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332 仙琚制药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9-12-28│ 8.20│ 6.56亿│
├───────────┼───────────┼───────────┼───────────┤
│增发 │ 2015-10-28│ 8.93│ 8.62亿│
├───────────┼───────────┼───────────┼───────────┤
│增发 │ 2020-10-28│ 13.70│ 9.87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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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琚杨府药业有│ 0.30│ ---│ 100.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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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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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制剂国际化建设│ 7.00亿│ 7414.11万│ 6.46亿│ 92.29│ ---│ 2026-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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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借款 │ 1.80亿│ ---│ 1.8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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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7亿│ ---│ 1.07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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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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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1 │
├──────┼────────────────────────────────────────┤
│关联方 │仙居县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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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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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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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 │
│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参股公司暨关联交│
│ │易的议案》,同意注销参股公司仙居县聚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合金融”)。│
│ │ 聚合金融于2016年6月设立,当时根据地方政府相关精神,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由地 │
│ │方总商会牵头,公司与控股股东仙居县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公│
│ │司出资1000万元持有其20%的股权。 │
│ │ 《关于注销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
│ │事陈卫武先生、曹保湖先生、关联监事李燕琴女士均已回避表决。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注销│
│ │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
│ │情况公告如下: │
│ │ 公司名称:仙居县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 本项目共同出资人中,仙居县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
│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仙居县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
│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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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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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敬德 3400.00万 3.71 --- 2018-10-19
─────────────────────────────────────────────────
合计 3400.00万 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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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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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琚制│台州仙琚药│ 950.00万│人民币 │2025-05-23│2026-05-22│连带责任│否 │是 │
│药股份有限│业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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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琚制│台州仙琚药│ 900.00万│人民币 │2025-05-30│2026-06-29│连带责任│否 │是 │
│药股份有限│业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浙江仙琚制│仙居仙曜贸│ 550.00万│人民币 │2025-09-19│2026-09-17│连带责任│否 │是 │
│药股份有限│易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浙江仙琚制│仙居仙曜贸│ 488.27万│人民币 │2025-01-23│2025-07-23│连带责任│是 │是 │
│药股份有限│易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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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琚制│仙居仙曜贸│ 488.07万│人民币 │2025-03-26│2025-09-26│连带责任│是 │是 │
│药股份有限│易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浙江仙琚制│仙居仙曜贸│ 481.77万│人民币 │2025-03-13│2025-09-13│连带责任│是 │是 │
│药股份有限│易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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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琚制│仙居仙曜贸│ 450.00万│人民币 │2025-12-05│2026-09-14│连带责任│否 │是 │
│药股份有限│易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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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琚制│仙居仙曜贸│ 448.88万│人民币 │2025-04-30│2025-10-30│连带责任│是 │是 │
│药股份有限│易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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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琚制│仙居仙曜贸│ 339.38万│人民币 │2025-02-21│2025-08-21│连带责任│是 │是 │
│药股份有限│易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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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琚制│仙居仙曜贸│ 316.80万│人民币 │2025-09-11│2026-03-11│连带责任│否 │是 │
│药股份有限│易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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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琚制│仙居仙曜贸│ 311.25万│人民币 │2025-05-13│2025-11-13│连带责任│是 │是 │
│药股份有限│易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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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琚制│仙居仙曜贸│ 303.07万│人民币 │2025-11-17│2026-05-17│连带责任│否 │是 │
│药股份有限│易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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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琚制│仙居仙曜贸│ 238.50万│人民币 │2025-08-15│2026-02-15│连带责任│否 │是 │
│药股份有限│易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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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琚制│仙居仙曜贸│ 238.50万│人民币 │2025-09-19│2026-03-19│连带责任│否 │是 │
│药股份有限│易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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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琚制│仙居仙曜贸│ 143.10万│人民币 │2025-10-16│2026-04-16│连带责任│否 │是 │
│药股份有限│易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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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琚制│仙居仙曜贸│ 97.50万│人民币 │2025-04-03│2025-10-03│连带责任│是 │是 │
│药股份有限│易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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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琚制│伟星集团有│ ---│人民币 │2023-05-20│2025-05-19│--- │是 │否 │
│药股份有限│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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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琚制│浙江升华控│ ---│人民币 │2023-05-20│2025-05-19│--- │是 │否 │
│药股份有限│股集团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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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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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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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人民币8000万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
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45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应当调整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上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3.45元/股(含)调整至不
超过13.25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2026年5月22日、2026年5月29日、2026年6月10日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2025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
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
告书》(公告编号:2026-03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本次回购的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承诺的回购资金
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期
限届满或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公
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6年6月1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公
司股份69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698%,最高成交价为8.5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39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5826485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17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4)。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
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日、20
26年8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
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2026-04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795296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8149%。最高成交价为8.7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
9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703.60元(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总金额
已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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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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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参加了国家组织药品
联合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联采办”)组织的第十二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的投标工作。公司
产品屈螺酮炔雌醇片(II)、地屈孕酮片、甲磺酸倍他司汀片拟中选本次集中采购。
二、本次拟中选产品其他相关情况
1、屈螺酮炔雌醇片(II)
2023年4月,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屈螺酮炔雌醇片(II)《药品注册
证书》。2025年公司该产品在国内市场的销售金额约为4858万元,约占2025年度营业收入的1.
