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327 富安娜 更新日期:2024-04-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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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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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 │ 95000.00│ ---│ ---│ 76448.13│ ---│ 人民币│
├─────────┼─────┼─────┼─────┼─────┼──────┼──────┤
│其他2 │ 22450.00│ ---│ ---│ 40960.38│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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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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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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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 1.22亿│ ---│ 1.11亿│ 100.00│ 996.31万│ ---│
│络体系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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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家纺基地综合楼│ ---│ ---│ 1.48亿│ 100.09│ ---│ 2022-08-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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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 1.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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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家纺生产基地二│ 1.05亿│ ---│ 8949.71万│ 100.00│ 8843.84万│ 2012-03-31│
│期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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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富安娜家纺生产│ 5139.10万│ ---│ 1.08亿│ 100.00│ 7786.72万│ 2012-09-30│
│基地三期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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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源计划(ERP │ 3000.00万│ ---│ 3018.00万│ 100.00│ ---│ 2013-07-31│
│)管理体系技术改造│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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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 │ 5000.00万│ ---│ 5000.00万│ 100.00│ ---│ 201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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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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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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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振雄印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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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2 │
├──────┼────────────────────────────────────────┤
│关联方 │深圳市振雄印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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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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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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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富安│符合一定资│ 1196.80万│人民币 │2018-01-01│2020-01-01│一般担保│否 │否 │
│娜家居用品│质条件的、│ │ │ │ │,保证担 │ │ │
│股份有限公│非关联方、│ │ │ │ │保 │ │ │
│司 │资产负债率│ │ │ │ │ │ │ │
│ │低于70%的 │ │ │ │ │ │ │ │
│ │富安娜公司│ │ │ │ │ │ │ │
│ │下游经销商│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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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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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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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披露了《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
理林国芳先生自2023年11月3日起6个月内,计划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的总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
元。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种类为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票和部分通过大宗交易受让公司员工
持股计划。
2、公司收到林国芳先生提交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完成暨增持结果的告知函》,本次增
持计划已实施完成。2024年1月24日林国芳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
和大宗交易受让方式共增持公司股份3288571股,占公司总股本0.39%,累计增持金额约为人民
币30000705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林国芳先生。
(二)本次增持实施前,增持主体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增持实施前林国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97008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9.40%。
(三)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12个月内,林国芳先生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四)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林国芳先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进
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员工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二)增持股份的金额:林国芳先生拟增持股份的总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三)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根据增持人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
判断,并结合二级市场波动情况,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3年11月3日起的6个月内增持完毕(窗口期不增持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并及时披露是否顺
延实施。
(六)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等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种类为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票和部分通过大宗交
易受让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七)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
定期限的安排。
(八)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将在公
司披露增持计划之日起的6个月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2024年1月24日林国芳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受让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127997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15%。同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2008600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约为0.24%。林国芳先生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30000705元,本次增持股份成交金额未
低于增持计划中的增持股份总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股份未在限制买入的窗口期内增持,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增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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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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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2015年9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201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截止2016年3月10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设立的“广发原驰富安娜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7869151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2.14%,成交金额合计195388227.80元,成交均价约为10.93元
/股,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2016年3月10日至2019年3月9日。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
益,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和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召开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和2019年3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和《<深圳市
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同时对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进行了调整及变更,存续期在原定到期
日基础上延长36个月即至2022年9月24日。基于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和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
6月21日召开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和2022年6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公司继续对本员工持股计划
实施延期,存续期在原定到期日基础上延长24个月即至2024年9月24日。存续期内,一旦持股
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售情况
2022年9月20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17869151股中的16589180股通
过大宗交易出售给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林国芳先生,具体情况请查看巨潮资讯网上
2022年9月2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部分出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2024年1月24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1279971股通过大宗交易出售给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林国芳先生,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5%。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出售股份17869151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14%,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已全部出售完毕。
本持股计划在实施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
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期间不存在与披露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存续期不一致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事项不一致的情形。本员工持
股计划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
票的规定,未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本员工持股
计划已实施完毕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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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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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23年12月11日和2023年12
月27日,分别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补选曾凡跃先生、吴崎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对董事会下设的委员会
成员构成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调整前:独立董事张龙平先生(召集人、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王平先生、董事陈国红女
士
调整后:独立董事曾凡跃先生(召集人、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王平先生、董事陈国红女
士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调整前:独立董事王平先生(召集人、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郑贤玲女士、董事长林国芳
先生
调整后:独立董事王平先生(召集人、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吴崎右女士、董事长林国芳
先生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调整前:董事长林国芳先生(召集人、主任委员)、董事林镇成先生、独立董事张龙平先
生
调整后:董事长林国芳先生(召集人、主任委员)、董事林镇成先生、独立董事曾凡跃先
生
以上曾凡跃先生和吴崎右女士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其他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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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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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4年1月1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
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1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
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
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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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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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于2023年12月11日在深圳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相结合方式举行,董事长林国芳先生主持会议,公
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
超过六年,张龙平先生和郑贤玲女士因连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分别已向公司董事会辞去
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张龙平先生和郑贤玲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
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张龙平先
生和郑贤玲女士将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其辞职报告
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起生效。有关前述事项公告具体请查看巨潮资讯网《关于独
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号)。
二、拟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曾凡跃先生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曾凡跃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一),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吴崎右女士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崎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二),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凡跃先生和吴崎右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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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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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南南油大道西路自行车加
工厂1栋;
林国芳,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龚芸,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安娜”)及相关当事人存在
以下违规行为:
2023年9月28日,富安娜披露《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称,董事会以全票
审议通过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3年9月29日,富安娜披露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更正公告》称,富安娜前述决议内容表述有误,关联董事已回避该等表
决事项并计入回避票数。同日富安娜披露的《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富
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亦存在前述相
同错误,并于当日披露更正公告,称因工作人员疏忽上传了错误版本的法律意见书,并更正了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相关内容。前述疏漏错误引发市场广泛关注和质疑,造成不良影响。
此外,富安娜于2023年9月7日披露的《更正公告》称,2023年8月25日披露的《综合授信
暨对外担保公告》中对外担保总额有误。富安娜于2022年10月21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决议的更正公告》称,2022年9月30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中
限制性股票数量披露有误。
富安娜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1.1条及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富安娜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国芳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1.2条的规定,对富安娜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
富安娜董事会秘书龚芸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4.4.2条的规定,对富安娜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
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3.2.3条和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十九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
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国芳、董事会秘书龚芸给予
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
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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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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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因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
永中和”)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2023年年
度审计机构。
一、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其审计团队已经连续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两年且合同到期,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
来审计的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拟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
司不存在已委托信永中和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将其解聘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调查,提名聘请致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
构,年度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12万元,聘用期限一年,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已就改聘事项事先通知了原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和拟聘任审计机构致同,并就相关事宜
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本公司将根据股东
大会审议结果敦促前后任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
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深入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
责,表现出良好的履职能力、服务意识和职业操守,公司董事会对信永中和审计专业团队为公
司审计工作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企业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惠琦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
书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网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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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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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决议,决定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
议案,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2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
1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
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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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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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90名,可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23828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3051%。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尚需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方可解除限售,届时公司将另
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有
关事项详细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7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
制定<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
意见。
2、2020年7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深圳市富安娜家居
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
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及《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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