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364 中恒电气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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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0-02-22│ 22.35│ 3.4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2-03-22│ 8.33│ 2449.02万│
├───────────┼───────────┼───────────┼───────────┤
│增发 │ 2012-10-08│ 16.13│ 3.8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3-03-21│ 10.88│ 359.0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4-08-20│ 8.16│ 5712.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3-20│ 8.16│ 408.00万│
├───────────┼───────────┼───────────┼───────────┤
│增发 │ 2016-08-25│ 24.80│ 9.8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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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福建宁德智享无限科│ 20000.00│ ---│ 8.77│ ---│ 0.00│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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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 6.89亿│ 1.05亿│ 5.25亿│ 76.24│ 973.00万│ 2021-09-30│
│设项目 │ │ │ │ │ │ │
├─────────┼──────┼─────┼─────┼─────┼─────┼──────┤
│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建│ 6091.00万│ ---│ 6198.43万│ 101.76│ 0.00│ 2019-09-30│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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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36亿│ ---│ 2.36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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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 ---│ 2.12亿│ 2.12亿│ ---│ 0.00│ ---│
│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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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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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9 │交易金额(元)│41.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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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新增注册│标的类型 │股权 │
│ │资本人民币1,441.176471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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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促进实现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中恒电气”│
│ │)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的战略合作,公司控股股│
│ │东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科技投资”)拟接受宁德时代对其进行增资│
│ │,由公司与宁德时代开展战略业务合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战略合作”)。本│
│ │次交易不会导致中恒科技投资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不会触发要约收│
│ │购。 │
│ │ 宁德时代拟以409,985.882353万元(以下简称“增资对价”)认购中恒科技投资新增注│
│ │册资本人民币1,441.176471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及股权。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9-16 │
├──────┼────────────────────────────────────────┤
│关联方 │朱一鲲、胥飞飞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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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 │
│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
│ │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为推进海外业务发展,公司新加坡全资子公司EnervellPowerPte.Ltd.(以下简称“Ene│
│ │rvell”)、SuperXAISolutionLimited(以下简称“SuperX”)、朱一鲲先生、胥飞飞先生│
│ │以及自然人ONGCAIPING,JOVAIL(以下简称“Jovail”)签订合资协议,拟共同对SuperXDigit│
│ │alPowerPte.Ltd.(以下简称“SuperXDigital”或“合资公司”)进行投资,总投资金额为2│
│ │00万新加坡元。其中,Enervell、SuperX、朱一鲲先生(或其控制的主体)、胥飞飞先生(│
│ │或其控制的主体)、Jovail将分别以40万新加坡元(折合人民币约为222万元)、80万新加 │
│ │坡元、20万新加坡元(折合人民币约为111万元)、20万新加坡元(折合人民币约为111万元│
│ │)、40万新加坡元向合资公司进行投资,对应分别持有合资公司20%、40%、10%、10%、20% │
│ │的股权。(以上新加坡元按照2025年9月12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新加坡元对│
│ │人民币5.5417元折算) │
│ │ 本次投资完成后合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导致│
│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
│ │ (二)关联关系 │
│ │ 朱一鲲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国锭先生、董事长包晓茹女士之子,胥飞飞先生系公司│
│ │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朱一│
│ │鲲先生、胥飞飞先生均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其控制的主体为公司关联法人。 │
│ │ 结合合资协议的整体约定,公司认为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审议情况 │
│ │ 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 │
│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
│ │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包晓茹、胥│
│ │飞飞回避表决。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
│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四)其他说明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重组上市,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及其他交易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朱一鲲,男,中国国籍,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国锭先生、董事长包晓茹女士之子。经 │
│ │查询,朱一鲲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2、胥飞飞,男,中国国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经查询,胥飞飞不 │
│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朱一鲲先生、胥飞飞先生将通过其控制的主体分别取得合资公司10%的股权,前述主体 │
│ │正在设立过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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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900.00万 5.15 14.47 2025-11-27
─────────────────────────────────────────────────
合计 2900.00万 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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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11-27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99 │质押占总股本(%) │1.77 │
├────────┼──────────────┴────────┴──────────────┤
│股东名称 │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3-10-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杭州中恒科技投│
│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投资”)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解除质│
│ │押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7-11 │质押股数(万股) │19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9.48 │质押占总股本(%) │3.37 │
├────────┼──────────────┴────────┴──────────────┤
│股东名称 │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7-0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7月09日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1900.0万股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10-23 │质押股数(万股) │134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69 │质押占总股本(%) │2.38 │
├────────┼──────────────┴────────┴──────────────┤
│股东名称 │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和山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10-2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8-08 │解押股数(万股) │134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0月21日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1340.0万股给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
│ │股份有限公司小和山支行 │
├────────┼──────────────────────────────────────┤
│解押说明 │2025年08月08日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34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9-12 │质押股数(万股) │306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5.27 │质押占总股本(%) │5.43 │
├────────┼──────────────┴────────┴──────────────┤
│股东名称 │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3-09-0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7-18 │解押股数(万股) │306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10日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020.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5年07月18日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306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8-10 │质押股数(万股) │85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27 │质押占总股本(%) │1.52 │
├────────┼──────────────┴────────┴──────────────┤
│股东名称 │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8-07 │质押截止日 │2025-07-16 │
├────────┼──────────────┼────────┼──────────────┤
│实际解押日 │2025-07-16 │解押股数(万股) │855.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8月07日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855.0万股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 │
│ │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7月16日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855.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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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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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二十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包晓茹女士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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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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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
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78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01434万元,最近一年审计业收入为89948万
元,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为45625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承办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主要行业涵盖:制造业-电气机
械及器材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
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
、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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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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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或投资回报相对稳健的投资品种,例如结构性存款
