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348 高乐股份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0-01-20│ 21.98│ 7.83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深圳市异度信息产业│ 27000.00│ ---│ 45.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深圳市异度信息产业│ 9000.00│ ---│ 53.25│ ---│ 1566.25│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增加《电子电动玩具│ 2.08亿│ 400.00万│ 2.71亿│ 129.86│ ---│ ---│
│生产建设项目》投资│ │ │ │ │ │ │
│规模 │ │ │ │ │ │ │
├─────────┼──────┼─────┼─────┼─────┼─────┼──────┤
│电子电动玩具生产建│ 1.97亿│ ---│ 1.97亿│ 100.00│ ---│ ---│
│设项目 │ │ │ │ │ │ │
├─────────┼──────┼─────┼─────┼─────┼─────┼──────┤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 3701.00万│ ---│ 3701.00万│ 100.00│ ---│ ---│
├─────────┼──────┼─────┼─────┼─────┼─────┼──────┤
│增加《新建研发中心│ 2287.00万│ 546.72万│ 2833.72万│ 123.91│ ---│ ---│
│项目》投资规模 │ │ │ │ │ │ │
├─────────┼──────┼─────┼─────┼─────┼─────┼──────┤
│竞买土地使用权 │ 7081.00万│ ---│ 7081.00万│ 100.00│ ---│ ---│
├─────────┼──────┼─────┼─────┼─────┼─────┼──────┤
│向香港子公司增资 │ 5400.00万│ ---│ 5340.90万│ 100.00│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6090.00万│ ---│ 6090.00万│ 100.00│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1.37亿│ ---│ 1.37亿│ 100.00│ ---│ ---│
│) │ │ │ │ │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5-12-02 │转让比例(%) │10.00 │
├──────┼────────────────┼──────┼────────────────┤
│交易金额(元)│4.10亿 │转让价格(元)│4.33 │
├──────┼────────────────┼──────┼────────────────┤
│转让股数(股)│9472.00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
│转让方 │华统集团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北京黎曼云图科创有限公司 │
└──────┴────────────────────────────────────────┘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2-02 │
├──────┼────────────────────────────────────────┤
│关联方 │北京黎曼星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特别提示: │
│ │ 1、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股份”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
│ │股票的认购对象为北京黎曼星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黎曼星图”或“认│
│ │购对象”),其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及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
│ │议构成关联交易。 │
│ │ 2、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
│ │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
│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 │
│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 │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上述审批以及上述审批的时│
│ │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概述 │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9064.96万元(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 │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同时不超过132608000股(含本数), │
│ │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的14.00%,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 │的30%,认购对象为北京黎曼星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
│ │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3.70元/ │
│ │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 │
│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
│ │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 │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
│ │政策变化的要求等情况需对本次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可依据前述要求确定新的发行价│
│ │格。 │
│ │ (二)关联关系 │
│ │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北京黎曼星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以现金方式认购,北│
│ │京黎曼云图科创有限公司与北京黎曼星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王帆│
│ │控制的企业。鉴于北京黎曼云图科创有限公司已与公司股东华统集团签署了《广东高乐股份│
│ │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与杨广城、兴昌塑胶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
│ │议》,约定华统集团、杨广城、兴昌塑胶将所持剩余公司股份表决权委托给北京黎曼云图科│
│ │创有限公司。北京黎曼云图科创有限公司针对上述股权转让和表决权委托事项披露了《详式│
│ │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前述《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目标股份交割完成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后,黎曼云图│
│ │直接持有上市公司9472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00%,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 │2059186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74%,黎曼云图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王帆成为上 │
│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黎曼云图的关联企业北京黎曼星图科技合伙企业(有│
│ │限合伙),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审批程序 │
│ │ 1、本次发行已履行的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
│ │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 │
│ │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
│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
│ │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 │
│ │ 2、本次发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事项│
│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
│ │实施。 │
│ │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北京黎曼星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地坛公园7幢026室 │
│ │ 法定代表人:王帆 │
│ │ 注册资本:1000万元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MAK1BTYN88 │
│ │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
│ │ 成立日期:2025-11-17 │
│ │ 经营期限:2025-11-17至无固定期限 │
│ │ 三、关联交易标的 │
│ │ 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本次A股股票,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 │
│ │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32608000股(含本数),发行对象认购的金额不超过490649600元│
│ │(含本数)。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华统集团有限公司 7956.48万 8.40 60.00 2023-07-25
杨广城 3600.00万 3.80 61.83 2024-07-04
─────────────────────────────────────────────────
合计 1.16亿 12.20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07-04 │质押股数(万股) │36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1.83 │质押占总股本(%) │3.80 │
├────────┼──────────────┴────────┴──────────────┤
│股东名称 │杨广城 │
├────────┼──────────────────────────────────────┤
│质押方 │黄尔春 │
├────────┼──────────────┬────────┬──────────────┤
│质押起始日 │2024-07-0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7月02日杨广城质押了3600.0万股给黄尔春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12-02│重要合同
──────┴──────────────────────────────────
特别提示:
1、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股份”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认购对象为北京黎曼星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黎曼星图”或“认购对
象”),其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及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构成
关联交易。
2、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
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上述审批以及上述审批的时间均存
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9064.96万元(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同时不超过132608000股(含本数),占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的14.00%,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认购对象为北京黎曼星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
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3.70元/股,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
变化的要求等情况需对本次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可依据前述要求确定新的发行价格。
(二)关联关系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北京黎曼星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以现金方式认购,北京
黎曼云图科创有限公司与北京黎曼星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王帆控制
的企业。鉴于北京黎曼云图科创有限公司已与公司股东华统集团签署了《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
司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与杨广城、兴昌塑胶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约
定华统集团、杨广城、兴昌塑胶将所持剩余公司股份表决权委托给北京黎曼云图科创有限公司
。北京黎曼云图科创有限公司针对上述股权转让和表决权委托事项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前述《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目标股份交割完成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后,黎曼云图直