29%;2026年一季度该产品在国内市场的销售金额约为1534万元,约占公司2026年一季度营业收
入的1.67%。
2、地屈孕酮片
2025年5月,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地屈孕酮片《药品注册证书》。202
5年公司该产品在国内市场的销售金额约为341.22万元,约占2025年度营业收入的0.09%;2026
年一季度该产品在国内市场的销售金额约为345.63万元,约占公司2026年一季度营业收入的0.
38%。
3、甲磺酸倍他司汀片
2026年5月,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甲磺酸倍他司汀片《药品注册证书
》。因该产品于2026年5月获批,因此截至目前,该产品无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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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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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
发的关于炔雌醇环丙孕酮片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6B05044),公
司炔雌醇环丙孕酮片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申请内容:申报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
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和《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
公告》(2017年第100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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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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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资及股权转让事项概述
浙江萃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萃泽医药”)系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35.3316%的股权。近日,公司收到萃泽医药拟增加
注册资本和原股东股权转让的通知:考虑到经营需求,萃泽医药拟增加注册资本,拟参与增资
的6家认购方以现金出资合计7500万元人民币,认购萃泽医药的新增注册资本157.5990万元。萃
泽医药注册资本拟由1618.0152万元增资到1775.6142万元。本次增资拟由以下6家投资方参与
:仙居蓝湾贰号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杭州七叶草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600万元人民币,浙江丰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
币,豫安(海南)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姜轶凌出资500万元人民币,汤
赞文出资400万元人民币。拟参与增资的6家认购方以现金出资合计7500万元人民币,认购萃泽
医药的新增注册资本157.5990万元。
萃泽医药原股东深圳新愿景天使创新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拟以234万元人民币向自
然人顾时来转让注册资本8.9837万元、萃泽医药原股东扬州新愿景睿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拟以747.50万元人民币向自然人顾时来转让注册资本28.6986万元。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放弃萃泽医药本次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和萃泽医药原股东股权
转让优先受让权。公司放弃本次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和股权优先受让权后,持有萃泽医药
的股权比例从原来的35.3316%降至32.1957%。本次放弃萃泽医药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和股
权优先受让权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规定,本次放弃萃泽医药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和股权优先受让权在
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由经营层
组织实施。
本次放弃萃泽医药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和股权优先受让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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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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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联合发布了《关于
印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年版)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26〕17号)。浙江仙琚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有5个产品新增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年版)
》(以下简称“国家基药目录”)。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共有30个产品纳入国家基药目录。该目录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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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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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人民币8000万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
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45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应当调整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上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13.45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13.25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2026年5月22日、2026年5月29日、2026年6月10日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2025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
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
告书》(公告编号:2026-03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
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6月1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公司
股份69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698%,最高成交价为8.52元/股,最低价成交价为8.39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582648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均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②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
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
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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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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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
发的关于黄体酮注射液1ml:50mg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6B03041
),公司黄体酮注射液1ml:50mg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药品基本信息
申请内容:申报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
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和《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
公告》(2017年第100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本次批准的黄体酮注射液为每支含50mg的黄体酮,主要适应症为用于月经失调,如闭经和
功能性子宫出血、黄体功能不足、先兆流产和习惯性流产(因黄体不足引起者)、经前期紧张
综合症的治疗、用于辅助生育技术中黄体酮的补充治疗。
本公司黄体酮注射液已批准上市的规格为1ml:10mg和1ml:20mg,批准文号分别为:国药
准字H33020829和国药准字H33020828,目前产品执行标准为《中国药典》2025年版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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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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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
噻托溴铵奥达特罗吸入喷雾剂境内生产药品注册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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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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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
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宇松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9691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59%;反对2
178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91%;弃权72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5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69704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06%;反对2
162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32%;弃权7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2%。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69729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97%;反对2
150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90%;弃权7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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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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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在股份回购完
成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15000万元(含)。
4.回购价格和数量: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45元/股(含)(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
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按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
份数量不低于595万股且不超过111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0%-1.13%。具体回购数量和金
额以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或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数量和金额为准。
5.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7.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二、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无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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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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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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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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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