、收益凭证及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等。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其他货币,以实际汇率为准,下同),在此额
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范围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所
购买的投资产品可能受到市场利率波动、流动性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资产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2、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状况,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投资收益进行再投
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3、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对拟投资产品进行认真评估、筛选,在严格把控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或投资回报相对稳健的投资品种,例如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及其他低
风险理财产品等。
4、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闲
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在额度范围、授权范围及授权期限内,董事
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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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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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公司根
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了2026年度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
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1)2026年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
后自动失效。
(2)2026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
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就董事职务领取
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为10万元/年(税前)。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基本薪酬为年度的
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四、其他说明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月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费用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
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
算并予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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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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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基于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防范化解汇率风险,公司计划以正常生
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降低市场波动对
公司经营及损益的影响。
2、交易品种及工具: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3、交易场所:银行等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授权额度内资
金可以循环使用。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信用风险、付
款及回款预测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一、投
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随着公司的国际业务持续拓展,海外收入不断增长,基于外汇市场波动性
增加,为有效防范化解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以正常生产
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通过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可以减小
资金损失,使资金使用安排更为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
价值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在授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
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3、交易方式:公司将在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
期权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4、交易期限: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使用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
值货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
务相关事宜。
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属于董事会
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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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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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
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
,并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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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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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8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二十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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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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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为支持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境外全资子公司ENERVELLPOWE
RPTE.LTD.(以下简称“ENERVELL”)海外业务的开展,满足其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并增强其
业务承接的信用等级,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
司为ENERVELL的上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境外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
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公司名称:ENERVELLPOWERPTE.LTD.(爱能威尔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4年9月20日
3、注册地点:8KAKIBUKITAVENUE4,#08-32,PREMIER@KAKIBUKIT,SINGAPORE415875
4、注册资本:49万新加坡币
5、主营业务:电信设备的批发;多品种商品批发(无主导产品)
6、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由公司持有100%的股份。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9080434.03元,负债为17661441.50元,净资产为141899
2.53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380743.07元,净亏损1192965.70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上述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ENERVELL
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
ENERVELL将根据具体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申请授信,届时具体的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方
式等尚待选定金融机构后确定,并由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
的协议为准。如有相关进展,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ENERVELL海外业务的开展,满足其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并增强
其业务承接的信用等级,董事会同意由公司为ENERVELL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
人民币的担保。
目前ENERVELL业务正逐步开展中,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有利于推动子公司的发展。同时公司对ENERVELL生产经营具有控制
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被担保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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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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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充足的流动资金,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
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
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审批情况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
额度可循环使用。为提高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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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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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度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102093981.07元,减去2025年度提取的法定公积金10209398.11元,减去2024
年度利润分配56176056.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54895882.22元,期末实际可分配利润为3
90604409.1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93480034.39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
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未来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
股本剔除因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依法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之后的股本总额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
4、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5、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股份回购
等事项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6、2025年度公司未实施中期分红。截至董事会召开当日(2026年4月17日),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804400股,因此2025年度预计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56176056.00元
,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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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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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共同投资事项目前尚处于筹备阶段,尚需进行工商登记、基金备案等手续,具体
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由于股权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
资回收期,且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合伙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
、监管政策、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影响,可能面临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不能
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甚至可能存在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
3、公司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13.2%,对合伙企业无法施加重大影响,公司将及时了
解基金的运作情况,密切关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本次投资拟使用自有资金,拟投资金额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亦不会
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5、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苏州怡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怡达投资”)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嘉兴怡达行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各方将共同投资嘉兴怡达行健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计投资金额为
