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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002304)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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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304 洋河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上海云锋新呈投资中│ 116232.00│ ---│ ---│ 116232.00│ ---│ 人民币│ │心(有限合伙) │ │ │ │ │ │ │ ├─────────┼─────┼─────┼─────┼─────┼──────┼──────┤ │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 65000.00│ ---│ ---│ 31454.00│ ---│ 人民币│ │司 │ │ │ │ │ │ │ ├─────────┼─────┼─────┼─────┼─────┼──────┼──────┤ │Vina San Pedro │ 42535.01│ ---│ ---│ 24577.85│ 1613.63│ 人民币│ ├─────────┼─────┼─────┼─────┼─────┼──────┼──────┤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 33000.00│ ---│ ---│ 33000.00│ ---│ 人民币│ │司 │ │ │ │ │ │ │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 30000.00│ ---│ ---│ 84157.89│ ---│ 人民币│ │任公司 │ │ │ │ │ │ │ ├─────────┼─────┼─────┼─────┼─────┼──────┼──────┤ │磐茂(上海)投资中│ 27401.38│ ---│ ---│ 43311.93│ ---│ 人民币│ │心(有限合伙) │ │ │ │ │ │ │ ├─────────┼─────┼─────┼─────┼─────┼──────┼──────┤ │南京星纳赫创业投资│ 20239.75│ ---│ ---│ 20239.75│ ---│ 人民币│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 │ │ │ │ │ │ ├─────────┼─────┼─────┼─────┼─────┼──────┼──────┤ │南京星纳海股权投资│ 19500.00│ ---│ ---│ 19500.00│ ---│ 人民币│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 │ │ │ │ │ │ ├─────────┼─────┼─────┼─────┼─────┼──────┼──────┤ │厦门源峰股权投资基│ 19305.00│ ---│ ---│ 19305.00│ ---│ 人民币│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苏州丹青二期创新医│ 15831.20│ ---│ ---│ 19084.84│ ---│ 人民币│ │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名优酒酿造技改项目│ 2.70亿│ 0.00│ 2.68亿│ 99.52│ 9812.67万│ 2012-12-31│ ├─────────┼──────┼─────┼─────┼─────┼─────┼──────┤ │购买经营用地 │ 1.75亿│ 0.00│ 1.75亿│ 100.00│ ---│ 2010-06-08│ ├─────────┼──────┼─────┼─────┼─────┼─────┼──────┤ │名优酒酿造技改二期│ 11.60亿│ 5662.49万│ 11.83亿│ 102.00│ 3.16亿│ 2012-12-31│ │工程 │ │ │ │ │ │ │ ├─────────┼──────┼─────┼─────┼─────┼─────┼──────┤ │竞购双沟酒业部分股│ 5.36亿│ 0.00│ 5.36亿│ 100.00│ 4.87亿│ 2010-04-08│ │权 │ │ │ │ │ │ │ ├─────────┼──────┼─────┼─────┼─────┼─────┼──────┤ │名优酒陈化老熟和包│ 3.85亿│ 0.00│ 3.95亿│ 102.55│ 1.26亿│ 2012-12-31│ │装技改项目 │ │ │ │ │ │ │ ├─────────┼──────┼─────┼─────┼─────┼─────┼──────┤ │白酒酿造副产物循环│ 9724.50万│ 0.00│ 0.00│ ---│ 0.00│ ---│ │再利用项目 │ │ │ │ │ │ │ ├─────────┼──────┼─────┼─────┼─────┼─────┼──────┤ │名优酒酿造技改二期│ 10.62亿│ 5662.49万│ 11.83亿│ 102.00│ 3.16亿│ 2012-12-31│ │工程 │ │ │ │ │ │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7440.37万│ 0.00│ 7508.54万│ 100.92│ ---│ 2012-12-31│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3-08-29 │ ├──────┼────────────────────────────────────────┤ │关联方 │宿迁产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宿迁产发科技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南京华泰洋河股权│ │ │投资母基金(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一、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1、本次投资概述 │ │ │ 为积极践行“报国报民报一方”的企业精神,推动宿迁市产业创新和升级,支持宿迁市│ │ │的优势产业和国家政策鼓励的战略新兴行业发展,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苏洋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河投资”),与华泰紫│ │ │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紫金”)、宿迁产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宿迁产发创投”)、宿迁产发科技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宿迁产发基金”│ │ │)、南京华泰洋河股权投资母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泰洋河母基金”)共同出资│ │ │设立宿迁华泰产发科技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企业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 │ │称“宿迁华泰产发基金”)(以下简称“本次投资”)。宿迁华泰产发科技基金目标认缴出│ │ │资总额为人民币5.00亿元,洋河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25亿元,占基金认缴│ │ │出资总额的25%。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宿迁产发创投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河集团”)的全资│ │ │子公司;宿迁产发基金由宿迁产发创投发起设立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时│ │ │洋河集团认购宿迁产发基金42%的有限合伙份额;江苏洋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 │ │ │子公司;华泰洋河母基金为公司的联营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 │构成关联共同投资。 │ │ │ 3、审批程序 │ │ │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机构 │ │ │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卫国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交│ │ │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 │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 │ │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宿迁产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名称:宿迁产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说明:宿迁产发创投为公司控股股东洋河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 │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宿迁产发创投为公司关联方。 │ │ │ (二)关联方:宿迁产发科技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 关联关系说明:宿迁产发基金由宿迁产发创投发起设立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 │ │理人,同时洋河集团认购宿迁产发基金42%的有限合伙份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宿迁产发基金为公司关联方。 │ │ │ (三)关联方:南京华泰洋河股权投资母基金(有限合伙) │ │ │ 名称:南京华泰洋河股权投资母基金(有限合伙) │ │ │ 关联关系说明:华泰洋河母基金为公司联营企业。 │ └──────┴────────────────────────────────────────┘ ┌──────┬────────────────────────────────────────┐ │公告日期 │2023-04-26 │ ├──────┼────────────────────────────────────────┤ │关联方 │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为其副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货物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6 │ ├──────┼────────────────────────────────────────┤ │关联方 │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为其副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货物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3-07│其他事项 ──────┴────────────────────────────────── 2023年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2024年1月 22日,国务院常务委员会指出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 ,着力稳市场、稳信心。为积极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指导思想,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洋河股份”“公司”)将实施“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持续提升企业竞 争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以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回报广大投资者。具体举措如下: 一、坚守长期主义,打造时代名酒 洋河股份位于中国白酒之都—江苏省宿迁市,是中国白酒行业唯一拥有“洋河、双沟”两 大中国名酒、两个中华老字号,“洋河、双沟、蓝色经典、珍宝坊、梦之蓝、蘇”等六枚中国 驰名商标的企业。 公司长期秉承“为人民美好生活而酿造”的使命,针对消费需求多元化和个性化,率先突 破白酒香型分类传统,创新推出以味定型的“绵柔型”白酒质量新风格。公司坚持产品市场和 资本市场双轮驱动,建成了产能规模大、现代化水平高、配套功能全的生产基地,构建了覆盖 到全国各省市县的营销网络,打造了梦之蓝、天之蓝、海之蓝、绵柔苏酒、珍宝坊等在全国享 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绵柔经典,成为综合实力排名前三的中国白酒上市企业。 公司将持续做大做强主业,始终围绕消费需求,把握行业前进趋势,充分发挥自身优势, 以品质为本、品牌为基、文化为魂、创新为要,推动企业在更高水平上保持量的增长和质的提 升,成为让国人自豪的中国味道,让世界铭记的中国名片。 二、积极应对变化,汇聚发展势能 2023年,白酒行业步入加速竞争阶段,公司全面加强营销高位统筹与组织调度,增强市场 销售运营能力与作战效率,强化品质提升和品牌传播赋能发展,公司总体保持“稳中有进”发 展态势。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2.83亿元,同比增长14.35%;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102.03亿元,同比增长12.47%。 2024年,面对新形势新变化,公司将保持战略定力,始终保持一如既往深聚焦的韧劲,坚 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的总体思路,一切以市场为中心,一切为发展作贡献,全员营造“ 坚定不移抓营销、全力以赴增业绩”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汇聚破冰前行势能、集聚踏浪前进动 能,在“可持续成长、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的道路上行稳致远,持续提升企业价值创造 和投资者回报能力。 ──────┬────────────────────────────────── 2023-10-14│股权回购 ──────┴──────────────────────────────────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542926股,约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36%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506988000股减少至1506445074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剩余股份事宜已于2023年10月12日完成。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 众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5.00元/股 (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内,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对公司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 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 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2019年11月5日披露的《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19-02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19-028)等公告。 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20年6月24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方案对回购股份 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3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32.01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披露的《关于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公司实际回购期间为2020年1月21日至2020年10月29日。公司于2020年10月31日披露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截至2020年10月29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66131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6411%,最高成交价为131.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0.37元/股,成交金额为10021286 80.79元(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 1年8月2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的股票。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帐户 ”中所持有的9118384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9月9日非交易过户至“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 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专户,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持有公司股票余额542926股 。 三、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预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于 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 余股份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剩余 股份542926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9日 、2023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 0)、《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等公告。 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06988000股变更为150644 5074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506988000元变更为人民币1506445074元。公司已于2023年 10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的注销手续。本次股份注 销数量、完成日期及注销期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3-09-16│股权回购 ──────┴────────────────────────────────── 一、注销剩余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概况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预 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剩余股份542926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 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06988000股变更为150644 5074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506988000元变更为人民币1506445074元。