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326 永太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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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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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9-12-11│ 20.00│ 6.2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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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4-03-18│ 6.18│ 2301.4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4-09-15│ 6.18│ 290.46万│
├───────────┼───────────┼───────────┼───────────┤
│增发 │ 2014-10-22│ 15.08│ 5.9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1-14│ 9.84│ 305.04万│
├───────────┼───────────┼───────────┼───────────┤
│增发 │ 2016-12-19│ 19.51│ 4.0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6-23│ 7.94│ 5623.1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5-03│ 4.46│ 289.0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7-16│ 4.30│ 5005.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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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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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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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祥药业 │ 2815.64│ ---│ ---│ 0.00│ 1313.6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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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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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全球产业链布局│ 4.77亿│ 1.72亿│ 5.07亿│ 106.48│ ---│ ---│
│、偿还债务及补充流│ │ │ │ │ │ │
│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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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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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人宝 4000.00万 4.32 35.91 2026-02-27
王莺妹 3100.00万 3.35 21.49 2026-03-10
浙江永太控股有限公司 1288.75万 1.41 100.00 2024-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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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8388.75万 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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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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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27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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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3.86 │质押占总股本(%) │2.16 │
├────────┼──────────────┴────────┴──────────────┤
│股东名称 │王莺妹 │
├────────┼──────────────────────────────────────┤
│质押方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2-2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2月24日王莺妹质押了2000万股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2-27 │质押股数(万股) │4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5.91 │质押占总股本(%) │4.32 │
├────────┼──────────────┴────────┴──────────────┤
│股东名称 │何人宝 │
├────────┼──────────────────────────────────────┤
│质押方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2-2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2月24日何人宝质押了4000万股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2-09 │质押股数(万股) │11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63 │质押占总股本(%) │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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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王莺妹 │
├────────┼──────────────────────────────────────┤
│质押方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2-0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2月05日王莺妹质押了1100.00万股给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1-23 │质押股数(万股) │408.10 │
├────────┼──────────────┼────────┼──────────────┤
│质押占所持股(%) │2.83 │质押占总股本(%) │0.44 │
├────────┼──────────────┴────────┴──────────────┤
│股东名称 │王莺妹 │
├────────┼──────────────────────────────────────┤
│质押方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4-0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2-26 │解押股数(万股) │408.10 │
├────────┼──────────────┴────────┴──────────────┤
│质押说明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王莺妹女士的通知│
│ │,获悉王莺妹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解除质押 │
├────────┼──────────────────────────────────────┤
│解押说明 │2026年02月26日王莺妹解除质押408.1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11-21 │质押股数(万股) │1288.00 │
├────────┼──────────────┼────────┼──────────────┤
│质押占所持股(%) │8.93 │质押占总股本(%) │1.39 │
├────────┼──────────────┴────────┴──────────────┤
│股东名称 │王莺妹 │
├────────┼──────────────────────────────────────┤
│质押方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3-2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2-13 │解押股数(万股) │1288.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11月19日王莺妹解除质押431.0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6年02月13日王莺妹解除质押1288.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11-21 │质押股数(万股) │68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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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76 │质押占总股本(%) │0.74 │
├────────┼──────────────┴────────┴──────────────┤
│股东名称 │王莺妹 │
├────────┼──────────────────────────────────────┤
│质押方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4-0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2-13 │解押股数(万股) │687.30 │
├────────┼──────────────┴────────┴──────────────┤
│质押说明 │2025年11月19日王莺妹解除质押229.0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6年02月13日王莺妹解除质押687.3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11-21 │质押股数(万股) │611.90 │
├────────┼──────────────┼────────┼──────────────┤
│质押占所持股(%) │4.24 │质押占总股本(%) │0.66 │
├────────┼──────────────┴────────┴──────────────┤
│股东名称 │王莺妹 │
├────────┼──────────────────────────────────────┤
│质押方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4-0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1-21 │解押股数(万股) │611.90 │
├────────┼──────────────┴────────┴──────────────┤
│质押说明 │2025年11月19日王莺妹解除质押204.0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6年01月21日王莺妹解除质押203.8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4-08 │质押股数(万股) │815.90 │
├────────┼──────────────┼────────┼──────────────┤
│质押占所持股(%) │5.66 │质押占总股本(%) │0.88 │
├────────┼──────────────┴────────┴──────────────┤
│股东名称 │王莺妹 │
├────────┼──────────────────────────────────────┤
│质押方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4-0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11-19 │解押股数(万股) │815.9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4月03日王莺妹质押了815.90万股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11月19日王莺妹解除质押204.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4-04 │质押股数(万股) │916.30 │
├────────┼──────────────┼────────┼──────────────┤
│质押占所持股(%) │6.35 │质押占总股本(%) │0.99 │
├────────┼──────────────┴────────┴──────────────┤
│股东名称 │王莺妹 │
├────────┼──────────────────────────────────────┤
│质押方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4-0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11-19 │解押股数(万股) │916.3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4月01日王莺妹质押了916.30万股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11月19日王莺妹解除质押229.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4-04 │质押股数(万股) │771.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34 │质押占总股本(%) │0.83 │
├────────┼──────────────┴────────┴──────────────┤
│股东名称 │王莺妹 │
├────────┼──────────────────────────────────────┤
