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319 乐通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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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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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9-12-01│ 13.70│ 3.1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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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4-10-29│ 13.46│ 1.2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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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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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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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 9100.00│ ---│ 25.00│ ---│ ---│ 人民币│
│告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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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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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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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 1.21亿│ 0.00│ 1.21亿│ 100.00│ 0.00│ 2024-10-30│
│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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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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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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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周镇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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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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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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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通股份”)及全资子公司珠海│
│ │市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通新材料”)向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高新支行(以下简称“珠海农商银行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9,500│
│ │万元(最终以与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大晟资产”)、实际控制人周镇科先生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9,500万元│
│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无│
│ │需公司提供任何反担保。 │
│ │ 鉴于控股股东大晟资产及实际控制人周镇科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
│ │交易。 │
│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
│ │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宇斌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 │
│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
│ │司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的担保为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
│ │次交易无需其它部门的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关联方一 │
│ │ 公司名称: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大晟资产持有公司股份24.82%,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公司关联方。 │
│ │ 2、关联方二 │
│ │ 姓名:周镇科 │
│ │ 关联关系:周镇科先生为大晟资产的董事、实际控制人,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属于公│
│ │司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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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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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肖诗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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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曾任全资子公司董事、公司副总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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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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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与北京轩翔思悦 │
│ │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翔思悅”)的股东樟树市拓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拓美投资”)及樟树市云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昊投资│
│ │”)、崔佳、肖诗强签署《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
│ │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公司以现金27300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思悅75%股权,轩翔思悦成│
│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 │ 2016年7月25日,公司与轩翔思悅的少数股东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再次 │
│ │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
│ │“补充协议”),以现金9100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思悅25%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直 │
│ │接持有轩翔思悦100%的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2018年12月14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
│ │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协│
│ │议约定公司需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
│ │ 2019年2月26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同 │
│ │意拓美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70%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云│
│ │昊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70%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以明确│
│ │公司与交易各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2019年4月25日,公司与上述各方 │
│ │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三》(以下简│
│ │称“补充协议三”),协议约定公司需于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含剩余股权 │
│ │投资款及利息)。 │
│ │ 2020年4月23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进行友好协商后,各方签 │
│ │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四》(以下简称│
│ │“补充协议四”),协议约定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及利息、付款时限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 │
│ │。 │
│ │ 后公司未能于协议到期日支付相关本金及利息,分别于2020年8月11日、2020年12月3日│
│ │、2021年8月30日、2022年6月1日、2022年11月3日、2023年3月7日、2024年4月25日与崔佳 │
│ │、肖诗强签订了《还款延期协议》、《还款延期协议之二》、《还款延期协议之三》、《还│
│ │款延期协议之四》、《还款延期协议之五》、《还款延期协议之六》、《还款延期协议之七│
│ │》,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2020-082;2021│
│ │-061;2022-034;2022-074;2023-015;2024-033)。 │
│ │ 2025年1月14日,公司与崔佳、肖诗强签订《债权债务确认及还款协议》,根据该协议 │
│ │约定,公司在2024年完成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用募集资金偿还崔佳、肖诗强部分股 │
│ │权投资款人民币12450万元;同时各方约定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支付股权收购款 │
│ │人民币50284631.95元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在巨潮│
│ │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债权债务确认及还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
│ │25-008)。因公司未能于协议到期日(即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上述本金及利息,现经公│
│ │司与各方充分友好协商后,签订《债权债务确认及还款协议之二》,各方同意上述未支付的│
│ │股权收购款按照年利率3.85%支付利息,公司应于2026年6月30日前支付全部本金及利息。 │
│ │ 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债权债务│
│ │确认及还款协议之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 │
│ │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签订的《债权债务确认及还款协议》将于公司│
│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交易对方之一肖诗强为公司时任副总│
│ │裁,肖诗强视同为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肖诗强:曾任全资子公司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技术副总、总经理、董事,公│
│ │司副总裁。2020年7月31日,肖诗强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辞去上述公司副总裁等相关职务 │
│ │,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公司对肖诗强的债务产生于肖诗强担任公司高管期间│
│ │,且截止目前该等债务尚未偿还完毕,公司针对该债务在历年年报中均作为关联方往来列示│
│ │。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诗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持有公司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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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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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 5199.00万 24.82 99.98 2026-02-06
