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290 禾盛新材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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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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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曦技术有限公│ 1200.00│ ---│ 60.00│ ---│ -175.01│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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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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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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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新型复合│ 3.61亿│ 0.00│ 3936.09万│ 10.89│ 0.00│ ---│
│材料(数字印刷pcm │ │ │ │ │ │ │
│)生产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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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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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05 │转让比例(%) │5.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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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63亿 │转让价格(元)│1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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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1415.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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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李云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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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烜鼎金麒麟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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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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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05 │交易金额(元)│1.63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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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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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415│标的类型 │股权 │
│ │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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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烜鼎金麒麟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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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李云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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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禾盛新材”)持股5%以上股东 │
│ │李云飞先生于2023年12月4日与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烜鼎金麒麟五号私募证券 │
│ │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李云飞先生拟将其持有的禾盛新材14150000股无限售│
│ │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70%)协议转让给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烜鼎金 │
│ │麒麟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上简称“本次股份转让”或“本次权益变动”); │
│ │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李云飞,男,公民身份号码:32021919700824**** │
│ │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烜鼎金麒麟五号私募│
│ │证券投资基金) │
│ │ 2、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额、比例及价格 │
│ │ 甲方向乙方转让目标公司1415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5.70% │
│ │)。 │
│ │ 甲方和乙方经协商同意,确定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以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上市公司│
│ │收盘价的90%计算,即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11.51元/股,本次标的股份的转 │
│ │让价款总额为1628665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陆仟贰佰捌拾陆万陆仟伍佰元整)。 │
│ │ 本次股份转让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收│
│ │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
│ │为:2024年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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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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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 7759.12万 31.97 --- 2018-09-18
公司
李云飞 450.00万 1.81 17.15 2023-05-09
蒋学元 360.00万 1.45 80.00 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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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8569.12万 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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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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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07 │质押股数(万股) │3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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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80.00 │质押占总股本(%) │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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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蒋学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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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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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11-05 │质押截止日 │2025-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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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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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05日蒋学元质押了360.0万股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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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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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5-09 │质押股数(万股) │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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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7.15 │质押占总股本(%) │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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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李云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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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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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4-28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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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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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4月28日李云飞质押了450.0万股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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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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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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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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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禾盛新│苏州兴禾源│ 7.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型材料股份│复合材料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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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禾盛新│合肥禾盛新│ 1.8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型材料股份│型材料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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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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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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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苏州
兴禾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禾源”)、全资子公司合肥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合肥禾盛”)和控股子公司上海海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曦”)的银
行融资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在授信期间内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资金业务及以
自有资产进行的抵押或质押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分别为:
1、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兴禾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银行融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
为1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2、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合肥禾盛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银行融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
为1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3、公司拟与上海超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超盘”)按照持
股比例(公司持股比例为60%,上海超盘持股比例为40%)对上海海曦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进行
担保,公司为上海海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银行融资担保额度,其余40%的担保额度
由上海超盘或其股东提供。担保期限为1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实际担保金额、
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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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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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
银行申请不超过2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总额度,本次申请授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内有效,且该融资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范围内,公
司根据实际需求,在履行公司内部和银行要求的相应审批程序后选择和操作各项业务品种,最
终确定的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的相关批复为准。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向银行
申请的贷款金额。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决定与各家银行申请具体的授信
额度,并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及额度内一切有关的合同、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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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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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禾盛新材”)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
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0000股,占
目前公司总股本248112330股的0.0605%。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
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1年8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二)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4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
股本总额24271.233万股的2.225%,其中首次授予5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271.233万股的2.101%,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4.
444%;预留3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271.233万股
的0.124%,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556%。
(三)授予价格:3.91元/股。
(四)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首次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
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
个月、24个月;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
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
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
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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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资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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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基本情况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
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租厂房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朱街9号的闲置厂房出租给苏州高飞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飞物流”
)使用,租赁期限为3+3模式,第一阶段租赁期三年,在租赁满3年时,双方均有权选择是否继
续履行《租赁合同》;若继续租赁,合同期限顺延3年。第一阶段租赁期租金为32.00元/平方
米/月,预计年租金收入为486.78万元,三年合计约1460.35万元(含税,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公司与高飞物流不存在关联关系,此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承租方:苏州高飞物流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戚保来
3、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汇金商业广场6幢104室-1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
险货物);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
);保税物流中心经营;邮件寄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运输货物
打包服务;停车场服务;包装服务;装卸搬运;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公司与高飞物流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方):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苏州高飞物流有限公司
1、租赁标的物座落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朱街9号
2、租赁建筑面积:12676.62m2
3、租赁用途:双方约定乙方租赁物业用途为研发、办公、生产、仓储
4、租赁期限:3+3模式,第一阶段租赁期限自2024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在租赁满3
年时,甲、乙双方均有权选择是否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若继续租赁,合同期限顺延3年。
5、租金标准:甲乙双方约定,第一阶段租赁期租金标准为32.00元/平方米/月(含税)计
算,预计三年总收入约为1460.35万元。第二阶段合同顺延(2027年5月1日至2030年4月30日)
期内租金根据市场的价格在原来的基础上上浮5%-10%,具体届时商定。
6、保证金:租赁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缴纳人民币120.0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房屋
保证金在双方租约到期并结清费用、办理交接手续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收据,甲方应在10个工
作日内(无息)将保证金退给乙方。
7、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每次应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周期的租
金,先付后用。
8、租赁物的转租:甲方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租赁物进行部分或全部转租,但转租部分
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需要甲方配合处理时,甲方积极配合。本
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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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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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
议,本人谢荟被提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
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为了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
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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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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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24年3月20日
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2024年4月1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泓垣盛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上海泓垣盛”)《关于增加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
时提案的函》,提出增加临时议案《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
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日,上海泓垣盛持有公司股票514296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0.73%,上海泓垣盛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
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上述议案经公司2024年4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
和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上午9:15-9:
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4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
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4月22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
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受托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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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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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
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
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本次发行证券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
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
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
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控股股东
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
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
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
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
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
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
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
主要业务的公司;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
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决议的有效期
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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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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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
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
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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