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294 信立泰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9-09-02│ 41.98│ 11.41亿│
├───────────┼───────────┼───────────┼───────────┤
│增发 │ 2021-05-17│ 28.37│ 19.32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SAL0951恩那司他中 │ 4.88亿│ 495.68万│ 3.56亿│ 72.91│ ---│ ---│
│国I/III期临床研究 │ │ │ │ │ │ │
│及上市注册项目 │ │ │ │ │ │ │
├─────────┼──────┼─────┼─────┼─────┼─────┼──────┤
│S086沙库巴曲阿利沙│ 5.23亿│ 3496.03万│ 2.17亿│ 41.56│ ---│ ---│
│坦钙中国II/III期临│ │ │ │ │ │ │
│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 │ │ │ │ │ │
│目 │ │ │ │ │ │ │
├─────────┼──────┼─────┼─────┼─────┼─────┼──────┤
│SAL007重组人神经调│ 2.64亿│ 3325.25万│ 5950.68万│ 22.56│ ---│ ---│
│节蛋白1-抗HER3抗体│ │ │ │ │ │ │
│融合蛋白注射液中国│ │ │ │ │ │ │
│I/II/III期临床研究│ │ │ │ │ │ │
│及上市注册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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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0107阿利沙坦酯 │ 9250.00万│ 1.02万│ 3796.77万│ 41.05│ ---│ ---│
│氨氯地平复方制剂中│ │ │ │ │ │ │
│国I/III期临床研究 │ │ │ │ │ │ │
│及上市注册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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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0108阿利沙坦酯 │ 9250.00万│ 7.30万│ 3038.05万│ 32.84│ ---│ ---│
│吲达帕胺复方制剂中│ │ │ │ │ │ │
│国I/III期临床研究 │ │ │ │ │ │ │
│及上市注册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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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4.72亿│ 49.37万│ 4.72亿│ 100.00│ ---│ ---│
│银行贷款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38亿│ 1.38亿│ 100.00│ ---│ ---│
│2025年)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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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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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 5400.00万 4.84 8.50 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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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400.00万 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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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2-05 │质押股数(万股) │17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68 │质押占总股本(%) │1.52 │
├────────┼──────────────┴────────┴──────────────┤
│股东名称 │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2-10-1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信立泰药业有│
│ │限公司(下称“香港信立泰”)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10-11 │质押股数(万股) │21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31 │质押占总股本(%) │1.88 │
├────────┼──────────────┴────────┴──────────────┤
│股东名称 │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集友银行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0-0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0月09日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质押了2100万股给集友银行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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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信立泰│深圳信立泰│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药业股份有│医疗器械股│ │ │ │ │保证 │ │ │
│限公司子公│份有限公司│ │ │ │ │ │ │ │
│司 │ │ │ │ │ │ │ │ │
├─────┼─────┼─────┼────┼─────┼─────┼────┼───┼───┤
│深圳信立泰│巴特勒生物│ 4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药业股份有│科技(苏州│ │ │ │ │保证 │ │ │
│限公司子公│)有限公司│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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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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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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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
的受理通知书,公司自主研发的创新药SAL0167片(项目代码:SAL0167)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
理。现就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SAL0167片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临床试验
受理号:CXHL2600517、CXHL2600518、CXHL2600519
受理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
理。
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未收到药审中心否定或质疑意见的,申请人可以按照提交的方案开
展临床试验。
公司本次提交的申请为SAL0167用于高脂血症的临床试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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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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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2026年2月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提名并选举陈丛女士为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截至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发出之日,陈丛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陈丛女士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
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详见2026年1月22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候
选人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的承诺函》等相关文件)
近日,公司接到独立董事陈丛女士的通知,获悉其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
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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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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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
正常经营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适度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金额在4,000万美元以内(或等值其他币种),上
述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
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衍生品交易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
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详见2026年3月2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公告》等)
2、为进一步优化外汇风险管理策略,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
合理控制汇兑损益风险,在满足正常经营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将
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额度由4,000万美元以内(或等值其他币种)增至7亿美
元以内(或等值其他币种)。交易品种、场所等与前次董事会保持一致。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
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衍生品交易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
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美元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
、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
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是上述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到期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
交易工具:远期、掉期及期货。
交易场所:境内的场内交易。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关于增加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额度的议案》已经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5、特别风险提示:金融衍生
品交易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法律
风险、收益风险等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加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额度的原因
受国际经济环境复杂多变的影响,近期国际外汇市场波动显著加剧,汇率走势的复杂性和
不确定性进一步提升,汇率波动不确定性持续加大。现有套期保值额度预计难以充分覆盖未来
公司发展或可能面对的汇率风险敞口,无法满足持续提升的风险对冲需求。为进一步有效对冲
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在原
有审批额度基础上,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额度。
二、投资情况概述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损益风险,在不影响公司(含纳入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金融衍生品交易适度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
公司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
排合理。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外币资
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具体开展,以提高积极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
规避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管理
外汇风险等引起的风险敞口,使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
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符合套期保值相关规定。
2、投资额度
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不超过7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
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
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衍生品交易额度。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
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3,5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
3、投资方式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美元或其他货币的远
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
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是上述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到期交
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
交易场所:境内的场内交易。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为目的,交易的
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金融衍生产品,且该金融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
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4、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同时,
所有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开展均与正常经营相匹配,不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6、交易对手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等金融衍生品交易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
关联关系。
三、审议程序
2026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套期保值型
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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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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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审计意见。
2、本次续聘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
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11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8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25万元);并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大信”或“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符合《
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在担
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
、客观、公允的态度,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审计业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
,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审计委员会提
议,董事会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11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拟为人民币25万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3、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
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
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
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
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
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6家。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农信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
金额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
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次、行政监
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姚翠玲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0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有博力威、卫光生物、沃森生物、快意电梯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鹏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汤艳群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控
制复核工作。2010年3月开始在大信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曾为桂林旅游、美盈森、快意电梯等
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IPO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近三年担任了万顺新材、桂林旅游、
雷曼光电、沃森生物、杰美特等多家上市公司的独立复核质量控制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相关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11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85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2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本次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
理的定价原则,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市场价格等因素后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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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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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本公
司2025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数11148165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5.50元
(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613149094.2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
公司2025年度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年报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参与分红的股份总数因股份回购等
事项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2、公司披露的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分别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相关会议审议情况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盈利前景、未来资
金使用需求、资产状况、市场环境、股东回报规划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机制、审议程序
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等
,综合考量了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情况、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回报等要求,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要求。
董事会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3、该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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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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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1
7日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
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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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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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2026年2月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提名并选举陈有海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截至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发出之日,陈有海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陈有海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
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详见2026年1月22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候
选人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的承诺函》等相关文件)近日,公司接到独立董事陈有海
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并
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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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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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加真实、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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