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348 高乐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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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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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异度信息产业│ 27000.00│ ---│ 45.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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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异度信息产业│ 9000.00│ ---│ 53.25│ ---│ 1566.25│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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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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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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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电子电动玩具│ 2.08亿│ 400.00万│ 2.71亿│ 129.86│ ---│ ---│
│生产建设项目》投资│ │ │ │ │ │ │
│规模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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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电动玩具生产建│ 1.97亿│ ---│ 1.97亿│ 100.00│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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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 3701.00万│ ---│ 3701.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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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新建研发中心│ 2287.00万│ 546.72万│ 2833.72万│ 123.91│ ---│ ---│
│项目》投资规模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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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土地使用权 │ 7081.00万│ ---│ 7081.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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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香港子公司增资 │ 5400.00万│ ---│ 5340.9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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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6090.00万│ ---│ 6090.00万│ 100.0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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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1.37亿│ ---│ 1.37亿│ 100.0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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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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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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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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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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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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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交易事项 │
│ │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乐股份”)与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
│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义乌经开区管委会”)本着诚实互信、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
│ │展的原则签署了项目投资协议和补充协议,公司拟在义乌投资建设电池项目,建设项目名称│
│ │:1.2GWH固态钠离子电池项目,本项目总投资10.5亿元,包括固定资产投资6.7亿元(含装 │
│ │修费用),流动资金3.8亿元,项目地址: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区,项目用地为租 │
│ │赁厂房。公司全资子公司高乐新能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新能源”)作│
│ │为本次建设项目具体实施主体并推进项目开展,为更好地促进公司全资子公司高乐新能源投│
│ │资项目落地实施,高乐新能源与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统股份”)经│
│ │协商一致,在评估、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双方拟签署厂房租赁合同,厂│
│ │房租赁合同主要情况如下: │
│ │ (一)出租厂房情况 │
│ │ (1)厂房权属方(出租方或甲方):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 │ (2)厂房使用方(承租方或乙方):高乐新能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3)厂房地址:浙│
│ │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区6号厂房一楼 │
│ │ (4)厂房使用面积:17660.16平方米 │
│ │ (二)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
│ │ (1)租赁期限为壹拾年。起始日暂定为2024年11月1日,以实际交付日为准。 │
│ │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
│ │ (1)租金按厂房面积,单价32元/㎡/月计算,即每年租金为6781501.44元(大写:人民 │
│ │币陆佰柒拾捌万壹仟伍佰零壹元肆角肆分)。租金每叁年上涨3%。 │
│ │ (2)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定金50万元。甲方交付该物业时,此定金转为 │
│ │押金。 │
│ │ (3)物业服务:整个园区的公共物业服务包括园区公共区域的保洁、秩序管理,及公共 │
│ │设施设备的维修维保,由甲方指定的物业公司负责提供服务。乙方按单价1.0元/㎡/月向甲 │
│ │方指定的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即每年211921.92元。厂房内的物业管理(保洁、保安、设 │
│ │备维护)由乙方自行负责。 │
│ │ (4)乙方支付租金的时间要求如下:物业租金每年支付一次。每个租赁年度提前30日支 │
│ │付。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由于高乐股份和华统股份的控股股东均为华统集团有限公司,华统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朱│
│ │俭勇先生和朱凯先生同时兼任高乐股份和华统股份董事,本次双方拟签署厂房租赁合同构成│
│ │了关联交易。 │
│ │ 3、审议情况 │
│ │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 │
│ │署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召开了专门会议审核│
│ │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
│ │ 本次厂房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壹拾年,年租金为6781501.44元,每年需缴纳物业费2119│
│ │21.92元,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厂房租赁合同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
│ │大会审议通过。 │
│ │ 本次签署厂房租赁合同形成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 │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073033191X2 │
│ │ 3、注册资本:61890.147300万人民币 │
│ │ 4、法人代表:朱俭军 │
│ │ 5、成立日期:2001年8月8日 │
│ │ 6、住所: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小区 │
│ │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 │
│ │品生产(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
│ │;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 │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低温仓储(不含危│
│ │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用农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许可项目:生猪屠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 8、关联关系:公司与华统股份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与华统股份的控股股东均为华统 │
│ │集团有限公司。 │
│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
│ │ 为更好地促进全资子公司新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落地实施,实现合作双方互惠双赢,经│
│ │协商一致,在评估、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署本次厂房租赁合同,厂房│
│ │年租金6781501.44元,租赁期限为壹拾年,租金每叁年上涨3%,本次厂房租赁合同的主要内│
│ │容如下: │
│ │ 出租方(甲方):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 │ 承租方(乙方):高乐新能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 │ (一)出租厂房情况 │
│ │ 1、厂房座落于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区6号厂房。 │
│ │ 2、出租厂房面积为17660.16平方米。 │
│ │ (二)厂房租赁用途 │
│ │ 租赁厂房的用途需匹配该建筑物的性质、用途,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 │,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
│ │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
│ │ 1、租赁期限为壹拾年。起始日暂定为2024年11月1日,以实际交付日为准。 │
│ │ 2、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应于租赁期届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
│ │下优先由乙方续租。未提出续租申请的,甲方有权收回厂房,乙方视为放弃优先续租权。 │
│ │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
│ │ 1、租金按厂房面积,单价32元/㎡/月计算,即每年租金为6781501.44元(大写:人民 │
│ │币陆佰柒拾捌万壹仟伍佰零壹元肆角肆分)。租金每叁年上涨3%。 │
│ │ 2、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定金50万元。甲方交付该物业时,此定金转为 │
│ │押金。 │
│ │ 3、乙方支付租金的时间要求如下:物业租金每年支付一次。每个租赁年度提前30日支 │
│ │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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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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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重庆尼古拉科技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法定代表人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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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交易事项 │
│ │ 为更好地促进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乐股份”)的全资子公│
│ │司高乐新能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新能源”或“甲方”)新业务发展和│
│ │落地实施,实现合作双方互惠双赢,高乐新能源与重庆尼古拉科技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尼古拉研究院”或“乙方”)于2024年1月28日签订《纳米固态钠离子电池成套技 │
│ │术开发研究项目技术研发合作协议书》,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纳米固态钠离子电池成套 │
│ │技术开发研究项目”,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
│ │、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本次合作协议。本次合作协议涉及前段研发经费3,00│
│ │0万元和后端收益分成,由于尼古拉研究院的法定代表人王翔宇先生是高乐股份持股5%以上 │