│质押方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0-2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4-08 │解押股数(万股) │771.00 │
├────────┼──────────────┴────────┴──────────────┤
│质押说明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王莺妹女士的通知│
│ │,获悉王莺妹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质押及部分股权解除质押 │
├────────┼──────────────────────────────────────┤
│解押说明 │2025年04月08日王莺妹解除质押771.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4-01 │质押股数(万股) │1719.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1.92 │质押占总股本(%) │1.86 │
├────────┼──────────────┴────────┴──────────────┤
│股东名称 │王莺妹 │
├────────┼──────────────────────────────────────┤
│质押方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3-2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11-19 │解押股数(万股) │1719.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28日王莺妹质押了1719.00万股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11月19日王莺妹解除质押431.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4-01 │质押股数(万股) │1512.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0.48 │质押占总股本(%) │1.63 │
├────────┼──────────────┴────────┴──────────────┤
│股东名称 │王莺妹 │
├────────┼──────────────────────────────────────┤
│质押方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0-2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4-02 │解押股数(万股) │1512.00 │
├────────┼──────────────┴────────┴──────────────┤
│质押说明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王莺妹女士的通知│
│ │,获悉王莺妹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部分股权质押 │
├────────┼──────────────────────────────────────┤
│解押说明 │2025年04月02日王莺妹解除质押741.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3-07 │质押股数(万股) │3149.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8.27 │质押占总股本(%) │3.40 │
├────────┼──────────────┴────────┴──────────────┤
│股东名称 │何人宝 │
├────────┼──────────────────────────────────────┤
│质押方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4-0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2-26 │解押股数(万股) │3149.00 │
├────────┼──────────────┴────────┴──────────────┤
│质押说明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何人宝先生的通知│
│ │,获悉何人宝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解除质押。 │
├────────┼──────────────────────────────────────┤
│解押说明 │2026年02月26日何人宝解除质押3149.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0-31 │质押股数(万股) │2201.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5.26 │质押占总股本(%) │2.38 │
├────────┼──────────────┴────────┴──────────────┤
│股东名称 │王莺妹 │
├────────┼──────────────────────────────────────┤
│质押方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0-2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3-27 │解押股数(万股) │2201.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0月29日王莺妹质押了2201.00万股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3月27日王莺妹解除质押689.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0-26 │质押股数(万股) │3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43 │质押占总股本(%) │0.38 │
├────────┼──────────────┴────────┴──────────────┤
│股东名称 │王莺妹 │
├────────┼──────────────────────────────────────┤
│质押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3-08-0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3-06 │解押股数(万股) │350.00 │
├────────┼──────────────┴────────┴──────────────┤
│质押说明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王莺妹女士的通知│
│ │,获悉王莺妹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解除质押。 │
├────────┼──────────────────────────────────────┤
│解押说明 │2026年03月06日王莺妹解除质押35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0-23 │质押股数(万股) │51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62 │质押占总股本(%) │0.56 │
├────────┼──────────────┴────────┴──────────────┤
│股东名称 │何人宝 │
├────────┼──────────────────────────────────────┤
│质押方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4-1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2-26 │解押股数(万股) │515.00 │
├────────┼──────────────┴────────┴──────────────┤
│质押说明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何人宝先生的通知│
│ │,获悉何人宝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解除质押。 │
├────────┼──────────────────────────────────────┤
│解押说明 │2026年02月26日何人宝解除质押515.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0-12 │质押股数(万股) │1108.60 │
├────────┼──────────────┼────────┼──────────────┤
│质押占所持股(%) │9.95 │质押占总股本(%) │1.20 │
├────────┼──────────────┴────────┴──────────────┤
│股东名称 │何人宝 │
├────────┼──────────────────────────────────────┤
│质押方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0-0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2-26 │解押股数(万股) │1108.6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0月09日何人宝质押了1108.60万股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2月26日何人宝解除质押1108.6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9-28 │质押股数(万股) │11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63 │质押占总股本(%) │1.19 │
├────────┼──────────────┴────────┴──────────────┤
│股东名称 │王莺妹 │
├────────┼──────────────────────────────────────┤
│质押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2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3-06 │解押股数(万股) │11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26日王莺妹质押了1100.00万股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
│解押说明 │2026年03月06日王莺妹解除质押1100.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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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太科│邵武永太高│ 4.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新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内蒙古永太│ 4.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化学有限公│ │ │ │ │保证 │ │ │
│公司 │司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内蒙古永太│ 3.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化学有限公│ │ │ │ │保证 │ │ │
│公司 │司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内蒙古永太│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化学有限公│ │ │ │ │保证 │ │ │
│公司 │司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浙江永太新│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能源材料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上海浓辉化│ 1.7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工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浙江永太手│ 1.7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心医药科技│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上海浓辉化│ 1.7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工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内蒙古永太│ 1.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化学有限公│ │ │ │ │保证 │ │ │
│公司 │司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邵武永太高│ 1.3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新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内蒙古永太│ 1.2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化学有限公│ │ │ │ │保证 │ │ │
│公司 │司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浙江永太新│ 1.1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能源材料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邵武永太高│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新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杭州永太手│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心生物制药│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内蒙古永太│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化学有限公│ │ │ │ │保证 │ │ │
