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331 皖通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9-12-23│ 27.00│ 3.45亿│
├───────────┼───────────┼───────────┼───────────┤
│增发 │ 2011-09-21│ 13.67│ 1.71亿│
├───────────┼───────────┼───────────┼───────────┤
│增发 │ 2014-09-12│ 13.01│ 3.62亿│
├───────────┼───────────┼───────────┼───────────┤
│增发 │ 2018-01-23│ 13.49│ 4.3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4-25│ 4.98│ 2948.06万│
├───────────┼───────────┼───────────┼───────────┤
│增发 │ 2018-11-07│ 7.60│ 1.6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3-11│ 3.63│ 5512.4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18│ 3.60│ 108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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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华通力盛(北京)智│ 18830.00│ ---│ 70.00│ ---│ 1803.29│ 人民币│
│能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9003.45万│ 0.00│ 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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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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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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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数智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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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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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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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交易概述 │
│ │ 2026年6月9日,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布局拓展新能源物流相关新│
│ │业务,支撑新业务顺利落地开展,公司拟向北京骐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骐骥物│
│ │流”)实缴部分出资,由此导致承接北京数智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数智运”)│
│ │原有的出资义务1,000万元。 │
│ │ 北京数智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 │关规定,北京数智运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出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
│ │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 │-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本次关 │
│ │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相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基本情况 │
│ │ 名称:北京数智运科技有限公司 │
│ │ 北京数智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的相关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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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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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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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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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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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概述 │
│ │ 2026年6月1日,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
│ │为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腾云”)、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景源荟智”),发行对象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
│ │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的详细方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 │披露的相关公告。2025年11月18日和2026年3月18日,公司和西藏腾云、景源荟智分别签署 │
│ │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
│ │充协议》。2026年6月1日,公司和西藏腾云、景源荟智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 │之补充协议(二)》。 │
│ │ (二)关联关系 │
│ │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西藏腾云、景源荟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 │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
│ │ 1、西藏腾云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腾云是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西藏景源”)的全资子公司,黄涛先生是西藏腾云的实际控制人。 │
│ │ 2、景源荟智 │
│ │ 西藏景源担任景源荟智的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景源荟智的重大经营决策│
│ │事项及日常经营管理,黄涛先生是景源荟智的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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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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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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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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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概述 │
│ │ 2026年3月18日,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
│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
│ │象为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腾云”)、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合│
│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景源荟智”),发行对象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
│ │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的详细方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 │)披露的相关公告。 │
│ │ 公司和西藏腾云、景源荟智于2025年11月18日签署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西│
│ │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附条件生效│
│ │的股份认购协议》,2026年3月18日,公司和西藏腾云、景源荟智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 │
│ │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
│ │ (二)关联关系 │
│ │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西藏腾云、景源荟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 │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
│ │ 1、西藏腾云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腾云是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西藏景源”)的全资子公司 │
│ │ 2、景源荟智 │
│ │ 西藏景源担任景源荟智的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景源荟智的重大经营决策│
│ │事项及日常经营管理,黄涛先生是景源荟智的实际控制人。 │
└──────┴────────────────────────────────────────┘
┌──────┬────────────────────────────────────────┐
│公告日期 │2025-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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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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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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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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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概述 │
│ │ 2025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 │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
│ │藏腾云”)、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景源荟智”)│
│ │,发行对象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的详细方案详见公司在│
│ │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 │ 公司和西藏腾云、景源荟智于2025年11月18日签署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西│
│ │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附条件生效│
│ │的股份认购协议》。 │
│ │ (二)关联关系 │
│ │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西藏腾云、景源荟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 │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1、西藏腾云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腾云是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西藏景源”)的全资子公司。 │
│ │ 2、景源荟智 │
│ │ 西藏景源担任景源荟智的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景源荟智的重大经营决策│
│ │事项及日常经营管理,黄涛先生是景源荟智的实际控制人。 │
│ │ (三)审批程序 │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
│ │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在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 │由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 │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在股东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时,│
│ │关联股东对相关议案也将回避表决。 │
│ │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深圳证│
│ │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股东会在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
│ │的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
│ │组上市。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西藏腾云 │
│ │ 企业名称: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姜建国 │
│ │ 成立日期:2013年1月31日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2200585794984D │
│ │ (二)景源荟智 │
│ │ 企业名称: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成立日期:2025年11月5日 │
│ │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
│ │ 出资额:30100.00万元人民币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K0B22E60 │
│ │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D段)6层D段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
│ │询;企业总部管理。 │
│ │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一)协议主体 │
│ │ 甲方: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1: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乙方2: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协议西藏腾云投资管理 │
│ │有限公司、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乙方”) │
│ │ (二)认购标的、认购方式、认购价格、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1、认购标的 │
│ │ 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
│ │.00元。 │