人民币15150万元。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占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总额的13.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提交第九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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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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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
朱国锭先生送达的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基本情况
2020年8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53),朱国锭先生因涉嫌操纵股价,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2021年10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40),朱国锭先生收到杭州市公安局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决定对其取保
候审。
2023年11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0),朱国锭
先生被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2024年2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朱国
锭先生收到公安机关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二、判决情况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并出具《刑事判决书》【(2023
)浙01刑初78号】,判决如下:
被告人朱国锭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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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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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目的: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降低大宗原材料价格
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管控成本,计划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目标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从而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2、业务品种及场所:公司拟开展的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铜、铝、铅、
锡、钢材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材料,交易场所为境内外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经营资格的
金融机构。
3、交易金额: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间,交易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
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
环使用。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间,可能面临市场风险、政策风险、内部控
制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公司为降低大宗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管控成本,计
划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目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从而降低原材料价格
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2、交易金额: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间,交易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
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最高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
环使用。
3、交易工具: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铜、铝、铅、锡、钢材等与公司生产经营相
关的期货合约。
4、交易期限: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
5、资金来源:使用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
元的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并授权管理层
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属于董事会
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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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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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杭州中恒科技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投资”)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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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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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已完成出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12月2日召开2021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存放于公
司回购账户中的股票1311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2022年1月20日,公司将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3111100股回购股票全部非交易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户。
3、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所获标的
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
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均为50%,同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承诺在
每次锁定期届满后增加6个月的禁售期。
(1)第一个锁定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已经达成,禁售期于2023年7月21日届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
(2)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慎重考虑
决定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披露的《关于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2)。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情况及后续工作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于2023年7月24日至2025年11月2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
方式出售完毕,出售情况如下: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
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已经达成,出售对应
解锁部分的标的股票所获现金资产按照持有人持有份额并结合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情况予以分配
;第二个锁定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能达成,出售对应解锁部分的标的股票所获现金资
产将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进行资产的清算、分配等工作,完成清算和分配后如
有剩余部分资产则归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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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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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
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推进海外业务发展,公司新加坡全资子公司EnervellPowerPte.Ltd.(以下简称“Enerv
ell”)、SuperXAISolutionLimited(以下简称“SuperX”)、朱一鲲先生、胥飞飞先生以及
自然人ONGCAIPING,JOVAIL(以下简称“Jovail”)签订合资协议,拟共同对SuperXDigitalPowe
rPte.Ltd.(以下简称“SuperXDigital”或“合资公司”)进行投资,总投资金额为200万新加
坡元。其中,Enervell、SuperX、朱一鲲先生(或其控制的主体)、胥飞飞先生(或其控制的
主体)、Jovail将分别以40万新加坡元(折合人民币约为222万元)、80万新加坡元、20万新
加坡元(折合人民币约为111万元)、20万新加坡元(折合人民币约为111万元)、40万新加坡
元向合资公司进行投资,对应分别持有合资公司20%、40%、10%、10%、20%的股权。(以上新
加坡元按照2025年9月12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新加坡元对人民币5.5417元折算
)本次投资完成后合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导致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二)关联关系
朱一鲲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国锭先生、董事长包晓茹女士之子,胥飞飞先生系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朱一鲲先
生、胥飞飞先生均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其控制的主体为公司关联法人。
结合合资协议的整体约定,公司认为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情况
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
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包晓茹、胥飞飞
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组上市,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朱一鲲,男,中国国籍,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国锭先生、董事长包晓茹女士之子。经查
询,朱一鲲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胥飞飞,男,中国国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经查询,胥飞飞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一鲲先生、胥飞飞先生将通过其控制的主体分别取得合资公司10%的股权,前述主体正
在设立过程中。
(二)其他交易方基本情况
1、SuperXAISolutionLimited
组织形式: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美元
注册地址:CraigmuirChambers,RoadTown,Tortola,VG1110,BritishVirginIslands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主要股东:为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SuperXAITechnologyLimited(股票代码:SUPX)的
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ONGCAIPING,JOVAIL,新加坡自然人。经查询,Jovail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SuperXDigitalPowerPte.Ltd.
2、组织形式: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3、注册资本:1新加坡元(本次投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为200万新加坡元)
4、注册地址:30PasirPanjangRoad,#06-31,MapletreeBusinessCity,Singapore11744
5、经营范围:电气,空调设备及线路配件批发
公司及关联方本次投资合资公司的核心目的是通过整合协议各方在客户资源、技术储备等
领域的优势,共同推进海外HVDC产品市场的开拓工作。当前阶段,公司将聚焦于借助合作方资
源实现协同发展,进一步拓宽自身业务增长路径,暂无收购合资公司控股权计划。同时,公司
将建立完善的投后管理和监督机制,持续关注合资公司的运营及财务状况。
本次投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后续公司将结合实际业务发展
战略、市场环境变化及经营目标达成情况,审慎研究是否进行增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涉及的合资公司尚未开展具体经营活动,交易各方确定以每股1新加坡元的价格
定价,并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以货币方式出资,定价具备公允性,不存在利益倾斜的情形。
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旨在助力公司更好地开拓海外市场、提升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本次交易定价遵
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无其他利益安排,不会对公
司造成潜在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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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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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杭州中恒科技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投资”)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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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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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杭州中恒科技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投资”)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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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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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杭州中恒科技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投资”)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解除质押。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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