│公司 │司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邵武永太高│ 9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新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永太科技、│永太新能源│ 9500.00万│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滨海美康 │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浙江永太新│ 9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能源材料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邵武永太高│ 7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新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邵武永太高│ 7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新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浙江手心制│ 5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药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浙江永太新│ 5338.1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能源材料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上海浓辉化│ 5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工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上海浓辉化│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工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浙江手心制│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药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浙江手心制│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药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上海浓辉化│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工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内蒙古永太│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化学有限公│ │ │ │ │保证 │ │ │
│公司 │司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内蒙古永太│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化学有限公│ │ │ │ │保证 │ │ │
│公司 │司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内蒙古永太│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化学有限公│ │ │ │ │保证 │ │ │
│公司 │司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浙江永太手│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心医药科技│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上海浓辉化│ 48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工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上海浓辉化│ 48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工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内蒙古永太│ 4690.7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化学有限公│ │ │ │ │保证 │ │ │
│公司 │司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邵武永太高│ 4118.1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新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浙江手心制│ 3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药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上海浓辉化│ 34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工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上海浓辉化│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工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山东沾化永│ 2744.1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太药业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上海浓辉化│ 24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工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佛山手心制│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药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佛山手心制│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药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浙江永太科│内蒙古永太│ 535.4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化学有限公│ │ │ │ │保证 │ │ │
│公司 │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8│其他事项
──────┴──────────────────────────────────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9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2600
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5%。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敬请投资者注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解锁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7-18│股权回购
──────┴──────────────────────────────────
(一)回购原因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未完全达标
经审计,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5213581337.69元。因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
全满足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对294名激励对象
所涉及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部分激励对象不再具备解除限售资格
公司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身故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
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回购注销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
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1992股注1限制性股票以及4名不再具备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60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共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307992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65%,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
.03%。回购价格为4.30元/股,与授予价格一致。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
派息等事项,无需对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进行调整。
注1:本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比例为其获授
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即3378000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实际可解除限售的
比例为其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8.65%(即3226008股),剩余未达标的151992股将由公司进
行回购注销。
(三)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1324365.60元,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
2026-07-01│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
2026-06-26│重要合同
──────┴──────────────────────────────────
特别提示:
1、协议的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自2026年6月1日起至2
029年12月31日止。
2、协议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本协议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7年度至2029年
度三个年度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具体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
确认后的结果为准。鉴于市场环境等因素可能发生变动,实际采购规模及本协议对公司经营成
果的最终影响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协议的履行具有不确定性,具体产品名称、规格
型号、单价、数量、技术标准等以双方书面确认的订单或其他书面文件为准。在协议履行的过
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经济形势改变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
有可能存在无法如期履行、无法全面履行或停止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协议具体细节为商
业机密,履行披露义务可能会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涉
密要素进行了豁免披露。
5、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相关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签订概况
近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永太新能源材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新能源”或“乙方”)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宁德时代”或“甲方”)签订了《电解液原材料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
协议”),约定甲乙双方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就电解液添加剂-碳酸亚乙烯酯(VC)物料进行
购销合作,具体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技术标准等以双方书面确认的订单或其他
书面文件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名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曾毓群
3、注册资本:440339.4911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
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
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
6、关联关系:公司与宁德时代不存在关联关系。
7、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宁德时代发生类似交易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部分信息涉及商业机密,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涉密要
素进行了豁免披露。
8、履约能力分析:宁德时代经营情况良好、资金充足、资信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永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第一条:甲乙双方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就电解液添加剂-碳酸亚乙烯酯(VC)物料进行购
销合作,具体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技术标准等以双方书面确认的订单或其他书
面文件为准。
第二条:乙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向甲
方准备足够的原材料碳酸亚乙烯酯并将此碳酸亚乙烯酯全部用于生产提供给甲方需求,除乙方
为甲方供应电解液配套所需碳酸亚乙烯酯外,乙方另行按以下数量向甲方供货,保障甲方需求
。
若由于市场需求波动、技术路线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电解液需求量发生变化,甲方有
权重新修正碳酸亚乙烯酯需求数量,实际需求以具体订单为准。第三条:违约责任
若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条款时,双方优先友好协商解决。若构成实质
性违约,守约方有权利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违约金。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7年度至2029年度三个年度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积
