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315 焦点科技 更新日期:2026-03-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9-11-27│ 42.00│ 11.8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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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慧择 │ 4033.68│ ---│ ---│ 3079.73│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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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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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 7817.90万│ 1324.82万│ 1.10亿│ 79.83│ 3367.11万│ 2020-09-30│
│平台升级 │ │ │ │ │ │ │
├─────────┼──────┼─────┼─────┼─────┼─────┼──────┤
│设立新一站保险代理│ 1.00亿│ ---│ 1.00亿│ 100.00│ -223.29万│ 2011-06-30│
│有限公司(现更名为│ │ │ │ │ │ │
│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 142.58万│ 0.00│ 142.58万│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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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文笔网路科技有│ 6000.00万│ ---│ 5322.04万│ 100.00│ 78.73万│ 2010-12-31│
│限公司 │ │ │ │ │ │ │
├─────────┼──────┼─────┼─────┼─────┼─────┼──────┤
│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 9218.40万│ ---│ 142.58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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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造网客户服务│ 6322.90万│ 2772.60万│ 1.65亿│ 73.90│ 3367.11万│ 2020-09-30│
│支持中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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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中国制造网有限│ 1500.00万│ ---│ 1430.00万│ 100.00│ -146.34万│ 2011-06-30│
│公司 │ │ │ │ │ │ │
├─────────┼──────┼─────┼─────┼─────┼─────┼──────┤
│设立焦点科技(美国│ 4993.20万│ ---│ 1.94亿│ 100.00│ -33.71万│ 2014-12-31│
│)有限公司(现更名│ │ │ │ │ │ │
│为inQbrands Inc.)│ │ │ │ │ │ │
├─────────┼──────┼─────┼─────┼─────┼─────┼──────┤
│焦点科技研究中心 │ 7877.80万│ 595.54万│ 2.51亿│ 95.76│ ---│ 2020-09-30│
├─────────┼──────┼─────┼─────┼─────┼─────┼──────┤
│投资Tri Holdings L│ 3679.52万│ ---│ 3670.11万│ 100.00│ -305.99万│ 2016-03-31│
│LC(现更名为DOBA I│ │ │ │ │ │ │
│nc.) │ │ │ │ │ │ │
├─────────┼──────┼─────┼─────┼─────┼─────┼──────┤
│设立南京市焦点互联│ 5.00亿│ ---│ 4.99亿│ 100.00│ -289.19万│ 2016-08-08│
│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 │ │ │ │ │ │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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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沈锦华 140.00万 0.44 0.97 2026-01-23
─────────────────────────────────────────────────
合计 140.00万 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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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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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5 │质押股数(万股) │14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0.95 │质押占总股本(%) │0.44 │
├────────┼──────────────┴────────┴──────────────┤
│股东名称 │沈锦华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2-23 │质押截止日 │2028-12-22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2月23日沈锦华质押了140.0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12-20 │质押股数(万股) │3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04 │质押占总股本(%) │0.95 │
├────────┼──────────────┴────────┴──────────────┤
│股东名称 │沈锦华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18 │质押截止日 │2027-12-17 │
├────────┼──────────────┼────────┼──────────────┤
│实际解押日 │2026-01-21 │解押股数(万股) │3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18日沈锦华质押了300.0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1月21日沈锦华解除质押3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2-20 │质押股数(万股) │2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70 │质押占总股本(%) │0.79 │
├────────┼──────────────┴────────┴──────────────┤
│股东名称 │沈锦华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1-14 │质押截止日 │2027-11-12 │
├────────┼──────────────┼────────┼──────────────┤
│实际解押日 │2025-11-17 │解押股数(万股) │250.00 │
├────────┼──────────────┴────────┴──────────────┤
│质押说明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沈锦华先生的通│
│ │知,获悉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和股权质押手续 │
├────────┼──────────────────────────────────────┤
│解押说明 │2025年11月17日沈锦华解除质押25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1-18 │质押股数(万股) │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40 │质押占总股本(%) │1.58 │
├────────┼──────────────┴────────┴──────────────┤
│股东名称 │沈锦华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1-14 │质押截止日 │2027-11-12 │
├────────┼──────────────┼────────┼──────────────┤
│实际解押日 │2024-12-18 │解押股数(万股)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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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14日沈锦华质押了500.0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4年12月18日沈锦华解除质押25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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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8-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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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科技股│焦点供应链│ 14.50万│人民币 │2018-01-25│2018-07-25│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服务有限公│ │ │ │ │担保,保 │ │ │
│ │司 │ │ │ │ │证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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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
2026-03-20│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完善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点科技”或“公司”)分红决策和监
督机制,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
情况、战略发展规划、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及股东意愿等因素,对利润分配做
出制度性安排,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是公司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外部融资环境、所处行业特点等基础上,充
分考虑公司目前发展所处阶段、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自身经营模式以及是否有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平衡股东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后对股东回报做出的制度性安排。
──────┬──────────────────────────────────
2026-03-2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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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自
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公司
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效期为自获董事
会授权之日(2025年2月13日)起一年。
现原授权已到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使用连续性,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
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详细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及高信用等级的、有担保的短期融资融券、中期票据、企业
债、公司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投
资,或者以银行同业存款、金融债、国债、高信用等级的公司债、中期票据等高流动性、固定
收益类产品、货币市场基金作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品种风险较低,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
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4、投资期限
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此期限内本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全部为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
、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6、实施方式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拿出投资方案经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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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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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
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公司2026年
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于2026年3月6日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6年
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提交至20
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薪酬(津贴)标准及发放方法
1、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领取薪酬,不额外
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务领取
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
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0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平均发放。
2、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是与
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绩效薪酬
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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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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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本议案需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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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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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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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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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焦点科技持续深化B2B跨境电商平台综合服务能力,围绕多元市场拓展、AI技
术赋能等核心方向,全面推进产品与服务体系升级,凭借自身稳健的经营韧性,稳扎稳打推进
各项业务,高效助力中国企业对接全球多元市场需求,持续打造核心增长引擎。公司实现营业
总收入192013.25万元,同比增长15.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412.98万元,同
比增长11.7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220.99万元,同比增
长12.49%。
1.公司主营业务中国制造网(Made-in-China.com)业务收入保持平稳增长,为公司业绩
提供了稳定支撑;本次业绩快报披露前,公司未对2025年年度经营业绩情况进行预披露。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
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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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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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沈锦华先生的通知
,获悉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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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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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在《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公司控股股东沈锦华先生计划自2025年10月14日至2026
年1月12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34471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不超过2%)。
2026年1月13日,公司收到沈锦华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沈锦华先生
于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154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本次权益变动后,沈锦华先生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由147247358股减少至144092483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6.42%减少至45.42%,本次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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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股权质押
──────┴──────────────────────────────────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沈锦华先生的通知
,获悉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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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股权质押
──────┴──────────────────────────────────
一、基本情况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沈锦华先生的通知
,获悉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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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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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1、2025年4月28日,公司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发表了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对对应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通过巨潮资讯网及公司内部OA办公系统公示了《焦点科技2025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将公司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2日。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
事会均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5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
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的调整及授予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妙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5年7月10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上述信息披
露内容详情参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317235869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元(含税),共计派发190341521.40元。
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对象
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
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依法重新调整分配总额后进行分配。
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股票期权完成行权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
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
于股票面值。调整方法如下:……
(3)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根据上述规则,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股票期权数量不变,行权价格需调整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行权价格为:29.04-
0.6=28.44元/股。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
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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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
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5年度的审
计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
求。
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
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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