股本结构变动的 最终情况以注销剩余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 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注销剩余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 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 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 司提出书面申请,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 如下: 1、申报期间:2023年9月16日起45日内,每个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2、申报地点:江苏宿迁洋河酒都大道118号洋河股份证券部联系人:李媛 联系电话:0527-84938128 电子邮箱:yanghe002304@chinayanghe.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以邮寄方式申报的;以邮寄 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 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023-09-12│其他事项 ──────┴──────────────────────────────────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2021年8月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锁定期已届满,业绩考核指标 已达成。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 暨解锁条件成就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和《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本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24个月,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届满后,本持股计划 所持股票权益将依据公司业绩目标考核结果进行处置。 公司于2021年9月11日披露了《关于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36),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帐 户”中所持有的9118384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9月9日非交易过户至“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票数量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61%。 本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于2023年9月10日届满,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份全部解锁,共91183 8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1%。 ──────┬────────────────────────────────── 2023-08-29│对外投资 ──────┴────────────────────────────────── 一、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本次投资概述 为积极践行“报国报民报一方”的企业精神,推动宿迁市产业创新和升级,支持宿迁市的 优势产业和国家政策鼓励的战略新兴行业发展,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苏洋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河投资”),与华泰紫金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紫金”)、宿迁产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产发 创投”)、宿迁产发科技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宿迁产发基金”)、南京华 泰洋河股权投资母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泰洋河母基金”)共同出资设立宿迁华泰 产发科技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企业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宿迁华泰产 发基金”)(以下简称“本次投资”)。宿迁华泰产发科技基金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 00亿元,洋河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25亿元,占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5%。 2、关联关系说明 宿迁产发创投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河集团”)的全资子 公司;宿迁产发基金由宿迁产发创投发起设立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时洋河 集团认购宿迁产发基金42%的有限合伙份额;江苏洋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华泰洋河母基金为公司的联营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共 同投资。 3、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机构共 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卫国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交易事 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 门批准。 (一)关联方:宿迁产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宿迁产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00MABTMQX63A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22年7月20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楠 注册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古城街道青海湖路17号江苏银行办公楼11楼110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宿迁产发创投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备案,登记编码为:P1074066。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宿迁产发创投是洋河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宿迁市国 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历史沿革:宿迁产发创投成立于2022年7月20日,其主要业务为投资业务,拟围绕新材料 、生物医药、高端装备与先进制造等相关领域发起设立基金,并立足宿迁本地,逐步辐射江苏 省内,再在全国范围内甄选优质投资项目进行投资和管理,以期为投资者创造良好的投资回报 。宿迁产发创投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66.87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净 资产为2813.29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宿迁产发创投为公司控股股东洋河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宿迁产发创投为公司关联方。 失信执行人情况:宿迁产发创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方:宿迁产发科技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名称:宿迁产发科技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91MACNNYAW3X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3年6月29日出资额:40000万元人民币执行事务合伙人:宿迁产发创投注册 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889号白酒检测中心10楼1016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 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宿迁产发基金已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备案编码为:SB4859。 宿迁产发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宿迁产发创投,同时洋河集团认购宿迁产发科技基金42 %的有限合伙份额,为出资最多的合伙人。宿迁产发科技基金的实际控制人是宿迁市国有资产 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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