│ │ 2、认购方式 │
│ │ 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股票。 │
│ │ 3、认购价格 │
│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7.16元/ │
│ │股,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 │
│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发现金│
│ │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
│ │整,调整公式如下:分红派息:P1=P0-D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P0/(1+N)两项同时进│
│ │行: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分红派息金额,N为每股资本公 │
│ │积转增股本或送股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
│ │ 4、认购数量 │
│ │ 不超过128529524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30%;最终数量以中国证监│
│ │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发行前总股本若发生变化,数量将相应调整。 │
│ │ 5、认购金额 │
│ │ 乙方合计认购金额不超过92027.14万元(含本数),最终金额=每股发行价格×最终发 │
│ │行数量。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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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晟 1850.00万 4.49 69.22 2021-04-30
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 1403.41万 3.42 40.55 2022-03-11
─────────────────────────────────────────────────
合计 3253.41万 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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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安徽皖通科│安徽汉高信│ 25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息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皖通科│安徽汉高信│ 2550.00万│人民币 │2024-07-11│2025-06-29│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息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皖通科│烟台华东电│ 2500.00万│人民币 │2023-08-09│2026-07-25│抵押 │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子软件技术│ │ │ │ │ │ │ │
│公司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安徽皖通科│华通力盛(│ 14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北京)智能│ │ │ │ │保证 │ │ │
│公司 │检测集团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安徽皖通科│烟台华东电│ 1000.00万│人民币 │--- │--- │抵押 │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子软件技术│ │ │ │ │ │ │ │
│公司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安徽皖通科│烟台华东电│ 999.00万│人民币 │--- │--- │抵押 │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子科技有限│ │ │ │ │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安徽皖通科│烟台华东电│ 999.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子软件技术│ │ │ │ │保证 │ │ │
│公司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安徽皖通科│烟台华东数│ 850.00万│人民币 │2024-01-29│2027-01-17│抵押 │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据科技有限│ │ │ │ │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安徽皖通科│安徽汉高信│ 51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息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皖通科│安徽汉高信│ 51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息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皖通科│安徽汉高信│ 510.00万│人民币 │2025-06-26│2026-06-02│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息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皖通科│安徽汉高信│ 510.00万│人民币 │2024-06-29│2025-06-18│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息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皖通科│天津市天安│ 500.00万│人民币 │2026-02-06│2026-11-04│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怡和信息技│ │ │ │ │保证 │ │ │
│公司 │术有限公司│ │ │ │ │ │ │ │
├─────┼─────┼─────┼────┼─────┼─────┼────┼───┼───┤
│安徽皖通科│天津市天安│ 500.00万│人民币 │2025-10-20│2026-04-19│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怡和信息技│ │ │ │ │保证 │ │ │
│公司 │术有限公司│ │ │ │ │ │ │ │
├─────┼─────┼─────┼────┼─────┼─────┼────┼───┼───┤
│安徽皖通科│安徽汉高信│ 25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息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皖通科│安徽汉高信│ 130.00万│人民币 │2025-06-19│2026-06-18│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息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皖通科│华通智造(│ 100.00万│人民币 │2025-10-16│2026-10-08│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山东)智能│ │ │ │ │保证 │ │ │
│公司子公司│科技集团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安徽皖通科│华通智造(│ 90.00万│人民币 │2025-10-16│2026-10-12│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山东)智能│ │ │ │ │保证 │ │ │
│公司子公司│科技集团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安徽皖通科│华通力盛(│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技股份有限│北京)智能│ │ │ │ │保证 │ │ │
│公司 │检测集团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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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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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5月2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
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2026年8月4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由肆亿贰仟捌佰肆拾叁万壹仟柒佰肆拾玖圆整变更为肆亿贰仟捌佰
肆拾万玖仟柒佰肆拾玖圆整,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11761244Q
2、名称: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
6、注册资本:肆亿贰仟捌佰肆拾万玖仟柒佰肆拾玖圆整
7、成立日期:1999年05月12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
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交通设施维修;智能控制系
统集成;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
售;货物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民用航空
材料销售;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
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
修和试验;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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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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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000股,涉及人数为2人,占回购前公司股份总数428431749股
的0.0051%。回购价格为3.60元/股,回购金额为79200元(不含利息)。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2843174
9股变更为428409749股。
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于2025年2月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5年2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
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对前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律师对前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6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内与公司协商解除合同离职不
再符合激励条件、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未全部解除限售。根据《安徽皖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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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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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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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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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2026年6月9日,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布局拓展新能源物流相关新业务
,支撑新业务顺利落地开展,公司拟向北京骐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骐骥物流”)
实缴部分出资,由此导致承接北京数智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数智运”)原有的出
资义务1000万元。
北京数智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北京数智运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出资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
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相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数智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藏经馆胡同11号北楼一层A1026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建国
成立日期:2025年5月14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数字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互联
网数据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销
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
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
电信业务。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出资30%,西藏山南辛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30%,北京诸
事愿科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20%,北京赤兔行科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出资10%,北京胜如旧企业管理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0%。由于股权较为分散
,北京数智运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黄涛先生。
2、历史沿革
2025年4月,为布局未来物流新生态,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出资300万元与其他方
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北京数智运。
4、关联关系说明
北京数智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相关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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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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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
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获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公司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限售期调整情况如下:
(1)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调整前:
1、定价基准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发
行价格:7.16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
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
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调整后:
1、定价基准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最
