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315 焦点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9-11-27│ 42.00│ 11.85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慧择 │ 4033.68│ ---│ ---│ 3079.73│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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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 7817.90万│ 1324.82万│ 1.10亿│ 79.83│ 3367.11万│ 2020-09-30│
│平台升级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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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新一站保险代理│ 1.00亿│ ---│ 1.00亿│ 100.00│ -223.29万│ 2011-06-30│
│有限公司(现更名为│ │ │ │ │ │ │
│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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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 142.58万│ 0.00│ 142.58万│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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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文笔网路科技有│ 6000.00万│ ---│ 5322.04万│ 100.00│ 78.73万│ 2010-12-31│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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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 9218.40万│ ---│ 142.58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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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造网客户服务│ 6322.90万│ 2772.60万│ 1.65亿│ 73.90│ 3367.11万│ 2020-09-30│
│支持中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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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中国制造网有限│ 1500.00万│ ---│ 1430.00万│ 100.00│ -146.34万│ 2011-06-30│
│公司 │ │ │ │ │ │ │
├─────────┼──────┼─────┼─────┼─────┼─────┼──────┤
│设立焦点科技(美国│ 4993.20万│ ---│ 1.94亿│ 100.00│ -33.71万│ 2014-12-31│
│)有限公司(现更名│ │ │ │ │ │ │
│为inQbrands Inc.)│ │ │ │ │ │ │
├─────────┼──────┼─────┼─────┼─────┼─────┼──────┤
│焦点科技研究中心 │ 7877.80万│ 595.54万│ 2.51亿│ 95.76│ ---│ 2020-09-30│
├─────────┼──────┼─────┼─────┼─────┼─────┼──────┤
│投资Tri Holdings L│ 3679.52万│ ---│ 3670.11万│ 100.00│ -305.99万│ 2016-03-31│
│LC(现更名为DOBA I│ │ │ │ │ │ │
│nc.) │ │ │ │ │ │ │
├─────────┼──────┼─────┼─────┼─────┼─────┼──────┤
│设立南京市焦点互联│ 5.00亿│ ---│ 4.99亿│ 100.00│ -289.19万│ 2016-08-08│
│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 │ │ │ │ │ │
│公司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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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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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青岛市首胜实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0 │
├──────┼────────────────────────────────────────┤
│关联方 │焦点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其执行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产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0 │
├──────┼────────────────────────────────────────┤
│关联方 │焦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产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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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焦点领动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产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0 │
├──────┼────────────────────────────────────────┤
│关联方 │南京焦点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为其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0 │
├──────┼────────────────────────────────────────┤
│关联方 │上海孚盟软件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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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焦点领动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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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0 │
├──────┼────────────────────────────────────────┤
│关联方 │青岛市首胜实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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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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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孚盟软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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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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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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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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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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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焦点方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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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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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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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焦点领动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0 │
├──────┼────────────────────────────────────────┤
│关联方 │焦点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其执行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产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0 │
├──────┼────────────────────────────────────────┤
│关联方 │焦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产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0 │
├──────┼────────────────────────────────────────┤
│关联方 │南京焦点方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产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0 │
├──────┼────────────────────────────────────────┤
│关联方 │南京焦点领动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产品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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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0 │
├──────┼────────────────────────────────────────┤
│关联方 │焦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间接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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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0 │
├──────┼────────────────────────────────────────┤
│关联方 │南京焦点方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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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0 │
├──────┼────────────────────────────────────────┤
│关联方 │南京焦点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为其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0 │
├──────┼────────────────────────────────────────┤
│关联方 │上海孚盟软件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0 │
├──────┼────────────────────────────────────────┤
│关联方 │南京焦点领动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沈锦华 140.00万 0.44 0.97 2026-01-23
─────────────────────────────────────────────────
合计 140.00万 0.44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12-25 │质押股数(万股) │14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0.95 │质押占总股本(%) │0.44 │
├────────┼──────────────┴────────┴──────────────┤
│股东名称 │沈锦华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2-23 │质押截止日 │2028-12-22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2月23日沈锦华质押了140.0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12-20 │质押股数(万股) │3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04 │质押占总股本(%) │0.95 │
├────────┼──────────────┴────────┴──────────────┤
│股东名称 │沈锦华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18 │质押截止日 │2027-12-17 │
├────────┼──────────────┼────────┼──────────────┤
│实际解押日 │2026-01-21 │解押股数(万股) │3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18日沈锦华质押了300.0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1月21日沈锦华解除质押3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2-20 │质押股数(万股) │2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70 │质押占总股本(%) │0.79 │
├────────┼──────────────┴────────┴──────────────┤
│股东名称 │沈锦华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1-14 │质押截止日 │2027-11-12 │
├────────┼──────────────┼────────┼──────────────┤
│实际解押日 │2025-11-17 │解押股数(万股) │250.00 │
├────────┼──────────────┴────────┴──────────────┤
│质押说明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沈锦华先生的通│
│ │知,获悉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和股权质押手续 │
├────────┼──────────────────────────────────────┤
│解押说明 │2025年11月17日沈锦华解除质押25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1-18 │质押股数(万股) │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40 │质押占总股本(%) │1.58 │
├────────┼──────────────┴────────┴──────────────┤
│股东名称 │沈锦华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1-14 │质押截止日 │2027-11-12 │
├────────┼──────────────┼────────┼──────────────┤
│实际解押日 │2024-12-18 │解押股数(万股) │5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14日沈锦华质押了500.0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4年12月18日沈锦华解除质押25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8-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焦点科技股│焦点供应链│ 14.50万│人民币 │2018-01-25│2018-07-25│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服务有限公│ │ │ │ │担保,保 │ │ │
│ │司 │ │ │ │ │证担保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7│其他事项
──────┴──────────────────────────────────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2025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9名离职人员及23名绩效考核结果未完全达标的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88126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上的《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
2026年7月16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188126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本次注销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公司股本结构未
发生变化。
──────┬──────────────────────────────────
2026-07-11│其他事项
──────┴──────────────────────────────────
1、符合本次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行权条件的1105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4721779份,
