2026年2月4日合计增持公司股份50
763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比例为1.33388%。松径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增加
至13.99607%,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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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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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刘
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鉴于聘任时,刘峰先生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待其取得董事会秘书培
训证明后,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6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披露的《关于补选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聘任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刘峰先生通知,刘峰先生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
前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刘峰先生自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之日起正式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刘峰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34-8918658
传真:0534-2126058
电子邮箱:tggzx@blb-cn.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外环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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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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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龄宝”)近日接到深圳松径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径投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质押。松径
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戴斯聪先生控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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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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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0日,公司收到趵朴富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根
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趵朴富通减持股份来源为2016年12月通过协议转让取得的公司股票,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11.31元/股至11.45元/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8.64元
/股至8.66元/股。1.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2.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趵朴富通此
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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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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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龄宝”)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经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补选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3)。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王强先生
担任。
2025年12月22日,公司根据上述决议,办理完成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德
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最新《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
王强。
换发的最新《营业执照》证载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00723870085E
名称: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外环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强
注册资本:叁亿捌仟零壹拾壹万柒仟叁佰捌拾元整
成立日期:1997年10月16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
饮料生产;药用辅料生产;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批发;药品零售;食品销售;饲料添
加剂生产;药用辅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粮食
收购;食品进出口;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用农产品批发;饲料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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