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
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2)发行数量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5418994股(含本数),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
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
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
整。调整后: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
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
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3)限售期
调整前:
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涛先生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票的30%,则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调整后:
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涛先生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票的30%,则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涛先生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超过上市公司已
发行股票的30%,则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
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
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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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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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2026年6月1日,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西
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腾云”)、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景源荟智”),发行对象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
票。本次发行的详细方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2025年11月18日和2026年3月18日,公司和西藏腾云、景源荟智分别签署了《安徽皖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2026年
6月1日,公司和西藏腾云、景源荟智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
(二)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西藏腾云、景源荟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西藏腾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腾云是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
藏景源”)的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黄涛先生是西藏腾云的实际控制人。
西藏景源担任景源荟智的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景源荟智的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及日常经营管理,黄涛先生是景源荟智的实际控制人。
(三)审批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和2026年6月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在对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由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审议通
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在
股东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时,关联股东对相关议案也将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
上市。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1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
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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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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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的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3日、2026年5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均有权自接
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文件
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
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
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可采用信函、邮件或现场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
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2、申报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敬梅
电话:0551-62969206
传真:0551-62969207
电子邮箱:wtkj@wantong-tech.net
5、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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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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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变更提案、补充提案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8日15: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公司305会议室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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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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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
价值,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
定,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
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
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
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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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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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
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86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80900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77%;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敬请投资者注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共有186名激励对象可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合计7580900股限制性
股票。
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主
要内容如下:(一)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
(三)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为3.63元/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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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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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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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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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8日15: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公司305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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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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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内与公司协商解除合同离职不
再符合激励条件、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未全部解除限售。根据《安徽皖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51%。
(二)回购价格、定价依据及回购资金总额
根据《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
于公司于2025年6月实施完成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425431749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因
此,本次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63元/股调整为3.60元/股。根据《安徽皖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本次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
以上述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协商解除合同离职的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回购总资金约为79200元(尚未计利息)。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办
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过程中,公司发生其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
细、配股、缩股等事项,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授权对回购价格和回购资金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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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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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电子”)和其全资子公司烟台华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东科技”)因经营周转需要,现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1、华东电子
预计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抵押
类贷款额度700万元、信用类贷款额度3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上述综合授信由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1000万元,并由华东科技在高新区创大东路6号综合办公楼1302室、170
1室、1702室为该笔业务提供抵押担保700万元。
2、华东科技
预计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抵押
类贷款额度700万元、信用类贷款额度3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上述综合授信由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1000万元,并由华东科技在高新区创大东路6号综合办公楼1501室、150
2室、1601室为该笔业务提供抵押担保7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华东电子、华东科技股东审议通过,同时本次对外担保行为已经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担保行为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后续签订的协议为准。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担保行为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后续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华东电子和华东科技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日常
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符合华东电子、华东科技和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公司整体利益。
华东电子和华东科技分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无需对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能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且华东电子和华东科技经营稳健,资
产、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正常的履约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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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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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