行权价格为21.34元/份。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
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
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对对应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通过巨潮资讯网及公司内部OA办公系统公示了《焦点科技2025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名单》,将公司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2日。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
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5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
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的调整及授予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妙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5年7月10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6、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实施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行权价格调整为:28.44元/份。
7、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实施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期权总数由15324000份调整为19921200份,行
权价格由28.44元/份调整为21.34元/份。
8、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
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9、2026年6月25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10、2026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及注销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上述信息披露内容详情参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首次授予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
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时间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
比例为3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权日为2025年7月8日,故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已于2026年7月7日
届满。
2、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1105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为4721779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
价格为21.34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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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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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17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对应可行权比例为80%;5名激励对象个
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对应可行权比例为50%。
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D,对应可行权比例为0%。
董事会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
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注销上述39名离职人员及23名绩效考核
结果未完全达标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8812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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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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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期权简称:焦点JLC4
2、股票期权代码:037975
3、股票期权预留授权日:2026年5月18日
4、股票期权预留授权登记完成日:2026年6月25日
5、股票期权预留授权登记数量:367.6972万份,行权价格:21.34元/份;
6、股票期权预留授权登记人数:599人
7、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有效期: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有效期自其预留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
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预留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8、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焦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
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对对应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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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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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号):董事兼董
事会秘书迟梦洁女士、财务总监顾军先生、高级副总裁成俊杰先生计划自2026年3月17日至202
6年6月16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2,187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0.0133%)、5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77%)、45,32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43%)。
公司近日收到迟梦洁女士、顾军先生、成俊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
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迟梦洁女士、顾军先生、成俊杰先生本次减持计
划的减持时间已经届满,在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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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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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三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投票,选举迟梦洁女
士出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迟梦洁女士将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
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迟梦洁女士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通过后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人数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附件:
第七届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迟梦洁女士,中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女,出生于1980年7月,硕
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南京市焦点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
司董事、江苏中企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焦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监事、DOBA(PHILIPPIN
ES)INC董事、DOBA,Inc.董事、CROVINC.董事长兼总经理。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在
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迟梦洁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迟梦洁
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
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
迟梦洁女士,中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女,出生于1980年7月,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
公司法务部主管、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南京市焦点互联网科技小
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中企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焦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监事、DO
BA(PHILIPPINES)INC董事、DOBA,Inc.董事、CROVINC.董事长兼总经理。截至本日,迟梦洁女
士持有公司股份219375股。除上述外,迟梦洁女士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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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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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6月3日下午2:00
2、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丽景路7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黄良发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96名,代表股份222109545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3.85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人,代表股份1933
848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9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0人,代表股份28724
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51%。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见证律师、董事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
议。公司董事长沈锦华先生因工作及行程原因无法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由公司副董事长黄良
发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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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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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权日:2026年5月18日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395.4392万份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21.34元/份(调整后)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权日为2026年
5月18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激励计划草案披露时)
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1、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
股票。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32.40万份,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
布日公司股本总额31723.5869万股的4.83%。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232.40万份,约占本次
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31723.5869万股的3.88%,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
总数的80.42%;预留300.00万份,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31,723.5869万
股的0.95%,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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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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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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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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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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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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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4月10日下午2:00
2、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丽景路7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黄良发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49名,代表股份182206816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7.43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人,代表股份14858
08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3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3人,代表股份3362598
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997%。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
长沈锦华先生因工作及行程原因无法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由公司副董事长黄良发先生主持本
次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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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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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点科技”或“公司”)分红决策和监
督机制,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
情况、战略发展规划、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及股东意愿等因素,对利润分配做
出制度性安排,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是公司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外部融资环境、所处行业特点等基础上,充