司
深圳市优悦美晟企业管理有 947.00万 4.52 99.97 2025-05-15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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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6146.00万 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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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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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06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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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9.23 │质押占总股本(%) │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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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9-0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9月03日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1000.0万股给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
│ │任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9-06 │质押股数(万股) │13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50 │质押占总股本(%) │0.62 │
├────────┼──────────────┴────────┴──────────────┤
│股东名称 │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王若飞 │
├────────┼──────────────┬────────┬──────────────┤
│质押起始日 │2025-02-0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大晟资产及一致行动人优悦美晟函告,获悉大晟资产将所持有│
│ │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手续 │
│ │2025年02月05日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130.0万股给王若飞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5-15 │质押股数(万股) │284.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9.98 │质押占总股本(%) │1.36 │
├────────┼──────────────┴────────┴──────────────┤
│股东名称 │深圳市优悦美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肖诗强 │
├────────┼──────────────┬────────┬──────────────┤
│质押起始日 │2025-05-1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5月12日深圳市优悦美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284.0万股给肖诗强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2-08 │质押股数(万股) │113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1.73 │质押占总股本(%) │5.39 │
├────────┼──────────────┴────────┴──────────────┤
│股东名称 │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王若飞 │
├────────┼──────────────┬────────┬──────────────┤
│质押起始日 │2025-02-05 │质押截止日 │2026-01-26 │
├────────┼──────────────┼────────┼──────────────┤
│实际解押日 │2025-09-03 │解押股数(万股) │113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2月05日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1130.0万股给王若飞 │
├────────┼──────────────────────────────────────┤
│解押说明 │2025年09月03日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0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1-03 │质押股数(万股) │17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27 │质押占总股本(%) │0.81 │
├────────┼──────────────┴────────┴──────────────┤
│股东名称 │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杭州荆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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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12-31 │质押截止日 │2025-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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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31日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170.0万股给杭州荆灿建筑劳务有 │
│ │限公司 │
│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大晟资产及一致行动人优悦美晟函告,获悉大晟资产将所持有│
│ │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展期 │
│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大晟资产及一致行动人优悦美晟函告,获悉大晟资产将所持有│
│ │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展期 │
│ │2024年12月31日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170.0万股给杭州荆灿建筑劳务有 │
│ │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12-19 │质押股数(万股) │13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5.00 │质押占总股本(%) │6.21 │
├────────┼──────────────┴────────┴──────────────┤
│股东名称 │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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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厦门天玖堂贸易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17 │质押截止日 │2025-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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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17日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1300.0万股给厦门天玖堂贸易有限│
│ │公司 │
│ │2024年12月17日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1300.0万股给厦门天玖堂贸易有限│
│ │公司 │
│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大晟资产及一致行动人优悦美晟函告,获悉大晟资产将所持有│
│ │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展期 │
│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大晟资产及一致行动人优悦美晟函告,获悉大晟资产将所持有│
│ │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展期 │
│ │2024年12月17日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1300.0万股给厦门天玖堂贸易有限│
│ │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12-04 │质押股数(万股) │663.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9.99 │质押占总股本(%) │3.17 │
├────────┼──────────────┴────────┴──────────────┤
│股东名称 │深圳市优悦美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崔佳 │
├────────┼──────────────┬────────┬──────────────┤
│质押起始日 │2024-11-2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29日深圳市优悦美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663.0万股给崔佳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珠海市乐通│珠海乐通新│ 1.40亿│人民币 │2025-05-28│2035-12-31│连带责任│否 │是 │
│化工股份有│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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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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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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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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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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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意见,充分保障
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完善公司股东会表决相关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
计票的流程及披露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在公司召开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除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第三条公司股东会拟审议的事项涉及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时
,应当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一)选举非
职工代表董事,决定董事的报酬;
(二)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四)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五)修改公司章程;
(六)股权激励计划;
(七)重大资产重组;
(八)关联交易(含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股东会审议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的议案,应当采用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股东账户通过多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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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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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
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薪酬方案如
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实施。
(一)薪酬、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为税后10万元/年。
2、非独立董事薪酬
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
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公司任何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或董事津
贴。
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结合
行业薪酬水平、工作职责和履职情况等综合考核领取薪酬。
──────┬──────────────────────────────────