知》(深证上审〔2026〕52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
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和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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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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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2026年3月18日,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
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腾云”)、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景源荟智”),发行对象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股票。本次发行的详细方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公司和西藏腾云、景源荟智于2025年11月18日签署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
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2026年3月18日,公司和西藏腾云、景源荟智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西藏腾云、景源荟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西藏腾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腾云是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
藏景源”)的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黄涛先生是西藏腾云的实际控制人。
西藏景源担任景源荟智的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景源荟智的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及日常经营管理,黄涛先生是景源荟智的实际控制人。
(三)审批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和2026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在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由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在股东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时
,关联股东对相关议案也将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
上市。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1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
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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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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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
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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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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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25年12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
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2026年1月19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由肆亿贰仟伍佰肆拾叁万壹仟柒佰肆拾玖圆整变更为肆亿贰仟捌
佰肆拾叁万壹仟柒佰肆拾玖圆整,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11761244Q
2、名称: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
6、注册资本:肆亿贰仟捌佰肆拾叁万壹仟柒佰肆拾玖圆整
7、成立日期:1999年05月12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
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交通设施维修;智能控制系
统集成;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
售;货物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民用航空
材料销售;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
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
修和试验;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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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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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25年12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
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12月16日、2026年1月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中兴华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中兴华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费强作为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费强工作调整,经中兴华安排,现改派鹿丽鸿作
为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合伙人为
鹿丽鸿,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鹿丽鸿和刘鹏,质量控制复核人为王祖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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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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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
闲置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为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
限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投资产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是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
司、信托公司或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中相关章节规定的风险投资产品。4、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届董事会任期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及签
署相关文件。
5、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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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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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暨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同
意全资子公司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电子”)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
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掉期业务,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8月20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暨外汇掉期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暨外汇掉期业务额度的议案》,为进一步防范进出口业务中的汇率风险,公司拟
调整华东电子开展外汇掉期业务的额度,调整后的交易金额为“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
值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其他2
内容不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掉期业务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国际市场业务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东电子战略发展中占据较为重要的地位,海外业务主要
采用外币结算。为有效防范进出口业务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给华东电子带来的不利影
响,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华东电子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掉期业务。
外汇掉期业务,是公司与银行以A货币交换B货币,并按照事先约定的金额、汇率在未来某
一特定日期,再以B货币换回A货币的交易。
2、交易金额
调整前:
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或等值外币),在授权期限
内可循环使用。
调整后:
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在授权期限
内可循环使用。
3、交易方式
经监管机构批准,与具有掉期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工具为外汇
掉期,币种为美元。
4、交易期限
本次外汇掉期业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
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华东电子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暨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全资子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暨外汇掉期业务额度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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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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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变更提案、补充提案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公司305会议室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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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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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天安怡和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怡和”)因经营周转需要,现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预计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上述综合授信由公司提供担保
,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
本次对外担保行为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截至本公告日,该担保行为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后续签订的协议为准。
天安怡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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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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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名,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董事
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会,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帅红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
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帅红梅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当选后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帅红梅女士: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重庆金源时代购
物广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监事、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职务。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区域
总经理、安徽汉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安徽皖通城市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安徽皖
通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天津市天安怡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5000
00股,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的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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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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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公司305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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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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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