极影响,具体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鉴于市场环境
等因素可能发生变动,实际采购规模及本协议对公司经营成果的最终影响均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公司与下游重要客户在锂电池材料领域进一步开展长期、深入的合
作,对公司未来在锂电行业的市场份额、核心竞争力带来一定积极的影响。
3、公司仍将与其他重要客户保持紧密合作。本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客户形成重大依赖。
──────┬──────────────────────────────────
2026-06-24│其他事项
──────┴──────────────────────────────────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永太年产5万吨VC及配套工程项目的议案》,同意子公司
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以80,000万元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VC及配套工程项目,最终投资总额
以实际投资为准。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在总投资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的项目投资内
容及费用明细进行适当的调整。
本项目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项
目建设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VC及配套工程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乌海市海南区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西环路1号。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建设6个主生产车间、2个后处理车间、1个成品包装车间
,配套建设储罐区及蒸汽管网。
5、项目建设时间:2026年8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最终以实际开展为准。
6、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0,000万元,均为自筹资金。
──────┬──────────────────────────────────
2026-06-09│重要合同
──────┴──────────────────────────────────
特别提示:
1、协议的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自盖章之日起至2028
年12月31日止。
2、协议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本协议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6年度至2028年
度三个年度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
的结果为准。鉴于协议约定的预计电解液采购量存在相应前提条件,叠加市场环境等因素可能
发生变动,实际采购规模及本协议对公司经营成果的最终影响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3、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协议的履行具有不确定性,具体产品名称、规格
型号、单价、数量、技术标准等以双方书面确认的订单或其他书面文件为准。在协议履行过程
中如果遇到市场需求波动、技术路线变更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履行、无法
全面履行或停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协议具体细节为商
业机密,履行披露义务可能会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涉
密要素进行了豁免披露。
5、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相关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签订概况
近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永太新能源材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新能源”或“乙方”)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宁德时代”或“甲方”)签订了《电解液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
),约定甲乙双方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就电解液物料进行购销合作,具体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单价、数量、技术标准等以双方书面确认的订单或其他书面文件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名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曾毓群
3、注册资本:440339.4911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
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
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
6、关联关系:公司与宁德时代不存在关联关系。
7、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宁德时代发生类似交易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部分信息涉及商业机密,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涉密要
素进行了豁免披露。
8、履约能力分析:宁德时代经营情况良好、资金充足、资信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2026-05-19│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9:2
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
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1号浙江永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莺妹女士主持。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00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73,331,77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36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股东共12人,代表股份数为159,957,941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90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588人,代表股份数为13,373,833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4456%。
(3)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88人,代表股份数为8,867,8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9586%。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
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2,333,7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42%;
反对880,0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77%;弃权118,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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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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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申请对外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
民币5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5.86%,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3000万元。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
提供担保,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该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即为其向国内各
类银行及其他机构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银行承兑、信用证开证、进出口
押汇、打包贷款、银行保函、融资租赁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的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77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不超过173000万元。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
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
行。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及办
理其他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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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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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
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5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各
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经公司测算,对截至资产负债表日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
准备为15419410.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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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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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为降低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
带来的经营风险,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利用期货工
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仅限于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并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碳
酸锂期货品种,拟使用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
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
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固有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内
部控制风险及技术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为降低公司锂电材料产品主要原材料碳酸锂的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障生产
经营稳定,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现货需求为依据,不以投机为目的,可以充分
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规避由于原材料价格的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具有必要性。
2、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
物交割款项);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额
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
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3、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
司生产经营相关的碳酸锂期货品种,严禁以追逐利润为目的进行的任何投机交易。
4、业务授权及交易期限
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并按照公司制定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
作及管理。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
召开之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额度或授权期限,则额度或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
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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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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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为有效管理外币资产,增强