2026-06-13│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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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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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乐通股份”)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9500万元。
根据上述授信额度,由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总计不超过19500万元的担保额度(包
括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13.30%。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除对合并报表内单位进行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敬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
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总体发展
规划,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预计为综
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向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以下简称“珠海农商银行高新支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500万元,并由全资子公司珠海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乐通新材料”)及全资子公司湖州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乐通”)提供
土地及房屋抵押担保;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周镇科先生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全资子公司乐通新材料向珠海农商银行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
币14000万元,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全资子公司乐通新材料及全资子公司湖州乐
通提供土地及厂房抵押担保;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周镇科
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
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人民币195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期限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
协议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批准的
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表:
备注:上述表格中1系全资子公司湖州乐通、乐通新材料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为公司同一笔融资提供担保,2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乐通、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
全资子公司乐通新材料同一笔融资提供担保,上述每家公司担保额度均为主债权总金额,但各
担保方合计实际承担担保责任金额之和不超过主债权总金额。
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等数据以2025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计算。表格中的“担保额度占上市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是以乐通股份合并报表数据计算。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相关事宜将以公司与合同对象共同协商后
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
保额度。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前述担保额度内确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
条款,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及文件,并办理相关法律程序。对于授权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设定,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融
资需求,缓解资金周转压力,有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整体利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相关财务风险在公司
有效控制范围之内。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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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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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概述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乐通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通新材料”)2026年拟向广东横琴华金普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金普惠”)申请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四位一体融资平台风险
补偿及贷款贴息用途)(以下简称“转贷资金”)共计人民币19500万元。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政府转贷平台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乐通新材料向华金普惠申请转贷资金19500万元,本次
申请融资平台转贷资金的款项、利息、期限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同时将授权公司法定
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转贷事项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华金普惠与公司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管均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关系。本次申请政府转贷平台资金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是根据《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
项资金管理办法》(珠工信【2025】56号)和《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四
位一体融资平台风险补偿及贷款贴息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珠工信【2025】260号)所设立
,主要系帮助珠海市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周转难、融资成本高等问题,促进珠海市经济平
稳健康发展。
2、广东横琴华金普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WL5Y83J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公司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
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第27层01单元2726
法定代表人:郑泽涛
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5月2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票据信息咨询服务;财
务咨询;非融资担保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动产质押物管理服务;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经查询,截至目前,华金普惠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主要内容
全资子公司珠海乐通新材料拟向华金普惠申请转贷资金19500万元,以获得短期周转资金
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次申请融资平台转贷资金的款项、利息、期限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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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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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通股份”)及全资子公司珠海市
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通新材料”)向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
支行(以下简称“珠海农商银行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9500万元(
最终以与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大晟资产”)、实际控制人周镇科先生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9500万元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以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任
何反担保。
鉴于控股股东大晟资产及实际控制人周镇科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
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的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宇斌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接受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的担保为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
交易无需其它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一
公司名称: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88336625X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北一街28-1号景田邮政综合楼601室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建龙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4月28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房地产经纪;投资兴办实业;高新技术项目投
资;商业地产与产业地产投资;激光技术投资与开发;国内贸易。(以上各项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股东情况:大晟资产主要股东为周镇科,持股99.95%,张金山持股0.05%。周镇科为大晟
资产的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大晟资产持有公司股份24.82%,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公司关联方。
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备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大晟资产本部报表数据。
经查询,大晟资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关联方二
姓名:周镇科
证件号码:4405271975********
关联关系:周镇科先生为大晟资产的董事、实际控制人,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属于公司
关联方。
经查询,周镇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内容
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向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需求,公司控
股股东大晟资产、实际控制人周镇科先生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乐通新材料向珠海农商银行高新
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9500万元。最终以银行
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具体担保期限
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此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
司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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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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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
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修改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证监会令第5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并综合考虑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