分考虑公司目前发展所处阶段、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自身经营模式以及是否有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平衡股东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后对股东回报做出的制度性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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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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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自
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公司
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效期为自获董事
会授权之日(2025年2月13日)起一年。
现原授权已到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使用连续性,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
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详细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及高信用等级的、有担保的短期融资融券、中期票据、企业
债、公司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投
资,或者以银行同业存款、金融债、国债、高信用等级的公司债、中期票据等高流动性、固定
收益类产品、货币市场基金作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品种风险较低,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
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4、投资期限
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此期限内本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全部为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
、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6、实施方式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拿出投资方案经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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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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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
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公司2026年
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于2026年3月6日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6年
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提交至20
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薪酬(津贴)标准及发放方法
1、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领取薪酬,不额外
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务领取
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
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0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平均发放。
2、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是与
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绩效薪酬
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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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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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本议案需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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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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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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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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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焦点科技持续深化B2B跨境电商平台综合服务能力,围绕多元市场拓展、AI技
术赋能等核心方向,全面推进产品与服务体系升级,凭借自身稳健的经营韧性,稳扎稳打推进
各项业务,高效助力中国企业对接全球多元市场需求,持续打造核心增长引擎。公司实现营业
总收入192013.25万元,同比增长15.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412.98万元,同
比增长11.7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220.99万元,同比增
长12.49%。
1.公司主营业务中国制造网(Made-in-China.com)业务收入保持平稳增长,为公司业绩
提供了稳定支撑;本次业绩快报披露前,公司未对2025年年度经营业绩情况进行预披露。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
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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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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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沈锦华先生的通知
,获悉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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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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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在《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公司控股股东沈锦华先生计划自2025年10月14日至2026
年1月12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34471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不超过2%)。
2026年1月13日,公司收到沈锦华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沈锦华先生
于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154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本次权益变动后,沈锦华先生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由147247358股减少至144092483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6.42%减少至45.42%,本次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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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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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沈锦华先生的通知
,获悉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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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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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沈锦华先生的通知
,获悉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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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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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1、2025年4月28日,公司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发表了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对对应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通过巨潮资讯网及公司内部OA办公系统公示了《焦点科技2025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将公司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2日。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
事会均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5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
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的调整及授予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妙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5年7月10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上述信息披
露内容详情参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317235869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元(含税),共计派发190341521.40元。
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对象
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
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依法重新调整分配总额后进行分配。
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股票期权完成行权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
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
于股票面值。调整方法如下:……
(3)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根据上述规则,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股票期权数量不变,行权价格需调整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行权价格为:29.04-
0.6=28.44元/股。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
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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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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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
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5年度的审
计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
求。
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
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不低于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
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众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4年1
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
管措施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
行政监管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上述监管措施对事务所目前执业不构成影响。
(二)项目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拟签字会计师林德伟、章亚婷,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晶娃符合独立性要求,近三年未受到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
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
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
预计为人民币90万元(含税,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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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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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11月12日,于2025年11月12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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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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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
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
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志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决议
如下:
全体监事审议并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的专项审核意见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2025年8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
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5-030),《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94755629.1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32883
426.65元,减去本年度已分配2024年度股利174479727.95元,本期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753159327.85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31723586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6元(含税),共计派发190341521.40元。
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
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依法重新调整分配总额后进行分配。
本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且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
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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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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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2025年8月28日,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2025年3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
件下制定具体的分红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条件,在2024年年度股
东会决议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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