发展情况,并参考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适用期限为2026年度。实施期间若有重大变化,可根据公司需求并严格按照规定的
审议流程调整方案。
三、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无董事津贴。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
职能力、对公司的作用与贡献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7.2万元(含税)。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
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3、具体计薪标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等组成。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由公司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由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评确定并授权董事长执行。同时担任多个岗位的,根据主要岗位
绩效以及相关岗位贡献情况发放相应薪酬。
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具体递延发放比例由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确定。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制度及考评结果计算,由公司董事
长签字发放。
2、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
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4、上述薪酬均为含税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5、如涉及相关止付追索情况,公司应当遵循薪酬制度执行,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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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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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1、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台州仙琚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台州仙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仙琚”)提供最高额不超过7000万元担
保即将到期,公司考虑其生产经营及融资需要,拟继续为台州仙琚的融资业务提供保证担保,
最高保证额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三年。公司为台州仙琚的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审
批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仙居仙曜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仙居仙曜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仙曜贸易”)提供最高额不超过4000万元担保即将到期。为保证该公司有效运营,提升销
售规模,公司拟继续为仙曜贸易向相关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保证担保,最高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
民币,担保期限三年。仙曜贸易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为仙曜贸易提
供担保事项需要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公司为台州仙琚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公司为仙曜
贸易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3、担保期限:担保融资业务期限均为三年。
上述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相关
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
和期限内,授权公司经营层与相关银行办理具体担保事宜。
董事会意见
1、台州仙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
内,贷款主要为其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继续为其不
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
2、仙曜贸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
贷款主要为其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继续为其不超过
4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仙曜贸易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为仙曜贸易提供担保事项需要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3、董事会认为对台州仙琚、仙曜贸易继续提供担保不存在与证监会公告
(2022)26号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相违背的情况,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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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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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规划制定原则
1、公司应积极实施连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建立公司持续、稳定及积极的分红政策。
2、公司未来三年(2027-2029年)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一般以年度现金分红为主,也
可以实行中期现金分红(半年度或季度)。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况下,保
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充分考虑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发展情况,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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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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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任意时点累计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由于公司原料药及有关产品自营出口收入在公司营业总收入中占一定比例,主要采用美元
、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
。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
括远期结售汇交易、人民币与外汇掉期交易、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等,通过锁定远期结
售汇汇率及汇率区间,在人民币兑外币汇率双向波动的情况下,减少对公司营业利润的影响。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不投机,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
汇交易。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间、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
根据公司出口业务规模,拟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任意时点累计金额
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除根据与
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
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
——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
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并在
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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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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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为了完善公司风
险管理体系,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公司与投资者权益,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提供履职保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
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
作为利益相关方,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
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
购买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
;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
等),以及在今后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
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且不影响已签约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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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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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
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立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
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
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立信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
务,同时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
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
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
.5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
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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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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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0434号《审计报
告》确认,2025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452603660.5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49640
395.37元。2025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15000416.59元,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
余公积金31500041.6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02528734.35元,减去分配2024年度和2025年
半年度现金股利395681946.40元,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650162418.24元,母公司未分
配利润为1490347162.88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期末实际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90347162.88元。期末股本基数为989204866股。
3、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比例及预计分红总额:
(1)2025年半年现金分红方案:以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989204866股为基数,每10股派
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98920486.60元。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刊登了《2025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2025年10月22日实施完毕。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989204866股为基数,每10股
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派发197840973.20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202
5年度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为296761459.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6.00%。
(二)其他说明
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本为基数,分红总额不变仍为197840973.