财务稳健性,防范和对冲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对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与具有
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主要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拟开展额度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的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
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
原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
、收付款预测风险、履约风险等。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的出口业务较多,为有效管理外币资产,增强财务稳健性,防范和对冲汇率
出现大幅波动时对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
融机构合作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根据资产规模和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
(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
(三)主要涉及的币种和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
算货币,主要包括美元、欧元、英镑等。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品种具体包括远
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四)期限及授权
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签订相关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额度或授权期限,则额度或
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五)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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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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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判断公
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公司净资产20%的中国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
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
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所有
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最终发
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安排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
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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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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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
发展、并参考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
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10万元/年,不参与公司内部与绩效挂钩的绩效考
核,按年发放。
2、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等组成,其
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能力
、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等综合确定和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中长期激励
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具体薪酬金额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其
绩效考核结果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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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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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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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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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46100649.82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3340916.73元。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92756850.11元,2025
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309415933.38元。2025年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194087
15.13元。
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
发展前景,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
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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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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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6年3月,经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年产20万吨锂电池电
解液项目投资协议书》。根据协议,公司将在滨海沿海工业园内成立项目运营公司,投资建设
年产2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近日,公司已成立项目运营公司盐城永太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永太”),并
完成了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了滨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颁发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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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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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年产5万吨六氟磷酸锂技改扩建项目的议案》及《关于子
公司年产5000吨新型补锂剂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子公司邵武永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永太高新”)以55000万元对现有产能进行技改扩建为年产5万吨六氟磷酸锂产能,以27
000万元投资建设年产5000吨新型补锂剂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82000万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实
际投资为准。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在总投资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的项目投资内容及
费用明细进行适当的调整。
本项目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项
目建设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年产5万吨六氟磷酸锂技改扩建项目
1、项目实施主体:邵武永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邵武市金塘工业园区
3、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将对年产约1.8万吨的六氟磷酸锂生产线进行技改扩建,完成后拟
形成年产5万吨六氟磷酸锂(固盐)的生产能力。
4、项目建设时间:2026年3月—2027年12月,最终以实际开展为准。
5、项目建设内容:利用原有六氟磷酸锂车间进行技术更新及改扩建,同时新建生产车间
及其配套公用工程、罐区用于新增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建设完成后项目总产能为5万吨/年。
6、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项目投资额:项目总投资55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290万元,设备投资42710万元,
铺底流动资金5000万元。
(二)年产5000吨新型补锂剂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主体:邵武永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邵武市金塘工业园区
3、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拟形成年产5000吨的新型补锂剂生产能力。
4、项目建设时间:2026年6月—2028年12月,最终以实际开展为准。
5、项目建设内容:拟建设生产车间及配套公用工程、仓储系统,建成年产5000吨新型补
锂剂的生产能力。
6、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项目投资额:项目总投资27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000万,设备投资17000万元,铺
底流动资金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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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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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佛山手心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手心”)于近
日收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544000724,发证时间:2025年12月19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佛山手心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系对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佛山手心自本次通过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即2025年—2027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
惠政策,即按应纳税所得额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佛山手心2025年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
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会对佛山手心2025年度的经营
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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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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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王莺妹女士的通知,
获悉王莺妹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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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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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披露了《关于部
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公司副董事长陈
丽洁女士,董事、副总经理金逸中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江山先生,副总经理
王梓臣先生,财务总监应阳峰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计划自2025年12月23日起6个月
