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290 禾盛新材 更新日期:2025-04-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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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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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曦技术有限公│ 1200.00│ ---│ 60.00│ ---│ -918.65│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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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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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新型复合│ 3.61亿│ 0.00│ 3936.09万│ 10.89│ 0.00│ ---│
│材料(数字印刷pcm │ │ │ │ │ │ │
│)生产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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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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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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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和兴昌商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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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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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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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因日常办公需 │
│ │要于2019年6月向公司关联方苏州和兴昌商贸有限公司(原苏州工业园区和昌电器有限公司 │
│ │,以下简称“和兴昌商贸”)租赁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35号融盛商务中心1幢2401室-2│
│ │410室、2414室的房屋,租赁面积共计1,979.66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19年7月1日至2029年6│
│ │月30日止。 │
│ │ 2019年6月5日,公司与和兴昌商贸签订了《办公楼租赁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以上关联交易事项重新进行审议并对外披露,协议条│
│ │款审议前后未发生变化,亦不涉及新租赁协议的签署。 │
│ │ 2、和兴昌商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赵东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其持有本公司1,523,616股│
│ │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 │
│ │赵东明先生、和兴昌商贸未发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关联交易。 │
│ │ 3、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重新审议日常│
│ │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 │
│ │议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审查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交易的对方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苏州和兴昌商贸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703656508P │
│ │ 法定代表人:蒋学元 │
│ │ 注册资本:375万人民币 │
│ │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35号融盛商务中心1幢2411室 │
│ │ 经营范围:从事小家电及配件、通信电器、电子产品、日用百货的批发、进出口业务及│
│ │相关配套业务;自有房屋租赁;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和兴昌商贸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和兴昌商贸持有公司1,523,616股股份,占公司股本 │
│ │总额的0.61%,和兴昌商贸的实际控制人赵东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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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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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 7759.12万 31.97 --- 2018-09-18
公司
李云飞 450.00万 1.81 17.15 2023-05-09
蒋学元 360.00万 1.45 80.00 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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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8569.12万 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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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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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07 │质押股数(万股) │3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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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80.00 │质押占总股本(%) │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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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蒋学元 │
├────────┼──────────────────────────────────────┤
│质押方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1-05 │质押截止日 │2025-11-05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05日蒋学元质押了360.0万股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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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3-05-09 │质押股数(万股) │4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7.15 │质押占总股本(%) │1.81 │
├────────┼──────────────┴────────┴──────────────┤
│股东名称 │李云飞 │
├────────┼──────────────────────────────────────┤
│质押方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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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4-2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04月28日李云飞质押了450.0万股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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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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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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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禾盛新│苏州兴禾源│ 11.11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型材料股份│复合材料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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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禾盛新│合肥禾盛新│ 2.2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型材料股份│型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苏州禾盛新│上海海曦技│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型材料股份│术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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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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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资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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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因日常办公需要于201
9年6月向公司关联方苏州和兴昌商贸有限公司(原苏州工业园区和昌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和兴昌商贸")租赁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35号融盛商务中心1幢2401室-2410室、2414室
的房屋,租赁面积共计1,979.66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19年7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止。
2019年6月5日,公司与和兴昌商贸签订了《办公楼租赁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以上关联交易事项重新进行审议并对外披露,协议条款审
议前后未发生变化,亦不涉及新租赁协议的签署。
2、和兴昌商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赵东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其持有本公司1,523,616股股
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赵东
明先生、和兴昌商贸未发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关联交易。
3、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重新审议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
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审查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的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苏州和兴昌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703656508P
法定代表人:蒋学元
注册资本:375万人民币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35号融盛商务中心1幢2411室
经营范围:从事小家电及配件、通信电器、电子产品、日用百货的批发、进出口业务及相
关配套业务;自有房屋租赁;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和兴昌商贸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和兴昌商贸持有公司1,523,616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0.61%,和兴昌商贸的实际控制人赵东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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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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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
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兴禾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兴禾源”)
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苏州兴禾源营业收入中外销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
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
为减少部分汇兑损益,降低汇率波动对业绩的影响,苏州兴禾源拟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
业务。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与银行签订远
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
或支出发生时,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从而
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二、结售汇业务的品种
苏州兴禾源的远期结售汇限于其进出口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
三、业务期间、业务规模、拟投入资金
根据目前苏州兴禾源出口业务的实际规模,预计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总额不超过等值4亿
元人民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苏州兴禾源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
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苏州兴禾源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
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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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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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
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
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
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对禾盛新材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
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
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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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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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42亿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
.03亿元。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相关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公司可供利润分配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9790.98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64244.45万元,母公司
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110258.39万元。
2、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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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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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
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本次发行证券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
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
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
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控股股东
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
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
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
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
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
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
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
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
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决议的有效期
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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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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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苏州
兴禾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禾源”)、全资子公司合肥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合肥禾盛”)和控股子公司上海海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曦”)的银
行融资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在授信期间内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资金业务及以
自有资产进行的抵押或质押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分别为:
1、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兴禾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银行融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
为1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2、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合肥禾盛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银行融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
为1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3、公司拟与上海超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超盘”)按照持
股比例(公司持股比例为60%,上海超盘持股比例为40%)对上海海曦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进行
担保,公司为上海海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银行融资担保额度,其余40%的担保额度
由上海超盘或其股东提供。担保期限为1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实际担保金额、
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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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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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
银行申请不超过2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总额度,本次申请授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内有效,且该融资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范围内,公
司根据实际需求,在履行公司内部和银行要求的相应审批程序后选择和操作各项业务品种,最
终确定的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的相关批复为准。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向银行
申请的贷款金额。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决定与各家银行申请具体的授信
额度,并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及额度内一切有关的合同、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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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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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禾盛新材”)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
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0000股,占
目前公司总股本248112330股的0.0605%。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
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1年8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二)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4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
股本总额24271.233万股的2.225%,其中首次授予5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271.233万股的2.101%,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4.
444%;预留3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271.233万股
的0.124%,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556%。
(三)授予价格:3.91元/股。
(四)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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