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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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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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规划、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回馈投
资者对公司的坚定支持,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
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可以根据2026年度经营
情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利润分配的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且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需结合公司
相关报告期业绩及未分配利润等因素做出合理规划并拟定具体方案。本次授权方案不构成公司
、董事会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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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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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
发的关于醋酸甲羟孕酮片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6B023732026B023
74),公司醋酸甲羟孕酮片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信息
申请内容:申报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
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和《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
公告》(2017年第100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本次申报的醋酸甲羟孕酮片为口服制剂,每片含2.5mg、5mg的醋酸甲羟孕酮,适用于功能
失调性子宫出血(无排卵性),继发性闭经以及轻、中度的子宫内膜异位症。本公司醋酸甲羟孕
酮片已批准上市的规格为2mg、4mg、10mg,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33020715、国药准字H33020
823、国药准字H33020716,本次申请为在已获批规格基础上新增与参比制剂一致的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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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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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台州仙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仙琚药
业”)于近日收到由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
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台州仙琚药业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533003759
发证日期:2025年12月19日
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台州仙琚药业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台州仙琚药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将连续三年(即2025年、
2026年、2027年)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台州仙琚药业2025年度已根据相关规定
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财务核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影响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业
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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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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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仙琚制药”)与杭州奥默医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奥默”)于2015年12月17日签署了《1.1类新药奥美克松钠产品开发
合作协议》(公告编号:2015-058)、2021年4月16日签署了《1.1类新药奥美克松钠产品开发
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告编号:2021-014)、2023年1月12日签署了《1.1类新药靶向性肌
松拮抗剂奥美克松钠产品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等相关协议(“原协议”),就奥美克松钠(阿
更葡糖钠注射液)(以下简称“合作产品”)的研发、生产及商业化合作达成各项约定。
根据国家药典委员会2025年10月《关于申报奥美克松钠产品通用名称的函》:“奥美克松
钠”、“奥美克松钠注射液”,中文通用名称为“阿更葡糖钠”、“阿更葡糖钠注射液”。以
下各协议中的“奥美克松钠注射液”均指“阿更葡糖钠注射液”,均为同一产品。
近期结合奥美克松钠注射液(阿更葡糖钠注射液)审批进程及未来商业化需求,仙琚制药
与杭州奥默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爱施健(广东)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施健公司”)于
2026年1月16日签订了《共同授权合作产品(阿更萄糖钠注射液)中国境内推广服务商之三方
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协议约定仙琚制药和杭州奥默共同授权爱施健公司作为阿
更葡糖钠注射液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家市场推广服务商。
仙琚制药与杭州奥默于2026年1月16日签订了《阿更葡糖钠注射液中国境内商业化里程碑
分成协议》、《阿更葡糖钠注射液中国境内商业化销售收益分成协议》,约定未来该产品的商
业化里程碑分成比例为双方各50%;商业化销售收益分成比例为:中国境内商业化收益扣除相
应费用后的净收益,由仙琚制药和杭州奥默双方对半分享,各占商业化销售后净收益的50%。
仙琚制药与杭州奥默2026年1月16日签订了《阿更葡糖钠原料药采购供应协议》、《阿更
葡糖钠注射液委托加工生产补充协议》,就阿更葡糖钠原料药的采购供应、制剂的委托加工等
事项达成具体的商业化约定;
一、三方协议签订方基本情况
1、三方协议名称:《共同授权合作产品(阿更萄糖钠注射液)中国境内推广服务商之三
方协议》
协议三方分别为:仙琚制药、杭州奥默、爱施健公司
除本公司外,另外两方基本情况如下:
1.1协议方(一)公司名称:杭州奥默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0年10月2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兴路128号1幢1901室法人代表人:漆又毛
注册资本:6982.5291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以下限分支机构
经营: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杭州奥默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2协议方(二)公司名称:爱施健(广东)制药有限公司Aspen(GuangDong)Pharmaceuti
calCo.,Ltd.)