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公司股
份,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提前实施完毕。增持主体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
计增持公司股份22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05.4004万元,已
达到增持计划金额的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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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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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年产2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经双方
友好协商,公司拟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年产20万吨锂电池电解
液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项目投资协议书》),拟在滨海沿海工业园投资建设年产20
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暂定名,最终以政府备案信息为准),预计总投资金额5亿元,最终
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
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此项投资的所有
后续事项,并签署与此项投资相关的手续及文件。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乙方: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基础上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拟在滨海沿海工业园投资建设锂电池电解液项目相关事宜,达
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内容:在甲方所在的滨海沿海工业园,乙方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
目,从事锂电池电解液项目的研发、生产、销售等工作;
3、投资主体:由乙方在甲方滨海沿海工业园内为项目成立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运营公
司(以下简称“运营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税收缴纳等工作;
4、项目投资:乙方通过自行投资方式,在滨海沿海工业园注册成立运营公司(具体名称
以工商备案名称为准),规划建设本项目。本项目为第一期项目,计划投资5亿元,新上年产2
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从获得土地至建成投产;
5、项目用地:本项目用地由乙方运营公司依法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具体以项目实施地
政府实际出让的土地数量为准。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权利义务
1.1甲方提供本项目落地、建设、运营的必要要素保障,保障本项目顺利开工、建设、竣
工、投产。乙方开始施工之后,如果遇到社会纠纷,甲方承诺予以帮助协调解决,并且施工时
间顺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2甲方负责用地指标保障,并确保项目地块为净地。项目地块应符合交地条件,如果项
目地块上存在建筑物、设施、林木青苗等其他附着物,甲方应在本项目开工前将其清除完毕并
承担全部费用;甲方应在乙方运营公司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后30天内,将供水、供电、排水
等管线提供至项目地块规划红线外3米处,以满足本项目施工基本要求。
1.3甲方为本项目提供优质服务,协调资源帮助乙方解决该项目涉及的区域能耗、排放等
指标问题,并积极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的注册登记、立项、能评、安评、环评、稳评等与项目建
设运营相关的所有行政审批、备案手续和获取相关许可证照,必备文件及相关资料由乙方和乙
方运营公司提供,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
1.4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约定本项目的建设时间、建设进度、固定资产投入、投资强度、
容积率、亩均税收等,甲方依法对本项目建设、运营情况进行监督,但不得影响乙方和乙方运
营公司的正常施工、生产、经营。
2、乙方的责任和权利义务
2.1乙方须向甲方缴纳项目履约保证金100万元,应在获得本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后10个工作
日内,将该保证金缴纳至甲方指定账户。在乙方项目取得盐城市新开工项目认定手续后,甲方
应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该保证金给乙方。
2.2乙方运营公司应当对照江苏省绿色工厂的相关规范进行设计,按照立项文件完成本项
目建设,确保项目投资强度达到本协议要求,建成后通过绿色工厂验收。
2.3乙方运营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相关资源。乙方项目所需能耗、环境容
量等指标,凡应按制度进行市场化交易的,由乙方自行购买解决。
2.4本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及本市产业政策及产业定位,乙方运营公司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
的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建设、生产等活动,否则因违反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造成环境污染
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5乙方运营公司应当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改善安
全生产条件,提高管理水平,在本项目开工前完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申报。项目施
工建设、生产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安保措施,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齐安全设施,确保施
工及生产安全,避免发生责任事故、群体性事件及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同时,双方在项目投资协议书中关于违约责任、保密义务等作了相应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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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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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王莺妹女士、何人宝
先生的通知,获悉王莺妹女士、何人宝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质押及部分股权解除质
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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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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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王莺妹女士的通知,
获悉王莺妹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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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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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王莺妹女士的通知,
获悉王莺妹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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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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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但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重大
事项与其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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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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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王莺妹女士的通知,
获悉王莺妹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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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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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浙江永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新能源”)的经营需求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滨海美康药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滨海美康”)为其本金9500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以上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
不存在反担保情形。
公司为永太新能源提供的9500万元担保额度在公司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经全资子公司滨海美康股东决定批准,由滨海美康为永太新能源9500万元的授信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永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新区东海第五大道11号
法定代表人:王莺妹
注册资本:33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
化学品的制造);货物进出口;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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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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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董事长陈丽洁女士,董事、副总
经理金逸中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江山先生,副总经理王梓臣先生,财务总监
应阳峰先生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不少于人民币500万
元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
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3、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6月22
日)。
公司近日收到了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
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增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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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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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王莺妹女士的通知,
获悉王莺妹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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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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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
3159股,公司注册资本由925400795元变更为925127636元,公司的股本总数由925400795股变
更为925127636股。《公司章程》及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经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成减少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
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注册资本:玖亿贰仟伍佰肆拾万零柒佰玖拾伍元变更后注册资本:玖亿贰仟伍佰壹
拾贰万柒仟陆佰叁拾陆元其余登记事项不变。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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