合伙人:李尊农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203338.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54719
.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3220.05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69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
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
,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
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中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
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2次。5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7次、
监督管理措施4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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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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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2025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腾
云”)、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景源荟智”),发行
对象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的详细方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和西藏腾云、景源荟智于2025年11月18日签署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西藏
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协议》。
(二)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西藏腾云、景源荟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西藏腾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腾云是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
藏景源”)的全资子公司。
2、景源荟智
西藏景源担任景源荟智的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景源荟智的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及日常经营管理,黄涛先生是景源荟智的实际控制人。
(三)审批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通过,公司董事会在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由出
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
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在股东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时,关联股东
对相关议案也将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股东会在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
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
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西藏腾云
企业名称: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建国
成立日期:2013年1月31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2200585794984D
(二)景源荟智
企业名称: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5年11月5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30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K0B22E60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D段)6层D段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企业总部管理。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1: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2: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协议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乙方”)
(二)认购标的、认购方式、认购价格、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1、认购标的
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
0元。
2、认购方式
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股票。
3、认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7.16元/股
,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总量);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
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
式如下:分红派息:P1=P0-D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
)/(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分红派息金额,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
股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4、认购数量
不超过128529524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30%;最终数量以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发行前总股本若发生变化,数量将相应调整。
5、认购金额
乙方合计认购金额不超过92027.14万元(含本数),最终金额=每股发行价格×最终发行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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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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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
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安徽皖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通科技”)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
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拟定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公司的相关主体就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
措施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一)测算假设和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和产业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5年
12月实施完成,该预测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最终以
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4、假设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为12852952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2027.14万元(暂不考虑本
次发行费用的影响),此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
表最终发行股票数量;
5、公司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691.65万元
和1786.53万元。假设2025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2024年度增长10%、与同期持平、下降10%三种假设情形,
测算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该盈利水平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
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上述测算不代表公司2025年度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
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7、假设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
后期末总股本和计算每股收益时,将截至2024年末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和库存股从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中扣减,且仅考虑本次发行股票对总股本的影响,未考虑
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8、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盈利情况的观点,亦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和承诺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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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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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
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5]5号)等文件精神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
因素,公司制定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如下:
一、制定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立足于长远发展与可持续经营,在制定本规划时,全面考量了实际经营状况、未来盈
利能力、战略发展规划、资金流动状况、股东投资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诸多
因素。公司旨在平衡股东合理回报与自身可持续发展,据此对利润分配作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
,以维护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保障公司持久、健康的核心经营能力。
二、制定规划遵循的原则
1、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2、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3、处理好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公司利润分配不得损
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4、坚持现金分红为主,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未来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
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并结合公司当期经营
利润和现金流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实施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
(2)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
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
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3、现金方式利润分配的间隔和比例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
三十,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
东会审议批准。
4、差异化的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
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
低应达到20%。
5、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
,拟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2)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
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
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
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3)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方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
点、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4)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提供邮箱、电话、互动平台等多种方
式,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
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
行监督。
(6)如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除该股东所
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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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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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相关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整体工作安排和计
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股东会,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
,公司将另行发出股东会通知,并将上述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表决。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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