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344 海宁皮城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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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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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红杉晟恒股权投│ 3600.00│ ---│ 39.92│ ---│ ---│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 ---│ ---│ 5.00│ ---│ 1465.14│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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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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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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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武汉海宁皮革城│ 8.00亿│ 0.00│ 7.84亿│ 98.86│-3237.14万│ 2016-07-01│
│主要资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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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灯塔佟二堡海宁│ 2.47亿│ 0.00│ 2.47亿│ 100.00│ 2523.78万│ 2015-07-01│
│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16.27%股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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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中国皮革城六期│ 6.25亿│ 0.00│ 4.88亿│ 78.11│ 1181.80万│ 2016-08-0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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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市场项目 │ 7000.00万│ 586.45万│ 5454.48万│ 77.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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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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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15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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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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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153,91│标的类型 │股权 │
│ │4,03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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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海宁市潮升科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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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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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系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
│ │”)的控股股东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经营公司”)将其持有的153914035 │
│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无偿划转给海宁市潮升科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
│ │简称“潮升产投集团”),持股5%以上股东海宁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市场服务中心”)将其持有的2355388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8.36%)无偿划转给潮 │
│ │升产投集团。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资产经营公司变更为潮升产│
│ │投集团,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海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 2、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尚需签署相关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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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15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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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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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35,53│标的类型 │股权 │
│ │8,8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8.│ │ │
│ │3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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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海宁市潮升科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 │海宁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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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系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
│ │”)的控股股东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经营公司”)将其持有的153914035 │
│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无偿划转给海宁市潮升科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
│ │简称“潮升产投集团”),持股5%以上股东海宁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市场服务中心”)将其持有的2355388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8.36%)无偿划转给潮 │
│ │升产投集团。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资产经营公司变更为潮升产│
│ │投集团,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海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 2、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尚需签署相关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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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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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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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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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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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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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 │
│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
│ │交易的议案》,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拟在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嘉兴银行”)办理存款、理财产品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
│ │的需求,扩大金融业务基础。 │
│ │ 上述业务中,存款、理财产品形成的存款单日余额上限不超过2亿元,申请综合授信业 │
│ │务的额度不超过10亿元,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金额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公│
│ │司实际需要来合理确定。以上额度适用期限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三│
│ │年。 │
│ │ (二)关联方关系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0%股权,公司全 │
│ │资子公司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持有嘉兴银行7.1814%的股权,公司│
│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乔欣女士担任嘉兴银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 │相关规定,嘉兴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决策程序 │
│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9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公司第 │
│ │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的表决意见,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 │。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
│ │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
│ │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
│ │ (四)该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相关部│
│ │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 │ 成立时间:1998年9月9日 │
│ │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昌盛南路1001号 │
│ │ 法定代表人:林斌 │
│ │ 注册资本:1925479000元 │
│ │ 经营范围: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
│ │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
│ │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
│ │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
│ │ (二)关联关系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0%股权,公司全 │
│ │资子公司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持有嘉兴银行7.1814%的股权,公司│
│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乔欣女士担任嘉兴银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 │相关规定,嘉兴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经查询,嘉兴银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三、关联交易事项基本情况 │
│ │ 公司拟在嘉兴银行办理存款、理财产品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上述存款、理财产品形成│
│ │的存款单日余额上限不超过2亿元,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额度不超过10亿元,授信期限内额 │
│ │度可循环使用,具体金额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实际需要来合理确定。 │
│ │ 以上额度适用期限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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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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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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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中国皮│创佳融资租│ 327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革城股份有│赁(浙江)│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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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中国皮│海宁皮城康│ 524.3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革城股份有│复医院有限│ │ │ │ │担保 │ │ │
│限公司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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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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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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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的有关规定,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条件,将于2024年12月13日
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并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交易,交易方式包括匹配成交、
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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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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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发行了2024年度第
