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322 理工能科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宁波北仑农村商业银│ ---│ ---│ 6.08│ ---│ 1548.78│ 人民币│
│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变压器色谱在线监测│ 1.14亿│ ---│ 6699.51万│ 58.87│ 491.61万│ 2012-12-31│
│系统扩建项目MGA项 │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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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子公司增资 │ 1.70亿│ ---│ 1.70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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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雷鸟软件公司 │ 5825.00万│ ---│ 5825.00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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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氟化硫高压设备综│ 3564.00万│ ---│ 2910.94万│ 81.68│ 188.63万│ 2012-12-31│
│合监测系统产业化项│ │ │ │ │ │ │
│目(IEM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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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容性设备绝缘线│ 2238.00万│ ---│ 1772.06万│ 79.18│ 4.77万│ 2012-12-31│
│监测系统产业化项目│ │ │ │ │ │ │
│(IMM项目) │ │ │ │ │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1.35亿│ 2977.10万│ 1.65亿│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6000.00万│ ---│ 6000.00万│ ---│ ---│ ---│
│) │ │ │ │ │ │ │
├─────────┼──────┼─────┼─────┼─────┼─────┼──────┤
│工程技术中心扩建项│ 5330.00万│ ---│ 4444.68万│ 83.39│ ---│ 2012-12-31│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7597.33万│ ---│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4.04亿│ ---│ 4.04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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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12 │
├──────┼────────────────────────────────────────┤
│关联方 │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2 │
├──────┼────────────────────────────────────────┤
│关联方 │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责任 5300.00万 13.98 48.64 2024-11-02
公司
─────────────────────────────────────────────────
合计 5300.00万 13.98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11-02 │质押股数(万股) │23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1.11 │质押占总股本(%) │6.07 │
├────────┼──────────────┴────────┴──────────────┤
│股东名称 │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方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10-30 │质押截止日 │2027-10-18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0月30日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质押了2300.0万股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 │公司宁波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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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理工环│尚洋环科 │ 409.1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境能源科技│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理工环│尚洋环科 │ 237.7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境能源科技│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理工环│尚洋环科 │ 121.5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境能源科技│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理工环│尚洋环科 │ 120.8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境能源科技│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理工环│尚洋环科 │ 98.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境能源科技│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理工环│尚洋环科 │ 67.1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境能源科技│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理工环│尚洋环科 │ 57.9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境能源科技│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理工环│尚洋环科 │ 51.7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境能源科技│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理工环│尚洋环科 │ 44.6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境能源科技│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理工环│尚洋环科 │ 25.5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境能源科技│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理工环│尚洋环科 │ 15.5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境能源科技│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理工环│尚洋环科 │ 13.6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境能源科技│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理工环│尚洋环科 │ 13.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境能源科技│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理工环│尚洋环科 │ 6.8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境能源科技│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宁波理工环│尚洋环科 │ 3.4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境能源科技│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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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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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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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2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且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8元/股(含)回购公司股份,
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8)。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
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首次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361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4.05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13.3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96309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
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
2025-02-08│其他事项
──────┴──────────────────────────────────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2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根据回
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
8000万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8元/股(含),回购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
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8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约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64%;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9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50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
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
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
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
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3月24日,每日9:00-11:00、14:00-17: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22号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人:竺幽斐王聪燕
联系电话:0574-86821166
传真号码:0574-86995616
电子邮箱:ir@lgom.com.cn
邮政编码:315806
3、其他:
(1)以快递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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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2月6日(星期四)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
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2月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2票的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22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提示另有说明的除外)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
托书详见附件2);特别提示: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350
万股根据《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草案)》规定放
弃所持有股票的表决权,《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
草案)》详见2023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601.24万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详见2024年6月5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述该等股东不可
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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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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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发
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用途: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含)。
(4)回购价格:不超过18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
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数量: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8,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64%;按回购
金额下限人民币9,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5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
3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持
股5%以上股东提出的明确减持公司股票计划,若后续收到相关减持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存在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
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部分实施
的风险。
(4)本次回购尚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
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回购方
案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情形的,公
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股
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
资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目的
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使公司股价
与公司价值相匹配,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
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二)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未超过董事
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根据公司二级
市场股票价格、经营规划及财务状况等情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区间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9000万元(含)人民币,不高于18000万元(含)人民币。按本
次回购价格上限18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区间约为500万股至1000万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比例区间为1.32%—2.64%,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
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数量。
五、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六、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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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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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一世纪”)持有公司股份108956706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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