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根据公司利润状况、生产经营、未来发展战略的实际需求,结合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股
东要求和意愿等情况,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保持
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公司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及公司可持续发展,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证本规划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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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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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德皓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关具体
情况如下:(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72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96人,其
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2025年度收入总额:40109.58万元(未经审计,下同)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397.08
万元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7428.74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9家客户主要
集中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
售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
规定。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德皓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
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和行业惩戒0次。期间有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行政处罚2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惩戒1次
(除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均不在德皓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余东红,于1996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1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所执业,2022年1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静峰,2008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
公司审计,2024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琪友,于2003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
公司审计报告数量8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皓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德皓所本次预报审计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70万
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
审计费用将结合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
本公司项目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公司
管理层将根据股东会授权与德皓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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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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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所”)出具的《珠海
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德皓审字[2026]00001401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84,032,452.98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284,032,45
2.98元,实收股本为209,472,51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5年期初未分配利润为-273,999,220.92元,2025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84,032,452.98
元。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0,033,232.06元。2025年度公司形成未分配
利润为亏损主要原因如下:(1)油墨行业终端市场需求恢复缓慢,产品价格竞争激烈,整体
盈利空间受限;(2)对联营企业的投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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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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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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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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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
业收入406018009.2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33232.06元。根据《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利润分配以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依据。2025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
利润为-26048370.96元,因其为负值,故本年度无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024年度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2025年度亦未实现可供分配利润,故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
。截至2025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4032452.98元,其中包括本年度亏损-10033232.0
6元及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273999220.92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2023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
,且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及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未达到利
润分配的法定条件,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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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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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通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晟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优悦美晟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优悦美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已超过80%;大
晟资产及一致行动人优悦美晟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4.59%。敬请投资
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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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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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与北京轩翔思悦传
媒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翔思悅”)的股东樟树市拓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拓美投资”)及樟树市云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昊投资”)、
崔佳、肖诗强签署《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
“投资协议”),公司以现金27300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思悅75%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控股
子公司。
2016年7月25日,公司与轩翔思悅的少数股东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再次签
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
充协议”),以现金9100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思悅25%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
轩翔思悦100%的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
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协议约
定公司需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2019年2月26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同意
拓美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70%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云昊投
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70%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以明确公司与
交易各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2019年4月25日,公司与上述各方签订《关
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三》(以下简称“补充协
议三”),协议约定公司需于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
2020年4月23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进行友好协商后,各方签订
《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四》(以下简称“补
充协议四”),协议约定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及利息、付款时限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
后公司未能于协议到期日支付相关本金及利息,分别于2020年8月11日、2020年12月3日、
2021年8月30日、2022年6月1日、2022年11月3日、2023年3月7日、2024年4月25日与崔佳、肖
诗强签订了《还款延期协议》、《还款延期协议之二》、《还款延期协议之三》、《还款延期
协议之四》、《还款延期协议之五》、《还款延期协议之六》、《还款延期协议之七》,具体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2020-082;2021-061;2022
-034;2022-074;2023-015;2024-033)。
2025年1月14日,公司与崔佳、肖诗强签订《债权债务确认及还款协议》,根据该协议约
定,公司在2024年完成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用募集资金偿还崔佳、肖诗强部分股权投
资款人民币12450万元;同时各方约定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支付股权收购款人民币5
0284631.95元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关于签订<债权债务确认及还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因公司未能于协议到期日(即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上述本金及利息,现经公司与各方充分
友好协商后,签订《债权债务确认及还款协议之二》,各方同意上述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按照