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为人民币4亿元,票面利率为2.22%,发行期限为269天,兑付日为2
024年12月6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
(http://www.shclearing.com)上刊登的公告。
日前,公司完成了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兑付,本息合计人民币406544438.3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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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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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
15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190号文注册。根据《海宁
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海
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4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
询价配售的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时间自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3日,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1、网下发行
最终发行规模为4亿元,票面利率为2.30%,认购倍数为2.40倍。
2、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参与本
期债券认购。
3、本期债券承销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合计认购0.4亿元,报价及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
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
修订)》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各项有关要求。
本期债券发行过程中,发行人未在发行环节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本期债券
发行利率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人不存在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的行为,发行人不存在以代
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直接
或者通过其他主体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出于利
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违反公平
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组织、指使发行人实施前款行为的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利率以询价方式确定,承销机构不存在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的行为,承
销机构不存在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况,承
销机构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承销机构不
存在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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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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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
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190号文注册。海宁中国皮革城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拟发行规模不超过4亿元(含4亿元)。
2024年11月29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利率
询价区间为2.00%-3.00%。根据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
致,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30%。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3日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
。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考2024年11月28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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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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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90号)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15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本次债券申报时命名为“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本次债券拟分期发行,根据命名规则,本期债券名称更改为“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债券相关文件的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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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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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2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
注册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2023年9月,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的《
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SCP402号),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
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
2024年11月18日,公司2024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已完成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额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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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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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
的议案》,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拟在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嘉兴银行”)办理存款、理财产品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
扩大金融业务基础。
上述业务中,存款、理财产品形成的存款单日余额上限不超过2亿元,申请综合授信业务
的额度不超过10亿元,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金额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实
际需要来合理确定。以上额度适用期限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三年。
(二)关联方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0%股权,公司全资
子公司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持有嘉兴银行7.1814%的股权,公司副总
经理兼财务总监乔欣女士担任嘉兴银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嘉兴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决策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9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的表决意见,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
议案的投票权。
(四)该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相关部门
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时间:1998年9月9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昌盛南路1001号
法定代表人:林斌
注册资本:1925479000元
经营范围: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
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
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
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0%股权,公司全资
子公司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持有嘉兴银行7.1814%的股权,公司副总
经理兼财务总监乔欣女士担任嘉兴银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嘉兴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查询,嘉兴银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拟在嘉兴银行办理存款、理财产品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上述存款、理财产品形成的
存款单日余额上限不超过2亿元,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额度不超过10亿元,授信期限内额度可
循环使用,具体金额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实际需要来合理确定。
以上额度适用期限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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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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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武汉海潮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潮公司”)拟向参股公司武汉荟宁商业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荟宁公司”)按照49%的实际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3亿元
,期限三年,财务资助利率结合荟宁公司的经营能力等综合考虑,同时根据银行相应期间贷款
利率进行合理调整。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
3.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根据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潮公司按照49%的实际出资比例向参股公司荟宁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不超过1亿元,期限三年,并按不低于6%的年利率向其收取资金占用费。现根据荟宁公司
后续业务发展需要,海潮公司拟按照49%的实际出资比例为荟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3亿
元,期限三年,为保证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财务资助利率结合荟宁公司的经营能力等综合考虑
,同时根据银行相应期间贷款利率进行合理调整。同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海潮公司为荟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失效。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参
股公司(荟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为荟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协
议尚未签署。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
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
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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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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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拟向参股公司成都鸿翔莱运
文体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翔莱运”)按照21%的实际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600
0万元,期限两年,财务资助利率结合鸿翔莱运的经营能力等综合考虑,同时根据银行相应期
间贷款利率进行合理调整。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
3.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根据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公司按照21%的实际出资比例向参股公司鸿翔莱运提供财务
资助不超过1亿元,期限两年,并按不低于8%的年利率向其收取资金占用费。现该项财务资助
已到期,根据鸿翔莱运后续业务发展需要,投资公司拟继续向其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60
00万元,期限两年,为保证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财务资助利率结合鸿翔莱运的经营能力等综合
考虑,同时根据银行相应期间贷款利率进行合理调整。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参
股公司(鸿翔莱运)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为鸿翔莱运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协
议尚未签署。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
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
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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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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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海宁皮城康复医院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为186.81%,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海宁皮革
城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产业公司”)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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