│ │股东,本次合作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4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
│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技术研发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目前,王翔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2,475,840股,占公司总股本5.54%,为公司持股5%以 │
│ │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合作协议涉及项目前段研│
│ │发经费投资3,000万元和后端收益分成,由于尼古拉研究院的法定代表人王翔宇先生是高乐 │
│ │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合作构成关联交易。 │
│ │ 3、审议情况 │
│ │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 │
│ │署技术研发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召开了专门会议│
│ │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
│ │ 本次合作协议涉及前段研发经费3,000万元和后端收益分成,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合作 │
│ │协议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合作协议投资形成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 │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重庆尼古拉科技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8、关联关系:公司与尼古拉研究院存在关联关系,尼古拉研究院的法定代表人王翔宇 │
│ │先生为高乐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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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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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王翔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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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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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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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交易事项 │
│ │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融资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关联方持股5%以上股│
│ │东王翔宇先生向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股份”或“公司”)提供总额度不│
│ │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借款(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资金借用费率按照公司的银│
│ │行借款年利率6.8875%确定,并按照实际到账金额和借用天数计收资金借用费。借款额度有 │
│ │效期为王翔宇先生实际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12个月内,经双方确认后可以提前或延后还款。│
│ │该借款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可根据流动资金需要分批借款,并可在规定的期限及额度│
│ │内循环使用该借款。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
│ │协议安排。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目前,王翔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2,475,840股,占公司总股本5.54%,为公司持股5%以 │
│ │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3、审议情况 │
│ │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持股5% │
│ │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专门│
│ │审核并发表同意意见。 │
│ │ 本次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借款,资金借用费率按照公司的银行借款年利率6.8875%确定 │
│ │,并按照实际到账金额和借用天数计收资金借用费,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
│ │形式的担保。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名称:王翔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
│ │ 身份证号:37072419*******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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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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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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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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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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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交易事项 │
│ │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融资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关联方普宁市新│
│ │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辉实业”)向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高乐股份”或“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借款(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
│ │额为准),资金借用费率按照公司的银行借款年利率6.8875%确定,并按照实际到账金额和 │
│ │借用天数计收资金借用费。借款额度有效期为新鸿辉实业实际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12个月内│
│ │,经双方确认后可以提前或延后还款。该借款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可根据流动资金需│
│ │要分批借款,并可在规定的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该借款。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
│ │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新鸿辉实业为香港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香港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与│
│ │杨广城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向公司 │
│ │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俭勇先生、杨广城先生、彭潮祺先生、朱凯先生│
│ │回避上述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专门会议审核和发表同意意见│
│ │。 │
│ │ 本次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借款,资金借用费率按照公司的银行借款年利率6.8875%确定 │
│ │,并按照实际到账金额和借用天数计收资金借用费,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
│ │形式的担保。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新鸿辉实业为香港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香港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与│
│ │杨广城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关联方新鸿辉实业的具体情况│
│ │如下: │
│ │ 企业名称: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住所:普宁市流沙金丰园D幢东起第12号门市1-2层 │
│ │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
│ │ 成立时间:2005年11月30日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817829828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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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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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统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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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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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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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交易事项 │
│ │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融资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华统集│
│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统集团”)向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股份”或│
│ │“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资│
│ │金借用费率按照公司的银行借款年利率6.8875%确定,并按照实际到账金额和借用天数计收 │
│ │资金借用费。借款额度有效期为华统集团实际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12个月内,经双方确认后│
│ │可以提前或延后还款,该借款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可根据流动资金需要分批借款,并│
│ │可在规定的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该借款。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
│ │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华统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3260.8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 │
│ │持有委托表决权7.7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借款事项 │
│ │构成关联交易。 │
│ │ 3、审议情况 │
│ │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 │
│ │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俭勇先生、杨广城先生、彭潮祺先生、朱凯先│
│ │生回避上述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专门会议审核并发表同意意│
│ │见。 │
│ │ 本次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借款,资金借用费率按照公司的银行借款年利率6.8875%确定 │
│ │,并按照实际到账金额和借用天数计收资金借用费,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
│ │形式的担保。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华统集团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区 │
│ │ 法定代表人:朱俭勇 │
│ │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97.5万元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758056104G │
│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21日 │
└──────┴────────────────────────────────────────┘
┌──────┬────────────────────────────────────────┐
│公告日期 │2024-01-30 │
├──────┼────────────────────────────────────────┤
│关联方 │重庆尼古拉科技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法定代表人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特别提示: │
│ │ 1、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 │ 2、本协议内容和进度将根据各方后续工作步骤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对各方后续签订的 │
│ │具体合作项目协议及各方后续合作事宜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 │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 3、本协议为各方开展合作的指导性文件。 │
│ │ 一、合作协议签署概况 │
│ │ 1、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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