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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皮城(002344)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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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344 海宁皮城 更新日期:2024-03-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杭州红杉晟恒股权投│ 3600.00│ ---│ 39.92│ ---│ ---│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 ---│ ---│ 5.00│ ---│ 1465.14│ 人民币│ │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收购武汉海宁皮革城│ 8.00亿│ 0.00│ 7.84亿│ 98.86│-3237.14万│ 2016-07-01│ │主要资产项目 │ │ │ │ │ │ │ ├─────────┼──────┼─────┼─────┼─────┼─────┼──────┤ │收购灯塔佟二堡海宁│ 2.47亿│ 0.00│ 2.47亿│ 100.00│ 2523.78万│ 2015-07-01│ │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16.27%股权项目 │ │ │ │ │ │ │ ├─────────┼──────┼─────┼─────┼─────┼─────┼──────┤ │海宁中国皮革城六期│ 6.25亿│ 0.00│ 4.88亿│ 78.11│ 1181.80万│ 2016-08-01│ │项目 │ │ │ │ │ │ │ ├─────────┼──────┼─────┼─────┼─────┼─────┼──────┤ │智慧市场项目 │ 7000.00万│ 586.45万│ 5454.48万│ 77.92│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海宁中国皮│海宁皮城康│ 422.07万│人民币 │2023-06-29│--- │连带责任│否 │是 │ │革城股份有│复医院有限│ │ │ │ │担保 │ │ │ │限公司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海宁中国皮│成都鸿翔莱│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革城股份有│运文体产业│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海宁中国皮│创佳融资租│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革城股份有│赁(浙江)│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3-14│其他事项 ──────┴────────────────────────────────── 海宁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 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 申请注册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2023年9月,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 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SCP402号),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 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将通过交易商 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2023年10月,公司2023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完成发行,发 行总额3亿元。 2024年3月12日,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已完成发行。 ──────┬────────────────────────────────── 2024-01-31│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中国皮 革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近日与浙江坤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坤鑫投资”)签订《海宁潮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 议”、“协议”),共同投资设立“海宁潮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潮鑫投资”或“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5亿元,其中投资公司作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以自有 资金出资人民币49950万元,占合伙企业总认缴金额的99.9%。 合伙企业将主要投资前景好、且受国家政策支持和鼓励的行业或企业。 2、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合伙协议的签署无需经 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3、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 2024-01-24│其他事项 ──────┴──────────────────────────────────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及2023年6月2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 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2023年6月28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MTN53号),同意接 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根据上述《接受注册通知书》,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6亿元,注册 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发行完成后,将通过交易商 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公告本次发行后续工作的相关情况。 ──────┬────────────────────────────────── 2023-10-26│其他事项 ──────┴──────────────────────────────────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2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 注册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2023年9月,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的《 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SCP402号),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 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将通过交易商协会 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2023年10月24日,公司2023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已完成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额到帐。 公司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如下: 名称: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实际发行总额:3亿元 ──────┬────────────────────────────────── 2023-09-28│其他事项 ──────┴──────────────────────────────────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发行了2023年度第 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为人民币3亿元,票面利率为2.64%,发行期限为180天,兑付日为2 023年9月26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 (http://www.shclearing.com)上刊登的公告。 日前,公司完成了2023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兑付,本息合计人民币303895081.97元 。 ──────┬────────────────────────────────── 2023-09-19│其他事项 ──────┴──────────────────────────────────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及2023年6月2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 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 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2023年6月 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SCP402号),同意接 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根据上述《接受注册通知书》,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10亿 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 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 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公告本次发行后续工作的相关情况。 ──────┬────────────────────────────────── 2023-07-04│其他事项 ──────┴──────────────────────────────────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发行了2021年度第 一期中期票据,发行额为人民币3亿元,票面利率为3.67%,发行期限为2年,兑付日为2023年6 月30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http ://www.shclearing.com)上刊登的公告。该期中期票据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 一次利息随本金一起兑付。 近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兑付,本次兑付金额为人民币311010000元 ,本息合计兑付总金额为人民币322020000元。 ──────┬────────────────────────────────── 2023-06-28│其他事项 ──────┴──────────────────────────────────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 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职工代表监事。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丁海忠先生、马丹丽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 丁海忠,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无 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17年4月至2018年8月任公司市场部经理;2018年8月 至2022年8月任海宁皮都锦江大酒店业主代表,海宁市服装协会秘书长助理;2022年8至今担任 公司纪检室主任。 丁海忠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马丹丽,女,汉族,198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 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11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营销部职员、办公室职员、人力资源部副经 理、党委办副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2020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监事、人力资 源部经理。 马丹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 2023-04-29│其他事项 ──────┴──────────────────────────────────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发行了2022年度第 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为人民币3亿元,票面利率为1.90%,发行期限为180天,兑付日为2 023年4月18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 (http://www.shclearing.com)上刊登的公告。 日前,公司完成了2022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兑付,本息合计人民币302810958.9元 。 ──────┬────────────────────────────────── 2023-04-20│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创佳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本公司按照实际出资比例为创佳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佳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1.2亿元担保额度,期限三年。截至目前,尚未实际发生担保。 现根据创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由本公司按照实际出资比例为创佳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3亿元担保额度,期限两年,担保责任以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 责任期间为准。同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为创佳公司提供担保的 事项失效。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创 佳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其提供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担保,并授权董事长在此额度内决 定和签署相关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担保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 2023-04-20│其他事项 ──────┴────────────────────────────────── 根据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 据、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现上述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 即将到期,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于20 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的中期票据、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具体发行规模以交易商协会审批额度为准; 2、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交易商协会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择机一 次或分期、部分或全部发行; 3、发行期限: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管理层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并在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中 予以披露; 4、发行利率: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及承 销商情况确定; 5、发行方式:采用承销方式,由承销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6、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资金用途: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用于新项目、新业务的投入以及偿还存量 债务等; 8、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 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经查证,公司信用情况不存在异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以交易商协会审批额度 为准; 2、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交易商协会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择机一 次或分期、部分或全部发行; 3、发行期限: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管理层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并在本次超短融募集说明书 中予以披露; 4、发行利率: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及承 销商情况确定; 5、发行方式:采用承销方式,由承销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资金用途: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用于偿还存量债务以及补充自身流动资金 等; 8、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经查证,公司信用情况不存在异常,不是 失信责任主体。 ──────┬────────────────────────────────── 2023-04-20│其他事项 ──────┴────────────────────────────────── 根据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现该公 司债券注册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了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补充营运资金、优化公司债务结 构、满足战略发展需求及符合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拟继续注册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的公司债券。 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有关权利机构核准后方 可实施。 现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公司满足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得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自查后 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的条件: 1、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 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 非生产性支出。 2、公司不存在《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关于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 (2)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 态; (4)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3、经查证,公司信用情况不存在异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二、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 确定。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 司股东优先配售。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 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并将不超过国务院或其他有权机构限定的利率水平 。票面利率及发行后涉及的利率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 据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6、债券的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1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 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公司到期债务、项目 投资及符合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 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9、偿债保障措施 根据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 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0、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1、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 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2、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公司债的注册有 效期内持续有效。 ──────┬────────────────────────────────── 2023-04-20│其他事项 ──────┴──────────────────────────────────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质,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 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 作的连续性,公司拟向董事会、股东大会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参考市场审计收 费行情,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聘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事项之 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机构信息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 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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