年利率3.85%支付利息,公司应于2026年6月30日前支付全部本金及利息。
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债权债务确
认及还款协议之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
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签订的《债权债务确认及还款协议》将于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交易对方之一肖诗强为公司时任副总裁
,肖诗强视同为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肖诗强:曾任全资子公司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技术副总、总经理、董事,公司
副总裁。2020年7月31日,肖诗强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辞去上述公司副总裁等相关职务,辞
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公司对肖诗强的债务产生于肖诗强担任公司高管期间,且截
止目前该等债务尚未偿还完毕,公司针对该债务在历年年报中均作为关联方往来列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诗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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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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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4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4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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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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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上海乐通包装材料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乐通”)的通知,上海乐通于近期完成了变更法定代表人和董事的工
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和营业执照。上海乐
通法定代表人、董事由“张勇”变更为“石军”,除变更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以及因此引起的公
司章程修订备案外,其他事项不变,上海乐通变更后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公司名称:上海
乐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73901462X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工业区九干路南侧第四期标准厂房12号
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2年5月17日
法定代表人:石军
董事:石军
监事:李丽芳
经营范围:油墨,涂料分装;压延成膜生产加工;自有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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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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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通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晟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优悦美晟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优悦美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已超过80%,敬
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大晟资产及一致行动人优悦美晟函告,获悉
大晟资产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展期。公司名称: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440300788336625X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北一街28-1号景田邮政综合楼60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建龙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股权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房地产经纪;投资兴办实业;
高新技术项目投资;商业地产与产业地产投资;激光技术投资与开发;国内贸易。(以上各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
营)许可经营项目:无。公司名称:深圳市优悦美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PG2A6A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康欣社区景田北一街28-1号景田邮政综合楼1楼106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宇斌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融资
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品牌管理;企业管理咨询。3、截至2026年2月4
日,大晟资产各类借款总余额2.5849亿元,未来半年内需偿付上述债务金额1.2649亿元,未来
一年内需偿付上述债务金额2.584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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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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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
,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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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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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通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晟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优悦美晟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优悦美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已超过80%;大
晟资产及一致行动人优悦美晟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4.59%。敬请投资
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获悉控股股东大晟资产所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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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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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湖州乐通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乐通”)的通知,湖州乐通于近期完成了变更法定代表人、董
事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全资子公司
湖州乐通法定代表人、董事均由“肖艳丰”变更为“石军”,并同步更新公司章程备案,除上
述变更外,其他事项不变,湖州乐通变更后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湖州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558612102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埭溪镇上强工业功能区国道北路乐通工业园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0年7月7日
法定代表人:石军
经理、董事:石军
财务负责人:冯星耀
监事:李丽芳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油墨、涂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生产技术咨询服务(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具
体凭《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
包装材料、印刷材料、印刷器材、机械设备、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
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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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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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通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晟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优悦美晟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优悦美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已超过80%,敬
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本次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大晟资产及一致行动人优悦美晟函告,获悉大晟资产将所持有公
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质押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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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6│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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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通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晟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优悦美晟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优悦美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已超过80%,敬
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大晟资产及一致行动人优悦美晟函告,获悉大晟资产将所持有公
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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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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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
修订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工会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八届第一次职工大会,会
议选举张嘉璜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公司于2025年8月1
日至2025年8月7日对本次选举结果进行公示,现公示期满无异议。
张嘉璜女士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
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
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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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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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
公司结合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应承担的相应职责及上市公司平均薪酬水平,
拟制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二、适用对象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适用期限
本方案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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