成立日期:1997年1月31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会展东路1号德仲广场1幢1803室、1804室法人代表人
:刘谦
注册资本:5760万美元
主营业务:批发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
品、生物制品(除疫苗);生产片剂、硬胶囊剂、凝胶剂(乳胶剂)、注射剂;进口药品分包
装(片剂、硬胶囊剂);进口药品分外包装(片剂、小容量注射剂、散剂),口服溶液剂,第
二类精神药品;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商品展示及提供相关业务的市场推广、技术转让和
技术咨询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以上商
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药品生产、药品经营等事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爱施健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阿更葡糖钠注射液尚在评审阶段,本次相关协议的签署,主要是为了阿更葡糖钠注射
液产品未来的商业化做出提前的市场准备。仙琚制药和杭州奥默共同委托爱施健公司作为今后
该产品上市后的独家推广服务商,主要是考虑到爱施健公司在中国市场麻醉领域具备丰富的市
场和销售经验,有利于该产品未来上市后的推广和销售。仙琚制药和杭州奥默签署的里程碑分
成协议、商业化销售分成协议、原料药供应及制剂委托加工协议,明确了今后该产品获批后商
业化阶段的收益分配机制和供应保障机制,有利于该产品上市后的商业化推广准备。
若今后该产品获批,并顺利开展各项市场准入工作,将有利于该产品未来的商业化推广,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签署的各项协议,仅是基于该产品若能顺利获批情况下的前期商业化准备工作,经公
司初步判断,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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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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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NewchemS.P.A(以下简称
“Newchem公司”)近日收到有关《保险赔付确认函》,本次保险赔付确认函新确认的保险赔
付金额为920万欧元(含第三方鉴定费用20万欧元),2025年2月已收到保险赔款450万欧元,
保险公司最终确认的保险赔付金额为1370万欧元。
Newchem公司位于意大利维罗纳厂区的一处烘箱干燥区域于2024年6月26日发生意外火灾事
故,致该部分区域设备设施损毁,无人员伤亡。受损区域已完成重建并已经重新投入运行。
该火灾事故发生于2024年6月26日晚上20点左右,车间员工在对烘箱进行清洁时突然发生
起火,火势蔓延到了相邻区域和设备。现场出现火情后,车间员工在第一时间上报当地消防部
门,消防部门和公司应急小组协同完成了灭火工作。火灾造成4台烘箱及周边部分设备设施损
毁,无人员伤亡。
Newchem公司此前已对所有固定资产及相关意外险进行了投保。2024年12月Newchem公司收
到保险鉴定文件确认保险赔款450万欧元,并于2025年2月收到该笔保险赔款。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上述保险赔款扣除直接损失后的金额,已计入公司2024年度营业外收入。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金额及当时收到的保险赔款金额
,尚未构成重大影响,未达到有关披露标准。
公司于近期收到的《保险赔付确认函》新确认保险赔付金额920万欧元(含第三方鉴定费
用20万欧元),Newchem公司已于2026年1月13日收到上述920万欧元保险赔付款。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经公司财务初步确认,预计会对公司2025年度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具体影
响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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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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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经与
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选举戴静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并与公司2025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八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戴静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及条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
董事会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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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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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
雌二醇片/雌二醇地屈孕酮片复合包装境内生产药品注册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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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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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
发的关于盐酸尼卡地平注射液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5B05803和20
25B05804),公司盐酸尼卡地平注射液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药品基本信息
申请内容:申报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
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
公告》(2017年第100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
评价工作的公告》(2020年第62号)的规定,经审查,批准本品增加5ml:5mg和10ml:10mg规格
的补充申请,核发药品批准文号,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盐酸尼卡地平注射液是一种钙离子拮抗剂药物,主要用于快速降低血压和处理急性高血压
情况,如手术中或急诊环境。它通过扩张血管来促进血流,保护心、脑、肾等重要器官,效果
迅速但需在医生监控下使用。
本公司盐酸尼卡地平注射液已批准上市的规格为10ml:10mg(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20
258264)和5ml:5mg(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20258265),目前产品执行标准为国家药品监
督管理局药品注册标准YBH3237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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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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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修订,同时鉴于公司拟取消设置监事会,公司结合实
际情况,拟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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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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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至10月28日参加了国
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联采办”)组织的第十一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的投标
工作。公司产品注射用维库溴铵拟中选本次集中采购。
根据第十一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在执行上要求全国医疗机构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
品种,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本次拟中选的品种注射用维库溴铵于2023年12月通过国家仿制
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本次中选价格与原销售价格相比有一定程度下降,若公司后续签订
采购合同并实施后,将有利于上述产品提高药品可及性,有利于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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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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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
发的关于醋酸地塞米松片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5B04681),公司
醋酸地塞米松片新增规格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信息
申请内容:申报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
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和《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
公告》(2017年第100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醋酸地塞米松片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结
缔组织病,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炎等过敏性疾病,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
等。
本公司规格为0.75mg的醋酸地塞米松片已于2025年8月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本次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产品规格为0.5mg,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20
258221,目前产品执行标准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标准YBH267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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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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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6日,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
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天飞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
事6人,监事李静因工作出差,委托监事郭伟波参加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会秘书和证
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刊登于2025年8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
求等综合因素,同时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实现高质量、稳定性、可持续发展,且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2026年)》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刊登于2025年8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3、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
形。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
、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2025年8月27日的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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