接持有上市公司9472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00%,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2059
186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74%,黎曼云图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王帆成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黎曼云图的关联企业北京黎曼星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1、本次发行已履行的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
通过上述议案。
2、本次发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黎曼星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地坛公园7幢026室
法定代表人:王帆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MAK1BTYN88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5-11-17
经营期限:2025-11-17至无固定期限
三、关联交易标的
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本次A股股票,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
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32608000股(含本数),发行对象认购的金额不超过490649600元(含
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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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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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华统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朱俭勇和
朱俭军。
2、2025年11月30日,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黎曼云图科创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
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华统集团将其持有的9472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转
让给黎曼云图、华统集团将其持有的37888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对应的表决权委托
给黎曼云图行使。2025年11月30日,杨广城、興昌塑膠五金廠有限公司与北京黎曼云图科创有
限公司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杨广城、興昌塑膠五金廠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5822266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15%)和150879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9%)对应的表决权委
托给黎曼云图行使。2025年11月30日,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与杨广城、興昌塑膠五金廠有限公司
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解除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华统集团有限公司将
与杨广城、興昌塑膠五金廠有限公司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和表决权委托。如上述协议实施完成后
,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北京黎曼云图科创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王帆。
2、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北京黎曼云图科创有限公司对尽职调查出具满意确认函、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相
关过户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3、公司拟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北京黎曼云图科创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北京黎曼星图
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公司已与北京
黎曼星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上
述批准事宜均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的
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4、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针对公司控制权变更有关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具体情况
2025年11月30日,北京黎曼云图科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黎曼云图”)与华统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统集团”)签署《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
转协议”),约定黎曼云图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华统集团持有的公司94720000股无限售流通
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025年11月30日,北京黎曼云图科创有限公司与华统集团、杨广城、興昌塑膠五金廠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兴昌塑胶”)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华统集团将其持有的18944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杨广城将其持有的582226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15%)
、兴昌塑胶将其持有的150879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9%)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黎曼云
图行使。
二、本次交易所涉及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2025年11月30日,黎曼云图与华统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受让方):北京黎曼云图科创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华统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条股份转让
1.1乙方向甲方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9472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
0%,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329元/股,总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1004288
0元(大写:肆亿壹仟零肆万贰仟捌佰捌拾元整)。
1.2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标的股份完成过户之后由甲方按持股比例享有。自本协
议签署之日起至标的股份完成过户之日止的期间内,若上市公司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拆分股份、增发新股、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标的股份的数量及每股单价应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除权除息规则作相应调整。
(二)《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2025年12月1日,黎曼星图与上市公司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发行人):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北京黎曼星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一条认购价格及定价原则
1.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1.00元。
1.2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32608000股(含本数),即不超过
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00%,全部由乙方认购,股份认购金额为乙方认购的甲方本次发行的股
票数量*本次发行价格,即不超过人民币490649600元(含本数)。若甲方自定价基准日至发行
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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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其他事项
──────┴──────────────────────────────────
为完善和健全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充分
维护公司股东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及《广东高
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了2025-2027年的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
本规划”):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的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
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
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需结合具体经营情况,充分考虑目前盈
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制定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将坚持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分配利润方式,实行积极、持
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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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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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确保公司稳定
、健康、可持续发展。鉴于公司拟开展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
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
现就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共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1份监管工作函(《关于对广东高乐
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文号为“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163号”,相关情况如下:
(一)主要内容
2022年7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出具了《关于对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
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163号),公司2022年1月29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
告》显示,预计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4600万元
至7000万元。4月20日,公司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预计净利润修正为亏损1
0870万元。2022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10866
万元。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净利润与年报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相比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及时修
正。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
第2.1.1条、第5.1.3条、第5.1.4条的规定。现对公司提出如下要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二)整改措施
公司收到监管工作函后高度重视,组织了相关人员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加强学习《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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